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规范乡村振兴专项稿件审稿要求,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相关报道,必须精准对标乡村振兴最新政策部署。杜绝老旧政策表述、片面解读振兴举措、夸大乡村建设成效、虚化乡村治理工作的问题,贴合基层乡村发展实际。
2、严格审核稿件中排比、对仗等句式规范性,政务稿件句式搭配工整统一、逻辑对称,杜绝句式杂乱、搭配失衡、强行对仗、生硬排比的问题。政策表述、工作总结、成效阐述句式规范自然,贴合党政文稿行文风格,不刻意堆砌文字、刻意美化句式。
3、规范退役军人、双拥工作类稿件审稿标准,涉退役军人保障、双拥建设、优抚政策、拥军爱民相关报道,必须严格对接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官方政策。杜绝错误解读优抚政策、片面表述双拥工作、虚假宣传保障成效的问题,坚守拥军优属正向导向。
4、严格审核稿件中数据对比表述,同比、环比、增速、增量、降幅等数据对比表述必须精准规范,统计口径前后统一。杜绝混淆统计周期、错误对比数据、随意解读增速变化、夸大数据成效的问题,数据解读客观理性、贴合经济运行实际。
5、规范青少年、教育领域稿件审稿要求,校园教育、青少年成长、立德树人、师德建设类报道,必须贴合教育方针、育人导向和未成年人保护相关规定。杜绝传播不良校园风气、过度炒作校园热点、片面评判教育工作、误导青少年价值观的内容。
6、严格排查稿件主观臆断性表述,杜绝“必然、肯定、绝对”等预判性、绝对性论断,未落地、未定论、未核实的工作成效不得提前定性。所有工作评价、成效总结必须基于客观事实、现有成果,杜绝主观预判、片面定性、过度拔高工作价值。
7、规范营商环境、政务服务类稿件审稿标准,放管服改革、政务便民、企业服务、营商优化相关报道,必须精准解读改革政策、如实反映服务成效。杜绝虚假宣传便民举措、夸大改革成效、片面评价政务服务、虚构企业满意度的问题。
8、严格审核稿件注释、备注、补充说明内容,稿件中的注释、注解、补充说明必须简洁精准、有据可依,严格对应正文内容。杜绝注释冗余、注解错误、备注偏离正文、引用出处虚假的问题,注释格式统一、规范、合规,符合党报出版标注标准。
9、规范民族团结、宗教工作类稿件审稿要求,涉民族、宗教相关报道必须严格遵循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沿用官方标准表述。杜绝不当民族表述、错误宗教解读、引发民族宗教争议的内容,坚决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稳定。
10、严格审核稿件结尾表述规范性,稿件结尾需贴合主题、总结到位、导向正向、落脚务实,杜绝结尾仓促收尾、空洞套话、偏离主旨、强行升华的问题。时政稿件结尾立足工作推进、未来部署,民生稿件结尾聚焦群众福祉、长效建设,贴合报道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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