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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政协讲话范文精选

人大政协讲话

人大政协讲话范文第1篇

努力开创我县人大、政协工作新局面

__在全县人大、政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中共天城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年月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这次全县人大、政协工作会议很重要。刚才,陈书记的重要讲话,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了全县人大、政协工作,并就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政协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发挥人大、政协的职能作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大家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要深刻认识人大、政协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最高表现形式,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优势。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体现。深刻认识人大、政协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认真做好人大、政协工作,对于推动我县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巩固和加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深刻认识做好人大、政协工作,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必然要求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的权力。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依法享有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和人事任免权,有的还享有立法权。政府作为行政机关,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其负责,依法执行其决议、决定,依法接受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人民政协是参政议政机关,通过充分发挥人才库和智囊团的优势,及时对政府工作提出建议;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及时向党和政府反映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呼声;通过依法加强民主监督,促进政府改进和加强各项工作。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治协商制度,做好人大、政协工作,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重要途径,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伟大事业的重要保证。现在,人民群众的政治素质有了较大提高,民主法制意识不断增强,当家作主的热情很高,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要适应新的形势,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人大、政协代表性强、群众基础好的优势,创造和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多途径、多渠道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把全县人民当家作主的积极性充分地保护好、引导好、发挥好。

(二)深刻认识做好人大、政协工作,是维护、实现和发展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有效途径

长期以来,人大、政协工作在全县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人大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从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与时俱进,务实创新,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密切关注全县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议各种重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审议和通过地方性法规,大力开展执法检查,以及对政府组成人员进行述职评议,依法加强对政府工作的有效监督,积极提出议案和建议等,为全县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全县各级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坚持突出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各项职能,积极反映社情民意,协助党和政府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理顺情绪,针对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县域经济、招商引资等事关全县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为政府工作的有效开展提出了许多富有建设性的意见,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践证明,人大、政协始终站在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既实现了人民群众当前利益,又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

(三)深刻认识做好人大、政协工作,是提高执政能力的内在需要

这些年来,得益于人大、政协的共同努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势头良好。××年天城生产总值()完成亿元,比上年增长;财政总收入完成亿元(含上级补助收入),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亿元(一般预算收入亿元,比上年增长)。今年经济继续保持增长态势,-月,天城生产总值完成亿元,占计划亿元的,同比增长,其中:第一产业完成亿元,增长;第二产业完成亿元,增长;第三产业完成亿元,增长;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万元,同比下降,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万元,同比增长。地方财政支出万元,同比下降,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万元,同比增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完成亿元,同比增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同比增长。就天城来看,近年来经济和社会发展有了长足的进步,但在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县域经济结构性矛盾突出,农业产业化程度低,山区与坝区发展极不平衡等现实问题,同时,还面临着资金、技术、人才、经济发展环境等因素的制约。在这个关键时期,抓住机遇、化解矛盾,保持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将是对我们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这就要求我们在县委的领导下,切实提高驾驭全局的能力,同时也要求更充分地发挥人大、政协的作用,更有成效地做好人大、政协工作;提高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能力和水平。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二、要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

在新的历史时期,各部门、各乡镇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做到科学执政、依法执政,切实加强行政能力建设特别是提高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必须在县委的领导下,认真落实好人大的决议、决定,自觉地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主动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全面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一)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国家权力机关,依法加强对政府工作的有效监督,是政府依法、规范、高效开展工作的重要保证,也是对政府工作的宝贵支持。在新的形势下,各部门、各乡镇要更加自觉地摆正自己的位置,自觉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把政府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之下。

一是要及时向人大报告工作,坚决执行人大决议和决定。凡是法律和法规规定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的政府工作,特别是对我县具有全局性、长远性、根本性的重大事项,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等事项,都要依法提交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和决定。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向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听取意见,接受监督。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作出的决议和决定,各部门、各乡镇必须认真执行,根据决议、决定的要求,制定贯彻意见,落实配套措施,抓好督促检查,保证人大决议、决定落到实处,并将执行结果及时向人大报告。

二是要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各部门、各乡镇要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明确分管领导,制定方案和措施,指定专人负责,做到有布置、有督促、有检查、抓落实。对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要进行专题研究。需由政府部门和乡镇政府办理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有关部门和乡镇要及时办理。对涉及到的相关问题,具备条件、能解决的要尽快解决;一时不具备条件解决的,要创造条件争取解决;确属解决不了的,要作出认真负责的解释,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办理结果及时回复。

三是要积极配合做好人大执法检查、代表视察和述职评议工作。人大开展执法检查、代表视察和述职评议工作,是依法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的重要形式。各部门、各乡镇要主动、实事求是汇报工作情况,虚心接受检查、视察和评议,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认真搞好自查自纠。对检查、视察和评议中提出的意见,要按要求认真整改,落实到位。

四是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推进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是人大开展法律监督的根本目的。各部门要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转变政府职能和行政方式,改变单靠行政命令开展工作的做法,学会运用法律手段、市场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要全面落实《行政许可法》,积极改进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对一些重大的、复杂的事项,通过召开听证会、咨询会、专家论证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专家、学者和各方面人士的意见。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着力解决审批项目过多、办事程序繁琐、收费过多过滥的问题,着力解决政府职能错位、越位和缺位的问题。要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建立健全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监督机制,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行为。

(二)要主动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

政协民主监督层次高、影响大,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鲜明的党派性,是人民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是坚持重大问题主动与政协协商。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加强同各派的合作共事,高度重视和支持人民政协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作用,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形成决策之前进行政治协商、决策实施之中开展民主监督,围绕中心工作参政议政的政协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政协“智囊团”、“人才库”的作用。切实把加强与政协协商纳入政府决策程序;进一步完善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的决策机制,推进政府重大事项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每年的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年度规划、重大项目建设,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等,都要主动与政协进行协商,做到政府与政协的联系更加密切、配合更加默契。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二是要加强和改善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工作。各部门、各乡镇要进一步增强民主意识,牢固树立“监督既是制约,更是支持”的思想观念,做到欢迎监督、支持监督、主动接受监督。根据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积极采取民主评议、检查督促、反映社情民意等有影响力的监督方式和方法,增强民主监督的实效,扩大民主监督的影响。坚持和完善提案办理责任制,对政协的重点议案、提案,要认真办理,加强督查督办,不断提高办理的质量和效率。

