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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碳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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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碳行动计划范文第1篇

【关键词】速度轮滑、双蹬、水平分力、重心转移

【正 文】

当今轮滑运动已经的风靡全国的时尚户外体育项目,随着轮滑运动在国内的开展,各种级别的赛事也已经陆续出台,政策和方案也在不断的完善,相继推出了关于轮滑的各类比赛,对轮滑器材、技术、选材方面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速度轮滑追求器材更新的同时也在不断完善影响速度轮滑的原因即―轮滑技术,对轮滑技术的要求相当高。现在双蹬技术已经在国内引起轮滑运动员的高度重视,因为双蹬技术是提高速度的重要因素。在这里我将为大家介绍一下双蹬技术的动作分析,仅供大家参考。

一、选择合理的蹬地角度是提高轮滑滑跑速度的关键

轮滑直线滑跑是轮面与水平地面滚动摩擦滑跑,如果蹬地角度过小,会产生轮面滑脱现象,造成蹬动无力,影响速度的产生,即便是在延长双支撑阶段做快速蹬动仍然会产生滑脱现象。缓慢蹬动不产生滑脱现象,但由于伸展速度缓慢,蹬动依然无力,而且双支撑阶段过长,同样影响速度产生。蹬地角度过大,产生水平分力小,垂直分力增大,达不到有效的推动力。那么选择合理的蹬地角度是提高轮滑滑跑速度的关键民主选择合理蹬地角度之前首先要分析滑轮与地面之间的临界滑脱角度。

在垂直作用力下滑轮与水平地面夹角过小即产生滑脱现象。产生滑脱现象角度与地面的光洁度、轮子硬度有关:地面光洁滑脱角度则大,地面粗糙滑脱角度小之;轮面硬度高滑脱角度大,轮面硬度低滑脱角度小之。

由于滑轮有滑脱现象的存在,产生水平分力受限,利用加大蹬力办法来提高滑行速度,不能增大水平分力,只能加大垂直分力,而不增加功率。如果利用增加频率的办法来提高速度也不行,盲目追求频率会导致呼吸系统紊乱,减少摄氧进补,而影响能量ATP的再合成,为提高滑行速度,增大输出功率,弥补水平分力的不足,只有再增加一向水平分力,才是好办法,那就是直线双向蹬动技术。

速度取决水平分力的大小,加大水平分力才能增加滑行的输出功率来提高滑行速度。

二、轮滑的直线滑行动作结构分析

直线双向蹬动动作结构表1~2

三、直线滑行双向蹬动动作结构分析

1、自由滑进与收腿动作

自由滑进和收腿动作是协调而同步进行的动作,自由滑进腿借助惯性速度向前滑进,维持平衡,保持速度,力求最大限度地避免速度的下降,摆正轮位,为下一个动作,单脚支撑变位蹬动做好准备,浮腿收腿动作积极迅速,收腿结束,浮腿位于身体后位,动作不能处于静止状态,与下一个动作,白腿从征连续进行,为下一个动作,单脚支撑变位蹬动产生惯性。

2、单脚支撑与摆腿动作

支撑腿借助轮位变外侧轮位(变刃)产生的惯性,积极向内推动,产生第一个水平分力,即一蹬;浮腿摆动辅助支撑腿变位产生惯性配合蹬动,完成第一个水平分力。

3、自由滑进与收腿动作

支撑推积极变侧位为正位,维持身体平衡,保持速度,力求最大限度避免速度下降,寻求滑进最佳时期力求在速度下降很小的情况下进行下一次蹬动,有效的为加快节奏、提高频率创造条件。浮腿迅速收回,配合支撑腿为下一次蹬动做好准备。

4、单脚支撑与摆腿动作

支撑腿蹬动动作从身体总重心产生位移开始,保持平稳向内移动,使正轮位变为内侧轮位,蹬动方向逐渐变为侧向。迅速完成腿部伸展动作,最大力度的产生推动力。浮腿动作顺身体总重心移动方向横向摆动,大腿带动小腿以加速的动作相向前摆动,增强蹬动力量,准备而迅速的完成体重交换。

5、双脚支撑与着地动作

双脚支撑动作是在充分发挥蹬动力量的情况下,完成体重交换。完成第二个水平分力,即二蹬。浮腿着地动作的任务是确定下一步滑行方向的准确,适时的承接体重。

结束语

双蹬技术增大了水平分力,是选定直线滑行双向蹬动技术的主呀依据。由于双蹬技术的水平分力大,滑行姿势高于单向蹬动的滑行姿势,高姿势滑行静力支撑成分小、节能、省力,肌肉不会导致过早的疲劳;又由于双向蹬动增大了单脚支撑(蹬地)时间,自由滑进阶段明显缩短,减少摩擦、降速,提高了滑行速度。应该说双向蹬动滑行技术是一项先进滑行技术,实践证明,越来越多的优秀轮滑运动员采用双蹬技术,这将极大的推动轮滑运动水平的提高。

双碳行动计划范文第2篇

关键词:京津冀;产业结构;能源消费;财政政策;金融政策

中图分类号:F810.4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890(2015)01-0013-06

一、京津冀治理大气污染的财政金融政策协同配合必要性

空气具有流动性,是人类最重要的公共物品。治理大气污染,保障清新空气,既是政府的一项重要公共治理责任,也是全社会共同参与治理的重要任务;既需要发挥财政政策对治理大气污染的引导和支持作用,也需要发挥金融政策对治理大气污染的资金保障作用。只有实现财政金融政策协同配合,才有利于实现对大气污染的源头治理、过程治理和结果治理。

首先,治理大气污染,必须发挥财政政策的引导和支持作用。治理大气污染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一项重要内容,体现着财政根本目的和财政功能取向。财政对治理大气污染的引导和支持作用,一是体现在税收政策上,能够发挥其抑制污染排放,支持清洁生产和消费的作用。如通过征收环境保护税(或污染排放税)和完善消费税制度,能够对高耗能、高排放、高污染行业和领域,发挥税收抑制作用;通过对节能减排的环保产业、环保产品提供税收优惠,能够发挥税收对清洁生产和消费的激励作用。二是体现在财政支出政策上,通过增加财政对环境保护的直接投资,增加节能减排技术研发支出,增加产业结构改造的财政贴息,增加节能环保产品消费的财政补贴,促进节能技术研发与应用,促进产业结构改造提升,促进节能低碳产品消费。三是体现在政府采购政策上,通过实施政府绿色采购,优先购买符合低碳环保认证标准的产品和服务,能够激励节能减排技术创新,推进节能减排技术应用和低碳环保产品消费。

