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来稿中引用的数据及观点,务请作者仔细验证,力求准确无误,并以实引形式在正文和参考文献中注明文献出处。
2、来稿时请注明作者姓名、出生年月、性别、工作单位、职称、职务、学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个人信息。
3、各级标题均左顶格,采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一级标题通常为“1”,二、三级标题编号为“1. 1”,“1. 1. 1”……数字间用下圆点相隔,一般不采用四级标题。 标题末不用标点符号。
4、摘要(100~200字)和关键词(3~5个):摘要应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勿出现本人(文)认为等字样。多个关键词之间以分号隔开。
5、引文超过150 字换行另起;上下各空一行;第一行缩进4 格,以下各行缩进2 格。夹注置于最后一个标点符号之后。引诗超过8 行换行另起,规则同上。
6、本刊注释均采用脚注形式,文末不列参考文献。注释序号采用1,2,3……;同一文献被反复引用者,从第二次引注开始可标为“同注某某”。
7、若文稿中含有数学公式、表格、曲线图及其它图表,请用电脑制作相关内容,并务必保证其中的符号、数字、文字、图线清晰、规范。文字横向排列,并注明页码。
8、论文所涉及的研究如果得到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资助,应脚注于文题页左下方,如:“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编号)”,并附基金资助证书复印件。
9、确切的论点与论据:征稿的文章应明确阐述作者的论点,并通过适当的论据和数据进行支持。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的结合将增加文章的说服力。
10、参考文献:参考文献一般应多于10篇,按在文中引用的先后顺序标注(加方括号),并在文末按顺序列出。作者、译者、编者不超过3人时全部写出,超过3人时只写前3人,后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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