三是要积极支持政协参政议政。参政议政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的拓展和延伸。要进一步完善接待和协助政协进行调研、视察的工作程序,积极支持广大政协委员察情、议政、出力,政协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组织研究,积极采纳和运用。

三、积极为人大、政协工作创造条件、提供支持

人大、政协工作事关全县大局,各部门、各乡镇要把支持人大、政协开展工作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要进一步发挥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各部门、各乡镇都要尊重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权力,坚持政府对人大负责的各项工作制度。要主动加强同人大的工作联系,政府召开决定重要事项的常务会议、全体会议,及其涉及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会议,要邀请人大的有关领导列席。要积极支持人大将县委的主张、意图依照法定程序上升为人民的意志,成为全社会的行为规范,更好地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起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支持和配合人大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法制观念,为建设法治社会多作贡献。

要继续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要畅通政府与政协联系渠道,坚持和完善政协领导参加重要会议的制度,在政府主要领导与政协主要领导、政府分管领导与政协分管领导、政府各部门与政协各专门委员会三个层面上建立和完善联系协商机制。政府召开决定重要事项的常务会议、全体会议以及其它重要会议,要邀请政协有关领导列席,认真听取意见。要主动适时向政协及其专门委员会通报经济形势、重要工作部署和有关工作。要支持人民政协发挥团结和民主的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对社会各阶层人士的思想教育和政治引导,最大限度地形成合力,最大限度地把各方面力量和智慧凝聚起来,不断提高参政议政的实效性。

人大政协讲话范文第2篇

县委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会议之前,专门组织人员对人大、政协工作进行调研,在总结经验,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中共洞头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和《中共洞头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县委常委会专门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和县政协常委会党组的工作汇报,就进一步加强我县人大、政协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

近几年来,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县政协、乡镇人大始终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县委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能作用,为推动我县改革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一是紧紧抓住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和长远性的问题,县人大及时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推进了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县政协就决策前和决策中的重要问题,深入调查研究,积极进言献策,为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围绕全县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县、乡镇人大认真开展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活动,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不断增强监督实效,促进了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县政协积极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凝聚民力,充分发挥政协作为民意机构的功能作用。三是认真审议和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及委员提案,努力为代表、委员提供有效服务,代表、委员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四是不断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政协组织的自身建设,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积极探索履行职责的新路子,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履行职责能力不断得到提高。县委对人大、政协工作是满意的,对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县政协、乡镇人大在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充分肯定的。在此,我代表县委,向全县各级人大、政协组织,向全县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历届为人大、政协工作做出贡献的老同志,向所有关心和支持我县人大、政协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今年正值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周年、全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周年,总书记分别在两个纪念大会上作重要讲话,就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政协的领导,进一步做好新时期人大、政协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我们指明了努力方向。省、市又专门召开人大、政协工作会议,就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政协工作的领导,支持人大、政协开展各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县各级党委和各级人大、政协组织必须认真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省、市人大、政协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洞头实际,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政协工作,努力把我县人大、政协工作做得更好。下面,我讲三个问题。

一、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做好新时期政协工作的重大意义

多年的历程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能够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也是党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最好形式。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我们要从洞头的实际出发,深刻领会,认真学习理解,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第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人民政协工作,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国家政权形态上确认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从组织上体现了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从制度上保证了人民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最重要的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对于坚持党的领导,实现人民民主具有重大意义。人民政协作为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具有最大的包容性,是党团结各界人士的重要途径,是坚持党的领导的重要形式。加强人民政协工作,有利于我们最大限度地促进不同信仰、不同民族、不同界别人们之间的联合,增强党的凝聚力;有利于我们更加广泛、及时地密切与社会变革中出现的新的社会阶层的联系。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第二,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人民政协工作,是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党委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途径。实施依法治国和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是当今我国政治改革的重大内容。依法治国、依法执政是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核心内容,是党对国家事务实施领导的一大特色和政治优势。我们必须从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扎实推进依法治县的高度出发,切实解决重人治轻法治、重政策轻法律的不良倾向,善于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统一起来,从法律和制度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推进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把政治协商纳入党委重大决策程序,支持政协组织通过协商讨论、批评、建议等形式开展民主监督、支持政协组织,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以及群众普遍关心的参政议政,是推进政治生活科学化、民主化的真实体现。

第三,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人民政协工作,是推进我县改革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现实要求。现阶段全县上下正在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按照建设“海上花园”的发展战略,全力推进改革发展,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良好,但是发展过程中也遇到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特别是如何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关系,如何处理好物质文明建设与政治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的关系,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把县委的主张和重大决策通过法定程序,变为全县人民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畅通民主渠道,反映人民意愿,汇聚人民智慧,把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把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广大政协委员联系各界,深谙人心民意,在各自联系的群众中往往具有其他组织所不可替代的影响。加强政协工作,充分发挥政协的优势和作用,有利于协调、沟通思想,理顺关系,化解矛盾,减少阻力,形成合力,有利于充分了解民意,广泛集中民智,推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从而为我县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可靠的群众基础和不竭的动力。

二、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不断推进我县人大和政协事业的发展

人大和政协工作是党全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党组织要立足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根据新形势下人大、政协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积极探索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政协工作领导的新途径、新办法,不断提高对人大、政协工作的领导水平。

第一,进一步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各级党委要把人大、政协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县委将每届任期内至少要召开一次人大、政协工作会议,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党委每年定期要听取人大、政协工作汇报,研究重要问题,提出任务和要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要定期向人大、政协通报情况,有设立政协委员联络组的乡镇要坚持定期向本地政协委员通报情况,指导和支持人大、政协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履行职能、开展活动,部门党委(党组)也要经常了解本系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作情况,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中都要明确一名同志联系人大、政协工作。党委主要领导同志要关心和过问人大、政协工作,认真听取人大、政协的意见和建议。要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的党组的作用,自觉接受党委的领导,认真领会和贯彻党委的决策意图,及时向党委请示汇报工作,主动争取党委的领导和支持,切实履行党委赋予的职责,要认真落实人大常委会和政协主要领导列席同级党委、政府重要会议制度。要建立和完善重大事项通报、重要情况反馈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第二,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

