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准备采用的稿件,本刊将根据版面情况,在不违背作者本意的情况下,适当压缩修改。不同意者请在来稿时申明。
2、来稿须为学术论文,内容应在本刊用稿范围内。来稿应结构完整,包括标题、作者信息、摘要、关键词、正文和参考文献等部分。
3、正文各层次内容一律采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同级标题不同层次的数字之间用下圆点相隔,最末数字不加标点。如:正文一级标题序号用1,二级用1.1,三级用1.1.1,均左顶格书写,后空一格写标题。
4、来稿务必内容新颖,论点明确,论据可靠,文字精练,无保密内容。来稿须符合本刊注释规范要求,采用页下脚注形式,每页重新编号。
5、属于课题基金项目的成果或论文,请在首页注明基金项目类别、课题项目名称及编号。如有鸣谢文字请附于文末。
6、基金项目(有则加项):获得基金资助产出的文章应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并在括号内注明其项目编号。
7、标题层次应分明。稿中节段层次序号分别用阿拉伯数字“1”“1.1”“1.1.1”形式表示。
8、题名要求以准确、简明的词语反映文章中最重要的特定内容。一般使用能充分反映论文主题内容的短语,不必使用具有主、谓、宾结构的完整语句,最好不使用标点符号。
9、参考文献:本刊参考文献附于文末,执行国家标准《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7714—2015的规定,序号用数字加方括号表示,如[1]、[2]...。
10、参考文献是评价论文的真实性、广泛性的科学依据,也反映出该论文的研究起点、创新、深度和广度。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园村
邮编:100036
主编:宋守信
若用户需要出版服务,请联系出版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园村,邮编:100036。本站仅做历史信息展示,不提供任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