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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工作计划范文精选

物价工作计划

物价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一、认真开展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继续加大文明单位创建力度。

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统一部署及区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的安排,我局党支部积极做好思想发动,于召开了动员大会,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并迅速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流程,紧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工作,采取多种形式抓好学习教育,认真展开先进性大讨论,明确了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具体要求,结合物价工作的实际,提出了物价局工作人员保持先进性“三树立、三加强、六坚持”的具体要求。并坚持边学边改,做到了开展学习教育与搞好物价工作两不误、两促进。设立了意见箱和工作流程上墙,利用黑板报、学习专栏等营造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良好氛围。建立和规范了档案资料。同时积极开展“听民情、送温暖”活动。通过召开各种民主座谈会、举行听证会等形式,充分了解民情民意和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分别对全区六个镇、街办进行了调查,召开了别开生面的座谈会,对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进行了咨询和解答,受到群众的好评。真正把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落到实处。

文明建设,对于全面提高物价干部的整体素质,增强集体凝聚力,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地完成我们的各项工作任务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不断引深文明创建工作,围绕率先发展主题,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积极贯彻《公民道德教育规范纲要》,努力形成共同的理想和精神支柱;大力倡导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道德,积极开展群众性的创建活动,实现了以思想道德修养、科学教育水平、民主法制观念为主要内容的干部素质的新提高;实现了社会风气、公共秩序、生活环境为主要标志的文明程度的极大改善。使文明创建工作又上了一个新台阶。

二、物价工作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

(一)继续开展农资价格及涉农收费专项检查,确实减轻农民负担。

多年来,为减轻农民负担,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省、市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消了一大批不合理涉农收费项目,降低了部分过高的收费标准,建立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加大对涉农价格的收费监督和检查力度。今年月份,根据并价检字19号文件精神,我局对晋源区内农资价格和涉农收费情况进行了检查。

1、农资价格检查。我区种子公司只销售晋单42#、强盛12#玉米种子,进货渠道为农科院种苗公司(强盛种业公司)。进价为3.20元/斤或4.00元/斤,销往各村种子销售点。种子批零价格由种业公司定,种子公司利润为销售每公斤种子,强盛种业公司返还其一元。我区销售的化肥只有尿素一个品种,有姚村、晋源两个销售点,生产厂家为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的尿素进价加运杂费为1750元/吨,销价为1804元/吨,石化公司生产的尿素进价加运杂费为1875元/吨,销价为1925元/吨,但综合经营差率均在3%以内。

2、涉农收费检查。根据要求,我局对晋源区农村中小学教育收费、婚姻登记收费、计划生育收费进行了检查。教育收费存在的问题是大部分学校按0.5元/科收取了试卷费及跨学期收了作业本费,个别信息技术费为B类的学校按A类标准进行了收费,我局已责令其有上述行为的学校将多收费用向学生进行退还。婚姻登记与计划生育未发现价格违法行为。

此次检查我局共计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5件,查处违法所得5余万元,实施经济制裁3万元。

(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1、5月中旬,为认真贯彻落实新医疗收费标准,我局对全区9所医院及各个体诊所收费情况及药品价格进行专项检查。通过检查中发现,大部分医院都存在程度不同的乱收费问题,主要有常用药品未明码标价,在主要收费场所未明示收费项目、标准,在手术外另收仪器使用费、一次性材料费,取消的收费项目仍在执行,自立项目收费等。如一些医院对规定目录外的床套、枕套、卫生材料等十多种一次性材料进行收费;还有产医院擅自提高收费标准重复收费、分解收费。此次检查共查出价格违法所得2万余元。

2、当前,教育收费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尤其是对中小学乱收费行为反映强烈。今年月份,我局组织专人加大执法力度,对全区60余所中小学校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学校实行一费制后,仍有乱收费现象。

(三)以12358为契机,价格举报工作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价格举报工作是物价部门的窗口,是党和政府与广大群众联系的桥梁和纽带。特别是12358全国统一价格举报电话号码的开通后,为此项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使举报工作得到新的开拓。

1、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及时查处举报案件。我局价格监督检查部门从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严肃对待每一封举报来信,认真接听每一个投诉电话,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者,严格按照国家计委关于《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遵照登记、呈批、移送、督办、存档、反馈等工作程序,认真做好了群众的举报工作,保证了价格举报案件的落实,使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得到及时妥善的解决。

