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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法评论杂志

省级期刊

主管单位:上海市法学会海关法研究会;上海海关学院海关法研究中心  主办单位:上海市法学会海关法研究会;上海海关学院海关法研究中心

年刊  审稿周期:预计1个月内  

《海关法评论》由陈晖担任主编,创刊于2010年,由上海市法学会海关法研究会;上海海关学院海关法研究中心主管、上海市法学会海关法研究会;上海海关学院海关法研究中心主办的一本政法领域专业期刊。主要刊载该领域内的原创性研究论文、综述和评论等,力求及时、准确、全面的反映该领域的政策、技术、应用市场及动态。

  • 2010 创刊时间

海关法评论期刊信息

  • 出版语言:中文
  • 创刊时间:2010年
  • 主编:陈晖
  • 纸张开本:A5
  • 出版地区:上海
  • 发行周期:年刊

海关法评论期刊荣誉

海关法评论投稿须知

1、基金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如取得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项目,应脚注于文题页左下方,作者单位上方,并附基金证书复印件,本刊将优先处理与刊登。

2、稿件需具备思想性、原创性、前沿性,遵循学术规范,凭事实和数据说话。

3、文章中如出现附录(Appendix)或附件等形式的内容,统一放在参考文献之后,它们之间保持适当的间距。

4、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参考文献,依照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标出。参考文献仅限作者亲自阅读过的主要文献,其中近5年内的文献应占50%以上。

5、摘要:应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提取出文章的主要观点。力避类似这样的用语:本文从几个方面论述了什么问题,对什么问题提出了个人的独到见解等。

6、引文标示应全文统一,采用方括号上标的形式置于所引内容最末句的右上角,引文编号用阿拉伯数字置于半角方括号中,如:“……模式[3]”。

7、鼓励首发,反对抄袭、剽窃等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由此给本刊造成不良后果的,本刊将追究责任。本刊鼓励一稿专投。一稿多投的文章将不予录用。

8、一级标题用编号一、二、三、,二级标题用(一)、(二)、(三)、,三级标题用1.、2.、3.,四级标题用(1)、(2)、(3)。一级标题居中,二级左对齐,三级标题左缩进两格。

9、图表注于文中相应位置,分别按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连续编码。全文只有1幅图时图序写作附图,只有1个表时表序写作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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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01100

主编:陈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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