一要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不断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随着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转变,我们党管理国家事务的方式将从主要依靠政策逐步转变为主要依靠法律。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决议、决定既有广泛的号召力,又有普遍的约束力和强制性,有利于广泛动员人民群众投身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根据形势的发展,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研究、积极探索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内容和方式方法,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在行使重大问题决定权时,要把人民当家作主和党的意图有机地结合起来,围绕县委的重大工作部署,抓住事关全局和长远的重大问题,以及全县人民十分关心和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通过法定程序适时作出决定。“一府两院”要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提请决定重大事项,同时要认真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

二要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切实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行为,维护法制的统一和尊严,要把人大的监督作为督查和促进全局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支持人大创造监督的新机制和新路子,为人大依法充分行使监督权提供必要的条件。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正确把握党内监督、法律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社会舆论监督等方面的关系,不断强化监督主体意识,规范监督范围,改进监督方式,拓宽监督渠道,努力提高监督的实效。各部门要认真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的视察、检查、评议,配合搞好有关调查活动,并及时研究改进工作的措施,报告落实有关监督意见的情况;要进一步深化执法责任制,坚持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要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及时查结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信访案件。

三要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党管干部是坚持党的领导的一条基本原则。依法选举和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法定职责。从根本上说,两者是一致的。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切实把党内工作程序和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定程序有机结合起来。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总结完善人大任命干部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供职发言和相关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继续开展执法评议和述职评议,并把结果作为人大考核和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要坚持和维护党管干部的原则,尊重党委的提名和组织部门的考核,积极做好工作,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认真实现党委的意图。

第三,支持和保证政协履行职能。

坚持政治协商制度,接受政协民主监督,重视政协参政议政,切实推进政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要突出重点,抓住难点。在重视和支持履行基本职能上下功夫,使政协组织政治协商更加有方,民主监督更加有力,参政议政更加有力。

一要高度重视政治协商。政治协商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也是党和政府广集民智、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政治协商在重大决策中的作用,把重大问题的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的必经程序,努力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对一些重要的决策事项,对规定需要协商的问题,要按照程序在党委决策之前、人大通过之前、政府实施之前进行协商。要认真对待、积极吸纳政协委员和各人民团体在协商过程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与政协进行协商。

二要真诚接受民主监督。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我国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乡镇、部门要支持政协运用建议案、提案、课题调研、专题视察、民主评议、社情民意、重要情况专报、委员举报等多种形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支持政协不断探索民主监督新形式,加大民主监督的力度,拓展民主监督的领域,提高民主监督的实效。支持政协通过听政会、双向交流会、群众代表参加或旁听政协有关会议等形式,促进政协民主监督与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支持政协通过与大众传媒合办专栏、专题等形式,促进民主监督与舆论监督相结合。支持政协通过聘请政协委员担任行风监督员、特约检察员,邀请政协委员参加重大事项调查、检查和联合执法等活动,促进民主监督与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相结合。各乡镇、部门要热情欢迎并自觉接受人民政协的监督,认真听取政协民主监督中提出的批评意见,对各种批评意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认真对待,积极采纳合理建议。要探索建立民主监督交办事项的责任追究制度,对该办不办的,政协可以要求承办单位说明情况;对该办未办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政协可以向有关部门提议,追究有关承办单位的责任。

三要积极支持参政议政。参政议政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环节,也是党委、政府听取政协各界人士意见和建议的有效方式。要加强同政协的联系和沟通,围绕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支持政协开展调查研究,并重视调研成果的吸收和转化。要认真落实政协提出的意见建议,建立健全反馈机制,使政协参政议政更富有成效。对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提出的建议案,要以书面形式作出答复,并向政协常委会议通报。党政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建立和加强与政协各相关专门委员会和界别的对口联系。对政协报送的调研报告、反映的社情民意,党政领导要及时阅批,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办理,并及时反馈。

四要虚心听取政协委员的意见。政协委员来自各阶层、各界别,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熟悉基层实际,了解群众呼声,与社会各界人士交往联系密切。高度重视和虚心听取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要坚持求同存异,善于听取批评意见。批评意见反映的往往是我们工作中或重视不够或被忽视或失误的问题,听取批评意见可以使我们保持头脑清醒,有利于我们更好地改进工作。多年的实践证明,县委、县政府正是因为听取和采纳了来自全县上下、方方面面的正确意见,在决策中避免了一些失误,才使我们的事业发展赢得了主动,赢得全县人民的支持和理解。

三、重视和支持人大、政协加强自身建设,切实发挥人大和政协在“三个文明”建设中的优势和作用

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政协工作,必须切实加强人大、政协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行职能的能力。各级党委要重视人大、政协加强自身建设,使人大、政协的人员构成、机构设置、工作条件等方面与担负的责任和任务相适应

第一,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在实际工作中,人大政协要注重树立四种意识:一要牢固树立党的意识。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和支持来统一思想,推动工作,人大在开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和选举任免等工作中,政协在参政议政中,要坚决保证县委意图的贯彻落实。二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始终服务于党委中心工作,善于从全局的高度准确定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维护大局作出积极的贡献。三要牢固树立群众意识。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积极倾听和善于反映人民群众的要求和呼声,深入了解社情民意,切实尊重人民的民主权利,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四是牢固树立创新意识。要积极适应我县改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始终保持与时俱进、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善于在探索中前进,在创新中发展,不断开创我县人大、政协工作的新局面。

第二,切实加强组织建设。要优化人大、政协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人大、政协常委会及其领导班子中,既要有一定数量实践经验丰富的老同志,又要有适当比例年富力强的优秀中青年同志;既要有在党政机关和部门担任过领导职务的同志,又要有经济、科技、教育、法律等方面的专业人才。要逐步提高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专职比例,按规定达到%以上,并在此基础上逐步提高。要根据人大、政协工作需要和精简效能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和规范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政协的工作机构,重视和加强政协专门委员会的建设,逐步健全专门委员会常设机构。要支持人大常委会和政协组织增进与外地人大、政协的交流,发展合作,学习外地经验,宣传我县改革开放的现代化建设成就。要逐步改善人大和政协的干部待遇和工作条件。重视解决人大、政协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问题,努力实现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的制度化。各级政府要确保人大、政协工作所需的必要经费,逐步改善人大、政协机关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第三,切实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作用。各级人大代表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的整体素质如何,作用发挥得如何,直接关系到人大工作的成效。要把代表的广泛性和先进性结合起来,合理确定代表分配方案,特别要保证非中共、少数民族、妇女和基层代表所占的比例,注重代表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议政能力,逐步改善和优化代表结构,提高代表整体素质。要建立健全代表培训制度,加强代表培训,进一步强化人大代表的职务意识,不断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要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坚持和完善定期联系代表、邀请代表列席有关会议、安排代表开展视察、吸收代表参加有关议案的调研、组织代表参加执法检查和评议等制度,切实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内容,进一步调动代表执行职务的积极性。担任各级领导职务的人大代表,要积极参加代表活动,带头履行好代表职责。

