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点关注“职务与姓名”的组合差错。领导职务需标注准确且与姓名严格对应,尤其要注意新任职务与免去职务的区分。切勿将“原职务”与“现任职务”混淆,也不得出现职务、姓名张冠李戴的情况。
2、警惕机构全称与简称使用不当。党政军机关、高校、科研院所等名称,首次出现时应使用全称,后续可用规范简称。简称不得随意杜撰,须符合通用习惯或组织既定规范,如“中共XX市委”不得简称为“XX市党委”。
3、严查“电头”格式与内容。规范的“电头”应包含发布媒体、发布地点和发布时间(如“新华社北京月19日电”)。审稿时需确保格式完整,且电头中的地名、时间与稿件实际发生地、发稿日一致。
4、慎用“首次”“第一”“唯一”“最”等极限词。除非有权威统计数据或官方明确认定作为支撑,否则不得在新闻报道中随意使用此类绝对化表述,防止报道失度或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
5、审查涉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宗教中国化”“一国两制”等重大政治概念时,必须使用标准、完整的官方表述,不得简化或添加个人理解性词汇,坚决杜绝任何歪曲或淡化政策内涵的现象。
6、转版稿件的审稿要格外细致。除了关注转接文字是否连续,还需检查转版后版面是否保留了原标题,标题字号是否小于原版面,以及是否有重句、漏句。文题须对号入座,严禁张冠李戴。
7、审查稿件时需注意前后用语的逻辑一致性。避免在同一段落或同一篇文章中对同一事物使用两种不同表述(如同时称“某省”和“某市”指向同一个地方),造成读者理解混乱。
8、涉及时间表述时,要区分公历、农历和纪年(如“20世纪0年代”与“190年代”),并确保年份、日期、星期几的逻辑对应关系正确。历史纪年(如“民国X年”)须依据相关规定在首次出现时括注公元纪年。
9、审稿要注意图文搭配的协调性。图片说明必须精确对应图片内容,说明文字中的人物方位(左二、右一)须描述准确。图片中如有旗帜、徽章、标语等元素,须放大审阅其细节是否无误。
10、审稿要留意引文出处。引用党和国家领导人讲话、重要文件原文,必须注明权威来源(如“据新华社电”、“摘自《求是》杂志”),不得使用网络论坛、自媒体等非规范来源的转载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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