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正文标题一般分三级:一级标题用“一、”“二、”“三、”标示;二级标题用“1.”“2.”“3.”标示;三级标题用“(1)”“(2)”“(3)”标示。
2、稿件的注释是作者对标题和正文中某一特定内容的解释或补充说明,须放置在当页地脚注释序号与文中标注序号相一致(文中标注序号用上标),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加圆圈标注:②……
3、来稿应有创新;立论科学,主题明确,推理严谨;词语准确,句子精练,使用标准简化字;遵从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数字用法、标点符号及其他标准。
4、作者简介:包括姓名、工作或学习单位、职称职务等,并注明联系方式(包括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信箱等)。
5、所有论文均要求有中文摘要和关键词,摘要用第三人称撰写,分目的、方法、结果及结论四部分,完整准确概括文章的实质性内容,以150字左右为宜,关键词一般3~6个。
6、正文中的各级标题分别为:“一”、“(一)”、“1.”和“(1)”等。正文中的表格按全文顺次编号,如表1、表2等;表名在表格的上方居中;表格上下封口,左右不封口。
7、量和单位文稿中的名词术语必须规范化、标准化,量和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计量标准,量的符号一律用斜体(pH及特殊符号除外),单位的符号一律用正体。
8、参考文献:本刊参考文献附于文末,执行国家标准《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7714—2015的规定,序号用数字加方括号表示,如[1]、[2]...。
9、基金项目获省、部级以上科学基金资助产出的文章和国家重点攻关项目的研究论文,请在篇首页下方以“基金项目”标识,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并在圆括号内注明其项目编号。多项基金项目应依次列出,其间以分号“;”隔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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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潘庆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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