人大政协讲话范文第3篇

县委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会议之前,专门组织人员对人大、政协工作进行调研,在总结经验,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中共洞头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和《中共洞头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县委常委会专门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和县政协常委会党组的工作汇报,就进一步加强我县人大、政协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

近几年来,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县政协、乡镇人大始终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县委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能作用,为推动我县改革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一是紧紧抓住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和长远性的问题,县人大及时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推进了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县政协就决策前和决策中的重要问题,深入调查研究,积极进言献策,为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围绕全县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县、乡镇人大认真开展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活动,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不断增强监督实效,促进了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县政协积极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凝聚民力,充分发挥政协作为民意机构的功能作用。三是认真审议和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及委员提案,努力为代表、委员提供有效服务,代表、委员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四是不断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政协组织的自身建设,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积极探索履行职责的新路子,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履行职责能力不断得到提高。县委对人大、政协工作是满意的,对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县政协、乡镇人大在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充分肯定的。在此,我代表县委,向全县各级人大、政协组织,向全县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历届为人大、政协工作做出贡献的老同志,向所有关心和支持我县人大、政协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今年正值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周年、全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周年,总书记分别在两个纪念大会上作重要讲话,就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政协的领导,进一步做好新时期人大、政协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我们指明了努力方向。省、市又专门召开人大、政协工作会议,就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政协工作的领导,支持人大、政协开展各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县各级党委和各级人大、政协组织必须认真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省、市人大、政协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洞头实际,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政协工作,努力把我县人大、政协工作做得更好。下面,我讲三个问题。

一、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做好新时期政协工作的重大意义

多年的历程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能够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也是党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最好形式。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我们要从洞头的实际出发,深刻领会,认真学习理解,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第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人民政协工作,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国家政权形态上确认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从组织上体现了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从制度上保证了人民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最重要的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对于坚持党的领导,实现人民民主具有重大意义。人民政协作为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具有最大的包容性,是党团结各界人士的重要途径,是坚持党的领导的重要形式。加强人民政协工作,有利于我们最大限度地促进不同信仰、不同民族、不同界别人们之间的联合,增强党的凝聚力;有利于我们更加广泛、及时地密切与社会变革中出现的新的社会阶层的联系。

第二,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人民政协工作,是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党委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途径。实施依法治国和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是当今我国政治改革的重大内容。依法治国、依法执政是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核心内容,是党对国家事务实施领导的一大特色和政治优势。我们必须从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扎实推进依法治县的高度出发,切实解决重人治轻法治、重政策轻法律的不良倾向,善于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统一起来,从法律和制度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推进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把政治协商纳入党委重大决策程序,支持政协组织通过协商讨论、批评、建议等形式开展民主监督、支持政协组织,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以及群众普遍关心的参政议政,是推进政治生活科学化、民主化的真实体现。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第三,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人民政协工作,是推进我县改革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现实要求。现阶段全县上下正在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按照建设“海上花园”的发展战略,全力推进改革发展,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良好,但是发展过程中也遇到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特别是如何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关系,如何处理好物质文明建设与政治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的关系,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把县委的主张和重大决策通过法定程序,变为全县人民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畅通民主渠道,反映人民意愿,汇聚人民智慧,把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把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广大政协委员联系各界,深谙人心民意,在各自联系的群众中往往具有其他组织所不可替代的影响。加强政协工作,充分发挥政协的优势和作用,有利于协调、沟通思想,理顺关系,化解矛盾,减少阻力,形成合力,有利于充分了解民意,广泛集中民智,推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从而为我县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可靠的群众基础和不竭的动力。

二、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不断推进我县人大和政协事业的发展

人大和政协工作是党全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党组织要立足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根据新形势下人大、政协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积极探索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政协工作领导的新途径、新办法,不断提高对人大、政协工作的领导水平。

第一,进一步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各级党委要把人大、政协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县委将每届任期内至少要召开一次人大、政协工作会议,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党委每年定期要听取人大、政协工作汇报,研究重要问题,提出任务和要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要定期向人大、政协通报情况,有设立政协委员联络组的乡镇要坚持定期向本地政协委员通报情况,指导和支持人大、政协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履行职能、开展活动,部门党委(党组)也要经常了解本系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作情况,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中都要明确一名同志联系人大、政协工作。党委主要领导同志要关心和过问人大、政协工作,认真听取人大、政协的意见和建议。要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的党组的作用,自觉接受党委的领导,认真领会和贯彻党委的决策意图,及时向党委请示汇报工作,主动争取党委的领导和支持,切实履行党委赋予的职责,要认真落实人大常委会和政协主要领导列席同级党委、政府重要会议制度。要建立和完善重大事项通报、重要情况反馈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第二,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

一要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不断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随着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转变,我们党管理国家事务的方式将从主要依靠政策逐步转变为主要依靠法律。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决议、决定既有广泛的号召力,又有普遍的约束力和强制性,有利于广泛动员人民群众投身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根据形势的发展,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研究、积极探索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内容和方式方法,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在行使重大问题决定权时,要把人民当家作主和党的意图有机地结合起来,围绕县委的重大工作部署,抓住事关全局和长远的重大问题,以及全县人民十分关心和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通过法定程序适时作出决定。“一府两院”要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提请决定重大事项,同时要认真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

二要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切实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行为,维护法制的统一和尊严,要把人大的监督作为督查和促进全局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支持人大创造监督的新机制和新路子,为人大依法充分行使监督权提供必要的条件。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正确把握党内监督、法律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社会舆论监督等方面的关系,不断强化监督主体意识,规范监督范围,改进监督方式,拓宽监督渠道,努力提高监督的实效。各部门要认真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的视察、检查、评议,配合搞好有关调查活动,并及时研究改进工作的措施,报告落实有关监督意见的情况;要进一步深化执法责任制,坚持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要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及时查结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信访案件。

