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稿件应文字精练,层次清晰,观点明确,论据充分,数据可靠,说服力强。
2、正文的标题层次用阿拉伯数字编号,不同层次的数字之间用下圆点“.”相隔,如“l”,“2.1”,“3.1.2”,并一律左顶格。
3、所投稿件须符合本刊范畴,立论新颖,观点明确,能抓住当前社会的热点和焦点问题,具有较高学术水平,且未在国内外公开发表过。
4、文章题目应准确表达文章内容、简短明确,一般不超过20个字,尽量不用副标题,缩略语和标点符号。
5、受基金资助产出的文稿应以基金项目作为标志,注明基金项目名称、编号,放在篇首页左下脚作者单位之前。
6、来稿请同时寄送电子版和纸质文本,并注明作者姓名、最高学历、职称、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
7、采用第三人称撰写,不用“本文”等主语。考虑到我国读者可参考中文原著资料,为节省篇幅,中文摘要可简略些(200字左右),英文摘要则相对具体些(400个实词左右)。
8、注释:对文章中特定内容(引用数据、观点和结论)加以说明,在行文的右上角采用①②③……顺序标出,使用页下注,每页顺序编码。
9、遵照GB/T7714—201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依照其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标出;中文参考文献须有对应的英文列于其上。
10、凡用文字不能直观说明问题的,要配以图和表。如用图和表,则文中不需重复其数据,只需强调或摘述其主要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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