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18 18:15:08
社会经济和经济社会范文第1篇
关键词:物质变换;经济和谐;社会和谐
中图分类号:F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32-0001-02
社会和谐是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也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其本质特征就是人与人、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这也是当前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和终极目标。因此,要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就必须处理好这两者之间关系。马克思很早就从经济的视角提出和研究这两者之间的双重关系,他的“两种物质变换关系”原理对我们当前实践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和谐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本文在系统阐述马克思的“两种物质变换关系”原理的基础上,从经济和谐的视角对社会和谐的理论基础、前提条件、重要基石进行深入的理论探讨,并由此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一、马克思的“两种物质变换关系”原理是社会和谐的重要理论基础
人既是自然的产物,也是社会的产物。因而作为自然和社会的主体,就必须处理好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早在100多年前,马克思在其巨著《资本论》中就提出和论述这双重关系,由此而形成了他的“两种物质变换关系”理论。其具体内容包括:
1.人与自然的物质变换关系,即生产劳动过程。马克思指出:“劳动首先是人与自然之间的过程,是人的自身活动来引起、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1] 101在这里,马克思所指的人,首先是作为自然人的人,是把他与自然物质相对立来考察的。他说:“人本身单纯作为劳动力的存在来看,也是自然对象,是物,不过是活的有意识的物,而劳动本身就是这种力的物质表现。”[2] 228同时还指出:“人自身作为自然力与自然物质相对立,为了在对自身生活有用的形式占用自然物质,人就使他身上的自然力---臂和腿、头和手运动起来。当他这种运动作用于他身外的自然并改变自然时,也就同时改变了他自身的自然。”[1] 201-202因此,“劳动过程,就我们在上面把它描述为简单的、抽象的要素来说,是制造使用价值的有目的的活动,是为了人类的需要而对自然的占有,是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一般条件,是人类生活的永恒的条件”[1] 213。
2.人与人之间的物质变换,即相互之间的交易关系。马克思指出:“交换过程是商品从把它当作非使用价值的人手里转到把它当做使用价值的人手里,就这一点来说,这个过程是一种社会的物质变换过程。”[1] 122并认为,这种商品-货币-商品,把商品从这个所有者手里转移到另一个所有者手里,实际上就是用一种有用劳动所生产的产品代替另一种有用劳动所生产的产品,就是一种“社会的物质变换”,即社会物质资料的变换。在他看来,这种物质的变换体现了商品所有者之间的法的关系或意志的关系,即表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表现着一定的社会关系。“人们扮演的经济角色不过是经济关系的人格化,人们是作为这种关系的承担者而彼此对立着的。”[1] 124并且,对这种交换关系做了进一步的论述,如商品所有者必须地位平等,实行等价交换等。
在著作中,马克思还就“两种物质变换关系”的平衡问题和人的全面发展问题等作了进一步的论述,并指出,只有相互平等相待、等价交换、取予平衡,才能和谐共处。由此可见,马克思“两种物质变换关系”原理全面深刻地揭示人与自然、人与人的辩证关系,是当前实践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和谐的重要理论基础。
二、“人与自然的物质变换关系”是社会和谐的前提条件
在人类社会发展史中,人首先需要与自然进行物质变换,然后还需要与社会进行物质交换。正如马克思所说的:“社会化的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将合理地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把它置于他们的共同控制之下,而不让它作为盲目的力量来统治自己,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变换。”[7] 926-927
