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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法论集杂志

省级期刊

主管单位:清华大学商法研究中心  主办单位:清华大学商法研究中心

半年刊  审稿周期:预计1个月内  

《商事法论集》由朱慈蕴担任主编,创刊于2001年,由清华大学商法研究中心主管、清华大学商法研究中心主办的一本政法领域专业期刊。主要刊载该领域内的原创性研究论文、综述和评论等,力求及时、准确、全面的反映该领域的政策、技术、应用市场及动态。

  • 2001 创刊时间
期刊收录: 知网收录(中)

商事法论集期刊信息

  • 出版语言:中文
  • 创刊时间:2001年
  • 主编:朱慈蕴
  • 纸张开本:A3
  • 出版地区:北京
  • 发行周期:半年刊

商事法论集期刊荣誉

商事法论集投稿须知

1、请勿一稿两投或多投。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自稿件发出之日起3个月未收到本刊录用通知,请及时向本刊杂志社查询,确认不录用后,可将稿件改投他刊。

2、文稿须附中文摘要,中文须内容一致。中文摘要字数控制在100~150字,英文摘要字数少于100字。摘要中不得引用参考文献。

3、来稿请注明所投栏目,文章的著录格式请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7714-2015(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著录规则)》。

4、稿件的注释是作者对标题和正文中某一特定内容的解释或补充说明,须放置在当页地脚注释序号与文中标注序号相一致(文中标注序号用上标),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加圆圈标注:②……

5、文中引用文献,首次列注时需标明全部出版信息,再次列注时方可简化。注释按照(作家,书名,出版社,出版年份,第几页)的形式进行标注。

6、各级标题不得使用引文标示。正文中如需对引文进行阐述时,引文序号应以逗号分隔并列排列于方括号中,如“文献[1,2,6,9]从不同角度阐述了……”

7、计量单位一律采用中国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有国际符号的计量单位均用符号表示;数值和国际计量单位间应有空格,若之间有汉字则无须空格;复合单位不使用除法格式,而使用乘积格式。

8、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如取得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或属公关项目,应在首页脚注中说明,如“基金项目:......基金资助(编号......)”,并在投稿时上传基金证书复印件。

9、题名。题名一般不宜超过20个汉字,应紧扣文章主题,用语用词严谨规范且利于网络检索。不得使用非公知公用、同行不熟悉的外来语、缩写词、符号和代号。

10、“作者简介”的格式如下:作者简介包括:姓名、学位、职称、研究方向,研究生文章需其导师任通讯作者,并注明通讯作者的职称、是否硕博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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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000730

主编:朱慈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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