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所有稿件(含图片)未经完整审校流程不得上版。初审由责任编辑负责通读全稿,解决基本文字与事实问题;复审由部室主任审核导向与政策;终审由值班总编或编委定稿签发。
2、每一审次、每一校次均须在稿签上留痕,包括修改意见、审读时间及责任人签名。对签字不完备、流程缺失的稿件,一律不得提交编前会讨论或安排上版,杜绝越级审稿和“一人包办”现象。
3、明确责任编辑首问负责制,从接稿到见报对稿件全面负责。责编须对稿件进行全流程跟踪,解决各环节提出的疑问;专职校对则集中精力发掘文字、格式及版面差错,最终清样以校对签署意见为准。
4、校对环节应做到至少三个校次:一校重点解决基本文字错误与排版格式;二校核对标题、图片说明、转接及重要人名地名;三校通读全文复查政治导向与重大事实,确保万无一失后才可提交签付印。
5、各审校环节间应加强沟通,发现重大政治性或事实性疑问时须第一时间向上游反馈。审稿不能只是签个字走过场,必须针对稿件具体内容提出建设性修改意见,真正发挥“把关人”的专业作用。
6、规范跨部门、跨媒体的协作审稿流程。涉及多部门联合采访或与新媒体平台同步推送的稿件,须设立总协调人,确保纸媒与新媒在关键表述、标题及发布时间上协调一致,避免出现“两个版本”差异。
7、对通讯员来稿、特约撰稿人稿件及上级部门约稿,同样适用完整的“三审三校”流程,不得简化。编辑须对通讯员稿件进行比记者稿更严格的核查,因为其作者往往未经专业新闻训练,潜在差错更多。
8、值班编委或总编辑在终审环节须重点关注头条言论、敏感话题报道及重大政策解读类稿件。此类稿件应在常规三审基础上增加“总编辑终审”环节,进行最高级别的政治安全与舆论导向把关。
9、建立审校质量倒查与责任追究机制。对已见报的差错,无论时隔多久,一经发现即启动倒查,根据差错性质与严重程度,追究相应审次、校次责任人的连带责任,以制度刚性保障流程规范。
10、定期对“三审三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与评估,检视是否存在“以审代编”“以校代审”或流程虚置现象。发现漏洞及时整改,并将制度执行情况纳入部门年度考核评价体系,确保长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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