这种人与自然的物质变换过程,本质上就是人类社会的生产劳动过程。马克思说:“劳动首先是人与自然之间的过程,是人的自身活动来引起、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 “人自身作为自然力与自然物质相对立,为了在对自身生活有用的形式占用自然物质,人就使他身上的自然力——臂和腿、头和手运动起来。当他这种运动作用于他身外的自然并改变自然时,也就同时改变了他自身的自然。”[1]202这种人与自然物质相交换的过程在农业生产过程表现的特别明显。自然界给予人以阳光、空气、水分、肥力,人以自己的劳动进行耕种、收获,以养活自己,又以种子、粪便等形式复归自然,取之自然,予之自然,如此周而复始就形成农业循环经济。整个国民经济都是人与自然进行物质交换的循环经济,自然有益于人类,人类复归于自然,这就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法则[6] 261。如果人对自然只取不予,掠夺性开发,将会受到自然的严厉惩罚。恩格斯曾指出“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每一次胜利,在第一步都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在第二步和第三步却有了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影响,常常把第一步的结果又取消了。”[1] 519人们由于对自然界内部自然生成的结构平衡的破坏及忽视自然规律的原因,而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尤其是当人类社会步入工业革命时代后,人类为满足其自身纯粹的经济增长的愿望和对物质财富的追求,而毫不顾及自然环境所能够承受人类非理性的破坏行为和消化与处理大量种类繁多的污染物的能力。当大自然的承受能力发挥极至的时候,就会引发诸多各种自然灾难,以释放和缓解人类行为所施加的压力。而这种释放对人类造成了大量的财物损失和人员伤亡,直接威胁到了人类社会的生存。资本主义工业化初期,就是因为对自然进行掠夺性的滥用,使得人和自然之间的和谐关系遭到严重的破坏。马克思在论述“大工业和农业”关系问题时就指出,这种破坏使城乡工人都成为了资本主义生产的殉难者,资本主义农业的进步表现为“掠夺劳动者技巧的进步,同时也破坏土地肥力持久源泉的进步”[2] 519,“资本主义生产使它汇集在各大中心城市人口越来越占优势。这样一来,它一方面聚集着社会的历史动力,另一方面又破坏着人和土地之间的物质变换,也就是使人以衣、食形式消费掉的土地的组成部分不能回到土地,人们破坏了持久肥力的永恒条件。这样它同时就破坏了城市工人的身体健康和农村工人的精神生活。”[1] 213
近年来,我国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自然灾害频繁发生,这都是大自然对人类恶行的报复。人类的这种掠夺开发、乱挖滥采,恣意破坏和践蹋自然资源所造成的恶果就在于没有正确处理好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关系。因此,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首先必须协调好人与自然的物质变换关系,坚持科学发展观,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三、“人与人的物质变换关系”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石
人与人之间的物质变换关系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经济基石。马克思认为,“人是最名副其实的社会动物,不仅是一种合群的动物,而且是只有在社会中才能独立的动物。”[3] 580同时,“社会不仅是由人构成的,而且是表示这些人彼此发生的那些联系和关系的总和。”[4] 220因此,从本质属性来看,作为社会的人就必须处理纷繁复杂的各种社会关系,如政治关系、经济关系、文化关系、家庭关系等,只有人与人之间的各种社会关系协调顺畅了,社会才日臻和谐。而在各种社会关系中,最根本的就是要处理好不断变化发展的各种经济利益关系。这种经济利益关系,在马克思看来,就是人与人之间的物质变换关系,主要包括生产关系,交换关系、分配关系和消费关系等。众所周知,人类要生存和发展,首先必须进行物质生产和交换,以获取物质生活资料,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人与人之间的生产关系和各种社会关系。正如恩格斯所指出:“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直接的物质资料生产,因而一个民族或一个时代的一定的经济发展阶段,便构成为基础。人们的国家制度、法的观点、艺术、以至宗教观念,就是从这个基础发展起来的。因而,也必须由这个基础来解释,而不象过去那样做的相反。”[5] 574可见,这种以人与人之间物质转变为内容的经济关系是一切社会关系的基础。当这种经济关系比较协调的时候,社会一切关系都会表现得比较和谐,生产力就能发展;当这这种经济关系出现对抗性矛盾时,社会就会混乱而动荡,生产力就不能发展,就需要变更这种经济关系[7] 113。因此,要建设和谐社会就必须协调好这种经济关系。它们的和谐与否直接关系到其他社会关系的和谐,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
当前,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和经济利益的调整,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也产生了各种各样的矛盾和冲突,如收入差距过分悬殊、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环境污染严重、就业形势严峻等。这些问题的存在是与社会和谐相对抗的,不着力采取措施加以协调,和谐就难以实现。所以,要保持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就必须消除经济社会中这些不和谐因素,想方设法协调各种社会矛盾,平衡利益关系,最终实现经济和谐向社会和谐的过渡。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6.