2、领导重视。为日益完善价格举报网络建设,我局投入大量资金,购置4台电脑、安装了宽带,开通了专项举报电话“6592706”,设立了价格举报信箱,并增加了一辆微型车,及时解决社会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广大群众举报违法行为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渠道。

(四)积极转变观念,加强价格信息服务,促进了价格工作领域的进一步拓宽。

1、随着价格职能的转变,搞好价格监测将成为价格部门的重要职责,如何保证价格监测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是增强政府价格决策预见性、科学性、有效性的前提。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出台了《晋源区价格监测实施方案》,安排部署了价格监测定点项目和单位。

2、观念的转变,职能的转变增加了多种物品采价工作,每月几百条价格信息都必须按质如期上报上级部门。国家发改委文件要求价格监测工作是一项重要工作,要定编制、定经费,而我区财政紧张,我局人员不足,工作量大,面对重重困难,全局工作人员在局领导带领下,克服困难、团结协作,使价格监测工作开展的卓有成效。

(五)搞好煤炭统一经销工作,为我区煤矿企业的快速发展创造较为宽松的发展环境。

1、今年三月份,我局抽调专人,采取煤矿价格监测和价格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区的涉煤收费项目、标准进行了认真审核和专项检查,为我区煤炭企业创造了宽松的发展环境。

2、全面做好煤炭销售分类指导价的测算工作。为及时、准确、科学的提供煤炭价格,结合我区煤炭分布、开采实际状况,在全区有代表性地建立了五个价区十五个煤炭监测点。每季度邀请区煤运公司、区安监局、各镇、街办及部分煤矿负责人召开小型听证会,共同制定全区的煤炭挂牌价和坑口保护价,并于每季度初以文件印发全区各有关单位。

3、以煤炭价格专项检查为契机,检查与稽查相结合,为我区煤炭产业发展服务。坚持为煤炭企业发展服务的工作方向,这是我们一年来的基本做法,也是今后稽查工作的发展方向。政策的落实,价格的到位,专项基金和税费的足额收取,关键在狠抓煤炭稽查工作。我局稽查队对全区33座煤矿,七个煤站等涉煤企业摸清情况,建立档案,并严格按照煤炭价格稽查文书形式进行管理工作,边稽查、边清费治乱,共稽查收缴水资费8万余元。

(六)继续搞好涉案物品价格鉴证工作,拓宽了服务领域。

一年来,共受理涉案价格鉴定48件,标的达63.91万余元,及时、准确的鉴定结果,得到了办案机关的认可,并且无一复议和重新鉴定的案件,价格服务领域正在不断的拓宽。

(七)加强价格队伍自身建设,造就一支高效、廉洁、求真务实的物价队伍。

1、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把理论学习内容应用到实际工作中,每星期五下午组织全局职工集中学习,内容既有上级文件精神,又有价格理论基础知识,学习形式活泼多样,一边学习一边讨论,对照问题,找差距,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通过学习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

2、借“双评”工作东风,开展争优创良活动。随着“双评”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我局十分重视全局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定期召开支部会议,组织全局同志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实行了“”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经区“双评”办检查,我局的双评工作得到了肯定和赞扬。通过“双评”提高了物价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树立了物价队伍的良好形象。

一年来,我局职工在局领导班子带领下,克服各种困难,积极做好各项工作,面对新的形势,针对人员编制少,经费不足的状况,我局干部职工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团结协作精神,圆满的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但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的工作与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干部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作风需要进一步改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有待进一步增强。我们要以饱满的热情,用“三个代表”理论做指导,解放思想,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把各项工作做的更好。

三、年我区物价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完善价格管理职能强化市场调控

1、做好价格调节基金管理的牵头工作,规范管理合理使用价格调节基金,强化征收管理手段,进一步增强物价部门运用经济手段调控市场的能力。

2、加强和改进价格监测工作,完善价格监测制度,重点在价格预测分析工作上下功夫,增强价格异动预警能力,发挥价格监测在宏观调控和价格管理的服务功能。

3、加强对事权下放项目的管理:一是区管的社会力量办学,一、二星级幼儿园的收费标准;二是农村机井灌溉、乡镇及部分农村人畜饮水供水价格的审核制定;三是对区管医院自制剂零售价格的审批;四是对二等A类以下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管理、审批。

