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单位:河南省教育厅 主办单位:河南财政金融学院
季刊 审稿周期:预计1个月内 全年订价:¥140.00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由李学志担任主编,创刊于1982年,由河南省教育厅主管、河南财政金融学院主办的一本科学领域专业期刊。主要刊载该领域内的原创性研究论文、综述和评论等,力求及时、准确、全面的反映该领域的政策、技术、应用市场及动态。
1、每篇稿件须有不超过200字的摘要,客观陈述全文的中心内容,不进行评论。摘要中避免出现“本文”、“作者”等字样。
2、来稿请附中、英文的题目,其中,中文题目不超过20字,题目要能概括文章主旨,且须简明、具体、确切,必要时可加副标题。
3、本刊注释采用脚注形式,引用文献需严格遵守学术规范,注释顺序为:作者,书名,出版者,出版时间,页码。
4、间接引文通常以“参见”或“详见”等引领词引导,反映出与正文行文的呼应,标注时应注出具体参考引证的起止页码或章节。标注项目、顺序与格式同直接引文。
5、请规范数字用法,凡用阿拉伯数字并无不妥的就不用汉字表示数字;非直接引用法条的序号请用阿拉伯数字(包括正文)。
6、作者及其工作单位:文章必须有作者署名。有多位作者署名的,应按其在科研与论文撰写的贡献大小排列名次。作者工作单位应写正式全称,后加省、市名,邮政编码,并将这三项数据全部用圆括号括起来。
7、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如取得国家或部、省、市级以上基金资助或属攻关项目,应标注于文章参考文献后,书写内容包括:项目来源、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并附基金证书复印件或影印件。
8、论文中有统计表和插图者,应先见文字后见图和表。文章中图、表务求少而精,且需要有图序、图题、表序、表题,不能用“附表”表示。能用文字表述的尽量不用图、表,文字、表、图三者表述切忌重复。
9、在正文中,引文按出现先后顺序加阿拉伯数字连续编码,序号置于方括号内采用上角标形式,参考文献放置文末,排列顺序及序号必须与正文中引文序号一一对应。
10、稿件应有中文摘要、关键词、英文题目及内容提要。稿件格式请参照附件——书稿规范进行处理。
地址:郑州市龙子湖北路22号
邮编:450046
主编:李学志
若用户需要出版服务,请联系出版商,地址:郑州市龙子湖北路22号,邮编:45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