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主办单位:内蒙古财经大学
双月刊 审稿周期:预计1个月内 全年订价:¥160.00
《内蒙古财经大学学报》由宋继承担任主编,创刊于2003年,由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主管、内蒙古财经大学主办的一本经济领域专业期刊。主要刊载该领域内的原创性研究论文、综述和评论等,力求及时、准确、全面的反映该领域的政策、技术、应用市场及动态。
1、文稿请用稿纸誊写或用打印机打印,字迹清楚工整,图表整洁明了。图和表要各有标题,各自编号。照片要清晰、反差大,以供制版用。
2、中文题名一般以20 个汉字以内为宜,最好不设副标题,一般不用标点符号,尽量不使用缩略语。
3、论文格式一般要包括:题目、作者及单位、邮编、内容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等。
4、注释:采用脚注(当页注,“每页重新编号”),使用小5号字(由word软件自动生成),注释序号使用右上标的“①”。
5、引言言简意赅,突出重点。不应过多叙述同行熟知及教科书中的常识性内容,引言作为论文的开端,主要回答“为什么研究”这一问题。
6、规范使用参考文献,核对准确,一律采用页下注,每页重新编号,序号格式为①、②……。
7、来稿采用电子邮件方式。作者须在首页脚注中或文末提供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称或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E-mail信箱等,以便及时联系。
8、基金项目名称应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正式名称填写,多项基金应依次列出,其间以分号“;”隔开。
9、关键词是表达论文主要内容,具有检索价值的名词性术语,尽量从《汉语主题词表》中选用。关键词一般为3-8个。
10、切勿一稿两投,一旦发现一稿两投,将立即退稿;而一旦发现一稿两用,本刊将刊登该文系重复发表的声明,并在2年内拒绝以该文第一作者为作者的任何来稿。
地址:呼和浩特市北二环路185号
邮编:010070
主编:宋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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