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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法律评论杂志

省级期刊

主管单位:清华大学法学院  主办单位:清华大学法学院

年刊  审稿周期:预计1个月内  

《清华法律评论》由刘猛担任主编,创刊于2006年,由清华大学法学院主管、清华大学法学院主办的一本政法领域专业期刊。主要刊载该领域内的原创性研究论文、综述和评论等,力求及时、准确、全面的反映该领域的政策、技术、应用市场及动态。

  • 2006 创刊时间
期刊收录: 知网收录(中)

清华法律评论期刊信息

  • 出版语言:中文
  • 创刊时间:2006年
  • 主编:刘猛
  • 纸张开本:B5
  • 出版地区:北京
  • 发行周期:年刊

清华法律评论期刊荣誉

清华法律评论投稿须知

1、作者姓名及单位。多位作者的署名之间应以逗号隔开,不同工作单位的作者,应在姓名右上角加注不同的阿拉伯数字序号,并在其工作单位名称前加与作者姓名序号相同的数字。

2、作者若有抄袭、模仿他人作品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或者稿件内容侵犯他人名誉权、隐私权、人格权的,由作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刊概不负责。

3、文章主题明确、结构严谨、数据可靠、文字简炼,具有科学性、首创性和逻辑性。

4、注释要求:对论著正文中某一特定内容的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或无现代版本的古籍、档案、内部资料等各种不宜列入参考文献的引文以脚注形式著录。

5、正文部分小标题一般单独占一行;段首小标题,前空两格,后空一格。层次编码依次使用一、二、三…;1.2.3.…;1)、2)…。也可使用1.1、1.2、1.3…的格式。

6、为检索需要,文章应给3—8个关键词,关键词标引应建立在对全文进行主题分析的基础上,选择能够反映文献特征、内容规范的词、词组。

7、表要简明,采用三线表,应有表序与表题。图要精选,应有图序与图题。插图要求布局合理,比例适当,大小适中,线条精细均匀,主副线分明。

8、标题字数在20字以内,具备摘要(中英文)、关键词(中英文)、正文、参考文献、基金项目、作者简介等格式。

9、文后参考文献应为作者直接阅读过的、最主要的、发表在正式出版物上的文献,最好用近5年的文献。

10、基金项目有则加。格式为“基金项目:基金名称(编号)”。论文若系省部级以上基金项目,本刊将酌情优先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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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北京市清华大学学研大厦A座

邮编:100084

主编:刘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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