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论文应包括题目(中英文)、作者姓名(汉语拼音)、工作单位(中文)、摘要(中英文)、关键词(中英文)、参考文献。基金项目或科技攻关项目请注明项目种类及编号。
2、参考文献:按照中文参考文献在前,日文参考文献次之,西文参考文献居后的顺序排列。各语种参考文献以作者姓名读音为序。
3、稿件要求言之有物、有理、有据,来稿语种中文,原作、译作均可,译作须提供原文和授权书。
4、引文标示应全文统一,采用方括号上标的形式置于所引内容最末句的右上角,引文编号用阿拉伯数字置于半角方括号中,如:“……模式[3]”。
5、注释:要对文章内的特定内容(引用数据、观点和结论)加以注释。以脚注的形式,采用规范的标识与格式,在文章中的有关词语、内容以及引文出处等的右上角等标识。
6、稿件篇名(题目)应简明、具体、确切,能概括文章的特定内容,符合编制题录、索引和检索的有关规则,并控制在20个字以内。
7、摘要论文应附有中英文摘要。摘要应能客观地反映论文主要内容的信息,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一般不超过200字,以与正文不同的字体字号排在作者署名与关键词之间。
8、表格、图、公式以及脚注应分别连续编号:一级标题用编号一、二、三……二级标题用(一)、(二)、(三)……三级标题用1、2、3……四级标题用(1)、(2)、(3)……
9、内容涉及基金资助项目、专利项目或获奖项目等请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并附单位证明和项目证书的复印件。
10、来稿应符合学术论文写作规范和要求(含标题、摘要、关键词、参考文献),文后请附作者简介、地址、邮编及个人联系方式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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