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单位:清华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法研究中心;清华大学微软创新与知识产权联合研究中心 主办单位:清华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法研究中心;清华大学微软创新与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年刊 审稿周期:预计1个月内
《清华知识产权评论》由崔国斌担任主编,创刊于2015年,由清华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法研究中心;清华大学微软创新与知识产权联合研究中心主管、清华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法研究中心;清华大学微软创新与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办的一本社会领域专业期刊。主要刊载该领域内的原创性研究论文、综述和评论等,力求及时、准确、全面的反映该领域的政策、技术、应用市场及动态。
1、基金项目指文章产出的资助背景,如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省教育厅重点研究项目、市级、院级科研课题等。获得基金项目省市各级科研课题立项的文章应注明其名称,并注明项目编号。
2、注释中重复引用文献、资料时,第一次必须引用完整信息,再次引用时可以略写。若为注释中次第紧连援用同一文献、资料等的情形,可使用“同上注”。
3、论文可以写200字以内的中文摘要和3~5个关键词,若论文受到省、部级以上基金项目支持,请注明基金名称和项目编号。
4、文章标题用三号黑体,二级标题用四号黑体,三级标题用小四号黑体。级次一般 用一、二、三,(一)(二)(三),1. 2. 3. (1)(2)(3)。序数中文序号用顿号,阿拉伯数字用下 标圆点分开。
5、正文一级标题为宋体,四号,加粗,居中,段前段后0行,固定值18磅。正文二级标题为宋体,小四,加粗,两端对齐,首行缩进2字符,固定值18磅。正文三级标题按正文内容排版,仅加粗,不单独成行。
6、本刊倡导旁征博引,凡是引用他人研究成果时做到应注尽注。须在引文结束处右上角用“①②”的数字标出,并将引文出处列于当页地脚处(应用工具栏中“插入”→“引用”→“脚注”)。
7、论文要有科学性、真实性、先进性、实用性、可读性。设计合理,结构严密,层次分明,文通字顺。3个月内未接到用稿通知,作者可自行处理。
8、来稿应理论联系实际,言之有据,逻辑严密,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9、本期刊的文献引证方式均采用页下注(脚注),采用小五号宋体,每页单独编号,注释中卷次、出版时间、刊期、页码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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