[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社会经济和经济社会范文第2篇
一、和谐社会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经济发展首先要有一个稳定的社会关系,只有社会稳定了,政府和企业才能专心于发展经济。构建和谐社会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同时,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只有经济发展了,才能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雄厚的物质基础,更好的推进和谐社会的建设。因此,和谐的社会是经济健康发展的前提条件,它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进而推动经济建设更快更好地发展。
(一)社会和谐是经济健康发展的前提
如果社会不和谐,会对社会经济的发展造成巨大的破坏。我国在和谐社会发展上有过深刻的教训,期间,政治动荡,社会秩序紊乱,国民经济几乎到了崩溃的边缘。显然,和谐社会是一个秩序良好的、稳定的社会。也只有在社会稳定的基础上,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才可能得到发展。
(二)经济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
经济是基础,构建和谐社会,根本的还是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只有在经济高度发展的基础上,才能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构建和谐社会的提出,不是凭空想象,也不是刻意求新,而是有着坚实的经济社会的基础。新中国成立60年来,我国经济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综合国力大大增强,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强大的物质经济基础。2006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接近21万亿元人民币,比1952年增长了331倍,是同期世界年均增长速度的两倍以上。经过60年的建设与发展,我国告别了短缺经济,基本解决了世界近1/5人口的温饱问题和人民生活水平总体上达到小康。
要想继续保持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必须着手解决经济社会不和谐问题,想方设法协调各种社会矛盾,平衡利益关系,使绝大多数社会成员普遍地享受发展的成果,愉快地创造和生活,共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可以说和谐社会是经济健康发展的前提条件,没有社会的和谐,也谈不上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经济发展的对策
构建和谐社会应从经济发展和谐入手,要协调内部各个方面的关系,使得彼此要相互适应,相互促进,经济发展进程要有持久性、连续性和可再生性。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实现:
(一)进一步完善市场经济体制
目前,我国虽初步建立起了市场经济体制,但在很多方面还不完善、不规范,市场经济体制公平、公正的效用没有能够得到充分的发挥。一是全国统一的大市场还未能建立起来,地方垄断盛行使市场竞争难以做到公平导致产品供需严重失衡,拉大了地区间经济利益差距。二是市场价格机制的不完善,工农业产品价格的剪刀差的长期存在拉大了城乡间的收入差距,而工业中上下游产业产品间价格的剪刀差拉大了上下游产业从业人员的收入差距,部分垄断行业的高收入也拉大了与其它行业从业人员间的收入差距。三是市场法制不健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情况仍较严重,近年来我国社会中不断出现的假冒伪劣产品,对公有财产的掠夺和侵占,地方保护主义的盛行、权力参与分配、血泪工厂对工人的残酷剥削等等,既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扭曲了资源的配置,也加大了社会不和谐的因素。
因此,必须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市场经济体制。首先,必须建立全国统一的大市场,严厉打击各种地方保护主义,加强商品和要素在全国范围内的流通,使各地区的市场主体在公平的环境下充分自由的竞争,以发展本地区经济,缩小区域间的差距。其次,必须尽快完善市场价格机制,取消工农业产品的剪刀差,以缩小城乡差距;促使上下游产业间产品形成合理的交换价格,以缩小上下游产业间的收入差距;对垄断行业征收垄断利润税,并逐步放开竞争,以缩小行业收入差距。最后,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和有法必依,严格依法行事,保证市场主体在参与市场竞争过程中的起点公平和过程的规则公平。
(二)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一条主线,也是构建和谐社会重中之重的任务。加快经济结构调整,首先,要协调产业发展的关系。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加强农业基础,重视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改造提高传统服务业,提高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其次,要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基础产业和制造业为支撑、服务业全面发展的产业格局。积极发展对经济增长有突破性带动作用的高新技术产业,发挥它们对经济整体发展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加快用高新技术与先进适用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着力提高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自主开发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再次,要通过资产重组,着力培育和发展一批竞争力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著名品牌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增强关键行业和领域的控制力,不断提高国际竞争力。
