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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懋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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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懋征范文第1篇

霍懋征范文第2篇

关键词:自贸区伙伴;货物贸易;竞争性

中图分类号:F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9-00-02

一、引言

随着全球多边贸易体制建设进程的趋缓,新的区域经济合作体制逐渐兴起与发展,如自由贸易区等大量出现。21世纪初,在亚洲地区掀起兴建自由贸易区的潮流,我国也积极参与其中。我国与自贸区伙伴间货物贸易发展随着一系列自贸协定的签署呈现出不同的发展趋势。

本文基于竞争性的研究视角,选取我国主要的自贸伙伴,即东盟、巴基斯坦、智利、新西兰、秘鲁、中国台湾和中国香港等7个国家或地区为代表进行研究。以2012年为例,与上述7个自贸伙伴的贸易额占当年我国与所有自由贸易伙伴贸易量的99.23%,因此这7个自由贸易伙伴具有很强的代表性。同时依据《标准国际贸易分类》SITC把国际贸易货物分为10类,其中SITC0-SITC4属于初级产品,其他分类为制成品。制成品中SITC5、SITC7属于资本密集型产品,SITC6、SITC8属于劳动密集型产品。此外,本文选取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进行货物贸易竞争性研究。

二、我国与自贸区伙伴的竞争力指数

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简称RCA指数)是美国经济学家巴拉萨于1965年提出。它是衡量一国产品或产业在国际市场竞争力最具说服力的指标。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是指一个国家某种商品出口额占其出口总值的份额与世界出口总额中该类商品出口额所占份额的比率。RCA指数的计算公式如下:

RCAij=(Xij/Xi)/(Xwj/Xw) (1)

式(1)中RCAij表示i国在产品j上的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Xij表示i国在产品j上的出口值,Xi表示i国所有产品的出口总值,Xwj表示全世界产品j的出口值,Xw表示全世界所有商品的出口总值。如果 RCAij>1,说明i国j产业产品出口比率高于全世界j产品出口比率,表明i国j产业产品具有较强的出口竞争力;如果 RCAij

我国2002-2012年间商品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数据。从整体上看,我国6类(主要以材料分类的制成品),7类(机械和运输设备)和8类(杂项制品)产品的RCA指数大于1,具有较强的出口竞争力和比较优势。其中,6类产品的RCA指数一直处于上升态势,表现出良好的发展潜力。7类产品的RCA指数在2003年时大于1,表现为较强的出口竞争力,并且指数仍在增加。8类产品的RCA指数一直处于大于2的状态,表现为很强的出口竞争力和比较优势,说明我国一直在该类产品上保持绝对的贸易优势条件。

但是,我国其它几类产品的状况却有待提高。0类(食品和活畜)、1类(饮料和烟草)、2类(除燃料外的非食用未加工材料)、3类(矿物燃料,剂和相关材料)、4类(动物和植物油,油脂和蜡)、5类(化学品及有关产品)和9类(未分类的其他商品)产品的RCA指数一直处于下降的趋势,并且一直都是小于1。其中0~4类的指数下降幅度很大,说明相关产品的出口竞争力正在大幅度的减弱。5类产品的RCA指数一直处于波动的状态,但在整体上指数小于1,出口竞争力面临着很大的挑战。

自贸区伙伴2002-2012年商品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数据。从中可以看出,自贸区伙伴的2类、4类、7类和8类产品的RCA指数一直大于1,表现为良好的出口竞争力。其中2类和7类产品的RCA指数处于平稳状态,没有较大的波动,表现出稳定与较强的出口竞争力和比较优势。4类产品的RCA指数增加明显,增长幅度很大,说明自贸区伙伴在该种类的产品上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和较强的比较优势。但是8类产品RCA指数虽然一直都处于大于1的状态,表现出较强的出口竞争力,却呈现出明显的下降趋势,下降幅度较大,说明竞争力正在逐步降低,未来面临着较大挑战。

同时,自贸区伙伴其他几类商品的RCA指数却表现良好。尽管0类、1类、3类、5类、6类和9类产品的RCA指数在整体趋势上都小于1,但这六类产品却表现出很好的发展潜力。其中0类、1类和5类产品的RCA指数都表现出明显增加的趋势,慢慢趋近于1,说明这三类产品的出口竞争力和比较优势正在逐步显现。3类、6类和9类产品的RCA指数处于平稳状态,没有较大波动,其中6类和9类的RCA指数都很接近1,表现出良好的出口竞争力和比较优势。

三、结论与政策建议

通过上述结果分析,可以看出我国0类、1类、3类、4类和9类产品的竞争力逐渐降低,自贸区伙伴的竞争力明显提高。我国2类产品的竞争力下降,自贸区伙伴的竞争力表现平稳,说明我国在该类产品上的竞争优势降低。我国5类产品的竞争力指数波动较小,而自贸区伙伴的指数增加明显,说明双方在该类产品上的贸易还有较大发展空间。我国6类和7类产品的竞争力有较大提升,并且一直保持较高水平,自贸区伙伴的竞争力表现平稳,说明我国在这两类产品上的贸易还有较大优势。我国和自贸区伙伴在8类产品上都呈现出竞争力下降的趋势,但是都处于较高的水平,说明双方在该类产品上的贸易竞争激烈,并在一定程度上转向其他市场。