其次,治理大气污染,必须发挥金融政策的资金保障作用。治理大气污染,必须发挥市场力量的决定作用,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协同治理。金融对治理大气污染的资金保障作用,一是体现在金融机构的绿色信贷政策导向上,通过对节能减排技术研发单位,新能源开发利用产业,对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企业和现代服务业领域等提供信贷资金,能够保障节能减排技术研发、新能源开发利用、传统产业结构改造升级、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促进节能减排技术研发和应用,全面提升产业结构层次和水平,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二是体现在金融市场领域,通过建立和完善碳排放交易市场,开发碳金融交易产品,不仅有利于实现节能减排项目的市场融资,还能够在市场领域真正体现“谁污染环境,谁付费”和“谁保护环境,谁受益”原则,使区域和企业从节能减排行动中直接获得收益,有利于调动节能减排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第三,治理京津冀大气污染,必须搞好财政金融政策协同配合。京津冀作为我国大气污染的重灾区,是我国治理大气污染的重点和难点区域。由于该区域内的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三个次区域间的社会经济发展严重不平衡,存在很大的梯次落差,因而在治理京津冀大气污染方面,搞好财政金融政策协同配合显得更为重要。一是从治理大气污染一般意义上看,搞好财政金融政策协同配合,是发挥好政府与市场各自功能,提升对大气污染的多主体、多层次、多维度综合治理能力的客观需要。二是京津冀大气污染重,治理难度大,更需要财政金融政策的协同配合。京津冀是我国空间分布上人口最稠密的区域之一,也是继“珠三角”、“长三角”之后的全国第三大增长极。治理该区域工业化、城镇化造成的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造成的大气污染,更需要发挥好财政政策的财力支持作用和金融政策的资金保障作用。三是治理京津冀大气污染,需要搞好财政金融政策的区域协同配合。京津冀区域中的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三个次区域发展严重不平衡,治理大气污染的财政能力和金融力量差异很大。由于治理京津冀大气污染中河北省相对于北京市和天津市而言,任务最重,压力最大,财政能力最低,金融力量最弱,单纯依靠其自身能力,实现经济转型和产业结构调整,完成国家大气治理行动计划的各项目标任务还存在很大困难,只有搞好财政金融政策的区域协同配合,才能更好地发挥区域协同力量,共同治理好京津冀大气污染。

二、京津冀大气污染协同治理的现状与问题

(一)京津冀大气污染协同治理现状

从京津冀大气污染协同治理情况看,各行政区围绕治理大气污染,已经明确了各方的任务目标、重点任务与具体责任,建立了联合防治工作协作机制,开展了治理大气污染的具体行动。中央为推进京津冀大气污染协同治理,还采取了“以奖代补”的激励性财政政策。

1. 明确了京津冀大气污染协同治理的目标任务。早在2010年5月,国务院的《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就明确将京津冀区域确定为开展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的重点区域。2013年9月,国务院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的近期主要目标和具体指标,统一部署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分工负责的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任务和各自承担的具体责任,凸显了国家对于治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视程度。

2. 建立了区域联合防治大气污染协作机制。为了更好地协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国家正式启动了由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山东省,以及环境部、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气象局、国家能源局负责同志共同参与协作联动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按照“责任共担、信息共享、协商统筹、联防联控”的工作原则,重点研究协调解决区域内突出环境问题,组织实施环评会商、联合执法、信息共享、预警应急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3. 中央采取了“以奖代补”的激励性财政政策。为了鼓励和支持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调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治理大区污染的积极性,2013年10月,中央采取了激励性财政政策,按照“以奖代补”的方式,安排50亿元专项资金,全部用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重点向治理大气污染任务最繁重的河北省倾斜。

4. 京津冀同步开展了治理大气污染的具体行动。各地按照《细则》部署的任务,以完善大气污染治理的地方法规,淘汰燃煤小锅炉,有序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污染企业搬迁再造,治理汽车尾气污染和面源污染为重点,以“壮士断腕”的决心,采取了治理大气污染的积极行动,形成了层层行政动员,具体分解任务指标,限定时间节点,重拳治理大气污染的局面,取得了初步成效。

(二)京津冀协同治理大气污染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从京津冀协同治理大气污染的现状看,虽然国务院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体现了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近期治理大气污染行动目标、具体指标、重点任务和具体责任的统一部署,体现了目标明朗、任务明确、责任分工特点,国家还专门建立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安排了治理大气污染的专项资金,但在京津冀协同治理大气污染的合作方面,还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深层次问题,集中表现为京津冀还缺乏协同治理大气污染的长效保障机制,缺乏区域内财政金融政策的相互配合,存在着治理大气污染的可用资源与承担任务不匹配现象,制约了京津冀治理大气污染的环境效益。

1. 治理京津冀大气污染,缺乏长效保障机制。京津冀目前还处于跨越碳排放强度高峰的初级阶段,距离跨越人均碳排放高峰和碳排放总量高峰还存在很大差距,还面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控制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中的人均碳排放和碳排放总量上升的艰巨任务,寄希望在短期内很快跨越人均碳排放高峰和碳排放总量高峰,取得“一蹴而就”的成效是不现实的。治理京津冀大气污染,既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既要靠行政手段,也要靠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当前京津冀在治理大气污染中,虽然在淘汰落后产能和强制污染企业搬迁改造等方面,利用行政手段能够取得一些成效,但从长期看,还需要利用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为治理京津冀大气污染提供长效保障。

造成京津冀治理大气污染的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运用不充分的原因,主要在于我国财税金融制度还不能适应低碳绿色发展需要。一方面,我国还没有按照“税制绿化”和“财政绿化”要求,完善税收制度和财政制度,导致我国现行税收和财政在促进节能减排和产业结构改造提升方面,缺乏科学的制度安排,不利于发挥治理大气污染的财税制度功能。另一方面,我国在信贷考核体系中,还没有把绿色信贷真正嵌入信贷制度内容中,还没有形成导向清晰,内容完整的绿色信贷体系,减弱了治理大气污染的金融制度功能。

