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单位:甘肃省教育厅 主办单位:甘肃政法学院
双月刊 审稿周期:预计1-3个月 全年订价:¥172.00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由史玉成担任主编,创刊于1986年,由甘肃省教育厅主管、甘肃政法学院主办的一本政法领域专业期刊。主要刊载该领域内的原创性研究论文、综述和评论等,力求及时、准确、全面的反映该领域的政策、技术、应用市场及动态。
1、本刊倡导旁征博引,凡是引用他人研究成果时做到应注尽注。须在引文结束处右上角用“①②”的数字标出,并将引文出处列于当页地脚处(应用工具栏中“插入”→“引用”→“脚注”)。
2、稿件应文字精练,层次清晰,观点明确,论据充分,数据可靠,说服力强。
3、正文语言准确、简明、生动;用书面语,不用口语;应朴实无华、具体、不空泛,对事物的表述不宜作渲染。一些已知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不宜详细叙述,应利用文献标注的方式加以引用。
4、注释:要对文章内的特定内容(引用数据、观点和结论)加以注释。以脚注的形式,采用规范的标识与格式,在文章中的有关词语、内容以及引文出处等的右上角等标识。
5、稿件均为作者的研究成果,不代表编辑部的意见。凡涉及国内外版权问题,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版权法》和有关国际法规执行。
6、内容摘要与作者单位全称间空2-3行,要求摘要内容言简意赅,严谨活泼,体现全文主题思想之精髓,不是文中某段落某句话的重复摘录。
7、图表:图表分别连续编号,图题位于插图下方,表题位于表格上方,图题格式为“图1图题”,表题格式为“表1表题”。
8、文内标题层次不宜过多,序号按1;1.1,1.2;1.1.1,1.1.2……的顺序排列。标题一律左顶格。各级标题字数不宜过多,同级标题不应时有时无。论文按引言、材料与方法、结果、讨论等顺序结构撰写。
9、作者姓名、单位、联系方式(详细地址及邮政编码、电话)务必写清楚。多作者稿署名时须征得其他作者同意,排好先后次序,接录稿通知后不再改动。
10、基金项目:名称及编号;作者简介:第一作者姓名(出生年— )、性别、职称或学位、主要从事专业及邮箱等,在首页以页下注形式写明。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西路6号
邮编:730070
主编:史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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