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后加“、”号,“l”后加“.”,(一)、(l)不加任何标点,‘第一”、‘首先”后面均要加“,”号。
2、来稿请附中、英文摘要、中图分类号和关键词。其中,中文摘要应在200字以上,内容包括研究的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要具体详细,不能空泛而谈;英文摘要应有与中文摘要对等的信息量(不少于100个实词)。
3、来稿一律文责自负。依照《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本刊可对来稿做文字修改、删节及图像处理。凡有涉及原意的修改,则征求作者意见。修改稿逾3个月不寄回者,视作自动撤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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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各级标题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左顶格编排,二、三级标题编号数字之间用下圆点“.”相隔,最末数字后面不加“.”,例如“1”、“1.1”、“1.1.1”。
8、来稿应在篇首页的地脚处注明基金来源(项目名称及编号)、作者简介(姓名、出生年月、性别、职称、学位、从事专业或工作)和电子邮箱、手机号码等。
9、计量单位以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统计学符号按国家标准《统计学名词及符号》的规定书写;标点符号使用准确;表格设计合理,推荐使用三线表;图片清晰,注明图题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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