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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务范文精选

企业财务

企业财务范文第1篇

一、当前企业财务管理中存在着一系列急待解决的问题

1.财务管理观念急待更新

长期以来,由于政企不分,我国企业财务部门扮演的角色往往是企业领导投资分配行为的传声筒和计算器,执行着资金供应后勤部的功能,表现为参与管理程度低,信息利用水平低,决策建议质量低等“三低”状态。这种状态长期影响着我国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从根本上制约着我国企业向新型化演进。作为管理企业价值流的职能机构,财务部门是现代企业各项管理职能中最能发现和利用管理信息的部门。在所有发达国家,财务信息系统一直处于企业信息管理系统的中心位置,是企业重大决策的主要依据,这是现代企业的一个基本特征。由于中国的国有企业有与生俱来的“忍耐性”和“承受力”(由国家财政兜底),使企业财务及财务主管部门养成了对信息管理利用的一种麻木状态,麻木的时间长了,人们就会习以为常,不正常的状态成了常态。国有企业的理财水平和财务信息系统建设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确实存在着太大的差距。我国企业要实现跨越式发展,就必须缩小这个差距,这是毋庸置疑的。而首当其冲的就是要对企业管理信息化有深刻而紧迫的认识,特别是企业的主要领导,对企业财务管理和财务信息系统建设的认识要有一个观念上的飞跃。

2.财务管理的视角和重点要转变

由于传统体制下,产值、产量、利润一直是企业考核的核心指标,是企业领导关注的重点,而且企业领导班子中,生产型、技术型往往居多,经营管理型甚少,这种现状往往导致企业领导财务管理意识淡薄。他们认为企业的经济效益是靠生产干出来的,不是靠算出来的,在认识上至今存在不少误区。如重生产、轻财务,重指标、轻分析,重利润、轻资金等等,其中又以重利润、轻资金的倾向表现最为突出。利润是企业在一定期间的经营成果,而资金是企业财产的货币表现,利润与资金是两个含义不同的经济概念,一个存在于经营过程之前,是企业经营得以正常开展的先决条件:一个产生于企业经营过程之后,是经营效果的直接反映。经营利润的产生往往伴随着资金的良性循环与周转,所以利润与资金之间存在着内在的经济联系。可是在企业经营的多数情况下,利润的账面数额与同期企业的资金周转、回笼的实际情况并不一致,这是因为利润是按照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来计算的。举例来说,假如企业账面有当期盈利100万元,而同时销售回笼的资金不是100万元,甚至大大低于100万元。也就是说,当期盈利的大小并不能反映企业的偿债能力和支付能力,也不能反映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必须的资金保障。偏爱利润,忽视对资金周转状况的分析与把握,必然导致短期经营行为的蔓延,最终将损害企业的长远经济利益。这类情况要求企业领导高度关注理财,全面把握利润与资金周转的信息,并且将资金流信息作为视觉的首要关注点。做到这一点并非易事,既有待水平的提高,更需要观念更新。

3.合格理财人才短缺

我国企业财务部门并不缺人,编制经常是满的且常常超编。由于传统体制的原因,这支队伍的业务水平的提升既无外在的压力也无内在的动力,与当今迅速变化的竞争环境表现出巨大的反差。企业财务部门人数多人才少的现象比比皆是,特别是思想素质高,既懂经营管理,又懂财务会计、懂企业管理软件的人才尤为稀缺,这就从根本上制约着我国企业管理水平的提升。我国目前企业财会人员中,受过大学专业教育的只有10%左右,高级职称的财会人员年龄偏大、知识结构趋于老化,新毕业的学生学历和理论水平较高,但实践经验有待提高。如果这种人才格局不改观,企业财务管理的现状就难以改变,缺乏财务管理信息化的支撑,走新型工业化的道路只能是纸上谈兵。

4.财务管理手段落后

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重要内涵包括在企业中实行信息管理现代化,具体说来就是企业的全部循环实现计算机软件及网络化管理。目前在我国运用ERP(企业资源计划)的企业尚属凤毛麟角,运用财务软件的也是少数,这种状态必须抓紧转变。因为这个环节是信息化带动工业化链条上的瓶颈,直接关系到我国企业的整体运作水平,关系到我国企业是否能实现精益生产、清洁生产、准时定制生产,关系到与现代生产方式接轨的水平。我国是一个人均资源十分短缺的国家,必须十分珍惜环境的保护和资源的合理使用,抓紧改变企业粗放经营、拼资源、拼环境的现状,这关系到中国现代化的道路如何走下去的问题。要改变这种状况,一个重要的措施就是必须改变企业财务信息的获取和运用方式,必须用现代信息技术将企业的财务管理武装起来,使企业拥有从价值角度精准配置资源的能力。

二、对策研究

1.转变财务管理观念

观念决定着行为,创建经营决策型财务分析系统是企业经营机制和管理体制的重大转变,是管理创新的重大举措,这个转变首先要从观念开始,从领导开始。具体包括:

(1)确立财务管理为中心的观念。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经营环境复杂多变,要确保企业价值最大化,必须运用能全面反映企业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各种形态的信息作为决策依据,这就要求必须确立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中心地位,充分发挥财务信息系统对企业务方面的预测、决策、计划、控制、考核等方面的作用。这是由财务管理对象的性质和特点所决定的。资金是企业的血液,价值流信息是全覆盖、全量化、全流程的信息,有助于消除经营中的不确定性。以财务管理为中心,确立了价值流信息的主导地位,摆正了价值流信息与市场信息、产品信息、产量信息、质量信息、技术信息等信息流的关系,纲举目张,既能对企业营运状况作定性分析,又能作定量分析,既把握了资金、成本、利润等核心指标的发展变化,又能透视企业发展诸方面的问题,能全面准确地抓住企业生产经营各个方面的走向,作出正确的决策。

(2)确立企业价值最大化观念。在社会范畴中,企业是追求经济效益的经济组织,企业生产经营的最终目标是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但是,清醒的财务管理追求的不是账面利润的最大化,而是企业价值最大化状态下的利润最大化。财务管理是从资金运转的视角而展开的管理,它强调的是在资金良性循环的条件下资金的增值。如在许多情况下,现金流量指标比利润指标更加重要,人们评价企业经营的好坏也越来越多地从企业资金运作状况来考虑。如前所述,高额的账面利润可能掩盖企业资金周转不灵的实情,企业即使有良好的经营业绩,现金流量不足造成的财务状况恶化照样会使企业破产。所以说,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不是账面利润的最大化,而是企业价值的最大化,是企业能够实现长期稳定的利润,并且能同时带来现金净流量。企业为了实现利润目标,必须加强对市场、收入、成本、费用、资金、技术、商誉、知识产权等多维指标的控制,加强对各个环节利润的考核,确保资金良性循环的前提下的利润最大化。由此可见,相对于传统体制,现在决定企业价值最大化的要素要多得多,战略意识要求要高得多,核算范围要大得多,对财务管理人员的能力要求也要高得多。

