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主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联
双月刊 审稿周期:预计1个月内 全年订价:¥220.00
《西部》由沈苇担任主编,创刊于1956年,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联主办的一本文学领域专业期刊。主要刊载该领域内的原创性研究论文、综述和评论等,力求及时、准确、全面的反映该领域的政策、技术、应用市场及动态。
1、正文中表示标题级别的序号形式,一般从大到小依次为:“一”“(一)”“1”“(1)”“①”等。可以根据标题的实有级别,跳过某些形式的序号。
2、论文各层次标题 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标题层次一般以三级为宜,最多不超过四级,一级用 1,2,3……; 二级用1.1,1.2,1.3……; 三级用 1.1.1,1.1.2,1.1.3……。
3、文字必须干净、灵性,拒绝平铺直叙,反对概念化和古板的构架。投稿请用宋体、题目小二号、正文小四号,附作者简介、地址、电话,或所载刊物名、网址。
4、作者应遵守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稿件文责自负,请勿一稿多投。本刊对采用的稿件有删改权,对实质性内容的修改将征得作者同意,不同意删改的作者,请在来稿时作出说明。
5、来稿请附作者真实姓名、工作/学习单位全称、最后学历/学位、职称/职务、主要研究领域和详细通讯地址(包括邮政编码、电话和电子邮箱等),以便联系。如有变动请及时通知。
6、正文中表示标题级别的序号形式,一般从大到小依次为:“一”“(一)”“1”“(1)”“①”等。可以根据标题的实有级别,跳过某些形式的序号。
7、引注统一采用页下脚注形式,作者投稿时请按“1,2,3……”次序全篇连续编号,不加圈也不加括号,注码统一置于标点之后。
8、本刊参考文献采用著者-出版年制标注体系:文章正文部分所引用的文献,在引文后的圆括号内标明作者名和文献的出版年份。
9、计量单位实行国务院1984年2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并以单位符号表示。组合单位符号中表示相除的斜线多于1条时应采用负数幂的形式表示。
10、引注统一采用页下脚注形式,作者投稿时请按“1,2,3……”次序全篇连续编号,不加圈也不加括号,注码统一置于标点之后。
地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7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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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沈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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