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考文献附于文末,为近5年内作者阅读过的主要文献,由作者对照原文核实,依文中出现先后为序,并在文中引用处右上角标以带方括号的数字。
2、凡属国家、省部级以上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和重点攻关课题项目文稿,请提供基金名称和编号,附在文题后。
3、各级标题不得使用引文标示。正文中如需对引文进行阐述时,引文序号应以逗号分隔并列排列于方括号中,如“文献[1,2,6,9]从不同角度阐述了……”
4、注释编号用①②等形式,连续编号。参考文献序号用[1]、[2] 等标注,一种文献在同一文中被反复引用者,用同一序号标示,并在序号“[ ]”外标明引文页码。
5、篇名应简明、具体、确切,能概括文章的特定内容,字数不宜超过20个字(必要时可加副篇名),不应含有非公知公认的缩略语、字符、代号等。
6、标题层次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不同层次的数字之间加下圆点相隔,最末数字后不加标点,如第一级标题用“1”、第二级标题用“1.1”、第三级标题用“1.1.1”等。
7、数字用法:凡公元纪年、年代、年、月、日、时刻、各种记数与计量等均采用阿拉伯数字;夏历、清代及其以前纪年、星期几、数字作为语素构成的定型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临近两数字并列连用的概略语等用汉字数字。
8、来稿应有创新点和较高的学术价值。论点明确、内容充实、论证严谨、层次清楚、数据可靠、图表清晰、文字简洁流畅。
9、论文的书写格式要求:必须写清文章题目、作者、正文、工作单位、电话、地址、邮编;多位作者稿件署名时须征得其他作者同意,排好先后次序。
10、本刊在收到稿件后会尽快审阅,投稿之后30天内未收到回复的作者可将稿件自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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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王璇
作者:白宇骏; 何勇
作者:胡东侯; 施赛锋; 别翌荟
作者:王金顶
作者:周波
作者:黄永坚
作者:史存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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