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致谢置于正文后、参考文献前。用于对参与部分工作、提供技术性帮助、提供工作方便、给予指导但尚达不到作者资格者,以及提供资助的团体或个人。文字力求简练,评价得当,并应征得被致谢人同意。
2、提供第一作者简介,内容包括: 姓名、出生年、性别、职称(职务)、主要从事的工作及详细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电子信箱、联系电话。
3、稿件应附有规范的中英文对照的标题、作者姓名、单位及中英文摘要和关键词。
4、小标题单独占一行,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从1开始)表示为:1.1、1.2、……2.1、2.2、……
5、中、英文摘要须简明、确切地论述论文的主要内容,必须符合“拥有与论文同等量的主要信息”的原则,300~500 字。
6、按学术研究规范和编辑部的有关规定,认真核对引文、注释和文中使用的其他资料,确保引文、注释和相关资料准确无误。如使用转引资料,应实事求是注明转引出处。
7、文中量和单位的使用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标准。外文字符必须分清大、小写,正、斜体,黑、白体,上下角标应区别明显。
8、基金项目:格式如:“基金项目类别:(项目编号×××)”。获多个项目资助的,项目之间用“;”分隔,一般情况下不要超过2个基金项目。
9、参考文献仅限于作者亲自阅读过的近期公开出版发行的主要文献,按照文中首次出现的次序编号,在文中对应处的右上角用方括号标注。
10、正文应层次清楚,方便阅读,行文符合规范。正文中的各级标题分别为:“1”、“1.1”、“1.1.1”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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