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量的符号与量单位的符号: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3100~3102-93量与单位》的规定,正确使用量的符号与量单位的符号。
2、多次引用同一著者的同一种文献,则使用首次出现的序号,并在序号的[]外直接著录引文页码(不加括号或P)。
3、所有来稿经本杂志编辑部审核合格确定刊载者,将由杂志编辑部统一签发录用通知书,并告知有关刊载事宜。
4、带圈数字与脚注内容之间空一个字符。对文章中所引用的资料第一次进行注释时,必须将该文献的作者姓名、文献名、出版地、出版社、出版时间、资料所属页码一并注出。
5、凡在正文中出现的所有引文、引语、数据等引用资料,请务必注明精确出处,以引注形式在正文内注明,并在文末参考文献中列出相应信息。
6、多位作者的署名之间用逗号隔开;不同单位的作者,应在姓名右上角加注不同的阿拉伯数字序号,并在其单位名之前加注相应的数字;作者单位之间连排时以分号隔开。
7、多次引用同一著者的同一种文献,则使用首次出现的序号,并在序号的[]外直接著录引文页码(不加括号或P)。
8、关键词的确定应按GB/T3860的原则和方法,参照各种词表和工具书选取;未被词表收录的新学科、新技术中的重要术语以及论文中的人名、地名也可作为关键词标出。
9、来稿若有基金项目或其他资金资助项目,请详细列出基金或其他资金项目类型、名称及编号,每篇来稿的基金项目或其他资金资助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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