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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范文精选

水利水电

水利水电范文第1篇

(1)没有一套完善的水利水电工程工程索赔机制,也会损害建设单位(业主)的利益。由于业主对建筑设计和施工技术不了解,不能有效地处理工程索赔,控制投资规模,工程质量和工期也得不到保证,影响基本建设的顺利进行,不利于我国经济快速、稳定地增长。

(2)新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解决水利水电工程索赔的体系和制度又没有建立,造成许多工程索赔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使建筑企业背上了沉重的包袱,使建筑市场处于新的无序状态,建筑市场得不到充分的发育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缺少必备的外部条件。正是我国业主和承包商之间“不对称”的地位关系,承包商往往考虑与业主之间长期合作,担心索赔会损害己方与业主之间的关系和感情,害怕引起争端,怕打官司。

(3)目前我国的法律体系尚不完备,在具体操作上难度较大,而且承发包方缺乏法律预警意识,尤其表现在对施工合同的蔑视上。作为发包人一方,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任意提出苛刻条件,为了减少价款规避法律法规,与承包商签订阴阳合同。而一旦出现纠纷或是索赔时,也都不想按照合同约定来解决问题。本应具有最好解释权利、与双方利益息息相关的合同形同虚设。缺乏指导作用下的合同,双方都以自己的利益为出发点,纠纷必定如战火绵延。

(4)双方理解的分歧。目前承发包商对技术规范、某些指标理解不一致。对合同条款也会由于不同立场产生不同理解,如约定某物资为某个单价,承包商认为只是出场价,而发包方则理解为包含运输费、装卸费在内的进场价。

(5)由于水利水电工程规模大、技术性复杂、投资额度大、工期长、材料设备的价格在施工期内变化较快,工程项目所处的内外部环境复杂多变,体现出水利水电工程的复杂性、长期性、特殊性、不确定性因素多、风险高、综合性强诸多的特点。这些问题在水利水电工程实施过程中会不断出现,必然会影响工程正常的进行,导致工程项目成本和工期的变化,这是索赔产生的根本原因。因此,索赔的发生是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客观存在。

2索赔分类以及在水电工程中的运用

索赔的分类方法很多,但最终不外乎要求对超出计划成本的附加开支进行经济费用补偿和由于非承包人责任的原因而导致的施工进程延误要求工期延长两种情况。在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对引起承包商损失事件原因的不同,对承包人索赔可能给予合理补偿工期、经济费用和利润的情况,分别作出了相应的规定不论是我国现行的《水电工程施工招标和合同文件示范文本》和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对索赔均有明示和默示的条款,对索赔的程序、时限、要求都有明确的规定。因此,索赔是合同文件和法律法规赋予正确履行合同者免受意外损失的权利,是一种未经对方确认的单方面行为,索赔要求是否得到最终实现,必须通过双方共同确认(如双方协商、谈判、调解或仲裁、诉讼)后才能实现。对承包商而言,合理的索赔是一种保护自己、避免损失、增加利润的重要手段;是落实和调整合同双方经济责、权、利关系的重要手段。离开索赔,合同责任就不能全面体现,合同双方的责、权、利关系就难以平衡;索赔是合同法律效力的具体体现,对合同双方形成约束条件。特别是能对违约者起警戒作用,使违约方必须考虑违约的后果和违约成本,从而尽量减少其违约行为的出现,以保障合同的顺利履行;索赔对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

3提高索赔管理水平的措施和方法

(1)组建一个精干有力、灵活机动的索赔班子。索赔的成功与否取决于承包商是否拥有既懂工程技术,又懂法律,既懂经营管理,又懂估价、财务的索赔专门人才。精干的索赔班子既能尽早地辨识索赔,又能适时地进行索赔谈判;既能进行索赔费用的成本分析、审核和修改,又能进行合同条文的分析和运用;既能在谈判桌上据理力争,又能创造友好合作的氛围。

