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闻真实性是审稿的第一原则。 真实性是新闻的生命,党政机关报的公信力建立在事实准确的基础之上。审稿须对稿件中涉及的所有事实要素逐一核查,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经过、数据来源等,确保无一失实。编辑须秉持“先核实、后刊发”的铁律,对存疑信息要主动联系记者或相关部门求证,绝不轻信来稿中的未经核实内容。新闻真实是政治安全的前提,失实报道造成的负面影响难以挽回。
2、严格核查人名、地名、机构名称。 稿件中的人名须确认汉字写法准确无误,同名同姓者要区分明确;地名须使用民政部门公布的规范名称,如“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不可简作“管城区”;机构名称须与官方最新挂牌名称一致,机构改革后的新名称要及时更新,避免使用“环保部”“农业部”等旧称。首次出现的机构名称原则上使用全称,后续可用简称但须规范统一,编辑须养成“逢名必核”的工作习惯。
3、时间表述须精准规范。 审稿须核查时间要素是否完整、准确。避免使用“今天”“明天”“昨天”等相对时间概念,因写稿时间与见报时间往往不同,应改用具体日期。同一稿件内时间制式须统一,要么都用24小时制(如“9时”“5时”),要么都用2小时制(如“上午9时”“下午3时”),不得混用。跨年稿件要特别注意“今年”“去年”“明年”的准确性,最好改用具体年份。严禁出现“2月30日”等常识性日期错误。
4、数字与计量单位须严格规范。 数字差错在稿件中较为常见,须格外留意。单位名称应使用国际标准表述,“厘米”不写“公分”,“立方米”不写“方”或“立方”,“平方米”不写“平”或“平米”。温度须写为“零下0摄氏度”而非“零下0度”。表示数量减少、缩小、降低时不能用倍数,只能用百分数或分数。金额数据后不能遗漏“元”,人数数据后不能遗漏“人”“名”“人次”等单位,约数与精确数须前后对应一致。
5、重要数据须核实权威来源。 稿件中涉及经济指标、人口数据、项目投资金额等重要数据,须注明来源并确保出自权威部门。编辑须警惕自媒体二手信息,更不能采信未经核实的AI生成内容。涉及地方GDP、财政收入、脱贫人口等关键数据时,须与统计部门或政府工作报告公布的数据进行比对,发现出入须及时核实修正。对于夸大其词或无法核实的数据,应果断删除或建议记者重新采写。
6、职务称谓须完整准确。 党政机关报涉及领导干部职务时,须使用全称或规范的简称。正职与副职须明确区分,“常务”“党组”“党委”等修饰词不可遗漏。涉及多位领导时,排序须符合官方公布的排名顺序。涉及中央领导同志职务时,须与《人民日报》、新华社权威报道保持一致。编辑可建立常用职务表述对照表,减少因记忆模糊导致的差错,重要稿件中的职务信息须双人交叉核对。
7、文件名称和内容须逐字核对。 涉及党委政府文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表述,须与原文逐字核对,确保引用准确无误。文件名称中的“关于”“的”“试行”“暂行”等字不可随意增减,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不可漏写“国内”二字。引用的文件条款内容须与原件一致,不得断章取义或自行概括。对地方党委政府提出的发展定位、战略口号,更要烂熟于心,确保一字不差。
8、荣誉称号和奖项名称须准确。 稿件中涉及的荣誉称号、比赛奖项名称须核实准确,不可凭印象缩写或改编。如“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不可简为“五一奖章”,“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须完整表述。获奖项目名称中的数字、年份须与证书一致。编辑应养成随手核查的习惯,不确定的内容须立即向记者或相关部门求证,杜绝因名称错误引发事实争议。
9、引语须原汁原味,不得杜撰。 稿件中的人物直接引语须来自真实采访记录,不得编造或张冠李戴。领导讲话引语须以会议记录或官方通稿为准。编辑如发现引语过于完美或风格不统一,须存疑并核实。间接引语须忠实原意,不得歪曲或断章取义。对可能引起争议的引语,应建议记者提供原始采访录音或文字记录,确保刊发内容经得起检验,这是维护党报公信力的基本要求。
10、图片与图表内容须同步核实。 审稿不仅审核文字,还须审核配图、图表的信息准确性。图片说明中的人物姓名、职务、位置须与画面一致;图表中的数据须与正文数据对应,单位、年份标注清晰。涉及地图的图片须严格审查,确保中国版图完整。图片内容不得有违反公序良俗的细节。编辑须做到图文同审,避免“图文两张皮”,防止因配图错误引发事实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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