2. 京津冀治理大气污染,缺乏财政政策的相互配合。突出的表现是财政金融杠杆利用不充分。就财政政策而言,一是由于矫正利益分配和选择行为的污染排放税,激励节能减排的税收优惠,均缺乏系统性的税收制度安排,影响了税收的行为矫正功能,不利于从利益机制上调动企业治理能源消费和污染排放的积极性。二是各级政府对产业结构改造和治理污染排放投入的专项资金规模有限,特别是财政相对紧张的河北省辖区内的基层政府在促进“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方面的财政资金处于“捉襟见肘”状态,影响了地方财政对治理大气污染的投入力度。三是受制于政府财力紧张等因素的影响,政府低碳采购、绿色采购尚未转化为普遍行动,影响了政府采购引领低碳发展的作用。四是在治理大气污染的财政支持能力方面,京津冀公共财政能力差距悬殊。如河北省的人均公共财力水平仅为北京市人均公共财力水平的18%,仅为天津市人均公共财力水平的22%,即便是考虑到中央对地方财政的转移支付因素,河北省人均公共财力水平也仅为北京市的29.8%,天津市的38.3%①。在这种情况下,仅靠各地“单打一”式的财政支持方式,无法取得协同治理的最优效果。

京津冀所以形成了治理大气污染的财政能力差距悬殊而又缺乏相互配合的局面,关键在于行政体制的“利益樊篱”阻碍了共同合作与相互帮助。即便是在河北省人均公共财力水平与京津差距如此悬殊的条件下,在产业跨区域迁移过程中,处于总部经济所在地的区域对分支机构经营地争夺企业所得税的现象仍然非常激烈,把本来应由分支机构经营地获得的企业所得税纳入了总部经济所在地。不仅在税收法律制度上违背了地域管辖权优先征税要求,不符合国际通行的准则和规范,也不利于跨行政区之间的项目合作与发展。

3. 京津冀治理大气污染,缺乏金融政策的相互配合。从金融政策来看,一是在财税矫正与金融跟进式的治理大气污染方面,由于京津冀的财税矫正作用不到位,影响了商业金融机构对节能减排和产业结构改造企业提供金融支持的积极性,以追求利润为目标的商业金融机构贷款,对节能减排和产业结构改造缺乏有效支持的内在动力,未能及时跟进到治理大气污染行动中。二是有利于控制污染排放的碳金融交易市场刚刚启动,涉及碳指标配置、碳交易价格等方面的制度还不完善,尚未发挥出金融市场对节能减排和治理大气污染的促进作用。三是在治理大气污染的金融力量方面,京津冀金融资源配置严重不平衡。如河北省人均获得金融贷款仅为北京市人均获得金融贷款的14.4%,仅为天津市人均获得金融贷款的23.07%②。如果不改变这种局面,京津冀调整产业结构和优化能源结构的节能减排和治理污染效果非常有限。

京津冀金融资源配置严重不平衡,突出表现在人均金融贷款差距、外汇资金利用差距、人均利用FDI差距等诸多方面。其中,造成人均金融机构贷款差距的根本原因在于区域间信贷指标分配不合理。造成外汇资金利用差距的原因在于区域间外贸进出口差异及其可获得外汇资金利用机会不平等。造成利用FDI差距往往与区域间相互争夺和拦截FDI项目有着直接关系。

4. 京津冀治理大气污染,缺乏财政金融政策的区域配合。由于受制于行政体制羁绊,京津冀尚未建立区域间财政金融政策的横向协同配合机制。在京津冀人均公共财力资源差距悬殊的条件下,虽然国家设立了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资金,中央财政也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安排了纵向补助资金,但这种带有“药引子”式的奖励资金,不仅支持力度非常有限,也因财政困难地方实在拿不出足够资金治理大气污染,降低了其“以奖代补”的财政引导功能。在京津冀人均贷款水平差距悬殊的前提下,由于缺乏区域间横向的金融政策协同配合,一方面导致人均贷款水平较低的地方因信贷资金支持力度弱,无法满足其产业改造和治理大气污染的资金需要。另一方面,碳金融交易制度不完善,碳排放指标的区域配置不合理,碳排放市场交易容量小,不利于发挥京津冀治理大气污染的市场化的金融合作,影响了节能减排和治理污染成效显著的区域和企业通过出售碳排放权获得市场融资的机会,进而制约了治理大气污染所获得的资金支持。

5. 京津冀治理大气污染,未能按照区域环境效益最大化要求配置资源。京津冀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结构层次存在明显的“梯度落差”,导致同等的财政金融资源,投入不同区域产生的环境治理的效益差异很大。其中,落后区域治理大气污染的替代渠道多、政策实施空间大,以治理项目带动的财政金融资源越是投入到落后区域,其环境治理效果越显著。正是由于京津冀在治理大气污染未统筹考虑资源投入上的整体环境效益,而是采取各自把持资源和“各扫门前雪”的做法,这种源于体制障碍、制度缺陷所造成的京津冀治理大气污染缺乏长效保障机制,缺乏财政金融政策相互配合与区域配合现象,导致了京津冀治理大气污染的财政金融资源的区域错配,降低了京津冀治理大气污染的环境效益。

三、治理京津冀大气污染的财政金融政策协同配合的对策

协同治理京津冀大气污染,既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既要明确考核目标和任务分工,又要注重协同合作,必须在协同治理大气污染过程中,牢固树立区域环境效益至上的理念,创新体制机制,最大限度地克服各种阻碍协同合作的制度障碍和行政体制障碍,必须针对京津冀治理大气污染的任务和三地客观存在的财政金融资源差距,密切财政金融政策协同配合,在注重发挥财政政策引导力和财政投资吸引作用的同时,要更加注重发挥市场的决定作用,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功能,多渠道引导商业金融机构、实体企业、社会资金积极投入节能减排行动中,为治理大气污染提供相应的资金保障。

