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稿件作者的署名之下标注每个作者的工作单位全称及所在地的省或直辖市或自治区的地名、邮政编码,同时附英文翻译。
2、编辑部有权对录用稿件作技术性和文字性的适当修改,定稿后(或排版中)不得任意修改。
3、题名:力求简明,反映出文章主题。中文题名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中英文题名含义一致。
4、文章一般有引言部分和正文部分,序号从引言开始编。正文部分用阿拉伯数字分级编号法,一般用一、(一),1,(1)。
5、图、表分别连续编号,正文中须与之呼应,指示须清楚明白。图号图名应置于图下方正中的位置,表号表名应置于表格上方正中的位置。
6、论文应包括题名、作者署名及工作单位全称、摘要、关键词、前言、正文、结论( 结束语) 和参考文献。来稿文责自负,抄袭率控制在15%以内,严禁一稿多投。
7、注释一般是对正文中某一特定内容的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文中序号用数字加圆括号、以上标格式标注。
8、参考文献按GB/T 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依照其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标出。
9、论著请附 400个实词左右中英文摘要。要用第三人称撰写,不列图、表,不引用文献,不加评论,不分段落。
10、得到各类基金项目资助的论文,应在论文首页标注(基金名称、编号),并请提供有关批准文件的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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