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作者姓名的汉语拼音应姓前名后,姓氏全部字母为大写,名字的首字母大写,双名中间不加连字符不间隔;汉语拼音的作者姓名写在英文表示的工作单位之前;多位作者的署名之间以逗号隔开;不同单位的作者姓名右上角加注序号。
2、属于课题基金项目的成果或论文,请在首页注明基金项目类别、课题项目名称及编号。如有鸣谢文字请附于文末。
3、题名应以简明、确切的词语反映文章中最重要的特定内容,要符合编织题录、索引和检索的有关原则,并有助于选定关键词,一般不超过20个字,必要时可加副题名。
4、鼓励原创首发,来稿文责自负,如有抄袭按惯例追责。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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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刊采用页下注释。正文中注号用阿拉伯数字加圆圈标注于相关句子的右上角,通常应在相关标点之外。
7、直接引文之注释不加引领字“参见”,间接引文之注释应加引领词“参见”;如显示其他支持性文献,用“另参见”为引领词。对立性文献,则加说明性字句,诸如“不同的见解,请参见”之类。
8、稿件中含有数学公式、表格、曲线图及其他图表等,请用计算机制作相关内容,以确保数字、符号、表格、图线等清晰规范,便于本刊直接排录和原样扫描。
9、正文须观点鲜明新颖、材料充实可靠、论证严密科学;引用他人的成果,须注明出处;引证不能用来构成本人论文的主要或实质部分;层次一般采用一、(一)⒈(1)1)的层次顺序。
10、一般每篇文章可选3-5个关键词,用全称。关键词为反映文章最主要内容、对文献检索有重要作用的术语,多个关键词之间以“;”隔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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