(3)确立财务风险观念。我国企业改革的方向是让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逐步成为独立运行的市场主体,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市场风险。这就要求企业从上到下,从内到外确立风险意识,彻底告别计划经济条件下麻木疲软的状态。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一个市场主体的利益都具有不确定性,都存在着蒙受经济损失的可能,而企业的一切方面的损失最终将表现在企业财务风险上。同时,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企业要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必须增加销售、降低成本,不断开发新产品,在市场竞争中战胜对手。为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不被淘汰,企业领导和财务人员必须树立风险观念,建立将压力转化为动力的运作机制和科学合理的投资机制,同时要加强对企业的营销、收入、成本、利润的考核和加入对新产品开发的投入力度,不断增强企业抗击风险的能力。

(4)确立知识效益和人才价值观念。人才是企业最宝贵的资源,他们是知识信息资源的载体,从根本上决定着企业的素质和战略发展能力。21世纪是知识经济时代,专利权、商标权、专有技术和商誉、信息等知识资源和人力资源将成为企业发展最重要的资源,是知识经济时代决定企业在竞争中能否取胜的关键因素,这就要求企业财务管理部门必须树立知识效益和人才价值的观念,从制度建设和资金安排上抓紧改变人才素质结构低下的状况,加强对企业各类人才特别是财务管理人才的培养。

2.建设现代财务管理手段

财务管理现代化的内涵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财务管理理念现代化,二是财务管理手段信息化。这是我国企业现代化进程中必然的、不可回避的重大课题。不知难以有为,先知则可先为。在全球经济一体化时代,抢占先机是企业登上市场制高点的主要攻略。抢占先机,首先,企业必须拥有抢占先机的信息来源和分析信息的技术手段和能力,方可做到先知、先觉、先行。企业的信息流的主体是价值流,是能全面准确反映企业经营环境和企业自身经营状况的大规模的规范数据集合,将这些信息及时制作成企业的知识财富和决策依据,传统的手工工具已力所难及,在全球信息化、市场全球化浪潮中,我国企业财务管理手段现代化、信息化不仅可以大大提高企业的敏捷度,还可以带动企业内部各项管理工作上台阶和促进员工素质的提升。

三、建设经营决策型财务分析系统

组建经营决策型财务分析系统的原则应以企业的经营战略为依据,全力以赴,为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这一核心目标服务。根据这个总原则,经营决策型财务分析系统的建设应确立以下思路:

1.确立以财务管理为中心的企业管理总架构

财务管理从来是企业管理的核心组成部分。不论是什么经济成份组建的企业,不论是从事何种行业的企业,除高度重视市场、重视技术创新、重视产品的CI形象、重视人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外,还要高度重视企业财务管理。抓住财务管理这个纲,就会起到纲举目张的作用,带动整个企业的管理工作。只有把财务管理放在企业管理体系的中心位置上,才能正确组建企业经营决策型财务分析系统。

首先,要正确区分财务管理和会计管理,将财务管理突出出来并加以强化。财务管理和会计管理既紧密相关又有各自不同的职能。会计管理以精准为本,核算原则通行天下,工作流程规范一统,其原始单据的收集、整理、记录、登记和编表等都有一个法定模式。财务管理则不然,它目标明确但方法不拘一格,管理工作贯穿于整个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其价值管理的观念要深入到企业各个职能部门,其运筹的立足点、管辖的深度和广度涉及到企业的全局,关系到企业长远的战略利益。所以说,财务管理虽然是从会计管理中分离出来的,但其战略意义比会计管理要深远得多,工作要求也高得多。明确了这一点,在企业管理体系的建设上要重点建设好财务管理部门,这是一项爬陡坡、上台阶,开创性很强的工作,要从指导思想、工作任务、专业人员、工作条件、制度规章、运行机制等方面作出优先安排,迅速改变我国许多企业财会不分、以会代财、财务管理落后的现状。

其次,要认识到财务管理不是简单地强调降低成本、费用和支出。成本管理是传统财务管理的重点之一,但那只是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的一小部分。传统意义上的成本管理即为节约成本,减少支出,是直线式、加减式的成本思维,缺乏战略意识。降低成本能增加利润,但成本增加并不意味着利润一定减少。财务意义上的成本管理是成本效益管理,是要节约那些效率不高的成本,控制那些管理不善的费用,减少那些不必要的支出。而对那些能够给企业带来结构升级,提高产品质量、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的费用支出及那些虽然眼前增加了负担但从长远看能使企业持续经营和蓬勃发展的战略性费用支出,则必须给予保证。只有给财务管理以中心位置,其战略策划的功能才得以发挥。

再次,明确的财务管理中心地位不是要忽略和否定企业其他管理工作的作用。以财务管理为中心所强调的是财务管理的中心地位,而决不是忽略和否定企业其他管理工作的作用,而恰恰相反,是大大加强和提升了其他管理工作的作用。财务计划指标的完成,财务管理目标及至企业目标的实现仍然依赖企业各项具体管理工作的配套和生产管理、质量管理、技术管理等的有效配合。企业的其他管理工作和财务管理之间也是相互渗透的,财务管理的精准特征会有力促进其他管理部门的管理目标的量化,使管理质量得到提升。总之,离开了其他管理工作的协调配套,财务管理就成为空中楼阁:没有财务管理的调控,其他管理工作也是盲无目标。

最后,财务管理是企业的全身运动,决不单单是财务部门的事。有人片面地认为,以财务管理为中心就是以财务部门为中心,这是狭隘的。财务管理的重要性、复杂性及其涉及范围的广泛性决定了它远不是仅靠一个部门的工作所能解决的。财务管理是一项需要全盘考虑,统一目标,协调一致的工作。以财务管理为中心,可引导企业的方方面面实现观念的转变,把企业价值最大化的观念落实到企业的每一个人、每个方面和环节。这需要各方面集思广益、群策群力,以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创造更大财富。但是也应该看到,市场经济的发展将财务管理摆在企业管理的中心地位,无疑给企业财务部门带来了压力,财务部门要变压力为动力,加强学习,转变观念,做好企业战略决策的参谋。

2.实现财务管理工作目标和内容创新

现在,企业的经营环境正在发生不断的变化,例如全球化及日益激烈的竞争、新的组织机构及需求、知识经济还有信息技术及其对企业流程的影响等,而所有这些变革的力量正在推动着企业进行转型,企业的指向将更多地注重创造价值和降低成本。以往,许多企业的财务部门在很大程度上都还在采用“闭门造车‘式的理财方式在一个狭小的视野里被动地进行财务管理。今天,他们在企业的重大决策过程中却起着先遣队的作用。企业财务管理部门正在变成由电脑控制的”雷达站“,对外监测着企业的经营环境,对内监控着企业的运营状况,并且信号和指令,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依据。企业将学会利用其在财务策划上的优势,作为商业竞争中的有利武器,财务主管们正在意识到,若想在战略上抢占先机,就必须学会如何将数据变为信息,再由信息转化为知识,最后再由知识变为经营决策,付诸行动。这是我国企业在新经济条件下遭遇的全新的挑战。面临新的挑战,要使财务部门充当企业”雷达站“这一角色,必须重构财务管理工作目标和内容。