4、严格执行《收费许可证》的申领,换证,审验程序。

5、搞好煤炭统一经销工作,为我区煤矿企业的快速发展创造较为宽松的发展环境。

(二)大力规范收费行为积极整顿价格秩序优化我区发展环境

年,要根据省里公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目录》和市政府明令取消的审批收费项目,明确收费主体,清理收费项目,审核收费标准。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轻农民负担,推进农村税费改革的政策措施,切实加强涉农收费的监督管理。巩固涉农收费、教育收费公示工作取得的成果,将收费公示工作扩大到行政事业,医疗等收费领域。

继续整顿义务教育收费,继续落实国家对下岗职工再就业方面的减免优惠政策。

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加强对与人民密切相关的价格问题的监督检查。一是组织实施垄断价格、公用事业价格的收费检查;二是认真落实经济适用房的各项价格政策规定和物业收费管理办法,强化对经济适用房价格,物业管理收费和建设项目收费的监督检查;三是加强医疗服务收费,药品招投标采购,中标药品零售价格的监管工作;四是加大对成品油价格的监管力度;五是继续对中小学收费的清理和整治;六是加大煤炭价格稽查工作力度,力争煤炭基金管理费金额有较大突破。

要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桥梁纽带作用,认真办理群众举报,提高价格举报工作质量和效率,继续开展“价格计量信得过”活动,加强价格诚信建设,打击价格欺诈行为强化价格社会监督。

(三)创新价格管理模式适应形势发展加强价格服务

一是创新价格监督检查方式,适应新时期价格工作的特点,监督、管理、服务三位一体,互相配合。加强服务,拓宽服务领域。

二是在涉案物品价格鉴证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同财政部门联系,使我们的价格工作能为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集中采购提供服务。

三是加强同企业的联系,为企业提供价格信息,价格政策咨询,为企业调定价成本审核工作提供前期调研和可行性论证。

(四)适应新时期的价格工作,要加强队伍建设和法制建设

物价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功能和手段,是落实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政策、全面推进就业服务“新三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建立公共就业服务长效机制的重要基础。

各市要高度重视和加强此项工作,作为做好当前就业再就业的着力点,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的重点,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指定具体科(处、室)负责此项工作,并确定一名联系人,全面开展本地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功能工作。

二、按期完成本地区综合性服务场所完善公共就业功能基本目标

各市级综合性服务场所、市确定的重点区综合性服务场所均应在年9月前全部达到《功能手册》规定的基本服务功能要求。其他综合性服务场所最迟年底前全部达到《功能手册》规定的基本服务功能要求。

省上确定的重点城市市级综合性服务场所要对照标准,落实完善计划,争取在年底前达到《功能手册》规定的基本服务功能、延伸服务功能和拓展服务功能要求;新建、改建的综合服务场所应在建成时达到《功能手册》规定的基本功能要求,并逐步实现延伸功能和拓展功能。

三、制定本地区完善功能计划和市本级完善功能方案

物价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一、整顿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一)加强节假日市场价格监管。做好重大节假日期间的市场价格检查,加强市场巡查,加大重要领域、重点时段的市场价格检查力度。

(二)强化市场价格常态监管。加强明码标价日常监管,继续落实明码标价三年工作方案,分行业整治和打击商贸流通和服务业不标价、模糊标价、虚假打折、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三)加强房地产市场价格监管。抓好商品住宅房销售明码标价常规检查;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开展涉及保障性住房各类收费减免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

(四)加强市场价格应急监管。健全价格应急机制,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快速果断处置突发价格事件。

二、开展价费热点行业检查

(五)开展银行业收费专项检查。重点清理银行贷款过程中捆绑收费、强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等问题,严厉查处继续收取国家明令禁止的收费项目以及擅自提高标准收费等问题。

(六)继续开展涉企、涉农收费专项检查。重点对农村生产、生活用水用电价格进行检查;检查国家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落实国家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优惠价格政策。

(七)开展教育收费检查。结合本地实际,重点查处学前教育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义务教育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公办高中超“三限”乱收费等。

(八)继续开展医药卫生价格检查。在去年工作基础上,继续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检查;重点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零差率”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

(九)适时开展资源类价格检查。按照省局统一部署,适时开展成品油、天然气、电力价格检查,全力配合资源性价格改革。

(十)着力降低商品流通环节费用。贯彻落实国家降低商品流通成本的各项价格优惠政策,重点清理整顿超市、百货店、电器专业店等大型零售企业及其下属门店,利用市场优势地位,向供应商违规收费等。