(2)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建筑公司应加强财务管理,建立一套科学、完整、准确的财务会计制度,及时提供有关成本资料,以便尽早发现索赔;准确地计算索赔的金额。在有些情况下,索赔费用的计算是以财务会计资料为依据的,必要时,还要向业主或仲裁庭出示会计账本,以证明费用计算的合理性和准确性。先进的施工组织管理水平,也能为索赔成功创造有利的条件。

(3)搞好良好的公共关系。搞好索赔工作,离不开和谐的内部环境和良好的外部环境。公共关系是一门内求团结、外求发展的学问,其目的就是通过新闻媒介和内部交流来创造良好的内部和外部环境。只有建立良好的公共关系,才能为索赔创造良好的环境,使索赔工作进展顺利。

(4)要鼓励承包商的索赔人员进行索赔,又要聘请咨询顾问帮助进行索赔,内外配合,使工程索赔从以变更项目定价为主的初级索赔发展到超越合同条件的高级索赔,以扩大索赔的范围,丰富索赔的解决方式。

4索赔的处理和预防方法

索赔的处理,是指工程师在接到承包商的索赔报告后对其进行的审议、核对工作,以及与承包商谈判处理办法,或者在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独立作出自己的处理决定的过程。从实践经验来看,要搞好索赔处理工作,必须强调:

①必须树立正确的索赔观念,认识到索赔的提出与处理是合同管理工作中的一项正常业务。

②公平和诚信原则是索赔谈判和处理中应该遵守的一条基本原则。

③建立和健全工程师单位的内部管理制度,保证“公正、正确、迅速”地处理好承包商索赔。

④“以事实为依据、以合同为准绳”,实事求是地处理好承包商索赔。当招标文件中的地质资料和试验数据的准确性不负责任,要求承包商自己进行勘察和试验。如对于工地地质条件的变化,业主将向承包商提供所有地质条件的资料,但承包商应派人员到工地勘察,业主对所提供资料的准确性不负任何责任。这样,就防止了承包商由于地质条件的变化而提出的索赔,对不可预见的现场条件的变化不承担责任,业主对第三方的干扰引起的工程延误不承担责任。业主对不利的自然条件引起的工程延误的经济损失不承担责任。业主对由于业主终止合同给承包商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5其他注意事项

(1)建立牢固的索赔意识,适时地提出索赔。对新增设项目,应尽量在施工前或施工的前期确定单价和延长的工期。

(2)要加强各工程项目组之间的协作,使企业内部人员能在项目组之间流动,以便在业主严重违约而又不及时解决索赔问题时,暂停工程施工,迫使业主尽快解决问题。

(3)在业主无协商诚意,并且在协商和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应尽早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悬而未决的重大索赔问题,或迫使业主达成和解,避免发生更大的损失。

(4)扩大分包工程量,特别是在国际工程承包中,可利用当地分包商,增加施工组织的灵活性,有钱就多干,没钱就少干,减少停工时的人员费用损失。

水利水电范文第2篇

水利水电工程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其存在的特征主要包含以下几方面内容。

1.选址及设计工作与环境之间存在密切的关联将水利水电工程与常规的建筑工程进行对比发现,其选址、设计与规划等工作同环境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联。例如:假如在规划或设计水利水电工程之前并没有进行详尽的现场调查,或者勘察工作不细致等,都可能导致水利水电工程对周边地表水体造成危害,从而使环境影响问题更加严重。

2.施工范围较大,对环境影响较严重对于水利水电工程来讲,其所需的占地面积普遍较广,可以达到数万平方公里。那么,其所影响的面积也相应增大,占用大量水生生物、森林等资源,并且也会对风景区、城镇等区域造成危害。也就是说,水利水电工程对水环境、生态环境及社会经济方面都可能造成影响。

3.缺乏完善的保护与管理方法因为建设项目等工业发展较早,已经创建了一系列较为全面的环境保护及管理方法,同时积累了大量经验,研发了相应的技术。但是,对于水利水电工程来讲,其发展相对较晚,人们当时对水环境及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不足,所以,缺乏完善的环保方法。所以,相关人员就应通过不断的专研,找寻合理的、全面的、与之相协调的保护与管理方法,并且参考国外成功的经验,引入先进的设备,从而确保水利水电工程得以顺利开展,不对水环境及生态环境造成危害。