在未来的几年里,财务部门要实现三个最重要的转变:由交易处理和相关财务报告处理、提高财务管理质量、建立灵活有效的财务系统,转变为提高信息系统的质量、管理财务和相关商业风险和机遇以及帮助营运单位进行商业计划、行为基础管理、会计、分析等工作,管辖范围扩大到企业内外的方方面面。据有关部门对200个跨国公司的调查反馈,可以看出现代一流企业内衡量财务工作的标准发生许多变化:

(1)财务工作的导向由单一的利润导向转变为价值、现金流量、利润三维导向。

(2)财务部门的主要工作量由处理交易向为企业提供预测转换。

(3)财务部门的职能由生财、聚财、用财等单一理财职能向理财、筹划、预测、决策的多功能方向转变。

(4)财务部门的工作方式方法由传统的报告驱动、法定程序、领导指示、上级文件向决策导向、协商、沟通、咨询转变。

(5)财务部门的工作特点将趋向前瞻、快捷、更讲求时效的方向发展,更重视信息和客户的满意程度。从上述变化中可以看到,我国企业财务分析系统的建设要满足新的市场竞争形势的要求,必须要根据市场竞争态势和企业的奋斗目标,以前瞻的姿态,迅速转变观念,全面调整和充实企业财务分析系统的工作重点和内容,实现工作目标和内容创新,主动积极、广泛深入地收集和分析企业内外的有关信息,为企业的经营决策提供及时、高效的服务。

当前企业财务分析系统的建设要确立两大重点:

(1)市场营销分析系统。传统体制下,企业以生产为本,企业运作状态和资源配置呈纺棰形,企业财务分析的重点是产品成本和寻求降低生产成本的办法。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营销状况和新产品开发能力决定着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企业的运作状态和资源配置呈哑铃型,企业产品在市场上的遭际所形成的信息隐含着企业生存状态和决策的宝贵资源,必然成为企业财务分析的首选。在建设经营决策型财务信息系统中,要优先设立企业在市场营销方面的监测系统和指标体系、工作手段、工作制度。

(2)新产品研发分析系统。这是一项全新的分析工作系统,是现代企业长出的一只触角。因为随着新的经济发展和买方市场形成,人们的需求越来越高,而且向多样化发展,对产品的要求不仅在使用功能方面提出更高要求,还要求在产品中能体现使用者的个性。这就迫使企业的产品品种多样化、产品复杂性日趋增强、产品生命周期日益缩短,具有较强新产品研发能力的企业在市场角逐中占有明显优势。企业财务的重大任务之一就是要为市场竞争服务,不仅在资金上对企业研发项目作出优先安排,更重要的是财务人员要深入新产品研发领域,发挥财务部门信息来源广泛,善于权衡比较的职能优势,使企业在新产品研发上处于强势。

企业财务范文第2篇

关键词:企业财务分析;认识;财务指标;人员素质

1我国企业财务分析存在的问题

1.1对财务分析的作用认识不够

财务分析是以企业的财务报告等会计资料为基础,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进行分析和评价的一种方法,其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评价企业过去的经营成果。通过企业财务分析说明企业过去一段时间生产经营情况,在与历史同期以及同行业先进企业数据的对比中,找出本企业在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促进企业提高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水平,改善企业经营管理,进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2)预测企业未来生产经营的发展方向。在当前企业竞争日益激烈,市场瞬息万变的情况下,企业需要不断地对产品进行更新换代,企业管理的水平需要不断提高,这些都需要借助财务分析的手段对各项方案的可行性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和预测,帮助企业当局做出正确的决策;(3)掌握企业目前的财务状况。通过财务分析,可以反映出企业目前的各项资产、负债以及所有者权益等情况,使领导心中有数,并将其作为决策、计划、协调和控制的依据。但是,目前我国一些企业的领导只重视生产管理、营销管理,而没有真正把财务管理与分析工作当作企业管理的重要手段,没有认识到财务分析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方法,从而不善于通过财务分析来全面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影响了财务分析的开展及其作用的发挥。在财务分析的目的上,往往也不是为了加强企业管理,而是强调满足领导需要或满足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

1.2财务分析人员所依赖的资料具有局限性

企业财务分析是以企业所编制的一定期间的财务报表为主要依据,并结合企业经营过程中的其他有关资料,综合评估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其它有用的信息,为决策提供依据。但是,目前企业财务分析人员往往只是简单地运用企业一定期间的几张报表,就开始从事相关的比率分析、趋势分析等等。我们知道,企业财务报表是运用会计专门方法,并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会计信息进行提炼加工而成,反映的是货币化的信息。而在当前风云变幻的经济环境下,单纯依靠货币化的信息来评价企业具有很大的局限性。所以,企业财务分析人员在进行财务分析时,应当结合本企业的具体状况,对有关报表的数据进行相应的调整,并结合一些非货币化的信息对企业具体的经营状况进行分析。

1.3财务指标的构建缺乏内在的逻辑性

财务比率的构建应当重视分子、分母之间的逻辑关系。一般而言,分子、分母要满足以下三种逻辑关系:(1)构成分子、分母的两部分要满足配比关系。比如销售收入与销售成本的关系。(2)构成分子、分母的两部分要满足计价基础一致的原则。比如在计算存货周转率时,其中的销货成本和存货都应该按历史成本进行计价,而不能对其中的存货按现行价值进行计价。(3)构成分子、分母的两部分在本质上是关联的。比如在计算销售净收益率时,就应该将一些不随销售额变化的固定费用包括在净收益中。但是目前财务分析人员在进行财务分析时很少重视这方面的逻辑关系,只是对照教科书中讲到一些财务比率进行财务分析,而不结合本企业生产经营的一些特点构造符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的财务指标,致使一些分析结果根本不能反映本企业的实际情况。

1.4财务分析的结果与实际运用相脱节

财务分析的目的是找出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决策提供依据。但许多企业在好不容易组织力量把财务分析做好之后,并没有将分析的结果用于改善企业的经营管理。其结果是,既浪费了企业的有关资源,也使财务分析人员产生失落感,因为他们觉得自己的工作成果没有得到重视,进而影响了员工参与改善企业经营管理的积极性。

1.5财务分析人员素质不高

目前,企业管理正朝着战略管理的方向发展,根据战略管理的要求,财务分析人员不仅要掌握企业财务分析的知识和方法,而且还要有较宽的知识面。尽管近几年我国财务人员的总体素质有所提高,但仍不能适应新时期财务分析的要求。同时,企业管理当局对财务分析人员的素质提高也重视不够,导致财务分析的结果在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作用非常有限。2改进企业财务分析问题的对策

2.1提高对财务分析重要性的认识

(1)企业领导要把财务分析工作作为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方法和手段来认识,积极组织、协调各业务部门对财务分析的配合,支持、帮助财务分析人员熟悉本企业的业务流程,尊重财务分析人员的劳动成果,提高财务分析在整个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地位;(2)财务管理人员要认识到搞好财务分析是发挥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作用的最好途径,要努力搞好财务分析,不断提高分析质量,从而为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提供科学的依据。

