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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江法律评论杂志

省级期刊

主管单位:湘潭大学  主办单位:湘潭大学法学院

半年刊  审稿周期:预计1个月内  

《湘江法律评论》由程波担任主编,创刊于1998年,由湘潭大学主管、湘潭大学法学院主办的一本科学领域专业期刊。主要刊载该领域内的原创性研究论文、综述和评论等,力求及时、准确、全面的反映该领域的政策、技术、应用市场及动态。

  • 1998 创刊时间
期刊收录: 知网收录(中)

湘江法律评论期刊信息

  • 出版语言:中文
  • 创刊时间:1998年
  • 主编:程波
  • 纸张开本:B5
  • 出版地区:湖南
  • 发行周期:半年刊

湘江法律评论期刊荣誉

湘江法律评论投稿须知

1、文稿不涉及国家机密问题。若发生侵权或泄密问题,一切责任由论文作者承担,文责自负。

2、注释主要包括释义性注释和引文注释。释义性注释是对文章正文中某一特定内容的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引文注释包括各种引用文献的原文摘录,要详细注明节略原文。

3、正文中的数据组不能同时采用图、表、文字描述,可选用其一,选择次序为:首先用图、次之用表、最后用文字。

4、静态图:图或照片应另附于文后,分别按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连续编码。图题和图说明应简洁明确,具有自明性。

5、文中小标题一般分为三级,第一级标题用“一、”、“二、”、“三、”标示;第二级标题用“1.”、“2.”、“3.”标示,第三级标题用“(1)”、“(2)”、“(3)”标示,每级标题序号前均空两格。

6、请作者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知识产权,文责自负:编辑部有权对文稿内容进行适当修改或提出建议,如不同意,请在投稿时申明。

7、基金项目论文: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如为国家或部、省级基金或属攻关项目,应脚注于文题页左下方,并附基金证书复印件。

8、选用3~8个词或词组反映论文的中心内容,同时应翻译为相应的英文关键词。题名、作者姓名、作者单位、摘要、关键词的英译置于文末。

9、基金项目论文: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如为国家或部、省级基金或属攻关项目,应脚注于文题页左下方,并附基金证书复印件。

10、作者姓名用汉语拼音,姓和名的第1个字母大写,复姓、双名连写,如马林林Ma Linlin、欧阳静萍Ouyang Jingping。

湘江法律评论编辑部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省湘潭大学工程训练中心

邮编:411105

主编: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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