二、水利水电工程对水环境影响

对于水利水电工程来讲,其建设施工对水库内部及上下游水质及水量都造成影响,其主要包含以下几方面内容:

(1)在水利水电工程中,水质出现季节性的变化;

(2)均匀的削弱了下游进入河口的流量,从而导致盐水入侵情况发生;

(3)降低了下游河体的自净能力;

(4)由于蒸发量不断增加,从而缩减了下游河体的流量;

(5)对回游性鱼类的繁殖与生长都造成阻碍;

(6)增快工程项目中浮游植物及水藻的生长;

(7)有可能使下游土体输入的营养物质减少。

三、水利水电工程对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相关内容

在进行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时。对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等级划分的依据包含以下三方面内容:

(1)污水的排放量;

(2)污水水体的复杂程度;

(3)水域的规模。以下就其三方面内容进行详细分析,并以工程实例进行论述。

1.污水的排放量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对污水的排放量可将其划分成5个范围,

2.污水水体的复杂程度污水水体的复杂程度是依照污染物的种类及水质参数的数量进行区分的。可以划分为简单、中等及复杂三种。

3.水域的规模水域的规模是依据流量大小进行划分的,可以分为大、中、小三类。以河流为例,当平均流量超过150m³/s时,则为大,平均流量处于15m³/s~150m³/s之间,则为中,如果平均流量低于15m³/s,则为小。

4.工程实例设定,某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其污水的排放总量为14,600m³/d,则其对水环境影响评价分级的判据详见表3。

四、水环境评价的方法

进行水环境评价的方法一般选用的是单项指数法。其计算公式如下:Sij=Cij/Csi,其中,Sij表示水质参数i在第j点的标准指数;Cij指的是水质参数i在第j点的浓度,单位为mg/L,Csi指的是水质参数i的标准值,单位为mg/L。假如水质参数i在第j点的标准指数大于1,则说明该水质参数已经超过相应的水质标准,就无法符合使用需求。对特殊水体计算溶解氧(DO)及酸碱度(pH),计算溶解氧还应考虑两种情况,当DOj高于DOs,则SDOj=|DOf-DOj|/DOf-DOs,当DOj小于DOs,则SDOj=10-9DOj/DOs其中,SDOj指的是溶解氧的标准指数;DOf指的是某气压、水温情况下饱和溶解氧的浓度,单位为mg/L,在计算公式中,经常选取DOf的计算公式为DOf=468/(31.6+T),T为水温,单位℃,DOj为溶解氧的真实测定数值,单位为mg/L,DOs为溶解氧的评价标准限制,单位为mg/L。酸碱度(pH)的取值不同,对水质的影响也存在区别。其计算公式为:当pHj≤7,(7.0)/(7.0)jjsdSpHpHpH,当pHj>7,(7.0)/(7.0)jjsuSpHpHpH,其中,SpHj表示pH的标准指数,pHj为真实测定数值;pHsd为评价标准中pH的下限值,pHsu为评价标准中pH的上限值。

五、水利水电工程降低水环境影响的措施

较为常用的消减污染源方法包含以下内容:

(1)对预计建设的水利水电项目事先制定清洁、防污染等措施,并对项目设计的水体进行控制;

(2)实行节水及循环水标准,结合项目施工特点,对废水进行相应的处理后再进行排放;

(3)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阶段,由于挖设基坑或堆土而导致裸露土层,应尽快修建雨水拦截装置,并种植植物,从而预防沉积物进入地表水体;

(4)在应用化学药剂时,预先规划好药剂的使用时间、使用数量、使用范围,同时规划好药剂流入水体的处理方法;

(5)在水污染总量控制的区域,利用排污交易方法,确保污水排放总量不增加;