(三)建立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制度
和谐社会必须确定按贡献分配的基本原则,在生产劳动领域要坚持按劳分配的原则,既要保证不同性质的劳动投入得到不同的报酬,又要保证同工同酬。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职工的收入分配,应建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非公有制企业职工的收入,要确保各地政府制定的最低工资线得到执行。在国民收入再分配环节,调整不同阶层的利益结构,调节好社会成员之间的收人差距,使经济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既要扩大开支,提高满足广大群众共同需要的水平和社会公共产品的供给水平,又要强调社会公平,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解决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要充分利用市场机制,鼓励勤劳致富,保护投资者以及高级人才的合法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促进各收入阶层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社会结构。在收入调节方面,加强和规范国家对企业的税收征管,尽可能减少企业偷税、漏税现象;限制垄断行业过高收入;建立合理的利益补偿机制;建立健全公共财政制度,增加公共支出、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支持和扶助欠发达地区和困难群众;进一步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实现税负公平,对高收入者应实行重点监控。如果经济体制改革和其他社会改革举措使某些群体的利益受到损害,要制定合理的补偿原则,确保每个主体在追求自己利益的时候,不损害其他主体的利益,特别不能以牺牲弱势群体的利益来维护强势群体的利益。
(四)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以往我国的传统工业主要是高投入、高污染、高排放、低效率的“三高一低”型产业,不符合资源形势的要求和循环经济理念。在改造“三高一低”产业的时候,要根据循环经济的评价原则,从生产制造——消费使用——废弃物处理的全过程来评估产品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建立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发展内部资源循环利用,采用高效率的设备、工艺,从源头上杜绝资源浪费;督促企业使用污染物综合处理设备,减少有害物质的排放;强制企业尤其是家电、汽车、计算机等电子、机械行业,回收其废弃产品,以达到资源的高效利用,从而缓解人与自然的矛盾。
(五)建立统筹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体制
按照统筹方略,结合实际,从根本上解决社会发展滞后于经济发展的问题。构建现代化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在保障基础教育的同时,要不断提高高层人才的培养能力,加快培育高水平专业技术教育体系。要加强基础研究和高技术研究,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进一步改革公共卫生管理体制,提高地区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和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能力。尽快建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体系。注重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深化文化体制改革,逐步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逐步理顺收入分配关系,最大程度地降低社会风险。
社会经济和经济社会范文第3篇
【摘要】本文首先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基本理论,简要分析和谐社会的基本含义以及和谐社会制度建构的关键问题,然后重点从建立公平公正的社会分配制度角度,联系新制度经济学制度设计原理,探讨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设和谐社会如何完善良性分配体制。【关键词】和谐社会;分配体制;新制度经济学“和谐社会”是人类追求的理想社会。何为和谐社会,和谐社会如何实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谐社会的良性分配体制该如何建构?新制度经济学在这方面可以提供给我们全新的视角和理论指导。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制度经济学解释“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是我国建设和谐社会的总体构想。那么,学术界是如何看和谐社会的呢?各学科对和谐社会的理解角度有所不同。一些学者认为:“和谐社会是一个有能力解决和化解利益冲突,并由此实现利益大体均衡的社会。”而建立利益均衡机制的基础是“形成利益表达机制和能够容纳利益表达的制度安排”。“人学”则将其解释为:“是一个主体间达成合理共识的良序社会,对社会风险与冲突可予适当限制,及时化解。建构和谐社会必须以人为本,形成权利与权力的合理界分,培育公民的现性人格”。而新制度经济学以其“交易费用范式”,将和谐社会定义为“交易费用最小的社会”,这一定义几乎概括了目前所有社会科学文献对和谐社会的理解。要实现交易费用的最小化,必然要求社会建立起普遍有效的产权制度,切实保障经济主体的财产权利和人力资本权利,在这样的社会状态中,社会成员才会对整体经济运行有稳定的预期。从社会经济发展的历史经验来看,人们往往在有明确的财产认同和保障的前提下,在公平诚信的市场规范里,人与人之间才会有更高的交易信任度,更少的风险防范行为,从而大幅度减少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因而,如果社会能够合理地平衡政府、市场、公民的利益关系,为这种均衡的利益格局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那么社会矛盾总能被控制在一个可以接受的范围内,不会因为社会动荡而剧烈提升社会经济的交易成本。