(一)近期应采取的具体措施

1. 完善跨区投资税收征管体制。对于总部经济所在地与分支机构所在地之间、存在于区域内的“飞地经济”现象,应按照地域管辖权优先征税,居民管辖权补征税款的要求,制定国内跨区域的统一、规范的企业所得税核算标准和分享办法,克服各地为争取分支机构项目落地而乱施税收优惠和任意让渡税款行为。同时,还应统一税收征管的执行标准,以解决京津冀在税收征管过程中存在的三地执行标准差异和由此造成的纳税人为减轻纳税义务而产生的跨区域报税问题。

2. 加大中央对环首都地区环境保护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治理京津冀大气污染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内容,是重大国家战略,中央财政应承担更多事权和支出责任。在涉及减少污染排放的能源节约和能源替代项目,淘汰落后产能,产业改造升级,发展战略新兴产业,促进消费节能和消费减排等综合治理京津冀大气污染内容方面,加大中央京津冀环境保护的财政转移支付的资金支持力度,是落实国家重大战略,促进环首都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的客观需要。

3. 在京津冀协同治理污染的发展过程中,应通过金融管理特别是信贷管理体制创新,增加绿色信贷权重考核体系等举措,对承担治理大气污染任务重,产业结构调整压力大的相关区域,增加其鼓励节能减排和产业结构调整的绿色信贷指标,提高其金融机构存贷比水平,使京津冀资金保障与京津冀承担的治理大气污染的产业结构改造任务相一致。通过增加和调剂京津冀区域的信贷指标,支持其传统产业结构改造升级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

4. 协调京津冀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空间布局关系。按照京津冀产业一体化协同发展要求,借助区域合作协调平台,协调京津冀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空间布局,有利于促进京津冀产业的吐故纳新,在淘汰落后产能的同时,引进和布局新的发展项目,进而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节能减排。在布局外商直接投资项目方面,不仅要杜绝各行政辖区采用非市场竞争手段,争夺和拦截外商直接投资现象,还要通过京津冀协商合作,把外商直接投资项目重点布局在产业结构调整任务重、节能减排压力大的区域。

(二)中长期应采取的措施

1. 完善制度保障条件,提供长效保障机制。体现在财税制度保障方面,一是需要按照绿化税制,完善税收体系要求,及时征收包括碳排放税在内的环境保护税,通过完善消费税制度,把“两高一资”产品纳入消费税征税范围,发挥其抑制能源消费和污染排放,保护生态环境功能。二是实施汲水财政政策,加大对节能减排导向型的产业结构调整和清洁能源利用的财政投资、财政补贴支持力度,在鼓励和支持产业改造升级,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排放的同时,吸引商业金融机构、实体企业、社会资金积极投入节能减排行动中,发挥财政资金的“四两拨千斤”作用。三是完善政府绿色采购制度,严格政府采购的“绿色”标准,完善政府节能减排的制度保障体系,通过制度化的政府绿色采购,发挥政府节能减排的示范作用,引导和鼓励企业提供节能减排产品和社会提供节能减排服务。

体现在金融制度保障方面,一是需要完善绿色信贷体系,把低碳环保的绿色指标,植入信贷考核体系中,增加对节能减排企业的信贷支持,促进企业节能减排。二是实施窗口指导,针对“两高”行业实施更为严厉的贷款标准,积极利用金融杠杆保护环境。三是建立和完善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积极发展碳金融市场,借助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体系建设,合理分配各区域的碳排放指标,使节能减排企业通过出售碳排放权获得收益,使高耗能和高排放企业承担付出更多的碳交易成本,从而发挥碳金融市场的鼓励碳减排、抑制碳排放功能。

2. 优化财政金融工具组合,提高政策组合效能。按照政府发挥支持和引导作用与市场发挥决定作用相结合的原则,发挥好财政引导与金融支撑的组合效应,要在注重发挥财政政策引导力和财政投资吸引作用的同时,更加注重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功能,多渠道引导商业金融机构、实体企业、社会资金积极投入节能减排行动中,为治理大气污染提供相应的资金保障。

一是要注重财政金融政策工具导向上的“双绿化”组合。以实现产业绿化为目标,既要发挥财税政策工具支持和引导节能减排行为的“绿化”作用,又要发挥金融政策工具保障产业结构调整和促进节能环保型产业低碳发展、绿色发展的资金需要,发挥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对产业发展的矫正功能,实现财政金融政策工具的“双绿化”组合。

二是要注重搞好财政与金融工具的空间结构性组合。同时启用财政政策工具与金融政策工具,实现二者并驾齐驱的政策工具组合方式。重点是搞好包括碳排放税、资源税、消费税、节能减排产业税收优惠等在内的税收制度,建立区域性能源消耗指标、碳排放指标分配制度,推进节能量交易市场和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拓展市场化的金融产品,搞好财政工具与金融工具的有效组合。

三是要注重搞好财政与金融政策工具的时间序列组合。即财政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政策工具及时跟进,防止财政政策工具与金融政策工具相脱节的政策工具组合方式。重点是搞好绿色税制、政府绿色采购、财政补贴在内的财政政策工具为先导,吸引商业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及时跟进的金融政策工具间的有效组合。

3. 按照环境效益最大化要求,调整区域间财政金融关系。治理京津冀大气污染,必须以实现区域环境效益最大化为目标,优化京津冀资源配置,把有限资源重点用于最能取得京津冀区域环境效益最大化的地区和行业,进而提高既定资源的节能减排效果。在统筹京津冀地区大气污染治理中的资源空间配置方面,由于河北省传统产业发达,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服务业发展相对薄弱,把绿色优质资源投向河北省,能够取得京津冀区域环境效益最大化,为此,应优先在河北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低碳产业,为河北省产业结构转型及经济发展提供支撑,增加产业的绿色“增量”,更好地提高京津冀大气污染治理效果。

一是要按照构建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建设要求,针对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财政资源与治理大气污染任务不匹配现象,中央财政应加大对治理大气污染的转移支付资金的支持力度,重点向治理大气污染任务重、人均公共财力水平低的区域倾斜,使公共财力水平低的区域能够承担起财政支持和引导节能减排、产业结构改造、治理大气污染的主要任务。

二是要按照金融资源与治理大气污染相匹配的要求,针对京津冀金融资源与治理大气污染任务不匹配现象,建议国家对治理大气污染任务重的区域,增加信贷指标,通过完善绿色信贷体系,把低碳环保的绿色指标,植入信贷考核体系中,增加对节能减排企业的信贷支持,对“两高”行业实施更为严厉的贷款标准,积极利用金融杠杆保护环境。

注释:

①根据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2013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统计公报披露数据整理计算所得。

②根据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2013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统计公报披露数据整理计算所得。

参考文献:

[1]辜胜阻,郑超,方浪.城镇化与工业化高速发展条件下的大气污染治理[J].理论学刊,2014,(6):42-45.