三要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党管干部是坚持党的领导的一条基本原则。依法选举和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法定职责。从根本上说,两者是一致的。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切实把党内工作程序和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定程序有机结合起来。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总结完善人大任命干部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供职发言和相关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继续开展执法评议和述职评议,并把结果作为人大考核和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要坚持和维护党管干部的原则,尊重党委的提名和组织部门的考核,积极做好工作,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认真实现党委的意图。

第三,支持和保证政协履行职能。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坚持政治协商制度,接受政协民主监督,重视政协参政议政,切实推进政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要突出重点,抓住难点。在重视和支持履行基本职能上下功夫,使政协组织政治协商更加有方,民主监督更加有力,参政议政更加有力。

一要高度重视政治协商。政治协商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也是党和政府广集民智、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政治协商在重大决策中的作用,把重大问题的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的必经程序,努力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对一些重要的决策事项,对规定需要协商的问题,要按照程序在党委决策之前、人大通过之前、政府实施之前进行协商。要认真对待、积极吸纳政协委员和各人民团体在协商过程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与政协进行协商。

二要真诚接受民主监督。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我国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乡镇、部门要支持政协运用建议案、提案、课题调研、专题视察、民主评议、社情民意、重要情况专报、委员举报等多种形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支持政协不断探索民主监督新形式,加大民主监督的力度,拓展民主监督的领域,提高民主监督的实效。支持政协通过听政会、双向交流会、群众代表参加或旁听政协有关会议等形式,促进政协民主监督与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支持政协通过与大众传媒合办专栏、专题等形式,促进民主监督与舆论监督相结合。支持政协通过聘请政协委员担任行风监督员、特约检察员,邀请政协委员参加重大事项调查、检查和联合执法等活动,促进民主监督与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相结合。各乡镇、部门要热情欢迎并自觉接受人民政协的监督,认真听取政协民主监督中提出的批评意见,对各种批评意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认真对待,积极采纳合理建议。要探索建立民主监督交办事项的责任追究制度,对该办不办的,政协可以要求承办单位说明情况;对该办未办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政协可以向有关部门提议,追究有关承办单位的责任。

三要积极支持参政议政。参政议政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环节,也是党委、政府听取政协各界人士意见和建议的有效方式。要加强同政协的联系和沟通,围绕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支持政协开展调查研究,并重视调研成果的吸收和转化。要认真落实政协提出的意见建议,建立健全反馈机制,使政协参政议政更富有成效。对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提出的建议案,要以书面形式作出答复,并向政协常委会议通报。党政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建立和加强与政协各相关专门委员会和界别的对口联系。对政协报送的调研报告、反映的社情民意,党政领导要及时阅批,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办理,并及时反馈。

四要虚心听取政协委员的意见。政协委员来自各阶层、各界别,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熟悉基层实际,了解群众呼声,与社会各界人士交往联系密切。高度重视和虚心听取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要坚持求同存异,善于听取批评意见。批评意见反映的往往是我们工作中或重视不够或被忽视或失误的问题,听取批评意见可以使我们保持头脑清醒,有利于我们更好地改进工作。多年的实践证明,县委、县政府正是因为听取和采纳了来自全县上下、方方面面的正确意见,在决策中避免了一些失误,才使我们的事业发展赢得了主动,赢得全县人民的支持和理解。

三、重视和支持人大、政协加强自身建设,切实发挥人大和政协在“三个文明”建设中的优势和作用

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政协工作,必须切实加强人大、政协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行职能的能力。各级党委要重视人大、政协加强自身建设,使人大、政协的人员构成、机构设置、工作条件等方面与担负的责任和任务相适应

第一,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在实际工作中,人大政协要注重树立四种意识:一要牢固树立党的意识。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和支持来统一思想,推动工作,人大在开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和选举任免等工作中,政协在参政议政中,要坚决保证县委意图的贯彻落实。二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始终服务于党委中心工作,善于从全局的高度准确定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维护大局作出积极的贡献。三要牢固树立群众意识。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积极倾听和善于反映人民群众的要求和呼声,深入了解社情民意,切实尊重人民的民主权利,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四是牢固树立创新意识。要积极适应我县改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始终保持与时俱进、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善于在探索中前进,在创新中发展,不断开创我县人大、政协工作的新局面。

第二,切实加强组织建设。要优化人大、政协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人大、政协常委会及其领导班子中,既要有一定数量实践经验丰富的老同志,又要有适当比例年富力强的优秀中青年同志;既要有在党政机关和部门担任过领导职务的同志,又要有经济、科技、教育、法律等方面的专业人才。要逐步提高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专职比例,按规定达到%以上,并在此基础上逐步提高。要根据人大、政协工作需要和精简效能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和规范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政协的工作机构,重视和加强政协专门委员会的建设,逐步健全专门委员会常设机构。要支持人大常委会和政协组织增进与外地人大、政协的交流,发展合作,学习外地经验,宣传我县改革开放的现代化建设成就。要逐步改善人大和政协的干部待遇和工作条件。重视解决人大、政协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问题,努力实现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的制度化。各级政府要确保人大、政协工作所需的必要经费,逐步改善人大、政协机关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第三,切实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作用。各级人大代表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的整体素质如何,作用发挥得如何,直接关系到人大工作的成效。要把代表的广泛性和先进性结合起来,合理确定代表分配方案,特别要保证非中共、少数民族、妇女和基层代表所占的比例,注重代表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议政能力,逐步改善和优化代表结构,提高代表整体素质。要建立健全代表培训制度,加强代表培训,进一步强化人大代表的职务意识,不断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要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坚持和完善定期联系代表、邀请代表列席有关会议、安排代表开展视察、吸收代表参加有关议案的调研、组织代表参加执法检查和评议等制度,切实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内容,进一步调动代表执行职务的积极性。担任各级领导职务的人大代表,要积极参加代表活动,带头履行好代表职责。

人大政协讲话范文第4篇

这次全县人大、政协工作会议是县委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和省市人大、政协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洞头实际,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政协工作的领导,总结我县人大、政协工作的成绩和经验,更好地发挥人大、政协组织在推进我县“三个文明”协调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努力开创我县人大政协工作的新局面。

县委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会议之前,专门组织人员对人大、政协工作进行调研,在总结经验,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中共洞头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和《中共洞头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县委常委会专门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和县政协常委会党组的工作汇报,就进一步加强我县人大、政协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