二、构建和谐社会的几个关键问题1、当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状况改革开放的30年里,我国经济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与此同时,随着我国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社会利益也进行了重新调整和再分配,社会逐渐形成了多元化的利益格局,他们在争取自身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的过程中,促使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转化。近年来,在我国有群体暴力事件频发,集体上访事件骤增的迹象,这显然已向社会发出了不和谐的信号。分析其原因,一是经济“超常规”发展的非均衡性,造成了地区之间、城乡之间、贫富之间的巨大差距;二是经济制度变革的不适应性。虽有正规化的制度变革走在前面,但伦理道德、思维方式、生活方式的潜规则往往是人治的,与社会化大生产要求的法制的治理环境相比仍有所滞后,导致作为个体的人与新体制之间由于摩擦而产生不和谐。这些不和谐形成新的社会主要矛盾,即利益分配上的矛盾。2、分配不公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障碍基尼系数是国际上用来综合考察居民内部收入分配差异状况的一个重要分析指标。1979年我国基尼系数为0.33,1988年上升到0.382,2000年突破0.4,2005年达到0.47,这不仅大大高于国际平均水平,更超过国际公认的警戒线,表明中国社会的贫富差距已经突破了合理的限度。据统计,目前我国总人口中20%的最低收入者占总收入的份额仅为4.7%,而总人口中20%的最高收入者占总收入的份额高达50%,突出表现在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东中西部地区居民收入差距过大、高低收入群体差距悬殊等方面。2007年上半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民人均现金收入的差距由上年同期的4200元扩大到4941元。社会成员的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特别是对社会财富的占有呈两极分化的趋势,严重地影响着社会经济关系和其他社会关系的和谐。3、有效的制度供给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完善社会分配体制是实现和谐社会目标的关键新制度经济学强调:有效的制度供给是保障社会经济正常运行的基础,因为制度本性使“制度在一个社会中的主要作用是通过建立一个人们相互作用的稳定的结构来减少不确定性”(诺思,1993)。有关新制度经济学研究分析指出:有效制度为经济主体的行为提供了稳定预期,减少了不确定性,从而通过深化分工实现社会和谐;有效制度能够发挥对行为主体的约束功能,促成主体间的互利合作,实现社会和谐;有效制度能够发挥对行为主体的激励功能,鼓励其创新,实现社会动态和谐。虽然市场经济框架在我国已经确立,但由于长期计划经济遗留下来的影响,目前基础性制度建设仍有所滞后,尤其缺乏一个合理有效的分配制度。因此,构建和谐社会,就要充分发挥制度优势,改变权力集团导致的社会不公,保障交易的正常进行,解决经济组织的低效率问题,提供勇于创新的激励机制,将社会由“人治”转变为“法治”。诺思指出:“有效的制度安排应该是使个人收益率尽量接近社会收益率的安排。”那么,个人收益率如何能做到与社会收益率接近,新制度经济学认为:“除非现行的经济组织是有效率的,否则经济增长不会简单地发生。个人必然受刺激的驱使去从事合乎社会需要的活动。”因此,规范的市场经济分配制度应具备三项功能:一是通过确保那些从事高端研究工作、进行市场创新活动、投入有效经济要素的社会群体较高而又合法的收入,以达到激励和示范效应;二是限制和惩罚那些垄断收益和“寻租”收入,以达到维护市场秩序的目的;三是鼓励帮助低收入群体提高技能,参与竞争,以做到机会均等和防范可能出现的道德风险。亦即,激励、惩罚和扶持功能将共同造就成熟、规范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分配体制。三、完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分配体制的几点思考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关于“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的论述,说明中央已十分关注社会公平问题,现有的分配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1、加强法制建设,健全和完善市场体系,促进收入分配公正法律自身的稳定性,有时会造成社会规范的滞后。因此,加强法制建设,及时修订相关法规,是实现收入分配公平公正的必要手段。以目前的情况来看需要建立和完善以下几方面的法律规范:首先,是关于政府对收入分配进行宏观调控的法规。用法律限定政府行为,同时避免行业自主分配的盲目性;其次,是关于分配制度的法规。规范分配类型,杜绝非法收入,创造公平、清洁的创收环境;再次,是税收和社会保障的法规。现行的税收制度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改革势在必行,而社会保障事业近年来的发展尚不稳定,需要通过法规来巩固成绩,改造不适应和谐社会要求的薄弱环节;最后,是市场规范方面的法规。有了健全的市场体系和市场秩序,市场才能健康高效地运转,各项法规的执行才能顺利且强有力地进行。2、调整初次分配制度对于国家公务员,基于其工作性质的特殊性,要以体现公平性为主,根据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合理安排薪资标准,高低浮动程度要科学设置,以缩小地区待遇差距;事业单位,要把收入分配与个人的岗位职责和业绩贡献紧密结合,岗变薪变,要严格按照年度考评安排其实际收入,改变原来一劳永逸的薪资安排,同时要兼顾行业间差距的合理程度。这一部分分配安排上政府担当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
社会经济和经济社会范文第4篇
[关键词]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 和谐社会 和谐机制
