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来稿内容题材新颖、结构严谨、文字凝练、阐论精辟,有一定理论水平和学术价值。
2、正文各层次内容一律采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同级标题不同层次的数字之间用下圆点相隔,最末数字不加标点。如:正文一级标题序号用1,二级用1.1,三级用1.1.1,均左顶格书写,后空一格写标题。
3、来稿须具有原创性,未公开发表过;文中引用部分,均须做出明确标注或得到许可,如有侵犯他人著作权问题,后果由作者负责。
4、受基金资助产出的文稿应以基金项目作为标志,注明基金项目名称、编号,放在篇首页左下脚作者单位之前。
5、稿件正文中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个人信息。
6、文内标题层次一般不超过3级,一律用“1”“1.1”“1.2”“1.1.1”“1.1.2”等标识,均顶格写。
7、关键词:必须是意义明确的术语,一般应选取3~5个能准确反映研究方向、研究领域及研究地点的词。词与词之间用分号“;”分隔。
8、稿件的参考文献采用GB/T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的要求,同时在文中对应,用带方括号的阿拉伯数字标注为上角标。
9、注释是对文章标题、作者及文内某一特定内容的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注释序号用带圆括号的阿拉伯数字表示;注释位置在正文结束之后,参考文献之前。
10、表内数据描述形式应规范;且数据有单位的,不得遗漏单位,同时单位应尽可能使用国际标准单位。表内同一指标的数据有效位数应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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