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单位:山西省司法厅 主办单位: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季刊 审稿周期:预计1个月内 全年订价:¥152.00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由冀建峰担任主编,创刊于1988年,由山西省司法厅主管、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主办的一本政法领域专业期刊。主要刊载该领域内的原创性研究论文、综述和评论等,力求及时、准确、全面的反映该领域的政策、技术、应用市场及动态。
1、文中一级标题用一、,二、……,二级标题用(一),(二)……,三级标题用1.,2.……,四级标题用(1),(2)……,依次类推。
2、摘要最好用叙述性语言阐明全文的观点、论据和结论,既要精炼又要言之有物,尽量不要空泛地概括全篇内容;忌用第一人称;字数为150-200字。关键词3-8个。
3、基金项目指文章产出的资助背景,一般为国家或省部级基金项目项目名称应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正式名称填写;多项基金项目应依次列出,中间用“;”隔开,每个项目须给出基金编号。
4、正文结果:在正文和图表中按逻辑顺序描述结果,紧扣主题。正文不得重复图表中的数据,仅需强调或概述重要的观察结果。
5、注释要求:对论著正文中某一特定内容的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或无现代版本的古籍、档案、内部资料等各种不宜列入参考文献的引文以脚注形式著录。
6、参考文献限于作者亲自阅读、本文明确引用、公开发表或有案可查。参考文献全部列于文后,按正文首次引用的先后次序编号,并在正文引用处右上角注明参考文献序号。
7、表应按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连续编码,每幅表应冠有表题并在正文中标示“见表”,以确保每个表均在正文中被引用。
8、姓名在文题下按序排列,多作者稿署名时须征得其他作者同意,排序应在投稿时确定。接录用通知后不再改动。获得各项课题资助的来稿将优先发表(需要在稿件首页注明)。
9、要求稿件内容详实,观点明确,论证充分,数据可靠,文字简练,图表清晰。
10、来稿请提供作者筒介,注明姓名,出生年份,性别,籍贯,学位(或在读学历),技术职称,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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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冀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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