1992年党的十四大决定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又做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的决定。市场经济本质上是竞争的经济,然而作为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结合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除了具有竞争的属性外,还应具有和谐的属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该是竞争与和谐的统一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该是和谐的市场经济。
一、和谐运行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属性
1.市场经济和谐运行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 。社会是否和谐根本上取决于经济利益关系是否和谐,只有从经济利益关系出发来构建和谐社会,社会和谐才有坚实的基础。目前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我们要构建的和谐社会,应该是在市场经济和谐运行的基础上,构建出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状态。由此可见,市场经济和谐运行,是理顺我国现阶段经济利益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
2.市场经济和谐运行是社会主义本质的内在要求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制度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二、发展市场经济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途径
市场经济是人类共同的文明成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发展市场经济。事实上,市场经济与社会和谐有密切的联系,发展市场经济,有利于不断增加和谐因素,消除不和谐因素,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途径。
1.市场经济与和谐社会之间存在着相容性。首先,市场经济与民主法治本质上是一致的。民主法治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第一个要求。发展市场经济能较好地解决民主法治的问题。市场经济越发展越容易促进国家完善民主法治,这就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了必要条件。 其次,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与和谐社会要求的公平正义具有统一性。市场经济本质上是公平竞争的经济,它要求所有的人都遵循同样的规则。
2.发展市场经济能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物质基础 。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同样,贫穷也不是和谐的社会主义。因此,社会和谐的程度最终是由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的并受其制约,生产力水平的提高是社会和谐的基本前提。而要发展生产力,就必须发展市场经济。市场经济作为资源配置方式,是推动生产力发展的有效方法,在宏观上,它能促进社会资源配置的优化,在微观上它能充分调动企业和劳动者提高效率的积极性,从而有效地促进生产力迅速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物质基础。总之,市场经济与和谐社会是殊途同归的,是相容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发展市场经济。
三、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和谐机制
和谐机制是指为市场经济和谐发展提供的利益均衡引导手段和控制杠杆。尽管市场经济与和谐社会之间存在着相容性,发展市场经济能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物质基础。但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实、市场经济固有的规律和特征决定了市场经济的和谐是不能自发形成的,必须按照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去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和谐机制。
1.坚持以人为本是根本出发点 。经济运行机制必须服从和服务于人类活动与发展的需要,促进人类社会的文明与进步。因此,构建和谐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首先从人出发,尊重人的主体地位,充分保护和激励人的主动性和创造精神,确保人的权益得以实现。
2.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体系是基础 。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和谐发展,仅仅依靠法律和制度规范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借助道德的力量。因此积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体系,确立全体社会成员共同遵循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要着力培养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观念,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规范,引导人们正确处理个人与社会、竞争与协作、先富与共富的关系,营造扶正去邪、扬善惩恶的社会风气。
3.加强法制建设是保证 。加强法制建设,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维护市场运行的正常秩序,形成公平竞争的环境,实现公平正义,是构建和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保证。