三、巩固“价格行政执法质量提升年活动”成果

(十一)认真落实和不断完善价格监督检查各项工作制度;严格案件办理内部运行机制,规范工作流程,规范价格执法行为,不断提升价格行政执法质量。

(十二)结合省局开展的行政处罚案卷和行政执法评查活动,开展市物价局第十八届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严把2012年价格行政处罚案卷质量关。

(十三)继续探索新的检查方式。力求在提高检查能力和检查手段上有新突破,努力提高价格执法的效率和效果。

四、协调做好全局价格公共服务工作

(十四)制定数字化公示牌建设运行方案,落实工作任务,协调相关科室,加快数字化公示牌建设。同时,组织和落实好价检局承担的相关工作任务。

(十五)争取推出1—2项有特色的价格公共服务工作。

五、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平台作用

(十六)健全应急反应机制,加强快速反应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妥善处置紧急情况,维护社会稳定。

(十七)坚持日常值守、节假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发挥系统综合效用,及时、快速、妥善办理咨询和投诉。

(十八)继续开展每周与市新闻台连线,通报全市价格举报动态工作。

(十九)坚持价格举报联席会议制度。继续坚持联席会议的务实会风,邀请相关部门参与研究、解决热点、难点举报案件,进一步丰富会议内容,提高会议质量。

(二十)在继续加强市县两级价格部门以及内部科室联动的基础上,做好省局“中安在线网上问政”、局长信箱网友留言以及本市“市民心声”,“市长热线”、“淮河晨刊”价格问题的处置答复工作。

六、强化舆论宣传导向作用

(二十一)加强工作动态的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省局市局网站,省价格监督检查局《价格监督与检查》以及国家发改委《中国价格监督检查》等新闻媒体和内部刊物,对我市开展的重点检查,专项检查,以及重点阶段的关系民生的重要行业价格检查工作广泛宣传。

(二十二)加大价格政策的宣讲提醒。继续分行业或系统开展价格政策宣讲、提醒,引导经营者提高价格诚信和自律意识。结合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以及价格投诉举报反应集中的问题,开展针对性的价格政策宣讲或提醒,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二十三)认真组织,积极参加省价检局典型案例分析、调研论文评选等活动,进一步提升价格监督检查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二十四)不定期地向政协特约监督员、义务监督员通报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情况,邀请他们参与相关的价格监管活动。

七、加强基础建设和队伍建设

(二十五)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在强化素质,提升能力上下功夫。通过开展岗位练兵,使检查人员在实践中掌握规律,精通方法,创新理念,不断提高价格执法和价格服务能力。

(二十六)开展价格监督检查人员业务培训。针对性地开展运用计算机技术查办案件,典型案例分析研讨,行政执法人员反渎职罪等方面的学习和培训。

物价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进步规范治理水平。以争创全国规范化物价检查所和全省规范化价格认证中心为目标,制定培训计划,加强理论学习,完善工作制度,进步物价执法职员业务素质,增强工作能力,进步服务质量,在全局上下开展“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活动。

二是加强涉农价格监管,促进农村稳定发展。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农产品价格政策,加强农资价格监管,保持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基本稳定。不断强化涉农价格信息服务,促进农业生产,推进农村稳定发展。

三是强化市场综合调控,确保价格基本稳定。按照“政府协调、各方联动、突出重点、综合调控”的方针,加强收费治理,严格控制调价项目,开征价格调节基金,狠抓明码标价,实行价格信用等级晋级制,充公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四是加强收费治理,规范收费行为。加强教育收费治理,规范教育收费行为,落实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规范高中教育收费,取消不公道服务性收费及代收费,落实择校生“三限”政策。强化药品价格和医疗收费治理。完成乡级医疗收费改革,严格控制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加强房地产价格监管,严格审核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和廉租住房租金,妥善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门难点价格题目。

