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获得基金或课题项目资助产出的文章应注明项目名称,若有项目编号,则在圆括号内注明其项目编号。
2、正文统一使用Word文档、通栏、宋体、五号字著录。正文内出现的阿拉伯数字、英文(及其它西方文字)与英文参考文献,全部使用Times New Roman字体;中文字与字之间、字与标点之间不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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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数字用法:凡公元纪年、年代、年、月、日、时刻、各种记数与计量等均采用阿拉伯数字;夏历、清代及其以前纪年、星期几、数字作为语素构成的定型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临近两数字并列连用的概略语等用汉字数字。
6、摘要内容应包括研究工作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摘要应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即不阅读全文,就能获得必要的信息。
7、参考文献采用顺序编码制,按文献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排列。以不少于10条为宜。直接引用须标注具体页码,概述性引用可标注页码范围。
8、来稿一律文责自负,稿件内容不得抄袭或重复发表。本刊对来稿有删改权。稿件内容如需修改时则退回作者,限期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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