4.健全收入分配机制是关键 。社会公平是衡量和谐社会的重要尺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区别和优越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主要表现。而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则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要促进社会公平,就必须健全收入分配机制,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构建科学、公平公正的社会收入分配体系。
5.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体系是市场经济发展的推进器,也是构建和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稳定器。因此,必须完善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保险等制度,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对失业者给予资助、对困难群众给予保护,实现全社会的社会保障,满足每一个人的基本生活需要,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谐发展。
总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是竞争的经济,也应该是和谐的经济,既具有竞争机制,也应该有和谐机制,只有把竞争机制与和谐机制有机的统一起来,才能实现市场经济的和谐发展,奠定和谐社会的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社会经济和经济社会范文第5篇
[关键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谐社会
[中图分类号]G9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09)01-0060-02
1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条件和可能
改革开放三十年,我国的经济体制和经济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基本上形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框架,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物质基础和价值保障。
1.1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具有高效率的运行机制
在历史上,资本主义让市场经济初试锋芒,就显示了巨大的威力。资本主义在不到一百年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时代所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因此不论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像马克思所说的劳动与资本的交换是多么地不公平,但整个社会的财富毕竟增加了,尽管个人分配相对不公平,但对整个人类来说毕竟是进步了。30年前短缺经济的状况至今令人记忆犹新,计划经济把我们带入了普遍贫穷的死胡同。而我们引入市场机制后,社会财富就像喷泉一样涌现出来,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综合国力显著增强,各项事业蓬勃发展,充分显示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重要的物质基础。
1.2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人们提供了平等竞争的机会
改革开放以来,人们之间经济上的收入差距的确拉大了,但无法否认的是机会均等却大大加强了。一个基本事实是,计划经济造成了我国城乡二元结构,即农民与城镇职工这两个社会阶层的身份不平等及与之相伴的全面的机会不均等。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平等主要是机会均等,每个人都有自由选择职业、自由参与竞争、自由决定自己命运的权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机会均等意味着尊重人们的自由选择,这也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倡导的。
1.3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了实现社会共同富裕的可能性
在自然经济条件下,财富是大自然的恩赐,人们更多注意的只是财富的分配而不是财富的创造,这意味着一部分人“富”了,另外的人就一定“穷”。因此,自然经济条件下社会不和谐是不可调和的。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财富主要不是来自于大自然的恩赐,而是人的创造,创造财富是人类对来自制度的鼓励和刺激的一种反应,某种制度越是能提供对人类创造力的刺激,这个社会创造的成果、财富也就越多。在这一制度下,人类创造的财富会不断增长,社会分配就是对不断增长的财富的分配。
1.4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形成了人们之间的契约关系
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是商品生产关系,这是一种建立在双方平等、互利、自愿基础上的契约关系。诚信是这种契约关系的基石,法律则是维持这种关系的保障。市场经济条件下,诚信是为取得某种权利而必须付出的一种义务,它是参与商品生产、经营者的必要品格。市场经济作为法制经济,遵守法律是每个人的义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不得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从这个意义上讲,市场经济规范了人们的行为,每个人都必须遵守一定的“游戏规则”,而这正是和谐社会的保障。
2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缺陷需要通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来完善