物价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一、主要工作

(一)、积极推进价格改革和价格调整,疏导价格矛盾,促进经济发展

一是汇同市环卫局对我市生活垃圾处理成本进行核算,制订了我市居民和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并上报省物价局批准执行。调整后的垃圾费征收标准为:居民户6元/月/户,非居民户140元/吨;二是启动价格和运价联动机制,调整了我市公路客运价格,并相应地对我市部分乡镇车站发班费进行了调整。平均调价幅度为10%;三是对一些旅游景点门票价格进行了适度调整。东坡书院门票价格从原来15元/人调整为25元/人;四是在成本调整的基础上,及时制定了白马井新地水厂、东成水厂自来水价格,调整了海头水厂自来水价格。价格调整后上述乡镇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为1.5元/吨,与那大城区价格基本保持一致,为上述水厂的正常生产经营和供水安全创造了条件;五是对涉及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了优惠办法,按国家和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收费标准的50%收取,促进了我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六是调整了我市跨糖蔗收购价格。普通糖蔗收购价格调整为360元/吨,良种糖蔗收购价格调整为370元/吨。价格提高幅度达20%。糖蔗收购价格的提高,对提高我市农民收入,促进我市糖业的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此外,我们还重新核定了种子种苗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收费,按省局的统一部署调整了我市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适时调整了成品油和液化石油气价格,还对部份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进行了适当的调整。价格和收费的适度调整,进一步疏导了价格矛盾,理顺价格关系,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企业的经营困难,促进了我市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

(二)、切实开展旅游价格秩序综合整洁,促进我市旅游业健康发展

今年初,我局根据省物价局的统一部署,迅速成立了市物价局旅游价格秩序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制订了《市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旅游价格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抽调了得力人员组成若干个整治工作小组,对我市松涛天湖风景区、八一石花水洞地质公园、海南热带植物园及东坡书院等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进行全面清查整顿。在旅游价格秩序综合整治工作中,我们要求各旅游景点在售票的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标准,并将服务项目、服务承诺、优惠办法、价格投诉举报等内容向游客公示,接受游客监督;我们在客房价格管理方面,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宾馆酒店进行监督检查;在“五一”黄金周、中高考期间,为制止酒店、宾馆客房价格异常波动,根据《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我市客房价格实行限价管理;根据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旅游发展委和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对我省“十一”期间宾馆酒店客房价格实施临时干预的通知》,在“十一”期间对我市宾馆酒店客房价格实施临时干预。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在“十一”期间坚持上班,加强检查,确保了“十一”期间全市旅游价格的稳定。

通过开展旅游市场价格秩序的整治,使全市旅游价格秩序井然,无乱收费,无投拆,进一步优化了我市旅游消费市场环境。

(三)、加强价格调控管理,努力保持市场物价的基本稳定

一是建立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制度,对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关联的重要商品价格跟踪监测,发现市场价格异常变动,随时向市政府和上级物价部门报告,以便政府采取相应措施平抑物价。今年共上报各类价格监测报表396份,价格监测分析材料22份,省物价局在上半年全省物价工作会议上对我局的价格监测预警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二是加大价格异常波动的干预力度。在重要节假日和高考、中考期间对宾馆、酒店客房价格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有效地平抑了客房价格的上涨。三是做好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工作,提高政府调控物价能力。全年共征收价格调节基金家园0764元。共投入价格调节基金904559元支持我市的糖业生产发展,使我市传统产业得到发展。

(四)、加强价格监督检查,进一步整顿价格秩序

积极开展物价检查工作,遏制价格违法行为。一年来,共检查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及个体工商户1298个次,其中行政事业单位113个次,企业、个体工商户1185个次。查出价格违法所得443636.89元,已退还给消费者293036元,正在退还消费者77893.14元,没收和罚没上缴国库15万元。

开展春运和节日客运票价专项检查。在春运和“五一”、“十一”黄金周期间组织精干人员,在市交通局的配合下对客运票价进行检查。在春运检查中,共责令车主退还多收款3365元。在“五一”、“十一”黄金周期间,共责令车主退还多收票款2680元。

开展液化气和成品油价格专项检查。我局定期对各液化气营销点和加油站进行检查,严格把液化气和成品油价格控制在政府指导价格之内。通过检查,使我市液化气价格在海南西部是始终保持最低水平,成品油价格也控制在规定范围之内。

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我局主动与教育局、纠风办等有关部门联系,派出检查人员深入到各中、小学校进行春季和秋季学期收费检查。对个别存在乱收费问题的学校进行重点检查。一年来共责令退还给学生多收款370563.64元。

开展电力价格专项检查。我局对各项涉及生产、生活电价政策的执行及供电企业落实各项价格优惠政策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电价调整政策执行情况,企业优惠电价政策的落实情况,国家取消的收费项目的贯彻情况,以及在农村电网改造以及在城市电网一户一表改造中,有没有超标准或自定标准乱收费;农业用电价格中有没有超标准和价外收费的行为。通过检查督促了电力企业严格执行电价政策。