(6)如果条件允许,可以应用人工湿地的方法对非点源污染进行控制。

六、总结

水利水电范文第3篇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水电建设工程的安全管理,提高工程蓄水验收工作质量,保障工程及上下游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库容1亿立方米以上的大型(包括新建、续建、改建、加固、修复等)水利水电建设工程。中型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水库蓄水验收前必须进行蓄水安全鉴定。蓄水安全鉴定是大型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验收的必要依据,未经蓄水安全鉴定不得进行蓄水验收。

第四条蓄水安全鉴定,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实施。设计、施工、监理、运行、设备制造等单位负责提供资料,并有义务协助鉴定单位开展工作。

第五条水利部负责监督和指导全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工作。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工程竣工验收的分级管理权限负责监督和指导蓄水安全鉴定工作。

第六条已竣工投入运行的水利水电工程,其安全鉴定工作遵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水利部水管[1995]86号)执行。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七条蓄水安全鉴定的依据是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批准的初步设计报告、专题报告,设计变更及修改文件,监理签发的技术文件及说明,合同规定的质量和安全标准等。

第八条进行蓄水安全鉴定时,鉴定范围内的工程形象面貌应基本达到《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规定的蓄水验收条件,安全鉴定使用的资料已准备齐全。

第九条蓄水安全鉴定的范围是以大坝为重点,包括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引水建筑物的进水口工程、涉及工程安全的库岸边坡及下游消能防护工程等与蓄水安全有关的工程项目。

第十条蓄水安全鉴定工作的重点是检查工程施工过程中是否存在影响工程安全的因素,以及工程建设期发现的影响工程安全的问题是否得到妥善解决,并提出工程安全评价意见;对不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并涉及工程安全的,分析其对工程安全的影响程度,并作出评价意见;对虽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但专家认为构成工程安全运行隐患的,也应对其进行分析和作出评价。

第十一条蓄水安全鉴定内容:

1、检查工程形象面貌是否符合蓄水要求。

2、检查工程质量(包括设计、施工等)是否存在影响工程安全的隐患。对关键部位、出现过质量事故的部位以及有必要检查的其他部位要进行重点检查,包括抽查工程原始资料和施工、设备制造验收签证,必要时应当使用钻孔取样、充水试验等技术手段进行检测。

3、检查洪水设计标准,工程泄洪设施的泄洪能力,消能设施的可靠性,下闸蓄水方案的可靠性,以及调度运行方案是否符合防洪和度汛安全的要求。

4、检查工程地质条件、基础处理、滑坡及处理、工程防震是否存在不利于建筑物的隐患。

5、检查工程安全检测设施、检测资料是否完善并符合要求。

第十二条蓄水安全鉴定工作中,不进行工程质量等级的评定。

第十三条蓄水安全鉴定程序:

1、安全鉴定前,安全鉴定单位制定蓄水安全鉴定工作大纲,明确鉴定的主要内容,提出鉴定工作所需资料清单。

2、听取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运行等建设各方的情况介绍。

3、进行现场调查,收集资料。

4、设计、施工、监理、运行等建设各方分别编写自检报告。

5、专家组集中分析、研究有关工程资料,与建设各方沟通情况,必要时进行设计复核、现场检查或检测。专家组讨论并提出鉴定报告初稿。

6、在与建设各方充分交换意见的基础上,作出工程安全评价,完成蓄水安全鉴定报告,专家组全体成员签字认可。

第三章蓄水安全鉴定的组织

第十四条项目法人认为工程符合蓄水安全鉴定条件时,可决定组织蓄水安全鉴定。蓄水安全鉴定,由项目法人委托经水利部认定有资格的单位承担,与之签定蓄水安全鉴定合同,并报工程建设项目上级主管部门核备。接受委托负责蓄水安全鉴定的单位(即鉴定单位)应成立专家组,并将专家组组成情况报工程验收主持单位和相应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备。

第十五条鉴定专家组应由专业水平高、工程设计、施工经验丰富、具有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包括水文、地质、水工、施工、机电、金属结构等有关专业。鉴定专家组三分之一以上人员须聘请责任单位以外的专家参加。

第十六条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运行、设备制造等参建单位的在职人员或从事过本工程设计、施工、管理的其它人员,不能担任专家组成员。