近几年来,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县政协、乡镇人大始终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县委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能作用,为推动我县改革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一是紧紧抓住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和长远性的问题,县人大及时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推进了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县政协就决策前和决策中的重要问题,深入调查研究,积极进言献策,为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是围绕全县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县、乡镇人大认真开展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活动,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不断增强监督实效,促进了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县政协积极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凝聚民力,充分发挥政协作为民意机构的功能作用。

三是认真审议和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及委员提案,努力为代表、委员提供有效服务,代表、委员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四是不断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政协组织的自身建设,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积极探索履行职责的新路子,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履行职责能力不断得到提高。县委对人大、政协工作是满意的,对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县政协、乡镇人大在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充分肯定的。在此,我代表县委,向全县各级人大、政协组织,向全县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历届为人大、政协工作做出贡献的老同志,向所有关心和支持我县人大、政协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今年正值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全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55周年,总书记分别在两个纪念大会上作重要讲话,就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政协的领导,进一步做好新时期人大、政协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我们指明了努力方向。省、市又专门召开人大、政协工作会议,就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政协工作的领导,支持人大、政协开展各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县各级党委和各级人大、政协组织必须认真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省、市人大、政协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洞头实际,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政协工作,努力把我县人大、政协工作做得更好。下面,我讲三个问题。

一、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做好新时期政协工作的重大意义

50多年的历程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能够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也是党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最好形式。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我们要从洞头的实际出发,深刻领会,认真学习理解,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第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人民政协工作,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国家政权形态上确认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从组织上体现了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从制度上保证了人民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最重要的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对于坚持党的领导,实现人民民主具有重大意义。人民政协作为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具有最大的包容性,是党团结各界人士的重要途径,是坚持党的领导的重要形式。加强人民政协工作,有利于我们最大限度地促进不同信仰、不同民族、不同界别人们之间的联合,增强党的凝聚力;有利于我们更加广泛。

第二,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人民政协工作,是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党委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途径。实施依法治国和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是当今我国政治改革的重大内容。依法治国、依法执政是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核心内容,是党对国家事务实施领导的一大特色和政治优势。我们必须从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扎实推进依法治县的高度出发,切实解决重人治轻法治、重政策轻法律的不良倾向,善于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统一起来,从法律和制度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推进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把政治协商纳入党委重大决策程序,支持政协组织通过协商讨论、批评、建议等形式开展民主监督、支持政协组织,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以及群众普遍关心的参政议政,是推进政治生活科学化、民主化的真实体现。

第三,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人民政协工作,是推进我县改革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现实要求。现阶段全县上下正在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按照建设“海上花园”的发展战略,全力推进改革发展,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良好,但是发展过程中也遇到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特别是如何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关系,如何处理好物质文明建设与政治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的关系,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把县委的主张和重大决策通过法定程序,变为全县人民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畅通民主渠道,反映人民意愿,汇聚人民智慧,把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把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广大政协委员联系各界,深谙人心民意,在各自联系的群众中往往具有其他组织所不可替代的影响。加强政协工作,充分发挥政协的优势和作用,有利于协调、沟通思想,理顺关系,化解矛盾,减少阻力,形成合力,有利于充分了解民意,广泛集中民智,推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从而为我县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可靠的群众基础和不竭的动力。

二、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不断推进我县人大和政协事业的发展

人大和政协工作是党全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党组织要立足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根据新形势下人大、政协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积极探索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政协工作领导的新途径、新办法,不断提高对人大、政协工作的领导水平。

第一,进一步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各级党委要把人大、政协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县委将每届任期内至少要召开一次人大、政协工作会议,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党委每年定期要听取人大、政协工作汇报,研究重要问题,提出任务和要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要定期向人大、政协通报情况,有设立政协委员联络组的乡镇要坚持定期向本地政协委员通报情况,指导和支持人大、政协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履行职能、开展活动,部门党委(党组)也要经常了解本系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作情况,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中都要明确一名同志联系人大、政协工作。党委主要领导同志要关心和过问人大、政协工作,认真听取人大、政协的意见和建议。要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的党组的作用,自觉接受党委的领导,认真领会和贯彻党委的决策意图,及时向党委请示汇报工作,主动争取党委的领导和支持,切实履行党委赋予的职责,要认真落实人大常委会和政协主要领导列席同级党委、政府重要会议制度。要建立和完善重大事项通报、重要情况反馈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第二,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

一要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不断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随着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转变,我们党管理国家事务的方式将从主要依靠政策逐步转变为主要依靠法律。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决议、决定既有广泛的号召力,又有普遍的约束力和强制性,有利于广泛动员人民群众投身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根据形势的发展,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研究、积极探索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内容和方式方法,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在行使重大问题决定权时,要把人民当家作主和党的意图有机地结合起来,围绕县委的重大工作部署,抓住事关全局和长远的重大问题,以及全县人民十分关心和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通过法定程序适时作出决定。“一府两院”要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提请决定重大事项,同时要认真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

二要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切实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行为,维护法制的统一和尊严,要把人大的监督作为督查和促进全局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支持人大创造监督的新机制和新路子,为人大依法充分行使监督权提供必要的条件。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正确把握党内监督、法律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社会舆论监督等方面的关系,不断强化监督主体意识,规范监督范围,改进监督方式,拓宽监督渠道,努力提高监督的实效。各部门要认真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的视察、检查、评议,配合搞好有关调查活动,并及时研究改进工作的措施,报告落实有关监督意见的情况;要进一步深化执法责任制,坚持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要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及时查结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信访案件。

三要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党管干部是坚持党的领导的一条基本原则。依法选举和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法定职责。从根本上说,两者是一致的。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切实把党内工作程序和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定程序有机结合起来。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总结完善人大任命干部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供职发言和相关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继续开展执法评议和述职评议,并把结果作为人大考核和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要坚持和维护党管干部的原则,尊重党委的提名和组织部门的考核,积极做好工作,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认真实现党委的意图。

第三,支持和保证政协履行职能。

坚持政治协商制度,接受政协民主监督,重视政协参政议政,切实推进政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要突出重点,抓住难点。在重视和支持履行基本职能上下功夫,使政协组织政治协商更加有方,民主监督更加有力,参政议政更加有力。