[2]阚景阳.京津冀治霾视阈下的河北产业政策调整研究[J].唐山学院学报,2014,(4):39-41,45.

[3]赵弘.北京大城市病治理与京津冀协同发展[J].经济与管理,2014,(3):5-9.

Beijing-Tianjin-Hebei's Air Pollution Control in Fiscal and Monetary Policy Coordination

Wang Yanjie

(Ecnomics Academy, Hebei university, Baoding 071002, China)

双碳行动计划范文第3篇

一、实施创新驱动主战略,推动产业结构加快升级

第一,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释放新需求,创造新供给,推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加快实现发展动力转换。

第二,以创新推动结构调整升级。调整优化三大需求结构,由投资和出口导向逐步向消费导向转变,稳定投资需求,发挥其关键作用,稳定出口需求,发挥其外向带动作用,激发消费需求,发挥其主导作用,未来应积极发展消费导向型产业、外向型产业和高端装备产业;调整优化三次产业结构,积极推进经济服务化,巩固农业基础地位,提升工业的支柱作用,发挥服务业的主导作用;调整优化升级制造业结构,实施河南制造2025行动计划,积极发展机器人、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新材料战略新兴产业,优先发展信息经济、智能装备、生物医药等三大新兴主导产业,巩固提升汽车、食品、新型建材等原有主导产业,加快钢铁、有色、化工、轻工、建材等传统优势支柱产业高科技化和服务化,淘汰落后产能,转移低端产能,将产业链向科技研发、网络营销、品牌塑造、资本运营等“微笑曲线”的两端延伸,推进智能制造和产业结构升级。

第三,建立创新企业梯队。支持一批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率先发展,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快速发展,培育发展100家跨国公司、1000家位居全国同行前列的创新型骨干企业、1000家小巨人科技创新型企业。力争每年50家企业在国内外主板上市、100家在新三板上市、1000家在国内区域股权市场上市。

第四,建设一批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将郑州、洛阳等省辖市建设成为具有强大带动力的创新型城市和区域创新中心。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加强集成创新,推进有特色高水平大学和科研院所建设。

第五,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借鉴湖北和四川等地激励创新的经验方法,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自,采取谁发明谁所有、股权激励、比例分成等多种灵活分配形式,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向研发人员倾斜,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

二、实施开放带动主战略,推进河南经济全球化

第一,实施“引进来”战略,打造承接国际国内高端产业链转移高地。一是积极引进高端产业链,引进高新技术产业即战略新兴产业,引进“微笑曲线”两端产业,着力打造开放型产业集聚平台,加快升级产业集聚区,优化环境,提升综合服务功能,建设特色产业园区,打造特色产业集群;二是推进产业园区国际化,与发达国家有关机构合作建设国别产业园区,例如,可规划建设新加坡、日本、韩国等产业园区。

第二,实施“走出去”战略,打造河南本土跨国公司。鼓励河南省优势企业“走出去”,培育发展一批国际一流跨国公司,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立产业园区、生产基地和营销网络,鼓励开展跨国并购,建立全球运营网络,开展国际产能合作,尽快把传统产业中的过剩产能转移出去。

第三,对接“一带一路”战略,打造互联互通网络。河南省是“一带一路”内陆枢纽、内陆核心区、重要节点和战略腹地,应积极对接、全面融入,积极构建国际大通道和网络,打造郑欧班列的国内中心,打造郑州一卢森堡航空运输“双枢纽”,逐步形成以郑州为中心的连接欧亚美等“1+n枢纽”网络,完善铁空公海多式联运网络;加强与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往来,推动出口贸易,加强国际产能合作,将河南省的过剩产业转移出去,建设郑州E贸易和物流国际中心。

第四,建设河南自贸区,打造对外开放的试验田和窗口。自贸区是我国改革开放的试验田和窗口,又是新经济增长点,所以,河南省应实施“自贸区带动”战略,建立“举省体制”,完善提升总体方案,积极争取中央支持,夯实基础、培育产业,坚持拿来主义,建设“枢纽型和创新型”自贸区,走出一条具有河南特色的内陆自贸区申建之路,以制度创新为切入点,以投资贸易便利化为重点,积极推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探索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新路径新模式新经验,突出区域特色,带动区域经济转型升级。

三、实施中心城市带动战略,构建国家级中心城市和国家级城市群

第一,瞄准国家级乃至世界级更高目标优化中原城市群结构。中原城市群在中央“十三五”规划建议中再一次被列为重点发展的城市群之一,近期目标是建成为国家级城市群,远期目标是建成为世界级的城市群。遵循“核心区域同城化、区域网络化、全域一体化”的城市群发展一般规律,重新构建“一核一区一圈”和“双中心六副中心”的中原城市群框架体系:打造“一核”即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一区”即郑汴大都市区,建设“一圈”即以郑州为中心、郑汴洛焦新许同城化的大都市圈;打造“双中心”即郑州国家级中心城市、洛阳中原经济区中心城市;根据康维斯的断裂点理论,河南省应重构“六副中心”:即将的安阳、南阳、信阳、三门峡、商丘、周口打造为中原城市群副中心,使之成为中原城市群对接外部经济中心的桥梁和纽带。

第二,瞄准国家级乃至世界级更高目标优化郑州中心城市。按照国家中心城市和世界城市的标准,重构“2核+3次+5 32+2副”网络状多中心大郑州都市区框架体系。强化“双核”带动,构建中心城区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两个核心增长极;拓展近郊“三大次中心”,分别在三个方向上规划建设郑东新区、郑西新区、郑南新区;构建远郊“五个卫星城”,将中牟县、新郑市、新密市、登封市、荥阳市的行政区划调整为“市辖区”,主城区的交通、基础设施、产业、环境进行同城规划建设;打造东西“两大副中心”,将巩义市区调整为市辖区,并规划为郑州市西部副中心;推进郑汴同城化,将开封市定位为大郑州都市区的东部副中心,打造“郑汴港金三角”都市区;构建多中心之间的绿波带。