2.2完善财务报告体系,深化财务指标与经营情况的联系

以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等作为基本报表反映企业的情况和经营情况。同时应更加注重对财务状况说明书的编制工作,其信息披露应反映企业的生产状况、采用的会计政策、或有事项、非货币性的与财务事项密不可分的信息以及企业未来发展前景的预测,受物价变动影响的因素等。只有详细分析董事会报告及其他信息来源中与该企业经营情况有关的信息之后,把经营情况与财务指标结合起来分析,才能对财务报表数据做出更深层次的理解。

2.3加强财务分析方法的综合运用

(1)要剔除各种影响因素。在分析时可以将不同会计方法的影响差异剔除;将某些特殊的、个别事件或因素剔除;选择同行业同等规模企业进行横向比较等。(2)要注意各种分析指标的综合运用。如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比较分析与比率分析相结合、横向分析与纵向分析相结合、总量分析与个量分析相结合、静态分析与动态分析相结合,以便相互取长补短,发挥财务分析的总体功能效应。

2.4有效提高财务分析的利用率

在提高财务分析利用率方面,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财务分析活动会议肯定成绩,查摆问题,提出建议与措施,并在财务分析会议上落实责任,使财务分析应起的作用得到落实。提高财会人员的参与意识,并广泛开展自上而下的财务分析利用效果交流活动。

2.5切实提高财务分析人员的素质

企业领导要重视财务分析人员的素质,选择优秀的财务分析人员。同时,企业应在选择优秀财务分析人员的基础上,在企业中设立专门的财务分析岗位,培养适应本企业的专门的财务分析人员。在培养过程中,既要注重培养其基本分析能力和对各种来源的财务分析数据的合理修正能力;也要培养其综合分析能力,以提高财务分析人员的综合素质。

参考文献

[1]裴淑琴,聂健.目前企业财务分析存在的问题与解决的对策[J].山西统计,2002,(7).

[2]王文君.影响企业财务分析质量的因素分析[J].西部财会,2005,(7).

[3]贺彩萍.论企业财务分析的局限性[J].上海企业,2004,(12).

企业财务范文第3篇

一、传统财务分析的主要内容及其局限性

传统财务分析的目的是寻找企业内部管理缺陷,而现代财务分析更重视从宏观角度来把握企业的经济运行。分析一个企业通常是从偿债能力、营运能力和盈利能力三方面进行的,传统财务分析的主要内容基本是依托于会计报表项目对以上三个方面进行趋势分析、结构分析和因素分析。如根据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年初、年末余额变化趋势情况分析资产及负债总额的变化幅度及原因,并进一步分析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保值率等相关指标,根据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业务收入的增减趋势分析其变化原因、针对收入成本结构分析利润增长点,将不同的报表结合起来分析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报酬率、销售利润率、成本费用利润率、存货周转次数、应收帐款周转次数、总资产周转次数、现金流动负债比率等。

从以上分析指标不难看出,我国企业传统的财务分析更侧重于经济现象的微观分析,缺乏从企业资本运营的角度来进行财务分析;侧重于货币领域的分析,忽视了非货币领域的分析;侧重于单一财务信息的分析,忽视了与相关经营信息的结合分析;侧重于资金运作的分析,忽视了企业资源分析;侧重于经济事项的事后分析,缺少有效的前瞻性分析。财务分析的适时性和快速反应能力滞后,缺少对企业风险防范和发展潜力的分析。侧重于财务指标的静态分析,忽略了企业经营的动态性。财务指标分析缺少可比性,企业之间的横向比较缺乏,经营者难以了解相关分析指标在行业中的地位。绝对指标与相对指标分析被割裂,过分重视相对指标而忽视绝对指标的分析。另一方面,财务人员受业务知识单一限制,缺少业务经营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也影响了自己的观察力和分析力。

财务分析要向企业的经营管理层提供大量的、经常性的财务信息,以提高和改善企业的经营管理服务。但由于传统财务分析的以上局限性,其分析内容不能最大限度地满足企业管理层的需求,它的使用价值大打折扣。

二、财务分析的完善及应重点分析的内容

在现代企业制度下,企业的财务分析指标不应再局限于静态的单一指标的分析,更应从整体上动态地分析企业的盈利能力,资产运营能力,开拓市场、创造市场和把握市场的能力。因此,企业财务分析需要在传统财务分析的基础上完善和补充以下分析内容:

1.整体分析与专项分析相结合。在单项指标分析的基础上,将各指标形成一套完整体系,相互配合使用,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价,强化对企业经济运行的整体性分析,以掌握企业整体财务状况和效益。同时要针对管理中存在的簿弱环节加强专题分析,如企业潜亏分析、专项成本分析(包括市场开发成本分析、广告成本效益分析、售后服务成本分析、成本结构分析等)、利润增长点分析、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投资项目效益与可行性报告差异分析、内控制度成本效益分析等。在分析中注意把握点和面的关系,避免分析的片面性。

2.加强资源的效能结构分析及企业创新能力分析。如何挖掘和最大限度发挥企业现有资源的作用,是企业管理者不可忽视的一个问题。企业的资源是多方面的,如对人力资源效益分析,有利于企业注重“知本”的投入和企业内部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政策效益分析,有利于检验企业财务策划、税务筹划有无得到充分发挥。无形资产作为评价企业发展潜力的重要指标,对其效益分析,有利于检验企业无形资产的运营能力。企业股票市值变动分析,有利于经营层关注本企业价值,关注企业公众形象,为企业融资创造条件。企业发展的内在动力是科学技术的不断创新,在进行财务分析时,应特别重视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的分析。

3.加强企业现金流量情况的分析。在企业经营环境日趋复杂和资本市场衍生金融工具层出不穷的背景下,现金流量信息愈来愈受到企业管理层的重视,许多企业发生财务危机不是因为缺乏赢利能力,而是因为现金的短缺造成企业信用的丧失。因此进行财务分析时应从以“利润”为中心转向以“现金流量”为中心。分析营运资本投资和利息支付前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检查企业是否能够通过其经营活动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分析营运资本投资后、利息支付前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评价企业的营运资本管理是否有效率;分析营运资本投资和利息支付后的现金流量,评价企业是否能够满足其利息支付义务;分析股利支付前的自由现金流,评价企业用内部产生的现金流为长期性投资提供资金的能力;分析股利支付后的自由现金流,评价企业付股利的能力和企业股利政策的可持续性;分析外部融资活动之后的现金净流量,用于评价企业的筹资政策。利用这些指标的逐年变化的信息,将为我们评价企业现金流量的动态稳定性,提供许多有价值的信息。

4.重视企业营销分析。随着市场竞争的白热化,营销手段层出不穷。某种营销手段的推出,其效果到底如何,是否能达到预期的目标,是继续做下去还是就此打住,这是经营者关心的另一个重点,他们希望通过财务分析得出较为可信的答案。对贡献毛利、目标利润、盈亏平衡点、变动成本分析、固定成本分析、营销资本支出、相关成本分析、单位贡献毛利等指标进行分析都是比较备选营销方案的有用工具。