一要高度重视政治协商。政治协商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也是党和政府广集民智、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政治协商在重大决策中的作用,把重大问题的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的必经程序,努力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对一些重要的决策事项,对规定需要协商的问题,要按照程序在党委决策之前、人大通过之前、政府实施之前进行协商。要认真对待、积极吸纳政协委员和各人民团体在协商过程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与政协进行协商。

二要真诚接受民主监督。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我国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乡镇、部门要支持政协运用建议案、提案、课题调研、专题视察、民主评议、社情民意、重要情况专报、委员举报等多种形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支持政协不断探索民主监督新形式,加大民主监督的力度,拓展民主监督的领域,提高民主监督的实效。支持政协通过听政会、双向交流会、群众代表参加或旁听政协有关会议等形式,促进政协民主监督与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支持政协通过与大众传媒合办专栏、专题等形式,促进民主监督与舆论监督相结合。支持政协通过聘请政协委员担任行风监督员、特约检察员,邀请政协委员参加重大事项调查、检查和联合执法等活动,促进民主监督与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相结合。各乡镇、部门要热情欢迎并自觉接受人民政协的监督,认真听取政协民主监督中提出的批评意见,对各种批评意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认真对待,积极采纳合理建议。要探索建立民主监督交办事项的责任追究制度,对该办不办的,政协可以要求承办单位说明情况;对该办未办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政协可以向有关部门提议,追究有关承办单位的责任。

三要积极支持参政议政。参政议政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环节,也是党委、政府听取政协各界人士意见和建议的有效方式。要加强同政协的联系和沟通,围绕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支持政协开展调查研究,并重视调研成果的吸收和转化。要认真落实政协提出的意见建议,建立健全反馈机制,使政协参政议政更富有成效。对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提出的建议案,要以书面形式作出答复,并向政协常委会议通报。党政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建立和加强与政协各相关专门委员会和界别的对口联系。对政协报送的调研报告、反映的社情民意,党政领导要及时阅批,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办理,并及时反馈。

四要虚心听取政协委员的意见。政协委员来自各阶层、各界别,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熟悉基层实际,了解群众呼声,与社会各界人士交往联系密切。高度重视和虚心听取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要坚持求同存异,善于听取批评意见。批评意见反映的往往是我们工作中或重视不够或被忽视或失误的问题,听取批评意见可以使我们保持头脑清醒,有利于我们更好地改进工作。

三、重视和支持人大、政协加强自身建设,切实发挥人大和政协在“三个文明”建设中的优势和作用

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政协工作,必须切实加强人大、政协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行职能的能力。各级党委要重视人大、政协加强自身建设,使人大、政协的人员构成、机构设置、工作条件等方面与担负的责任和任务相适应:

第一,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在实际工作中,人大政协要注重树立四种意识:

一要牢固树立党的意识。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和支持来统一思想,推动工作,人大在开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和选举任免等工作中,政协在参政议政中,要坚决保证县委意图的贯彻落实。

二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始终服务于党委中心工作,善于从全局的高度准确定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维护大局作出积极的贡献。

三要牢固树立群众意识。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积极倾听和善于反映人民群众的要求和呼声,深入了解社情民意,切实尊重人民的民主权利,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四是牢固树立创新意识。要积极适应我县改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始终保持与时俱进、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善于在探索中前进,在创新中发展,不断开创我县人大、政协工作的新局面。

第二,切实加强组织建设。要优化人大、政协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人大、政协常委会及其领导班子中,既要有一定数量实践经验丰富的老同志,又要有适当比例年富力强的优秀中青年同志;既要有在党政机关和部门担任过领导职务的同志,又要有经济、科技、教育、法律等方面的专业人才。要逐步提高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专职比例,按规定达到50%以上,并在此基础上逐步提高。要根据人大、政协工作需要和精简效能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和规范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政协的工作机构,重视和加强政协专门委员会的建设,逐步健全专门委员会常设机构。要支持人大常委会和政协组织增进与外地人大、政协的交流,发展合作,学习外地经验,宣传我县改革开放的现代化建设成就。要逐步改善人大和政协的干部待遇和工作条件。重视解决人大、政协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问题,努力实现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的制度化。各级政府要确保人大、政协工作所需的必要经费,逐步改善人大、政协机关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第三,切实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作用。各级人大代表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的整体素质如何,作用发挥得如何,直接关系到人大工作的成效。要把代表的广泛性和先进性结合起来,合理确定代表分配方案,特别要保证非中共、少数民族、妇女和基层代表所占的比例,注重代表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议政能力,逐步改善和优化代表结构,提高代表整体素质。要建立健全代表培训制度,加强代表培训,进一步强化人大代表的职务意识,不断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要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坚持和完善定期联系代表、邀请代表列席有关会议、安排代表开展视察、吸收代表参加有关议案的调研、组织代表参加执法检查和评议等制度,切实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内容,进一步调动代表执行职务的积极性。担任各级领导职务的人大代表,要积极参加代表活动,带头履行好代表职责。

人大政协讲话范文第5篇

多年来,我市政协提案工作一直受到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每年“两会”结束以后召开建议、提案交办会,有力地推动了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促进了政协职能的发挥,支持了政协工作的开展。今天,市委办、人大办、市府办和政协办在此联合召开建议、提案交办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冷晓明同志亲自到会,将作重要讲话,这充分表明我市政协提案工作形成了党委重视、政府支持、政协主动、多方配合的良好格局。借此机会,我代表市政协向一直以来重视和支持政协工作的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以及为提案办理工作付出辛勤劳动的各承办单位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向大家报告一下今年政协提案的特点和进一步加强提案办理工作的一些设想,供同志们参考。

一、今年政协提案的特点

从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召开到现在,共收到提案315件,经审查,立案303件。综合分析十届三次会议提案,有以下特点:一是提案数量有所增加,为历年之最。特别是集体提案明显增加,共有94件。其中,派和工商联提案68件,政协专门委员会提案6件,政协小组提案20件,表明各派、工商联、政协专委会和政协小组的参政议政热情不断提高。二是提案质量有新的提高。大多数提案围绕中心,紧扣发展,情系民生。其中不少提案是提案者在深入调查研究和深入思考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建议具有可行性和操作性,有较高的质量和价值。同时,会前提交、通过网上或电子版提交的提案也明显增多,表明许多委员在提案前的调研和准备比较充分。三是反映社会热点和群众关心的问题比较集中。社会治安、环境保护、交通管理、就业、就医、就学等问题仍是提案关注的热点,这些方面的提案有120多件,接近总数的40%。四是提案的综合性较强,许多提案需要多个部门协调解决,有些新情况、新问题难以找到牵头部门,预计办理难度将会加大。