从理论上看,市场经济并不是万能的,它有明显的弱点和消极作用。市场经济导致社会财富分配不公、造成两极分化,这是价值规律作用下的必然反映,有其客观规律性,也是不可避免的。资本主义国家为实现经济发展和政治统治,也在一定程度上采取措施解决这样的问题,缓和经济社会矛盾和阶级矛盾,但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无论如何也不能克服由基本矛盾造成的单个或局部生产的有组织性同整个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状态之间的矛盾,无论如何也不能摆脱追逐超额利润的破坏性后果和根本局限。所以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是为了避免走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道路,为探索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开辟新途径、积累新经验。
从现实情况来看,我国正处于传统的计划经济向现代市场经济的转型时期,双重体制并存,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已经被打破,而新的市场经济体制虽然已经建立起来,但仍是框架式的,存在不少的漏洞;我国的体制改革虽然减少了资源行政性的配置,但仍存在“双轨”,行政性垄断权力直接介入市场,资源行政性配置产生了严重的腐败现象,使少数政府部门或官员利用权力谋取私利,侵占社会财富,削弱了社会调节贫富差距的能力;社会保障体系还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严重滞后于经济的发展,保障的覆盖面窄,农村社会保障普遍缺失,导致大量的社会成员甚至作为社会主体的工人、农民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中被边缘化,成为弱势群体。
可见,仅靠市场本身不仅无法实现社会公平以及社会和谐的一系列重要价值,也难以解决关于社会发展的一系列问题。我们只有通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才能既发挥市场经济的优势,又有效克服其带来的缺陷。
3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统一
3.1 民主法治的社会
市场经济是法治的经济,任何一种经济体制都具有一种特定的有关经济活动的游戏规则,而现代市场经济作为一种体制的根本游戏规则就是基于法治的规则。因此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完善法治,法治和民主政治也是很有关联的,法治本身就包含着平等、正义和公平的价值判断,民主是完善法治的重要保证,二者是相互依存的。因此,可以说民主法治既是和谐社会的目标要素,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要求。
3.2 公平正义的社会
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公平标准是最多被用来问责市场经济的,而市场经济实际上蕴涵并强调公平,这种公平是一种过程的公平,是机会的公平,民法和经济法的首要原则就是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公平和正义是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标志,是保持社会稳定的深层次基础,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
3.3 诚信友爱的社会
诚信友爱就是全社会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融洽相处,是市场制度中市场文化内涵的基本观念、思维方式和道德规范,它有着非常丰富的内涵,同时又作为社会契约的基本表现形式和市场制度的构建而存在着,它是市场规则的组成部分。在市场经济中,遵守诚信原则可以获得更大收益,信用可以作为企业的生产力,品牌的力量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因此,完善的市场规则包含诚信友爱原则,发展市场经济的同时增强了社会的诚信友爱。
3.4 充满活力的社会
充满活力就是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市场机制是最具活力的机制,单个人、单个组织分散决策、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理性的人会在约束条件下,充分发挥自身主动性和创造性达到预期目标。因而增进社会活力的改革应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体制。
3.5 安定有序的社会
安定有序就是社会组织机制健全、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保持安定团结。但安定有序的社会并不排斥竞争,竞争是市场经济最大的特点,市场经济也是竞争的经济。从经济学的视角来看,市场交换实质上是一个动态均衡的过程,价格形成是均衡的结果,均衡本身就是一种和谐。理想的市场体制最终能够达到稳定有序的状况,这种状况就是经济学所称作的经济的核。虽然这是一种理想的状态,但可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参照、努力的目标和方向。因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想目标也是社会稳定有序,符合和谐社会的价值标准。
3.6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任务,是在发展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历史过程和社会结果。”显然,在今后一段时间党和国家的主要任务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构建和谐社会贯穿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整个过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深化和拓展的重要方面,也即完善市场经济的过程就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条件和可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需要通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来实现,两者相辅相成,是目标同一的过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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