5.加强成本控制分析。在进行成本分析时要注重分析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通过深入分析,正确评价企业目标成本的执行效果,提高企业和职工讲求经济效益的积极性。二是揭示成本升降的原因,及时查明影响成本高低的各种因素及其原因,进一步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三是寻求进一步降低成本的途径和方法。

企业财务范文第4篇

第一条为了加强金融企业财务管理,规范金融企业财务行为,促进金融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和完善,防范金融企业财务风险,保护金融企业及其相关方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金融控股公司、担保公司,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信用社(以下简称金融企业)适用本规则。

其他金融企业参照本规则执行。

第三条金融企业应当根据本规则的规定,以及自身发展的需要,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设置财务管理职能部门,配备专业财务管理人员,综合运用规划、预测、计划、预算、控制、监督、考核、评价和分析等方法,筹集资金,营运资产,控制成本,分配收益,配置资源,反映经营状况,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实现持续经营和价值最大化。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财政部门)依法指导、管理和监督本级金融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的派出机构,应当在规定职责范围内依法履行指导、管理和监督金融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职责。

金融企业在完成工商登记后30日内,应当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设立批准证书、营业执照、验资证明、章程等文件的复印件。

金融企业发生分立、合并、设立分支机构,以及主要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在依法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30日内,应当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有关的变更文件复印件。

第五条金融企业应当依法纳税。金融企业财务处理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一致的,纳税时应当依法进行调整。

第二章职责、职权

第六条财政部门履行下列财务管理职责:

(一)监督金融企业执行本规则以及其他的财务管理规定,指导、督促金融企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二)指导、督促金融企业建立健全财务风险控制体系,监测金融企业财务风险及其营运状况,监督金融企业的财务行为;

(三)加强金融企业财务信息管理,实施金融企业财务评价;

(四)监督金融企业接受社会审计和资产评估;

(五)制定并实施促进金融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财务政策,组织金融企业财务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

(六)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财务管理职责。

第七条金融企业的投资者(以下简称投资者)一般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治理机构行使下列财务管理职权:

(一)执行并督促经营者执行国家有关金融企业财务管理的规定;

(二)决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经营者的财务管理权限;

(三)决定财务管理职能部门的设置;

(四)决定财务计划和财务预算,决定筹资、投资、处置重大资产、依法提供除主营担保业务范围以外的担保、捐赠、重组、经营者报酬、利润分配等重大财务事项;

(五)对经营者实施财务监督和财务考核,决定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

(六)决定聘用或者解聘承办社会审计和资产评估等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七)按照章程的规定,行使其他财务管理职权。

投资者可以通过制度规范、章程约定等方式,将投资者财务管理职权全部或者部分授予经营者。

金融企业按规定可以向其控股的企业委派或者推荐财务总监。

第八条金融企业的经营者(以下简称经营者)按照规定行使下列财务管理职权:

(一)执行国家有关金融企业财务管理的规定;

(二)拟订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经投资者议定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并具体组织实施;

(三)组织财务预测,编制财务计划和财务预算草案,实施财务控制、分析和考核;

(四)组织实施筹资、投资、处置重大资产、担保、捐赠、重组和利润分配等财务管理方案;

(五)组织财务事项审批;

(六)组织缴纳税金、规费;

(七)执行国家有关职工劳动报酬和劳动保护的规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八)归集财务信息,依法组织编制和报送财务会计报告;

(九)提请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

(十)配合有关机构依法实施的审计、评估和监督检查;

(十一)按照章程的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的要求,行使其他财务管理职权。

第三章财务风险

第九条金融企业应当根据本规则的规定,以及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包括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等内容的财务风险控制体系,明确财务风险管理的权限、程序、应急方案和具体措施,以及财务风险形成当事人应承担的责任,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

第十条金融企业应当建立规范有效的资本补充机制,保持业务规模与资本规模相适应,在资本充足率、偿付能力等方面满足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从事商业银行业务的金融企业,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核心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4%;从事保险业务的金融企业,偿付能力充足率不得低于规定的数额;从事证券业务的金融企业,净资本负债率应满足规定的数额要求。

第十一条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保障相关各方利益、保证支付能力、实现持续经营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控制资产负债比例,足额提留用于清偿债务的资金。

从事银行业务的金融企业,应按规定交存存款准备金,留足备付金;从事保险业务的金融企业,应按注册资本的20%提取资本保证金,存入指定银行,除清算时用于清偿债务外,不得动用;从事证券业务的金融企业,负债与净资产的比例应满足规定的数额要求。

第十二条金融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终对各类资产进行评价,并逐步实现动态评价,按照规定进行风险分类,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部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金融企业对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应当落实监管责任。对能够收回或者继续使用的,应当收回或者使用;对已经损失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核销;对已经核销的,应当实行账销案存管理。

第十三条金融企业应当及时分析市场利率、汇率波动情况,预计可能发生的风险,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运用金融衍生工具,减少利率、汇率风险损失。

第十四条金融企业发生关联交易,必须履行规定的程序,并按照规定控制总量和规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并及时结算资源、劳务或者义务的价款,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操纵利润、逃避税收。

第十五条金融企业委托其他机构理财或者从事其他业务,应当进行风险评估,依法签订书面合同,明确业务授权和具体操作程序,定期对账,制定风险防范的具体措施。

金融企业委托其他机构理财或者从事其他业务,投入的资金不得影响主营业务的开展,取得的收入应当纳入账内核算。

第十六条金融企业依法受托发放贷款、经营衍生产品、进行证券期货交易、买卖黄金、管理资产以及开展其他业务,应当与自营业务分开管理,按照合同约定分配收益、承担责任,不得挪用客户资金,不得转嫁经营风险。

第十七条金融企业对外提供担保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被担保对象的资信及偿债能力,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并设立备查账簿登记,及时跟踪监督。

金融企业提供除主营担保业务范围以外的担保,应当由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议;为金融企业投资者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应当由股东(大)会决议。

第十八条金融企业应当根据资本规模控制表外业务总量。

金融企业应当按照风险程度对表外业务进行授权,并严格按照授权执行,禁止违规操作。

金融企业应当及时、完整记录所有表外业务,跟踪检查表外业务变动情况,预计可能发生的损失,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披露。

第十九条金融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拨付与分支机构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营运资金,并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金融企业应当对分支机构实行统一核算,统一调度资金,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制度。条件具备的,可以实行统一核算,统一调度资金,业务单元制管理的财务管理制度。

金融企业应当加强对分支机构的财务监管,关注资金异常变动,监督并跟踪分析分支机构财务指标的情况,督促境外分支机构遵守所在国家(地区)关于金融企业财务管理的规定。

第四章资金筹集

第二十条金融企业筹集资本金,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资本金管理的规定,根据发展战略和经营规划拟定筹资方案,履行规定的程序。

金融企业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可以接受货币出资,也可以接受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或者采取发行股票等方式筹集资本金。

金融企业接受非货币财产出资,应当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约定的价值计价;采取发行股票方式筹集的资本金,按照股票面值计价。