二、从政协工作的角度谈谈对提案办理工作的要求和希望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今年2月下发的中央5号文件重申“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强调“人民政协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党委要把是否重视人民政协工作,能否发挥好人民政协的作用作为检验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的一项重要内容”、“努力创造全党全社会重视和支持人民政协工作的新局面”。要做好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就必须提高对政协的认识,提高对政协提案工作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提案工作是政协工作的一项全局性工作。提案是政协委员、参加政协的各派、人民团体以及政协专委会为参与国是而慎重提出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意见和建议,尤其是党派提案是派发挥参政党作用的重要方式,是参政党对执政党和人民政府提出的郑重主张。政协提案凝聚着广大政协委员和政协各参加单位的智慧和心血,代表着不同界别群众的利益和呼声,也是我们党和政府通过人民政协的平台广泛征集民情民意的有效方式。因此,办理提案是尊重委员的民主权利,依法行政,加强和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办理提案的过程,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体现,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渠道。中央5号文多处提到政协提案工作,明确提出“要切实发挥政协提案、建议案在民主监督方面的作用,及时给予正式答复。”希望各承办单位切实加强对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视和领导,切实将提案办理工作与本部门当前的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提案办理,采纳提案中的合理建议,用以推动和改进本部门的工作。也希望各单位具体承办提案的同志,进一步增强责任心,体现诚心,保持热心,认真办好提案。

(二)千方百计提高提案的办理质量

提案办理质量是我们提案工作质量的关键。一件好的提案,只有通过认真办理,才能充分体现其应有的作用,实现其价值。提高提案办理质量,我们不仅要强调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答复,更要强调解决问题有成效。解决实际问题,是政协提案工作的落脚点和最终归宿。提案承办单位是办理提案的主体。希望各承办单位要千方百计抓好提案办理的落实工作,进一步在提高提案办理质量上下功夫。这方面我希望能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认真学习有关指导性文件,进一步规范提案办理工作。提案办理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全局性工作,而且正在向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方向推进。无论是政协机关还是各承办单位,都要认真学习贯彻*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全国政协办公厅关于办理政协提案的意见》,这是有关提案办理的最权威文件,对办理提案的程序、要求都很清楚。同时,市政府去年下发了《*市政府办理市政协委员提案的工作制度》,还有市政协的《提案工作条例》(虽然需要根据新形势新情况进行修订,但仍可作为办理提案的指导性文件)。各承办单位可以根据本部门的实际,建立和完善办理制度,形成高效、务实的办理机制,切实做到机构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

二是加强与委员的联系和沟通,提高面复率和满意率。各承办单位在提案办理的过程中,要改闭门办理为开门办理,要从你提我办、文来文往的模式中解放出来,采取主动上门走访、召开委员座谈会、现场办案、网络交流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加强与委员的联系和沟通。有的可在提案办理前先行征求委员意见,详尽掌握委员提案的具体要求;有的可在办理过程中,请委员视察了解办理情况,共商解决方法;有的可在办理工作结束后,主动邀请委员到承办单位听取办理情况通报,检查办理效果。我想这样做,提案者与承办单位都会满意。

三是注重实效。办理提案务必注重实效,促进问题较好解决。对于提案中提出的问题,要从实际出发,努力创造条件加以解决。一些条件比较成熟,大家意见比较一致的,要尽快解决,抓紧落实;一些通过努力可以解决的,要下大力气去促进解决;一些暂时难以解决的,则应制定好计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个别提案确实行不通的,可实事求是向提案人作出解释,以取得他们的理解。如遇到一些不大清楚或者比较复杂的问题,可组织力量做些调查研究,以便更深入地了解情况,掌握问题症结所在,促进其更好解决。在调查时,可与政协提案工作部门及时沟通,组织提出提案的委员或相关党派团体的人员参加,共同调查,共同协商解决问题的办法,有利于形成共识,有利于问题的解决。

(三)加强提案办理的协调工作

近年来,内容综合性强、涉及面广、需要多个政府部门会办、合办的提案呈增多趋势,与社会热点、难点相关的同类提案也较多。这些问题又恰恰是党和政府关心、人民群众迫切希望解决的。我建议,对于一些事关全局、一家承办单位难以解决的重点问题或难点问题,要主动向有关领导汇报,争取支持,有的可以纳入市领导协调范围,力求使办理上有质的突破;对于两个以上单位合办的提案,建议会办单位的有关同志能先行商议协调,然后共同走访并统一答复提案者;由一家主办、多家会办的难点提案,特别是一些综合性较强的提案,能否请主办单位负责牵头进行商议,必要时采取主、会办单位同时面对面听取委员意见,达成共识后再一并答复提案者的办法。

(四)共同宣传提案办理成效

希望主、会办单位与新闻媒体多联系、多沟通,大力宣传提案办理工作。对提案办理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成效和作用,要进行正面的积极的反映,对承办单位办理提案所付出的辛勤劳动和所做的好事、实事要及时报道,这是很有意义的。一是通过宣传人民政协在我国政治制度中所发挥的作用,能使各界人士更多地了解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二是通过宣传政协委员、各派及有关人民团体心系社会、参与国是的责任感、使命感和拳拳爱国之心,有利于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三是通过宣传党政部门认真办理提案的事例,有利于树立党和政府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全心全意为民办实事的务实精神和民主作风。

三、提高服务质量

服务质量是提案质量和办理质量的催化剂。政协机关,尤其是提案工作部门是服务工作的主体,要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充分发挥在提案者与承办单位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努力做好提案人和承办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为提高提案质量和提案办理质量提供有效的服务和创造有利的环境,寓服务于提案工作的各个环节,以服务质量推动提案质量、办理质量的提高。同时,还要研究和改进服务工作的方式方法,做到既不能主体错位,也不能无所作为,要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如加大走访力度,及时进行催办;组织好提案委、提案者、承办单位“三结合”的协商办理座谈会和提案调研等相关活动,有效地促进提案的办理落实。

四、不断研究提案办理的新情况、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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