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单位:中共天津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单位: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天津市法学会
季刊 审稿周期:预计1个月内 全年订价:¥140.00
《天津法学》由杨明光担任主编,创刊于1999年,由中共天津市委政法委员会主管、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天津市法学会主办的一本政治领域专业期刊。主要刊载该领域内的原创性研究论文、综述和评论等,力求及时、准确、全面的反映该领域的政策、技术、应用市场及动态。
1、坚持文以质取,实行双向匿名审稿,三审定稿。编委会自收到稿件起3个月内向作者反馈审录结果。
2、引言作为论文的开场白,应以简短的篇幅介绍论文的研究背景和目的,对相关领域内前人所做的工作和研究进行简要的概括。
3、请提供作者的详细通信地址(工作单位及所在地、邮编)、作者简介、联系方式(电话、邮箱),来稿处理结果,本刊将通过电子信函或电话通知作者。
4、作者文责自负,文中所引文献、图片要有出处。对于侵犯他人版权或其他权利的文稿、图片,本刊不承担连带责任。
5、坚持文以质取,实行双向匿名审稿,三审定稿。编委会自收到稿件起3个月内向作者反馈审录结果。
6、文内标题层次一般不超过3级,一律用1、1.1、1.2、1.1.1、1.1.2等标识,均顶格写。
7、凡可文字表述清楚的内容,尽量不用图、表,文字、图、表三者内容不得重复。表格一律采用“三线表”格式,必要时可添加辅助线。
8、所引参考文献必须是作者亲自阅读的文献,以近5年公开发表的文献为主,未发表的个人观察资料和通信不得列为参考文献。
9、摘要论著须附中文摘要,重要文章还必须附英文摘要。摘要必须包括目的、方法、结果(应给出主要数据)、结论四部分,各部分冠以相应的标题。采用第三人称撰写,不用“本文”等主语。
10、文稿所涉及的课题如获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资助或属攻关项目,应以脚注形式于文稿首页左下方说明,如“××基金资助项目(基金号××××)”,并附有关审批机构或部门审批证明(复印件)。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陈台子路88号
邮编:300382
主编:杨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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