第十七条项目法人应组织建设各方认真做好配合鉴定专家组进行的工作,包括:

1、准确、及时提供鉴定工作所需的各种工程资料。

2、根据专家组的要求,组织相对固定的专业人员和工作人员,向专家组介绍有关工程情况,对专家组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

3、根据专家组的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补充分析工作,并提出相应的专题报告。

4、为专家组在现场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十八条鉴定单位应将鉴定报告提交给项目法人,并抄报工程验收主持单位和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工程验收前,项目法人应负责将鉴定报告分送给验收委员会各成员。

第十九条项目法人应组织建设各方,对鉴定报告中指出的工程安全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进行认真的研究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书面报告验收委员会。

第二十条建设各方应对所提供资料的准确性负责。凡在工程安全鉴定工作中提供虚假资料,发现工程安全隐患隐瞒不报或谎报的单位,由项目主管上级部门或责成有关单位按有关规定对责任者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鉴定单位应独立地进行工作,提出客观、公正、科学的鉴定报告,并对鉴定结论负责。项目法人等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妨碍和干预鉴定单位和鉴定专家组独立地作出鉴定意见。

第二十二条建设各方对鉴定报告有重大分歧意见的,应形成书面意见送鉴定单位,并抄报工程验收主持单位和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

第二十三条进行工程验收时,验收委员会依据鉴定报告,并听取建设各方的意见,作出验收结论。当对个别疑难问题难以作出结论时,主任委员单位应组织有关专家或委托科研单位进一步论证,提出结论意见。

第二十四条蓄水安全鉴定不代替和减轻建设各方由于工程设计、施工、运行、制造、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应负的工程安全责任。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蓄水安全鉴定工作所需费用,由项目法人负责从工程验收费中列支。

水利水电范文第4篇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应从“面上”开展水资源论证,充分考虑区域水资源条件、开发利用现状和承载能力,协调区域经济发展与水资源利用间的关系,控制水资源开发利用全过程中可能产生影响的因素和事物,降低或消除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不良影响。在相关论证导则、技术导则和规划环评条例等技术指导下,对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规划总体目标和原则的合理性、水资源条件的制约性、用水格局的完善性、配置方案的协调性、水环境保护的可实现性和补偿补救措施的可行性,进行详细的论证分析。《水利水电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SL525-2011),强调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水资源总体论证应从工程概况、水资源状况及开发利用分析、取用水合理性分析、取水水源论证、取水和退水影响分析和水资源保护等方面,进行充分论证分析,建立区域水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建设方案。

二水利水电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实例分析

1工程概况

为缓解绥阳县中心城区近期城市生活用水严重缺水问题,拟在绥阳县洋川镇团山村的石梁河上游修建团山水库。水库坝址距绥阳县城17km,坝址以上流域面积14.7km2,多年平均径流量922万m3;水库校核(P=0.2%)洪水位918.62m,设计(P=2.0%)洪水位917.41m,正常蓄水位915.00m,死水位886.00m;水库总库容721万m3,正常蓄水位库容571万m3,死库容30万m3,兴利库容541万m3,库容系数58.7%,属多年调节水库。

2分析范围及论证范围团山水库分析

范围为石梁河全流域(流域面积239km2)及受水区绥阳县中心城区退水所涉及的洋川河全流域(流域面积126km2),共计365km2;取水水源论证范围为石梁河团山水库坝址以上流域(流域面积14.7km2);取水影响论证河段为团山水库库区河段(河长约2.84km,库区面积约0.42km2)、团山水库坝址至石梁河河口区间河段(河长25.3km),共计河长28.1km;退水影响范围主要为洋川河绥阳县城污水处理厂退水口至下游河口区间长9.7km河段。

