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单位:中共河北省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单位: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河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月刊 审稿周期:预计1个月内 全年订价:¥316.00
《河北法律职业教育》由肖辉担任主编,创刊于2023年,由中共河北省委政法委员会主管、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河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主办的一本教育领域专业期刊。主要刊载该领域内的原创性研究论文、综述和评论等,力求及时、准确、全面的反映该领域的政策、技术、应用市场及动态。
1、前言:主要概述本文的立题依据、研究思路、实验基础及国内外现状,并应明确说明本文研究目的、创新性或特点等。
2、展示基金项目的研究结果,并对结果进行深入讨论和分析。解释结果的意义,与现有研究进行比较,指出可能的局限性并提出进一步的研究方向。
3、摘要只需简明、准确地概述论文内容即可,不要增加注释和评价性文字,以150-200字为宜,字体、字号为“楷体、五号”。
4、参考文献著录:要对作者在撰写论文时参考过或引用过的书刊资料,按文章中出现的先后顺序标明数码,依次列出其出处。此项一律采用尾注。著录要按下列要求规范进行。
5、来稿论文要求格式规范、项目齐全,包括:标题、摘要、关键词、正文;作者简介置于首页页脚,标题及摘要英译附于文后。
6、对决定采用的稿件,本刊有权更改格式、润饰文字。如有必要,将请作者根据审读意见进行修改。
7、题名应简明、具体,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应避免使用缩略语、字符、代号以及结构式和公式。
8、请在文末注明第一作者出生年份、性别、民族(汉族可不注)、籍贯、职称或职务、学位或学历、主要研究方向、详细通信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及E-mail地址。
9、作者如对文章题名、责任者、基金项目(名称和编号)需做必要的解释或说明,请在当页用才脚注表示;对于文章特定内容的解释说明,请用“注释”方式置于文后,序号用带“[]”的阿拉伯数字表示,连续编号。
10、计量单位和符号,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如m2(平方米)、hm2(公顷)、kg(千克)等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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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050061
主编:肖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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