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来稿一个月内即决定刊用与否并作出回复,除作者特别要求外,一般不退稿,请自留底稿。
2、凡采用的稿件1个月内通知作者,期间未收到通知者,可自行处理。请勿一稿多投。本刊对决定采用的稿件有权进行修改、删节。
3、每篇文章需附第一作者简介[姓名(出生年月)、性别、籍贯、职称、学历、职务、研究方向、联系方式等],如有通讯作者也需提供其简介。
4、正文中的文献号码,请写于引用处的右上角,用方括号。引用文献一般不超过20篇。引文必须准确,与原始书刊资料核对无讹误。
5、一般每篇文章可选3-5个关键词,用全称。关键词为反映文章最主要内容、对文献检索有重要作用的术语,多个关键词之间以“;”隔开。
6、表、图要准确、清晰,分别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表题居中放在表的上面,图题居中放在图的下面;表、图必须随文排,文中应注明“见表1、图1”、“如表1、图1所示”等字样,再排相应表、图。
7、正文标题末尾不使用标点符号(问号、叹号、省略号除外)。层序一般不超过5级,可使用“一”“(一)”“1.”“(1)”“1)”标明,不宣用①,以与注释序号区别。
8、优秀稿件将提交参加我部论文评优活动,并颁发获奖证书。需要获奖证书的作者请在稿件上注明,或主动与我们联系。
9、作者如对文章题名、责任者、基金项目(名称和编号)需做必要的解释或说明,请在当页用才脚注表示;对于文章特定内容的解释说明,请用“注释”方式置于文后,序号用带“[]”的阿拉伯数字表示,连续编号。
10、参考文献尽可能使用近5年公开发表的文献,数量在10—30条,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依照其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标出,并将序号置于方括号中,排列于文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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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刘斌
作者:王治祥
作者:--
作者:刘斌
作者:焦世礼
作者:刘海江
作者:罗文刚
作者:王增强
作者:寇晓梅
作者:杨航; 习新兵
作者:钟家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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