四、实施网络强省战略,培育发展壮大信息经济

一是进一步确立信息产业的主导产业地位,优先发展,扩大规模,增强综合竞争力,力争占GDP的比重尽早突破10%;二是实施网络强省、信息经济强省、国家大数据战略,强化信息经济发展的技术和产业支撑,围绕智能终端着力引进一批重大项目,构建完整的信息产业链,扩大信息消费,形成新的增长点;三是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推进产业组织、商业模式、供应链、物流链创新,支持基于互联网的各类创新,建设两化深度融合国家示范区,助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四是实施电商战略,普及新型商业模式;五是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宽带网络升级改造建设,推进“三网融合”,建设云计算中心,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双碳行动计划范文第4篇

选取了北京、江苏、山东、辽宁、宁夏等5个省份,对其各自在节能减排工作上的主要措施进行分析。其中,北京、江苏属于低能耗区域,山东、辽宁属于中度能耗区域,宁夏属于高能耗区域。通过对5省份节能减排工作分析,可以比较清晰的看到,各省围绕节能减排工作做了大量工作。北京市。“十一五”以来,北京市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第三产业比重持续上升,2011年北京市第三产业增加值12363.1亿元,比2010年增长8.7%,三次产业比重由2010年的0.9∶24∶75.1变化为0.8∶23.1∶76.1,低消耗低排放的绿色经济特征初步显现;突出抓好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实施百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推进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和企业的退出及落后生产能力的淘汰,累计推动180多家“三高”企业退出,首钢石景山厂区钢铁主流程、焦化厂、化工二厂等搬迁调整或全面停产;实施一批工业、交通场站、重点用能大户节能改造工程,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抓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新建居住建筑严格实行75%的节能设计标准,落实节能减排全民行动计划,引导全社会参与节能减。江苏省。江苏省通过产业转型升级,从源头上抑制较高的能源消费刚性增长势头,第二产业单位增加值能耗约为一、三产业的5倍,力争2015年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4∶48∶48;遏制工业、交通、建筑等领域耗能增长偏快势头,推进煤电“上大压小”、提高能源转化效率,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突出加强钢铁、水泥、石油、化工、造纸、纺织等六大高载(耗)能制造行业的能耗控制,提高能源准入门槛,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开展重点节能工程,限制过度用能;推广节能环保型交通工具,优化运力结构,使用替代燃料。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规模化应用,逐步实施建筑用能定额管理,开展能源统计、能效公示和能源审计,发挥节能示范和导向作用。3.1.3山东省。山东省着力调整产业结构,粮食总产达到4335.7万t,规模以上工业完成增加值2万亿元以上,服务业增加值达到14429亿元,2010年,三次产业比例调整为9.1∶54.3∶36.6;推进结构性减排。加快调整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和生产结构,大幅度提高服务业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和新能源占能源消费比重,加强行业综合治理,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加速高消耗、高污染企业退出市场,通过优化结构,从根本上实现总量减排;拓宽工程减排领域,支持节能环保技术开发和产业发展,逐步提高工业污染物排放、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等收费标准,推进排污权交易试点,实行政府绿色采购,鼓励社会绿色消费。辽宁省。辽宁省把工业结构优化升级作为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和调整产业结构的重点,全面实施工业“五项工程”,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产业集聚发展,培育一批年产值超千亿元的工业产业集群,全面提高工业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全面开展辽河、大小凌河流域生态环境集中整治,禁止河道滥采滥挖、滥建滥排,全面恢复河滩地生态,实现水质状况进一步改善;完善大伙房、观音阁等水库上游生态补偿机制,加大辽河三角洲湿地保护和海洋污染防治力度。宁夏。宁夏高耗能产业主要集中在电解铝、钛合金、电石、碳化硅行业,节能减排重点在工业,难点在节能。严把高耗能项目准入关,淘汰落后产能,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进一步加快第三产业发展,加强建筑节能和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切实降降将过高的工业能耗;对铁合金、电石、碳化硅等高耗能行业启动实施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政策,对部分高耗能行业限产、停产,对属于国家明令淘汰目录的产品产能组织提前淘汰,立即关停;全区电石年产量将严格控制在244万t以内,钛合金年产量控制在84万t以内,对能耗增速大于增加值增速的地市和行业企业实施限产,严格控制能耗增长。

