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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麓法学评论杂志

省级期刊

主管单位:湖南大学法学院  主办单位:湖南大学法学院

年刊  审稿周期:预计1个月内  

《岳麓法学评论》由蒋海松担任主编,创刊于2000年,由湖南大学法学院主管、湖南大学法学院主办的一本政法领域专业期刊。主要刊载该领域内的原创性研究论文、综述和评论等,力求及时、准确、全面的反映该领域的政策、技术、应用市场及动态。

  • 2000 创刊时间

岳麓法学评论期刊信息

  • 出版语言:中文
  • 创刊时间:2000年
  • 主编:蒋海松
  • 纸张开本:B5
  • 出版地区:湖南
  • 发行周期:年刊

岳麓法学评论期刊荣誉

岳麓法学评论投稿须知

1、文稿凡属基金资助项目,应写明基金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基金项目名称应按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正式名称填写,投稿时附基金项目证明复印件,本刊将优先录用和发表。

2、拟刊登的稿件,编辑部会及时将录用通知单及修改意见反馈给作者,作者应及时将修改稿返回编辑部,在没有约定的前提下超过3个月期限未修回,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3、正文须观点鲜明新颖、材料充实可靠、论证严密科学;引用他人的成果,须注明出处;引证不能用来构成本人论文的主要或实质部分;层次一般采用一、(一)⒈(1)1)的层次顺序。

4、图表上符号要清晰注出,所视部位与背景对比度要大。图上符号与正文完全一致,函数图的纵横坐标所代表的物理量要注出其中文名称、代表符号及法定计量单位(与坐标位置平行写出)。

5、如多位作者之间用“,”隔开,不同工作单位的作者,应在姓名右上角加注不同的阿拉伯数字序号,并在其工作单位名称之前加与作者姓名序号相同的数字,各工作单位之间连排时以分号“;”分开。

6、稿件接受后,所有作者须亲笔签署《罕见病研究》论文著作权转让协议,将原件扫描/拍照后上传至本刊稿件处理系统。编辑部对授权文章具有汇编权、印刷版和电子版的复制权、翻译权、网络传播权、发行权及许可文献检索系统或数据库收录权。

7、注释:要对文章内的特定内容(引用数据、观点和结论)加以注释。以脚注的形式,采用规范的标识与格式,在文章中的有关词语、内容以及引文出处等的右上角等标识。

8、题目:力求简明、醒目,能准确反映文章主题。应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缩略语、字符和代号等,如必须使用,应在文中第一次出现时,对其作出通俗易懂的说明。

9、临床研究应在实施前于WHO或中国临床试验注册中心注册,研究性文章推荐参照国际医学研究报告规范进行撰写,包括《生物医学期刊投稿的统一要求》(普适性)、CONSORT声明(针对随机对照试验)、STARD声明(针对诊断性试验)、STROBE声明(针对观察性研究)或PRISMA声明(针对系统综述和Meta分析)。

10、参考文献的标注方法采用顺序编码制,按正文部分引用文献的先后顺序连续编码,并在文章对应处标示出该参考文献的序号。

岳麓法学评论编辑部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长沙岳麓山

邮编:410082

主编:蒋海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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