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引用、标注参考文献≥15条以上近五年文献,在正文中标注时,要按照在文章中引用的顺序排列,请选用亲自阅读过的一次文献,不能引用内部资料、待发表和二次文献。
2、来稿请附中文摘要及关键词。摘要字数应在300字以内,概括论文主要内容,一般应包括目的、方法、结论等,结论部分须多着墨且明确。
3、各级标题不得使用引文标示。正文中如需对引文进行阐述时,引文序号应以逗号分隔并列排列于方括号中,如“文献[1,2,6,9]从不同角度阐述了……”
4、展示基金项目的研究结果,并对结果进行深入讨论和分析。解释结果的意义,与现有研究进行比较,指出可能的局限性并提出进一步的研究方向。
5、作者简介在稿件首页页脚:姓名、工作单位全称及职务(职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下辖的市、县)的地名、联系电话(可放入稿件末尾)、邮政编码。
6、本刊采用双向匿名审稿制度。来稿必复,编辑部将在收到来稿后三个月内安排匿名审稿。逾三个月未收到录用通知者,可自做他用。
7、按GB/T 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依照其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标在右上角。
8、来稿要求稿面整洁。除特殊需要外,稿件文字一般使用通用简化汉字,文中涉及的公元纪年、年代、年、月、日、时刻和计数等均使用阿拉伯数字,计量须使用法定的计量单位。
9、文内一级标题序号用1,2,3……,小四号黑体;文内二级标题序号用1.1,1.2,1.3……,五号黑体;余类推。各层次的序号均须左顶格,后空一字距后再接排标题。
10、本刊统一采用页底脚注的形式,每页注释重新编号,注释序号用①,②……标识。注码置于引文结束的标点符号之后右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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