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引文超过150 字换行另起;上下各空一行;第一行缩进4 格,以下各行缩进2 格。夹注置于最后一个标点符号之后。引诗超过8 行换行另起,规则同上。
2、文中图、表随文出现,各图形符合制图规范,照片应反差要大、层次分明、无折痕、无污迹。文稿中的物理量和计量单位应符合国家规范标准。
3、得到各类基金项目资助的论文,应在论文首页标注(基金名称、编号),并请提供有关批准文件的复印件一份。
4、文稿应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实用性、时效性、可读性和可借鉴性。要有一定学术技术水平和实用价值。论点明确,资料可靠,文字精炼,层次清楚,数据可靠。
5、为了方便编辑部与作者取得联系,投稿时请附作者信息,包括第一作者的姓名、单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和邮箱,以及其他作者的单位。
6、注释:采用脚注(当页注,“每页重新编号”),使用小5号字(由word软件自动生成),注释序号使用右上标的“①”。
7、对文章标题层次编号采用阿拉伯数字。不同层次的数字之间加小圆点隔开,小圆点加在数字的右下角如“1.1”、“1.2”。
8、编辑部有权对来稿标题、内容作适当修改。如不愿修改,请在稿件中注明。
9、引用的参考文献应为最近5年内发表的,且一般要求5篇以上;另外,参考文献著录采用顺序编码制,即按在正文中被引用的先后顺序排列。
10、基金项目获省、部级以上科学基金资助产出的文章和国家重点攻关项目的研究论文,请在篇首页下方以“基金项目”标识,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并在圆括号内注明其项目编号。多项基金项目应依次列出,其间以分号“;”隔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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