1、论文属省部级以上基金项目的,请标明项目名称、项目批准号。如注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重点/重大项目“当代小说译介与接受中的中国形象建构研究”(16BZW19)。
2、文献征引方式:采用页下脚注格式,文末不列参考文献。每页重新排序,依次编写序号,序号用①②③标示。引用文献若责任方式为“著”,“著”字可省略,如是编、校注等其他责任方式,需要在姓名后标注责任方式。若引用责任者为两人以上,则用顿号相隔。本刊每个注释均需独立标注,不出现“同上”“同上书,第2页”等注法。引文应征引本专业权威原版文献,不提倡转引。
3、正文用五号字,行距为固定值,20磅,各一级标题居中,一级标题为小四号,加粗,二级标题居左,缩进两个字符。其他正文用5号。
4、稿件注释著作类包括作者、著作名称、出版社、出版时间、页码;古文献可在作者前加时代;译著可在作者前加国别;论文类包括作者、论文名称、期刊号。来稿请一律采用尾注形式。
5、来稿必须为原创性作品,必须由署名作者实际完成,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政策,严格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不存在剽窃、抄袭现象,没有版权争议。
6、第一作者和通信作者简介包括: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专业领域、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包括手机)、E-mail 地址等。
7、摘要与关键词采用第三人称表述,内容应包括研究目的、方法和具体的研究结果、结论以及重要的数据,中文摘要字数200~300字,中英文摘要文意一致。
8、各级标题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左顶格编排,二、三级标题编号数字之间用下圆点“.”相隔,最末数字后面不加“.”,例如“1”、“1.1”、“1.1.1”。
9、统计处理结果用P<0.05、P<0.01表示,于表(图)下注明。若有手绘图,请用绘图墨水在绘图纸上绘制,设计要美观,线条应光滑,尺寸为长14 cm,宽250px。
10、参考文献的著录格式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表置于文末,其排列顺序以正文出现的先后为准,文内用方括号按先后顺序标注,且置于行文的右上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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