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法期刊 > 杂志介绍(非官网)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杂志

省级期刊

主管单位: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主办单位: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国家法官学院山东分院)

双月刊  审稿周期:预计1个月内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由刘义生担任主编,创刊于1984年,由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主管、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国家法官学院山东分院)主办的一本政法领域专业期刊。主要刊载该领域内的原创性研究论文、综述和评论等,力求及时、准确、全面的反映该领域的政策、技术、应用市场及动态。

  • 37-1430/D 国内刊号
  • 1674-3156 国际刊号
  • 0.29 影响因子
  • 1984 创刊时间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期刊信息

  • 出版语言:中文
  • 创刊时间:1984年
  • 国际刊号:1674-3156
  • 曾用名:山东审判
  • 纸张开本:A4
  • 国内刊号:37-1430/D
  • 出版地区:山东
  • 发行周期:双月刊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期刊荣誉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投稿须知

1、引言一般勿超过250字。概述本题的理论依据、研究思路、实验基础及国内外现状(可列出主要的参考文献),并应明确提出本文目的。

2、按学术研究规范和编辑部的有关规定,认真核对引文、注释和文中使用的其他资料,确保引文、注释和相关资料准确无误。如使用转引资料,应实事求是注明转引出处。

3、来稿应符合学术论文写作规范和要求(含标题、摘要、关键词、参考文献),文后请附作者简介、地址、邮编及个人联系方式等信息。

4、来稿请提供所有作者的简介(姓名、出生年月、性别、工作单位、职务),及第一作者的详细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地址。

5、关键词:必须是意义明确的术语,一般应选取3~5个能准确反映研究方向、研究领域及研究地点的词。词与词之间用分号“;”分隔。

6、正文中的各级标题分别为:“一”、“(一)”、“1.”和“(1)”等。正文中的表格按全文顺次编号,如表1、表2等;表名在表格的上方居中;表格上下封口,左右不封口。

7、文中量和单位的使用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最新标准。文稿中物理量及其单位、外文字符必须分清大、小写,正、斜体,黑、白体,上、下角标必须区别明显。

8、参考文献: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项目与格式根据国家现行标准:GB/T 7714-2015,信息齐全(作者,标题,出处,年,卷、期、页码等)。

9、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如取得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或攻关项目,应脚注文题页左下方,如“基金项目:基金资助(编号)”,并附基金证书复印件。

10、为保证本刊的权威性,杜绝任何形式的抄袭稿。稿件文责由作者自负,编辑部有权作必要的修改。文稿在3个月内未收到退修或录用通知,作者可自行处理,另投他刊。未被录用的稿件一般不退稿,请自留底稿。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编辑部联系方式

地址:济南市山大南路5号

邮编:250101

主编:刘义生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同类期刊

免责声明

若用户需要出版服务,请联系出版商,地址:济南市山大南路5号,邮编:25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