金融企业筹集资本金,应当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办理工商登记后,应当向投资者出具出资证明书。

第二十一条金融企业筹集的资本金,在持续经营期间,投资者除依法进行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

金融企业在筹集资本金活动中,投资者缴付的出资额超出资本金的差额(包括发行股票的溢价净收入),计入资本公积。

经投资者决议后,资本公积用于转增资本金。

第二十二条金融企业以借款、吸收存款、发行债券、融资租赁、向人民银行再贷款等方式筹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明确筹资目的,考虑资金需求和债务风险,签订书面合同,不得擅自提高或者变相提高利率以及付费标准,并应适时合理调整负债结构,降低筹资成本。

第二十三条金融企业取得国家投资、财政补助等财政资金,区分以下情况处理:

(一)属于国家直接投资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增加国家资本金或者资本公积;

(二)属于投资补助的,增加资本公积或者资本金。国家拨款时对权属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全体投资者共同享有;

(三)属于贷款贴息、专项经费补助的,作为收益处理;

(四)属于弥补亏损、救助损失或者其他用途的,作为收益处理;

(五)属于政府转贷、偿还性资助的,作为负债管理。

第五章资产营运

第二十四条金融企业应当统一管理资金账户,明确资金调度的条件、权限和程序。调度资金应当按照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依据有效合同和合法凭证办理手续,不得私存私放资金。

向境外调度资金必须符合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第二十五条金融企业管理库存现金、库存金银、存放中央银行与同业的款项,以及其他形式的现金资产,应当满足流动性要求,并控制现金资产总量。

第二十六条金融企业应当按照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合同进行财务审核,跟踪履约情况,明确债权,制定收账政策,及时清收应收款项。

第二十七条金融企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经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议,可以用货币对外投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对外投资,但不得以国家授予的特许经营权对外投资。

用非货币财产对外投资的,应当聘请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按评估确认后的价值计价。

对外投资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投资权益,按照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的程序支付投资款项,所需资金纳入财务预算管理,不得在成本费用或者营业外支出中列支,并及时监控和考核投资项目的效益,落实项目决策者和实施者的责任。

向境外投资的,应当符合国家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外汇管理等相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金融企业收取、保管和处置抵债资产,应当按照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的工作程序办理。

收取抵债资产应当按照规定确定接收价格,核实产权。

保管抵债资产应当按照安全、完整、有效的原则,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定期检查、账实核对。

处置抵债资产应当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聘请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作价。一般采用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处置。采用其他方式的,应当引入竞争机制选择抵债资产买受人。

抵债资产不得转为自用。因客观条件需要转为自用的,应当履行规定的程序后,纳入相应的资产进行管理。

第二十九条金融企业应当按照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定期清查核实各类固定资产,落实使用和管理责任。

购建重要固定资产、实施重大技术改造,应当进行可行性论证,并落实决策和执行责任。

固定资产折旧可以依据产业发展态势和技术进步的要求,结合固定资产经济寿命及其使用状况,确定折旧年限,选用折旧方法,按季(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一经选用,一般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经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议后执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披露变更理由的,应当及时披露。

已交付使用而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在建工程项目,应当比照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金融企业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和在建工程账面价值之和占净资产的比重,从事银行业务的最高不得超过40%,从事保险及其他非银行业务的最高不得超过50%。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条金融企业通过自创、购买、接受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及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应当依法明确权属,落实经营和管理责任。

变更无形资产权属时应当进行评估,并签订书面合同。

第三十一条金融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包括信贷资产损失、坏账损失、投资损失、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损失等,应当及时核实,查清责任,追偿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金融企业以出售、出租、抵押、置换、报废等方式处置资产,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

处置主营业务所用资产,涉及业务调整或者资产重组的,应当根据发展战略和经营规划,制订业务调整或者资产重组方案,履行规定的程序后执行。

金融企业对外捐赠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捐赠的范围和条件,落实执行责任,严格办理捐赠资产的交接手续。

第六章成本、费用

第三十二条金融企业应当结合自身特点,按照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强化成本费用预算约束,实行成本费用全员管理和全过程控制。

金融企业的成本费用支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纳入账内核算,不得违反规定进行调整。

第三十三条金融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与经营有关的支出,包括各项利息支出(含贴息)扣除允许资本化的部分、手续费支出、佣金支出、业务给付支出、业务赔款支出、保护(保障、保险)基金支出、应计入损益的各种准备金和其他有关支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入当期损益。

第三十四条金融企业的成本核算,应当严格区分本期成本与下期成本的界限、成本支出与营业外支出的界限、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

金融企业的成本核算,应当以季(月)、年为计算期。同一计算期内,核算成本和营业收入的起止日期、计算范围和口径应当一致。

第三十五条金融企业应当注重费用支出与经济效益的配比,实行费用支出的归口、分级管理和预算控制,确定必要的费用支出范围、标准和报销审批程序。

除国家规定的专用账户外,金融企业每一独立核算单位分币种只能设立一个费用存款专户,除税金及附加、折旧、资产摊销、准备金和坏账损失以外的各项费用,应当从费用专户中开支。

金融企业应当强化费用支出约束,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差旅费、会议费、通讯费、维修费、出国经费、董事会经费、捐赠等实行重点监控。

金融企业的业务宣传费、委托代办手续费、防预费、业务招待费一律按规定据实列支,不得预提。

第三十六条金融企业技术研发和实施科技成果产业化所需经费应当纳入财务预算,形成的资产应当纳入相应的资产进行管理。

第三十七条金融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核定和计发职工薪酬。

金融企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经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议,可以对经营者、核心技术人员和核心管理人员实行与其他职工不同的薪酬办法。

金融企业经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议,可以在工资计划中安排一定数额,对研发核心技术、促进安全营运、开拓市场等作出突出贡献的职工给予奖励。

第三十八条金融企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应当据实列入成本(费用)。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且按时足额缴费的金融企业,具有持续盈利能力和支付能力的,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制度,相关费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支。

第三十九条金融企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以及职工住房货币化分配的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工会经费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提取,拨交工会使用。

职工教育经费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提取,用于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

第四十条金融企业应当依法缴纳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使用或者占用国有资源的费用等。

金融企业有权拒绝没有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或者超过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范围和标准的收费。

第四十一条金融企业根据经营情况支付必要的佣金、手续费等支出,应当签订合同,明确支出标准和执行责任。除对个人人外,不得以现金支付。

第七章收益、分配

第四十二条金融企业经营业务范围内的各项收入和其他营业收入、营业外收入,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登记、核算,不得存放其他单位,或者以任何理由坐支。

投资者、经营者及其他职工履行本单位职务所得收入,包括业务收入以及对方给予的佣金、手续费等,全部属于金融企业,应当纳入账内核算,不得隐匿、转移、私存私放、坐支或者擅自用于职工福利。

第四十三条金融企业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不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延续弥补期超过法定税前弥补期限的,可以用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弥补。

第四十四条金融企业本年实现净利润(减弥补亏损,下同),应当按照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向投资者分配利润的顺序进行分配。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本年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