开展价格法律法规宣传。在重大节假日和“3.15”期间,组织全局人员上等街设置价格咨询点,宣传《价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解答价格难点疑点问题,发放价格法律法规宣传单,在那大主要商业街悬挂宣传标语。一年来,共发放价格法律法规宣传资料5680张,接受群众咨询102人次,悬挂横幅25条,发放标签58000张,共对250家(次)商场和个体户进行检查和指导。提高了经营者和消费者的价格法律意识。

认真受理群众价格投拆举报工作。价格投诉举报是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部分,是价格主管部门了解社情民意的窗口,直接关系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一年来,我们认真落实价格举报处理制度,共受理群众价费举报投诉案件32件,已处理30件,待处理2件。确保“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畅通无阻。

(五)、强化收费管理,切实做好清费治乱工作

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一是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工作。全市应年审的收费单位133个(不含医疗机构,下同),实际年审的收费单位113个,年审率达85%;年审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73项;核换收费许可证221套,取消收费项目53项,涉及收费金额564万元。通过年审,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二是开展涉农涉企收费专项整顿。我们对住房城乡建设、卫生、计划生育、就业、交通、海洋渔业等有涉农涉企收费的单位开展专项治理。取得了明显效果。进一步规范了我市涉农涉企收费行为。例如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和市卫生监督所自立名目收费和多收费问题在专项治理中得到有效制止。

(六)、抓好价格公共服务,提高价格服务水平

我们不断拓宽价格公共服务领域。将物价工作融入到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中去,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服务。一是积极受理和开展价格鉴证工作。一年来共受理价格鉴证1200宗,涉案金额近16600000元;二是参与白马井跨海通道南连接线项目以及洋浦区外征地项目拆迁物的估价工作,为上述项目的顺利开工提供服务;三是积极开展价格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工作。对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成本进行监审和认证,为市政府合理制定上述保障性住房价格提供了依据。全年印发《价格成本调研》共10期。撰写的《当前农业用水水费现状问题及建议》调研报告得到市有关部门的重视;四是做好市场价格信息的工作,创刊《物价动态》,每月印发2—3期。坚持每月在政务网上我市相关价格信息,为企业生产和经营提供服务。发动506家单位加入海南价格信息网络,共享全省价格信息成果。

(七)、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

我局十分重视队伍的自身建设。一是抓业务培训。先后派出了7名干部参加了国家发改委和省物价局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学习。培训内容涉及收费管理、价格管理、价格成本监审以及价格认证等。提高了队伍的业务素质;二是建章立制。我局先后修订完善了工作、学习、考勤、财务、车辆管理等制度,坚持办好“政务公开栏”,通过各种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三是加强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从今年四月起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作风建设百日活动”。全局上下对自身存在的问题深挖根源、正视不足。通过查找问题、集中整改、总结提高三个阶段的集中整顿,使干部作风和部门行业风气得到明显好转,群众对物价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高。有效解决了“慢”、“混”、“散”、“满”、“浮”、“懒”、“庸”、“差”等长期存在于干部中的突出问题;四是对中层领导岗位实行公开竞岗。通过公开竞岗选拔了物价局价格综合办公室副主任和物价检查所所长。干部有为才有位的意识有了较大增强

(八)、其它工作

积极参与我市的“农村基础工程”建设工作,坚持定时深入到乡镇联系点,配合镇政府开展救灾、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等工作。今年来,在单位经费比较困难的情况下,先后支持和庆镇政府和东成镇政府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救灾工作经费16000元。为联系点工作尽了我们应有的努力。

二、存在问题

一年来,我们认真贯彻省物价局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对国家已放开的市场价格的调控欠缺,处理和解决这些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物价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得不够,职能发挥不充分;三是制度执行力还不强。

三、年工作计划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服务发展、关注民生、促进和谐”为主线。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充分发挥价格扛杆作用,积极稳妥地推进资源产品的价格改革,疏导价格矛盾。注重抓好价格服务,着力解决涉及民生的突出的价格和收费问题,不断推动物价工作上新台阶。具体工作计划为:

(一)、继续开展对医疗、教育、供电、成品油、液化气、涉企涉农收费专项检查,加强市场价格监管,规范市场价格行为。

(二)、抓好民生价格监管,着力解决医药价格虚高问题,努力解决群众看病难、治病难问题。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防止义务教育阶段“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问题发生。

(三)、根据省局的统一部署,积极推进资源产品价格改革,疏导价格矛盾。

(四)、继续着力价格公共服务工作,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工作;开通价格网站,不断提高价格公共服务水平。

(五)、抓好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工作,努力做到应收尽收,增强价格调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