3区域水资源状况及其开发利用分析

分析范围内主要河流有团山水库所在河流石梁河、工程受水区绥阳县中心城区退水所涉及的洋川河。石梁河系芙蓉江右岸一级支流,属长江流域乌江水系,全流域面积239km2,主河道全长32.2km,主河道加权平均坡降为11.9‰,流域形状系数0.231,多年平均径流量15000万m3。洋川河系洛安江左岸一级支流,全流域面积126km2,河长28.9km,主河道平均比降11.8‰,流域形状系数0.151,多年平均径流量7900万m3。分析范围内已建成灌溉水库工程2处,小型引水灌溉工程42处,提水灌溉工程30处。灌溉面积22182亩(其中水田20339亩,旱地1843亩)。分析范围内水资源总量22900万m3,现状开发利用水量1786万m3,水资源开发利用率7.80%;耗水量1079万m3,占水资源总量的4.7%。分析范围内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一般,水资源具有一定开发利用潜力,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有条件和必要对石梁河水资源进行进一步的开发利用。

4取用水合理性分析

城市生活用水方面:绥阳县城市生活用水量预测主要根据《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采用分类预测法进行预测,远期规划水平年(2030年)采用180L/(人•d);供水管网损失10%;未预见水量按10%考虑;水厂自用水量按总用水量的5%计。由于县城工业用水单独考虑,故上述所取定额符合一般城市生活用水规律。农田灌溉用水方面:根据当地灌溉习惯结合现状灌溉渠系实际情况,下游农田灌溉P=80%保证率灌溉用水定额水稻取320m3/亩、玉米56.4m3/亩、辣椒45.9m3/亩、油菜59.3m3/亩基本合理。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方面:绥阳县现状用水量1.787亿m3,2015用水指标1.812亿m3、2020用水指标1.985亿m3、2030用水指标2.041亿m3,分别比现状增加0.025亿m3、0.198亿m3和0.254亿m3,团山水库供水量仅0.0599亿m3,而且主要是用于绥阳县城生活用水,符合《遵义市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指标方案》对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

5取水水源论证

团山水库坝址以上流域面积14.7km2,多年平均径流量922万m3,经长系列调节计算,团山水库坝址处流域水资源量可满足团山水库设计供水量599万m3/a(P=95%城市供水588万m3/a、P=80%农田灌溉用水10.8万m3/a)的要求。至规划水平年(2030年)上游流域内用水较现状增加耗水量仅占来水量的0.03%。因此,团山水库工程取水在水资源量方面是可靠的。根据坝址河段水样水质检测结果,现状水质能满足集中式供水水源地和农田灌溉水质要求。取水口以上流域内无工矿企业,主要污染源为少量农田灌溉用水退水,农村生活用水基本无退水,今后水质下降的可能性不大。取水口以上流域今后将划为水源地保护区,农田灌溉用水退水量将进一步削减,同时严禁新设排污口等活动,取水水源水质可得到保障并有改善的可能。取水口河段具备成库建坝的地形地质条件,同时取水口的设置也能够满足水库泥沙淤积需求和取水量的需求,且坝址下游农田灌溉用水今后由团山水库生态放水管一并下放,管道尺寸满足放水要求,取水口设置合理可行。

6取水和退水影响分析

团山水库取水对区域水资源量虽有一定影响,但按多年平均径流量的10%(0.029m3/s)下放生态流量,对区域水资源及下游河道的生态影响较小。水库下游有农田灌溉工程,灌溉设计流量为0.021m3/s,下游灌溉用水量由生态放水管统一下放,对下游农田灌溉取水影响不大。同时,建议在初蓄期积极引导灌区群众进行适度水改旱,尽可能减少灌溉用水量,确保水库尽早正常蓄水,正常发挥效益。团山水库工程在建设期其污废水按退水处理方案处理达标后排入石梁河,坝址河段枯季情况下接纳排放的污废水后悬浮物(SS)、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化学需氧量(COD)浓度均小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质要求。施工期对河道水功能区造成一定影响,但该影响将随着施工的结束逐渐减弱直至消失。运行期影响较大的绥阳县中心城区城市用水退水。退水影响的洋川河属“洛安江绥阳遵义县保留区”,由于纳污河流洋川河退水口来水量较大,只要对城市用水产生的污废水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A标准”后排放,退水对水功能区的影响较小,加之影响河段无其他用水户取水,故绥阳县中心城区城市用水退水对水功能区和第三者的影响不大。