从事银行业务的,应当于每年年终根据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余额的一定比例提取一般准备金,用于弥补尚未识别的可能性损失;从事其他业务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本年实现净利润中提取风险准备金,用于补偿风险损失。

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并入本年实现净利润向投资者分配。其中,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下列顺序分配:

(一)支付优先股股利;

(二)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三)支付普通股股利;

(四)转作资本(股本)。

资本充足率、偿付能力充足率、净资本负债率未达到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标准的,不得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任意盈余公积金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提取和使用。

经股东(大)会决议,金融企业可以用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弥补亏损或者转增资本。法定盈余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金融企业注册资本的25%。

第四十五条金融企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对经营者和核心技术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实行股权激励。

经营者及其他职工以劳动、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分配办法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决议后,区别以下情况处理:

(一)取得股权的,与其他投资者一同分配利润;

(二)没有取得股权的,在相关业务实现的利润限额和分配标准内,从当期费用中列支。

第八章重组、清算

第四十六条金融企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通过分立、合并等方式进行重组。

实施重组应当进行可行性论证,履行规定程序,组织开展财产清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组织与债权人协商,制订债务处置或者承继、股权设置、资本重组的实施方案。

第四十七条金融企业分立,应当按照资产相关性或者业务相关性原则分割财产、承担债务,并明确分立后的产权关系。

对不能分割的财产,在评估的基础上,经各方协商,由拥有财产的一方给予其他方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金融企业合并,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金融企业或者新设的金融企业承继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并明确合并后的产权关系。

金融企业合并净资产超出注册资本的部分,作为资本公积;少于注册资本的部分,应当变更注册资本或者由投资者补足出资。

对资不抵债金融企业以承担债务方式合并的,合并方应当采取重整措施,按照合并方案履行偿债义务。

第四十九条金融企业实行托管经营,应当签订托管经营合同,明确被托管企业的财务状况、托管经营目标、托管财产处置权限以及收益分配办法等,并落实财务监管责任。

受托金融企业应当根据托管经营合同制定相关方案,重组托管金融企业的财产与债务、调整业务、安置职工。

托管经营合同没有约定且未经托管金融企业股东(大)会同意,受托金融企业不得擅自改组、改制、转让托管金融企业,不得非法转移托管金融企业的财产和业务,不得以托管金融企业名义或者以托管财产对外担保。

第五十条金融企业进行重组时,对已占用的国有划拨土地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评估,履行相关手续后,区别以下情况处理:

(一)继续采取划拨方式的,可以不纳入资产管理,但应当明确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并按规定用途使用,设立备查账簿登记;

(二)采取作价入股方式的,将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转作国家资本,形成的国有股权由重组前的国有资本持有单位或者财政部门确认的单位持有;

(三)采取出让方式的,由金融企业购买土地使用权,支付出让费用;

(四)采取租赁方式的,由金融企业租赁使用,租金水平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确定,并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金融企业进行重组时,对已占用的特许经营权等国有资源,依法可以转让的,比照前款处理。

第五十一条金融企业重组过程中,对拖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欠缴的基本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等,应当以金融企业现有资产优先清偿。

第五十二条金融企业被责令关闭、依法破产或者经营期限届满终止经营或者解散的,应当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金融企业章程的规定实施清算。

金融企业自愿清算的,由金融企业股东(大)会决议后执行。

金融企业依法进行清算,应当对非货币财产进行资产评估。

第五十三条金融企业的清算财产支付清算费用后,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顺序清偿债务。

第五十四条金融企业清算完毕,应当编制清算报告,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将清算报告和审计报告报投资者决议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后,向相关部门、债权人以及其他利益相关人通告。

第五十五条金融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除正常经营期间发生的列入当期费用以外,应当区别以下情况处理:

(一)重组中发生的,依次从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实收资本中支付;

(二)清算时发生的,以扣除清算费用后的清算财产优先清偿。

第九章财务信息

第五十六条金融企业应当在会计电算化的基础上,整合业务和信息流程,推行财务管理信息化,逐步实现财务、业务相关信息一次性处理和实时共享。

第五十七条金融企业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财政部的统一要求编制中期财务会计报告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并通过内部审核,在规定期限内向财政部门以及其他与金融企业有关的使用者报送,不得拒绝、拖延财务信息的披露。

第五十八条金融企业报送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金融企业不得编制和对外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信息。

金融企业负责人对本企业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五十九条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金融企业财务评价制度,对金融企业资本充足状况、偿付能力状况、资产质量状况、盈利状况和社会贡献等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制定有关金融企业财务管理政策和考核有关金融企业的依据。

金融企业应当按财务评价制度的要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总结、评价和考核。

第六十条财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履行保密义务,谨慎、合法地保管、使用金融企业提供的财务信息,不得利用未公开的财务信息牟取利益或者损害金融企业利益。

第十章罚则

第六十一条金融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予以通报批评:

(一)不按规定提交设立、变更文件的;

(二)财务风险控制未达到规定要求的;

(三)筹集和运用资金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四)不按规定开设和管理资金账户的;

(五)资产管理不符合规定,形成账外资产的;

(六)不按规定列支经营成本、费用的;

(七)不按规定确认经营收益的;

(八)不按规定计提减值准备、提留准备金、分配利润的;

(九)不按规定处理财政资金、国有资源的;

(十)不按规定顺序清偿债务、处理财产的;

(十一)不按规定处理职工社会保险费、经济补偿金的;

(十二)其他违反金融企业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的。

第六十二条金融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对金融企业及其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

(一)不按照规定建立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

(二)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明显与国家法律、法规和统一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相抵触,且不按财政部门要求修改的;

(三)不按照规定提供财务信息的;

(四)拒绝、阻扰依法实施的财务监督的。

第六十三条金融企业违反本规则,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处理、处罚。

财政部门在依法实施财务监督中,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项,应当依法移送相关管理部门。

第六十四条财政部门工作人员在履行财务管理职责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依法进行处理。

第十一章附则

企业财务范文第5篇

关键词财务战略内容制定与实施

1企业财务战略的意义

最近20余年以来,由于企业经营环境的巨大变化,实行有效的战略管理已成为现代企业繁荣发展的首要问题。战略管理思想作为一种新的管理平台,已经逐步渗透到营销、生产和人力资源管理等各个职能领域。然而,由于目前的财务管理理论并没有把企业战略作为一项关键性的或决定性的因素给予正式的和明确的考虑,结果导致目前的财务管理理论和方法不能完全适应战略管理时代的要求。因此,我们有必要在战略管理的背景下重新认识现行的财务管理理论,提出财务战略这一新的观点。

企业财务战略,是指为谋求企业资金均衡有效的流动和实现企业整体战略,为增强企业财务竞争优势,在分析企业内外环境因素对资金流动影响的基础上,对企业资金流动进行全局性、长期性与创造性的谋划,并确保其执行的过程。企业财务战略关注的焦点是企业资金流动,这是财务战略不同于其他各种战略的质的规定性;企业财务战略应基于企业内外环境对资金流动的影响,这是财务战略环境分析的特征所在;企业财务战略的目标是确保企业资金均衡有效流动而最终实现企业总体战略;企业财务战略应具备战略的主要一般特征,即应注重全局性、长期性和创造性。