北京市。北京市能源利用率位于全国首位,万元GDP的能耗由2005年的0.792t标准煤明显下降,年均下降26.59%,下降幅度位居全国首位,绝对值全国最低,是全国唯一连续5年完成年度目标的省级地区;北京市能源结构优质低碳化调整成效显著,煤炭消费比重大幅降低,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开发总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高达3.2%。能源结构调整对碳排放强度下降贡献约11%。江苏省。江苏省在稳定煤炭生产、增加煤电供应的同时,加大可再生能源开发力度,优化能源结构。累计关停小火电机组728.6万kW,加快大容量、高参数、低排放发电机组建设步伐,60万kW及以上机组占比由“十五”末的12.8%提高到46.2%。燃煤电站供电煤耗由350g下降到322g,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3g。125MW以上燃煤机组(总容量4318万kW)纳入在线监控,系统投运率由2006年的60.2%升至97.9%,脱硫效率由51.4%升至93.4%,平均排放浓度由952mg降至130mg,全省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费由2005年0.923t降至2010年0.734t,累计下降20.45%,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排放量累计削减13.4万t。全省一次能源消费总量中,煤炭、石油、天然气和非化石能源分别占75.44%、15.52%、3.54%和5.5%;可再生能源占3%。到“十一五”末,非煤发电装机并网规模达到1024万kW,5年净增700万kW,占全省发电装机的比重由7%升至15.9%;太阳能光热利用建筑面积达到6887万m2。电力消费结构继续优化,服务业和居民用电占比上升。山东省。山东省实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强化低碳理念,逐步实现能源结构、生产方式及生活消费低碳化。广泛推进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及浅层地温能等新能源利用,推进太阳能光热利用与建筑一体化。限制高能耗产业发展,严格执行差别电价制度,加快重大节能技术产业化,推进重点耗能行业和年能耗2000t标准煤以上企业的节能降耗,在各类工业园区推广热电联产和余热余压余气利用。大力推进建筑节能,城市、县城新建民用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98%以上。制定能源计量行政法规和技术法规,完善节能产品检测体系。强化企业节能管理创新,完善能源管理师制度,构建能源管理体系。贯彻能源效率标准,对家电产品和照明产品实施强制性能效标识管理,鼓励推广使用高效节能产品。辽宁省。辽宁省稳步推进核电、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建设,发展智能电网,努力构建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的现代能源体系。“十二五”期间,新增发电装机容量1400万kW以上。宁夏。宁夏进一步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广泛开展农村沼气综合利用,鼓励低碳产品消费。北京市。北京市2007年出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2010年制定《北京市节能减排奖励暂行办法》,在国家发改委将节能目标分解到各地后,北京市发改委与各个企业分别签订《企业节能目标责任书》;成立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北京市林业碳汇工作办公室等机构,加强计量、统计、标准、监测、监察“五位一体”节能基础能力建设;利用新技术推动节能,发挥节能低碳创新服务平台作用,积极推广清洁煤等成熟减排技术,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工程,推广阳光校园、沼气联供、垃圾填埋气发电应用,支持电动汽车在公交、环卫、物流等领域的应用,推广二级及以上能效产品,实施淘汰白炽灯行动计划。加大资金投入,全力推进节能重点工程,政府机构率先启动节能改造工程,加大推广高效照明产品力度,累计推广节能灯3200只,在全国率先实现居民家庭、公共机构绿色照明推广工作的基本覆盖。江苏省。江苏省出台《江苏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监测和工作预警实施办法》,对减排工程实施缓慢、减排设施运行不正常的地区和单位,依照规定及时预警,开展应急控制;加强脱硫脱硝项目管理,确保新上燃煤电厂100%配套建设脱硫设施,推动既有燃煤电厂和热电企业加快脱硫设施改造步伐,实现100%脱硫,对脱硫设施投运率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的燃煤电厂和热电企业,及时扣减脱硫电价;“十一五”以来,百万千瓦超超临界机组建成投产,核电、风电等新型发电机组陆续投运;特高压电网装备快速发展,电网自动化控制水平进一步提高。3MW双馈式海上风机设备实现批量生产,2.5MW直驱式海上风电机组研制成功并顺利下线,风力发电机、高速齿轮箱、回转支承等关键部件产量占全国50%,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产业链;光伏制造领域,多晶硅、太阳能电池组件产量分别占全国的50%和70%,形成了较强的国际竞争力。山东省。山东省推动循环经济示范工程建设。制定和实施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围绕资源节约、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产业链接等技术开发应用等重点领域,总结推广30个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建设一批示范工程,组织实施100个重大项目,大力推广100家循环经济试点经验,建立30个生态工业园区,积极发展机动车零部件、工程机械、矿山设备、轮胎、机床等再制造产业。辽宁省。辽宁省大力推广地源、污水源、海水源等供暖新技术,以及清洁燃料开发使用,启动实施乡镇垃圾处理厂和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十二五”时期,辽宁将继续依托重点节能、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资源再生利用等工程,重点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循环经济等关键技术和装备及环保材料与药剂,加快建设大连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静脉产业类)、辽宁(铁岭)静脉产业、沈阳、大连、鞍山节能环保成套装备、沈阳静脉产业、大连绿色低碳环保、辽宁(丹东)环保、朝阳节能环保除尘设备、铁岭开原循环经济、盘锦市环保等产业基地。宁夏。宁夏建立并实施了节能降耗预警机制,根据自治区出台的《2010年节能降耗预警调控方案》,2010年宁夏不再审批、核准、备案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和产能过剩行业扩大产能项目,未通过环评、节能审查和土地预审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新建、改(扩)建的“两高”项目今年内不得试产、投产。

提高节能减排效率的建议

双碳行动计划范文第5篇

随着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全球大宗商品价格普遍大幅下降,世界资源市场剧烈波动,现有的资源治理机制越来越难以适应不断变化的新形势。在被发达国家主导了70多年的全球资源格局中,中国人应该代表亚非拉等发展中国家贡献什么样的智慧、勇气、经验与担当?在经济新常态下,中国该如何实现一个速度渐缓但更可持续的经济转型?2016年4月6日,本刊记者专访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简称国研中心)研究员魏际刚,请他为大家“解密”中国在全球资源治理中的担当与角色。

中国应积极参与全球资源治理

《WTO经济导刊》:近些年来,我们为什么会开始强调中国与全球资源治理的关系?

魏际刚:20世纪80年代,美国主导着世界链接,全球的人流、商流、物流、资金、信息、资源等都向美国汇聚,然后再从美国走向世界,它是全球的一个枢纽。但是现在从整个全球格局来看,中国在全球分工体系中占有了重要地位,可以说目前美国和中国是全球双枢纽,中国的地位迅速崛起,很多产业在全世界都很有影响力且影响力还在进一步扩大。比如制造业目前就是世界第一,我们有完整的制造业工业体系,39个工业大类,191个工业种类,525个小类是全部具有的,我们的很多产品的份额在世界上能占到50%。同时,我们在资源消耗方面,无论是能源还是矿产,中国的需求应该也是排在世界前列的。

过去,中国在全球贸易规则里是不具有话语权的,只能被动接受。中国想要成为产业大国和产业强国,成为贸易大国和贸易强国,包括资源大国和资源强国的话,我们就要做全球规则的制定者,要有话语权。我们一是要主动地参与;二是要积极推进规则的重塑;三是要成为领先国家,要在先进技术、资源的利用效率包括在资源的利用配置方面,以及在规则的公平公正和透明方面争取到我们应该有的地位和角色。

《WTO经济导刊》:今年年初国研中心与英国皇家国际事务研究所联合了《中国与全球资源治理报告》,您是作者之一。这份报告有什么重要发现?