7水资源保护措施

项目建设过程中,要对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后达标排放,严禁将污废水直接排入河道;作好水土保持工作,对弃渣进行妥善处理,对项目施工造成的裸露地表恢复植被。对水库大坝、泵站及库尾河段进行水质监测,遇异常情况要查明原因并报告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时停止供水并采取措施即时解决。水库蓄水前,必须对淹没区进行库底清理,以免蓄水后淹没区内植物腐烂、农厕中粪便等造成二次污染。水库管理站修建化粪池处理生活污水,污水经处理后用于浇灌农田和绿地,生活垃圾拟与当地生活垃圾一同处理。加大水土保持工作力度,植树种草、对库区25°以上坡耕地实行退耕还林、坡改梯等水保工程,缓解库内泥沙淤积,逐步恢复库区库周生态环境的同时,提高水库自身运行年限。合理安排水库蓄水计划,通过下泄一定流量等措施来减小水库蓄水和运行对下游河段生态环境和农田灌溉的影响。建立一个自上而下的水资源保护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水库在运行过程中,实施水资源保护的领导、管理和监督实施工作。配合涉及县、乡、村对负责范围内水资源保护措施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搞好工程水资源保护工作。

三结论

水利水电范文第5篇

根据研究得知,我国水利水电工程因为相应的防排水系统设置不到位,使得工程出现严重破坏从而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水利工程施工的质量和安全受到严重的威胁。城市建筑、堤坝工程和下水道结构由于防水排水措施不合理,导致降水渗入,积水难泻,较大范围出现排水不畅的现象,从而造成水灾,由此可见防排水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的重要性。做好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防排水工作,可提高我国水利水电建筑的整体质量安全水平。

2在水利工程中围堰防排水体系的建造

围堰的建造对安全起到保障作用,而且它的防水质量会严重影响堤坝的安全和基坑干场工作的稳定。

2.1围堰的心墙和外坡防水系统在当地黏土资源贫乏的情况下,外坡可以选取混凝土护面,不仅可以防止雨水冲刷,而且还能防水抗泻;如果当地黏土资源足够丰富,最好的选择是建造黏土心墙进行防水,外坡采取堆石棱体进行防护。在特殊条件下,堰体防排水系统可采用混凝土围堰、土石钢板围堰、竹笼木笼及草木围堰等形式多变的堰体结构。

2.2堰基覆盖层的防排水系统根据施工的实际建造情况、现场工作地质、材料质量来设计堰基的防排水方法。在建造中,堰基覆盖层一般采用塑性混凝土墙,黏土铺盖及高压喷射灌浆进行防排水处理。当堰基覆盖层比较浅、黏土资源丰富、施工单位没有动力电源时,可采用臂展较长的挖掘机在开挖后对黏土进行回填形成截水墙,这是一种比较方便有效的做法。当覆盖层深且窄时,可以使用柴油机动力的高压喷射,这是在没有漂石和动力电源的情况下仍然可以使用的可靠方法。但是有些情况下无法使用高压喷射灌浆的方法,这时可以借助大漂石,采用成槽浇筑混凝土的方法形成塑性混凝土墙来进行防排水。

2.3内坡排水系统的建造不仅仅是实体混凝土围堰要设有内坡排水设施,其它形式的围堰同样需要。外包混凝土围堰接近最低水位线时,内坡面一般需要建造成梅花形状排水孔,孔内侧局部增加反滤层。在竹笼围堰、钢板桩围堰、土石围堰的内坡底堰角排水处可建造堆石反压层,在反压层下方铺上土工布对细颗粒进行过滤,防止颗粒漏出使堰体出现空心现象,同时又能合理引排堰体内的渗水。