企业财务战略是基于战略管理思想而对财务管理进行的一种新的认识,这决定了其具有以下特征:

(1)从属性。财务战略要体现企业整体战略的要求,为其筹集到适度的资金并有效合理投放,只有这样,企业整体战略方可实现。若不接受企业战略的指导或简单的迎合战略要求都将导致战略失败,而最终使企业受损。

(2)系统性。运用系统的观点进行企业管理,需要考虑企业作为一个系统必然与外界进行长期的、广泛的资源及信息等的交换,从而使系统与外界保持一致。财务战略作为企业战略的一个子系统必然与企业其他战略之间也存在着长期的、全面的资源与信息交换。为此,要始终保持财务战略与企业其他战略之间的动态的联系,并试图使财务战略也能支持其他子战略。

(3)指导性。财务战略是对企业资金运筹的总体谋划,它规定着资金运筹的总方向、总方针、总目标等重大财务问题。正因为如此,财务战略一经制订便具有相对稳定性,成为财务活动的行动指南。

(4)复杂性。财务战略的制订与实施较企业整体战略下的其他子战略而言,复杂程度更大。最主要的原因在于“资金固定化”特性,即资金一经投入使用后,其使用方向与规模在较短时期内很难予以调整。因此,财务战略对资金配置稍有不慎,就将直接导致企业资金周转不灵或陷入财务危机而很快导致企业破产。此外,企业筹资与投资都直接借助于金融市场,而金融市场复杂至极,变幻无常,这也增加了财务战略制订与实施的复杂性。

财务战略作为企业整体战略的一个子系统,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对企业内外环境分析并结合企业整体战略的要求,它提高了企业财务能力,即提高了企业财务系统对环境的适应性;财务战略注重系统性分析,这提高了企业整体协调性,从而提高了企业的协同效应;财务战略着眼于长远利益与整体绩效,有助于创造并维持企业的财务优势,进而创造并保持企业的竞争优势。

2企业财务战略的内容

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的核心内容主要包括筹资、投资及收益分配。因此,企业财务战略研究的重点应是筹资战略、投资战略及收益分配战略。

(1)筹资战略。筹资战略就是根据企业的内外环境的现状与发展趋势,适应企业整体战略与投资战略的要求,对企业的筹资目标、原则、结构、渠道与方式等重大问题进行长期的、系统的谋划。筹资目标是企业在一定的战略期间内所要完成的筹资总任务,是筹资工作的行动指南,它既涵盖了筹资数量的要求,更关注筹资质量,即既要筹集企业维持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及发展所需资金,又要保证稳定的资金来源,增强筹资灵活性,努力降低资金成本与筹资风险,不断增强筹资竞争力。筹资原则是企业筹资应遵循的基本要求,包括低成本原则、稳定性原则、可得性原则、提高竞争力原则等。此外,企业还应根据战略需求不断拓宽融资渠道,对筹资进行合理搭配,采用不同的筹资方式进行最佳组合,以构筑既体现战略要求又适应外部环境变化的筹资战略。2)投资战略。投资战略主要解决战略期间内投资的目标、原则、规模、方式等重大问题。它把资金投放与企业整体战略紧密结合,并要求企业的资金投放要很好地理解和执行企业战略。一是投资目标,包括:收益性目标,这是企业生存的根本保证;发展性目标,实现可持续发展是企业投资战略的直接目标;公益性目标,这一目标是多数企业所不愿的,但投资成功,亦利于企业长远发展。二是投资原则,主要有:集中性原则,即把有限资金集中投放,这是资金投放的首要原则;准确性原则,即投资要适时适量;权变性原则,即投资要灵活,要随着环境的变化对投资战略作相应的调整,做到主动适应变化,而不可刻板投资;协同性原则,即按合理的比例将资金配置于不同的生产要素上,以获得整体上的收益。在投资战略中还要对投资规模和投资方式做出恰当的安排。

(3)收益分配战略。本来企业的收益应在其利益相关者之间进行分配,包括债权人、企业员工、国家与股东。然而前三者对收益的分配大都比较固定,只有股东对收益的分配富有弹性,所以股利战略也就成为收益分配战略的重点。股利战略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确定股利战略目标、是否发放股利、发放多少股利以及何时发放股利等重大问题。从战略角度考虑,股利战略目标为:促进公司长远发展;保障股东权益;稳定股价,保证公司股价在较长时期内基本稳定。公司应根据股利战略目标的要求,通过制定恰当的股利政策来确定其是否发放股利、发放多少股利以及何时发放股利等重大方针政策问题。

3企业财务战略的制订与实施

财务战略的制订与实施就是依据企业整体战略的要求,按照一定的程序,通过对财务环境及财务能力的分析,编制财务战略方案,并组织实施与控制。

(1)财务战略的制订程序。大多数战略管理学者认为,战略管理的一般程序为(见图1)。

作为企业战略管理的一个子系统——财务战略的制订与实施,除考虑企业内外环境外,还要着重考虑企业整体战略要求,故其程序可为(见图2)。

从上述程序可以看出,制定财务战略首先要对财务战略环境进行分析,即要收集各环境的信息及其变化过程与规律,分析预测环境的未来状况及其对资金流动所产生的重大影响,如影响的性质、程度、时间等;其次要分析企业自身的财务能力,并结合企业整体战略的要求,编制、设计具体财务战略方案;最后通过对各战略方案的评价,选出满意的方案。

(2)财务战略的实施与控制。财务战略的实施与控制也就是努力遵照前面所述的各战略原则,以此为指导思想,评价各分期目标实现情况,进行有效地控制。制订与实施前,除了考虑财务战略要求,还得关注组织情况,即建立健全有效的战略实施的组织体系,动员全体职工参加,这是确保战略目标得以实现的组织保证;同时明确不同战略阶段的控制标准,将一些战略原则予以具体化。比如,定量控制标准辅以定性控制标准;长期控制标准辅以短期控制标准;专业性控制标准与群众控制标准相结合等等。具体实施可依照以下模式(见图3)。

在进行具体的战略控制时,要遵循以下原则:优先原则。对财务战略中重大问题优先安排,重点解决;自控原则。战略实施的控制要以责任单位与人员自我控制为主,这有利于发挥其主动性与创造性;灵活性原则。尽量采用经济有效的方法迅速解决实施中出现的问题;适时适度原则。要善于分析问题,及时反馈信息,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实施过程中努力确保各项工作同步进行,进度差别不大,从而利于内部协调。

此外,财务战略实施完毕后,应对其实施进行评价,这是回头分析企业的预测、决策能力的很好途径,同时也为以后发展积累管理经验,吸取教训,为下一步财务战略管理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刘志远.企业财务战略[M].大连:东北财经大

学出版社,1997

2陈君宁,徐天亮.现代企业管理概论[M].武

3L·L·拜亚斯著.王德中译.战略管理: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