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主办单位: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
季刊 审稿周期:预计1个月内 全年订价:¥160.00
《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学报》由李玉林担任主编,创刊于2004年,由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主管、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主办的一本艺术领域专业期刊。主要刊载该领域内的原创性研究论文、综述和评论等,力求及时、准确、全面的反映该领域的政策、技术、应用市场及动态。
1、项目背景和目标:在文章中清晰地介绍基金项目的背景和目标。说明该项目所属的研究领域以及解决的具体问题。
2、文内体例要求,一般以“一、”、“(一)”、“1.”、“(1)”作为文章层次,通过简短的小标题方式提炼主要观点。
3、首发作品,有特色、有深度,文字精练,资料新颖,图文并茂,标题准确,层次清楚,观点鲜明。
4、本刊对来稿保留修改权,对所刊发的论文享有中文和电子出版物专有出版权,若有异议请事先声明。修改逾期3个月不寄回者,视作自动撤稿。
5、注释一般是对正文中某一特定内容的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文中序号用数字加圆括号、以上标格式标注。
6、项目背景和目标:在文章中清晰地介绍基金项目的背景和目标。说明该项目所属的研究领域以及解决的具体问题。
7、标题层次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不同层次的数字之间加下圆点相隔,最末数字后不加标点,如第一级标题用“1”、第二级标题用“1.1”、第三级标题用“1.1.1”等。
8、量的符号与量单位的符号: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3100~3102-93量与单位》的规定,正确使用量的符号与量单位的符号。
9、来稿写明稿件联系人详细通讯地址、电话。第一作者简介置首页左下地脚处[姓名(出生年-),性别,籍贯,职称,学位,研究方向,E-mail地址]。
10、各级标题一律左起顶格书写,1、2、3级标题分别按1,1.1,1.1.1编号,引言编号为0,一般标题层次为三级,最多不超过四级。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101号
邮编:010010
主编:李玉林
作者:方李莉
作者:李祥林
作者:谢琳
作者:--
作者:徐何珊 杜玉亭
作者:费利西亚·休斯-弗里兰 高兰兰 李修建 李芳
作者:霍华德·墨菲 史周盼 李修建
作者:厉震林 王晶
作者:刘尧晔
作者:李航 李兴华
| 年份 | 2013 | 2014 | 2015 | 2016 | 2017 |
| 被引次数 | 81 | 175 | 184 | 160 | 150 |
| 影响因子 | 0.062016 | 0.07874 | 0.097046 | 0.117117 | 0.15534 |
| 立即指数 | 0 | 0.017857 | 0 | 0.041667 | 0 |
| 发文量 | 125 | 112 | 110 | 96 | 101 |
| 被引半衰期 | 4.45 | 4.76 | 5.44 | 5.19 | 5.6 |
| 引用半衰期 | 6.7 | 6.21 | 7 | 9.81 | 8.73 |
| 期刊他引率 | 0.962963 | 0.937143 | 0.853261 | 0.94375 | 0.966667 |
| 平均引文率 | 4.952 | 7.660714 | 8.172728 | 9.427083 | 5.80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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