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文摘要字数以300~400字为宜,以提供论文的内容梗概为目的,不加评论与解释,简明确切地阐述论文的重要内容,应包括研究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不分段,不用第一人称作主语,不出现插图、表格,不用引文。
2、正文按“前言、资料(对象)与方法、结果、讨论”的顺序书写,为一级标题;以下各级小标题按照:一、(一)、1.安排序号。
3、中文摘要字数以300~400字为宜,以提供论文的内容梗概为目的,不加评论与解释,简明确切地阐述论文的重要内容,应包括研究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不分段,不用第一人称作主语,不出现插图、表格,不用引文。
4、参考文献尽可能使用近5年公开发表的文献,数量在10—30条,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依照其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标出,并将序号置于方括号中,排列于文后。
5、文中使用的外文字母、符号,必须分清大小写、正斜体,一些易混淆的字母请用铅笔在其旁标明;文中量和单位的使用参照最新国家标准GB3100-93,3101-93,3102-93。
6、选题要新,与时俱进。突出前沿问题、难点问题、热点问题、重点问题,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强化现实针对性。
7、科研基金资助的课题原则上著录国家或省、部级以上的课题,需注明科研基金机构全称和自主好,中、英文双语著录,分别置于中英文摘要关键词下方,并在圆括号内注明其项目编号。
8、“一”后加“、”号,“l”后加“.”,(一)、(l)不加任何标点,‘第一”、‘首先”后面均要加“,”号。
9、同一页类列出多个注释的,应根据注释的先后顺序编排序号。注释序号以“①、②”等数字形式标示在被注释词条的右上角。页末或篇末注释条目的序号应按照“①、②”等数字形式与被注释词条保持一致。
10、文题一般不宜超过30个字,应以简明、确切的词语反映文章中最主要的特定内容。避免用副标题。文题不用非公知公认的缩写或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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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邓祥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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