3坝基建造中防排水系统的设置

水坝在盛水的过程中,由于水压的作用,上游的水透过坝基到达下游,从而形成强大的压力,严重影响大坝地基建筑物的牢固稳定性,所以大坝地基防排水系统的设置直接关系到大坝的质量安全和使用寿命。在坝体迎水面处采取帷幕灌浆的方法可以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所以防渗帷幕的建造成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中解决坝基绕渗的主要措施。此外,在坝基游护坦位置建造的排水设施和防渗帷幕共同构成了坝基防排水体系。

3.1防渗帷幕的建造对于岩石地基,帷幕灌浆采用水泥浆作为建造材料。帷幕孔深、地质条件和设计水头决定了灌浆压力,需要经过灌浆试验来确定压力的大小。灌浆施工顺序按照排孔的顺序依次进行。对于多帷幕的建筑,一般需要按照下--上--中的排列顺序进行建设。同一排的灌浆孔应该进行编序,然后按照顺序加密施工。灌浆施工中,根据地层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施工长度和分段方法。严格进行压水试验,及时观测灌浆对地基的影响作用,判断灌浆效果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规定。

3.2坝基排水系统设置帷幕灌浆防渗系统并不能绝对防止上游水渗漏,还需要建设坝基排水系统,这样有利于上游渗水的顺利排出。坝基排水系统主要由排水体和反滤层组成。排水体由颗粒较大、透水性较强的沙石料组成,主要建造在大坝下游护坦,同时在护坦后方设置排水孔。对于在岩基上设置的护坦,则需要在护坦排水孔和连接缝下方建设沟型排水体,呈网状形式排列。反滤层设置在排水体渗透进入处,用3—6层大小不同、精心挑选的砂石料铺成。

4防排水技术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的运用

4.1主体建筑物的防排水体系构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所涉及的范围非常广阔,有居民建筑、商业楼房等大型建筑物,也有地道隧道、公路桥梁等基础建筑物,还有水坝、水库等挡土和挡水建筑物。这些建筑物的建筑特点各不相同,因此其防排水系统的建造侧重点也各有差异,这就需要对主体建筑物进行针对性防排水体系设计,根据每个建筑物的功能与特点,制定个性化的规定和要求。总体来说,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的防排水建筑主要由挡土建筑物和挡水建筑物组成,而两者作用正好相反,另一个侧重排水,一个主要用来防水。所以在水利水电工程建造中可以根据这两大建筑物的特点来建造独特的防排水体系,合理采取相应的防排水技术,来保证建筑物的防排水施工环节的安全质量。

4.2挡土建筑物应用的防排水技术挡土建筑含有的建筑物样式较多,如混凝土护坡、厂房上下游挡墙大坝,上下游挡土墙等。挡土建筑物的防排水系统工作主要是以排水为主。水利水电工程在防排水系统建造的过程中侧重在排水措施上,可以运用坡面铺设土工布,或是将排水管埋入护坡混凝土当中,以此来达到混凝土护坡的排水效果。挡土墙的排水工作中可以设置科学的排水系统,将无砂混凝土盲管用反滤料(利用继配砂石料制作)包裹后埋设在挡土墙内侧分层填筑中,形成渗水体系,并运用浇筑法将排水管埋入挡土墙的混凝土内,同时搭建接驳系统以确保排水管之间的连接。

4.3挡水建筑物应用的防排水技术挡水建筑物的防排水系统主要是以防水为目的。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施工之前需要设置一套全面的挡水建筑物防水系统,而后采用相应的防水技术来解决挡水建筑物的防排水问题。由于水利水电工程的建筑面积体积都较大,因而在自防水系统中需要着重解决漏水问题。为保证混凝土毛面的质量,采用边浇筑边封模版的方法进行混凝土浇筑,并确保缝面的清洁及振捣效果,以防止闸门门槽处出现漏水问题。在施工过程中,根据位置的不同,防水材料也需要进行适当的调整。如在使用止水片的时候需要依据伸缩缝宽度、温度变幅等情况来选择止水片的类型,采用止水槽、止水堤的形式来埋设止水片,设置止水基座,并确保基岩坡度大于1:1。而在坝肩接触防水系统中,防水技术的使用需要根据坝肩地质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5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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