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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大法律评论杂志

省级期刊

主管单位: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  主办单位: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

年刊  审稿周期:预计1个月内  

《贸大法律评论》由靳岩岩(执行)担任主编,创刊于2016年,由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主管、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主办的一本政法领域专业期刊。主要刊载该领域内的原创性研究论文、综述和评论等,力求及时、准确、全面的反映该领域的政策、技术、应用市场及动态。

  • 2016 创刊时间
期刊收录: 知网收录(中)

贸大法律评论期刊信息

  • 出版语言:中文
  • 创刊时间:2016年
  • 主编:靳岩岩(执行)
  • 纸张开本:B5
  • 出版地区:北京
  • 发行周期:年刊

贸大法律评论期刊荣誉

贸大法律评论投稿须知

1、作者署名:多位作者之间以逗号分隔;作者来自不同单位的,在作者名右上角注l,2…,单位分别标注,以分号隔开。并在作者单位名称前标注1.2--工作单位、所在省市名、邮政编码,加圆括号置于作者署名下方。

2、科研基金资助的课题原则上著录国家或省、部级以上的课题,需注明科研基金机构全称和自主好,中、英文双语著录,分别置于中英文摘要关键词下方,并在圆括号内注明其项目编号。

3、结果要真实、准确地表达研究所获得的数据。所有数据必须经过统计学处理。表达形式可用文字、图和表,但三者内容不能重复。不要引证他人资料,不展开论证。

4、本刊注释均采用脚注形式,文末不列参考文献。注释序号采用1,2,3……;同一文献被反复引用者,从第二次引注开始可标为“同注某某”。

5、题目:要求简洁、精炼,能够完整、准确地概括全文内容,并能反映文章的特定内容。不宜以阿拉伯数字开头,字数不宜超过20个字。

6、正文统一使用Word文档、通栏、宋体、五号字著录。正文内出现的阿拉伯数字、英文(及其它西方文字)与英文参考文献,全部使用Times New Roman字体;中文字与字之间、字与标点之间不空格。

7、请特别注意:著录参考文献出处时,期刊引文须注明的是引文所在具体页码,而非该文献在期刊中的起讫页码;报纸引文必须在日期之后注明文献所在的版次。

8、来稿请提供作者筒介,注明姓名,出生年份,性别,籍贯,学位(或在读学历),技术职称,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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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通常中文摘要以不超过400字为宜。应以第3人称的语气书写。不要使用“本人'’、‘作者’、“我们”等作为陈述的主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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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靳岩岩(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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