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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财会杂志 省级期刊

主管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新疆维吾自治区财政学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会计学会  主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新疆维吾自治区财政学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会计学会

双月刊  审稿周期:1个月内  

《新疆财会》由郭瑛担任主编,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新疆维吾自治区财政学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会计学会主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新疆维吾自治区财政学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会计学会主办的一本经济领域专业期刊。主要刊载该领域内的原创性研究论文、综述和评论等,力求及时、准确、全面的反映该领域的政策、技术、应用市场及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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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财会期刊信息

  • 出版语言:中文
  • 主编:郭瑛
  • 纸张开本:B5
  • 出版地区:新疆
  • 发行周期:双月刊

新疆财会投稿须知

1、本刊只刊登首发稿,请勿一稿多投。为保证作者的署名权和知识产权,作者应在《版权转让协议书》 ( 请在投稿过程中下载 ) 上签名。根据《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本刊编辑可对来稿作适当文字修改、删节或退请作者自行修改,如作者不允许对文稿修改,请在投稿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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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参考文献在文内采用[1] [2] [3]……上标格式顺序标识,按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编号,并在文后统一著录文献详细信息。

4、摘要应直接给出研究目的,用一句话概述即可。研究方法、研究结果必须详细具体,研究结果包括具体数值或趋势,被确定的关系,得到的效果、性能等。结论是对结果的分析、比较、评价、应用、提出的问题等。

5、文稿应写明作者姓名、第一作者个人简介,所在单位、省市地名及邮政编码。注明联系电话、E-mail。

6、获得国家基金资助和省部级科研项目的文章请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及编号,按项目证明文字材料标示清楚。

7、正文(包括图表)一律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各种专业术语规范准确;正文论述条理清晰。

8、注释请置于正文内(加圆括号);参考文献请按本刊格式要求进行标注,不要采取脚注、尾注形式,直接按序列于文末即可。

9、图题、表题均采用中英文对照表述,中文在前、英文在后,图、表均需有编号和标题,图、表题号及图中曲线号均用阿拉伯数字标注。

10、稿件录用后,进入编辑加工阶段,责任编辑根据稿件的录用顺序、编辑部的选题计划安排稿件的编辑加工时间。编辑加工开始后,责任编辑将与作者邮件联系,提出修改意见,由作者完成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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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83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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