魏际刚:中国和全球的资源市场都进入了快速的结构调整期,全球资源治理改革非常急迫和必要,而在这其中,作为一个大的新兴经济体,中国需要在全球资源体系、生产体系、贸易体系、研发体系以及创新体系的建设和改革中发声。再加上,国研中心近些年来更关注全球重大议题,我们既要紧扣国情又要站在人类文明发展进程中来考虑研究,因此我们就做了这样一个重大课题。我们在报告中研究了中国从世界各国,不同区域进口资源的侧重和特色以及中国与世界资源治理之间的相互影响。这份报告还为中国决策者提出了“十三五”期间中国参与全球资源治理的市场、流动、投资和改革四方面的一揽子建议。可以说,这是中国乃至世界首份中国与全球资源治理报告,包含了很多有价值的国际国内资源数据。

全球资源治理应先易后难

《WTO经济导刊》:中国越来越积极地参与全球治理,其中包括经济、气候、生态、政治等等。您觉得资源治理体系在全球综合治理体系中占有什么样的地位和角色?

魏际刚:是的,全球治理体系非常庞大,包括经济、政治、气候、能源、资源、生态、军事等等,且每一个分支都有自己的一套体系。资源治理体系在这其中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它跟经济治理(比如对全球经济的增长,全球金融的稳定制定一些规则等)还不太一样,因为资源有两个方面的特别之处:第一,资源是整个世界经济增长的基础,没有资源的话,也不可能有中间材料,因为我们的原材料也是从资源中来的,所以资源属于制造业的前端。第二,资源治理也是我们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人类可持续发展的一个关键环节。比如大家谈到的气候变化对人类生存带来的威胁等问题,其中的关键就是资源里边的能源问题。将来通过规则的重塑,我们可以使得整个能源结构得到优化,能源效率得到改进,配置能源更加灵活,这一块是可以发挥到很大作用的,因为治理规则可以改变行为,行为又可以改变绩效。

《WTO经济导刊》:目前全球资源治理处于什么阶段?下一步又该如何做?

魏际刚:现在全球资源治理还处于寻求共识的初始阶段,因为彼此的立场、出发点,包括希望达到的目标还是有较大差距的。而要想在重要的利益主体之间形成一种平衡,就需要彼此交流,需要平台,需要对话。具体如何操作呢?我觉得可以先易后难,先在一些可以率先取得突破的领域,比如信息交换、数据共享,人员互派或者其他一些能够达成共同目标的领域进行合作。同其他国家不一样,中国的发展理念就是要和世界共同成长,共享繁荣,共同推动世界的可持续发展,随着中国实力的崛起,我们甚至可以去领导世界资源规则的制定和变革。

我们也可以先达成一些倡议,比如在杭州G20峰会上,达成一些类似“杭州宣言”推动全球治理的倡议。虽然中国目前还是发展中国家,发展的任务还很艰巨,包括我们在资源方面,对化石能源的依赖性还很强,但是我们依然可以率先提出一些着眼于全球人类发展的倡议,并促使全球达成共识。

《WTO经济导刊》:互联网+是这两年的一个热词,您觉得我们应该如何在全球资源治理过程更好地利用好互联网这个工具?

魏际刚:资源领域包括能源领域一定要和新科技革命、新产业相结合。目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核心特点就是信息网络技术同我们的生产、流通、消费、金融、生活、能源相结合。过去的能源生产供应消费是彼此分散分裂分割的,那么互联网+能源后会是什么?首先是连接;第二个是在互联互通的基础上实现大规模的社会协同,也就是供需匹配;第三,增强供给、市场开拓、资源配置等能力。互联网+能源其实是改变了游戏规则,比如以前信息是不对称的,但是在互联网+的时候,所有的能源企业都会在这个平台上,信息其实是对接的。互联网+能源对未来能源市场的定价会产生很大的影响,将来能源价格在互联网上进行完供需匹配之后,企业和用户方就会有更多的相互选择,这是有利于市场进步的。应该说能源互联网是对能源市场一次非常重要的推动。

应制定中长期国家资源治理战略

《WTO经济导刊》:依您来看,中国的能源结构在未来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

魏际刚:在未来中国的能源结构中,化石能源的比重会下降,可再生能源包括清洁能源的比重会上升,这是毫无疑问的。但化石能源的下降也有一个度,就是它不可能无限制下降并且下降得太快,因为就中国经济的发展以及中国能源禀赋来看,煤炭毕竟还是一个主体。

但是我也在想,假如有一天当我们的技术进步,有颠覆性的技术出现的时候,煤炭可以在燃烧的过程中就把产生的碳捕获住并封存,这样的话煤炭就是零排放了,而这又会形成一种新的能源结构,那时候煤炭的比重就未必要下降了,甚至碳本身就是资源,将来碳又会成为推动人类发展的又一个产业,这是有可能的。

《WTO经济导刊》: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在海外进行资源投资,同时也引来一些不太友好的声音,如资源掠夺、新殖民主义等,您如何看待这些言论?

魏际刚:我觉得这种说法都是某些特定利益主体或个别主体提出的中国的一种,是对中国持有的一种不友好的态度。中国与全球资源配置其实是一个相互依赖的过程,站在全球格局来看资源市场是一个世界性的市场,中国有需求,对方有供给,这种供需匹配本身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而且我们还可以消除某些贸易壁垒。

当然,中国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还是要注意遵守当地法律法规、风俗习惯,要有社会责任,要推动当地的经济发展,解决当地就业,包括推动当地的产业结构升级,让“一带一路”沿线同中国一起实现互利共赢,我觉得这是中国的战略目标。此外,“一带一路”沿线上许多国家的生态环境还是比较敏感的,我们在走出去的过程中,其实是应该把资源治理同环境保护、产能开发进行统筹考虑的,也就是说要既考虑经济问题,也考虑社会问题、环境问题以及政治问题,让外界看到“一带一路”是一条让大家都走向繁荣的道路。最后,在资源投资方面,通过探讨加入采掘业透明度行动计划或者其他有助于提升行动透明度的计划,也有助于中国企业在生产国中发展,开展好的实践。只要中国企业让各种行为阳光化,透明化,把眼光放远,就能经得起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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