从结论中可以看出我国货物贸易正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为应对严峻的形势,我国应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调整:(1)我国与大部分自贸区伙伴的产业结构相似,并且我国初级产品的竞争力逐渐下降,因此需要开辟新的市场,转向其他贸易伙伴,同时建立新的自由贸易区;(2)我国的资本密集型产品竞争力增强,要不断提高研发投资,提高创新率,同时着力研发更高层次的资本技术密集型产品,发展高效益出口产业;(3)紧密结合我国城镇化趋势等有利形势,积极发挥丰富劳动力资源优势,努力提高劳动密集型产品质量,扩大该类型产品的出口。

参考文献:

[1]潘青友.中国与东盟贸易互补和贸易竞争分析[J].国际贸易问题,2004,7:73-75.

[2]李静.中国与东盟的贸易结构互补性分析[J].特区经济,2005,7:137-138.

霍懋征范文第3篇

肠胃“感冒”了

最近,同事许小姐家里有三个人相继出现食欲差、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的情况,以为是吃坏了肚子或是受凉引起的,自行买了些治肠胃炎的药服用,但服了几天都不见好转。最后到医院就诊,医生检查诊断为“胃肠型感冒”。许小姐很奇怪:怎么是感冒呢?症状明明就是肠胃炎啊。

发烧、头痛、咳嗽、流涕、周身不适是人们熟知的感冒症状,而食欲差、反酸、烧心,以至恶心、呕吐,有时还伴有轻微腹痛、水样腹泻等,这些症状却很难让人联想到感冒,然而它们却是“胃肠型感冒”的主要症状。此时,感冒常见的上呼吸道症状反而不明显了,所以也容易使人产生混淆。“胃肠型感冒”主要是由腺病毒、杯状病毒、流感病毒、冠状病毒等病毒感染所引起,多发生于消化道功能较弱的群体。感冒病毒会乘虚而入钻进消化道,引起消化道黏膜反应,出现上面所提到的一系列消化道症状反应。

季节交替是胃肠型感冒的高发季节,尤其在春夏交替、夏秋交替之时,要特别警惕胃肠型感冒的发生。

胃肠型感冒病人的治疗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发病后应去医院做血象和粪便检查,必要时,还要进行肝功能等相关的化验,以排除由其他病菌引起的病变,如肠炎、细菌性痢疾、传染性肝炎等。

二、要注意病人的饮食调理,应少量多餐地吃些清淡、易消化的半流质或流质,如米汤、粥、面条,记住要少食多餐;避免进食油腻和带有刺激性的食物。

三、要注意补充水分,由于患者多次腹泻,体内会丢失较多的水分和“电解质”,为此要鼓励患者少量多次饮水,最好喝些少油腻带咸味的菜汤;必要时,给予静脉补充液体和营养物质。

四、根据病情酌情使用一些药物。

尽量减少口服各种消炎、止痛、退烧药物,减少对胃肠道刺激,如体温超过38.5℃以上,可到医院注射柴胡(或含服柴胡滴丸)、安痛定或物理降温。

治疗胃肠型感冒最常用的成药是藿香正气制剂(如藿香正气滴丸),主要功能有两个方面:解表、和中。中医学认为,解表是解除肌体表层病邪,和中是调和胃肠道。藿香正气的两项功能正好对应胃肠型感冒的两个方面,所以能很快见效。

霍懋征范文第4篇

【关键词】货物原产地证;对外贸易;策略

一、引言

货物原产地证被誉为国际贸易中“优惠券”,其在帮助出口企业享受各种关税优惠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作为世界上主要的贸易国之一,我国每年进出口贸易额超过4万亿美元,天量的进出口规模涉及到大量的货物原产地证运用。目前仅仅我国签发的各种货物原产地证就多达数十种,同时还有其它国家和地区签发的各种货物原产地证,这给此项工作的开展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如何进一步完善原产地证管理,用好货物原产地证,从而进一步的推动外贸的健康发展,成为了我国外贸发展中的重要研究课题之一。

二、货物原产地证在外贸中具体作用

货物原产地证是国际贸易背景下的产物,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人们赋予了货物原产地证太多的职能,这导致了其在外贸中的重要作用得到了进一步的彰显。

1.明确货物来源

货物原产地证的最基本作用就是标注进口货物的具体来源,作为外贸活动的重要单据,货物原产地证的申请是有一定的标准,只有原材料完全取自当地、在当地进行加工,才能够给予货物原产地证,当然也有根据规定多少比例原材料取自当地、多少比例的加工环节在当地进行,才给予货物原产地证,不同国家在这些方面有不同的要求。货物原产地证也被称为商品的经济护照,本身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其在国际贸易中的运用越来越广泛。

2.贸易统计依据

货物原产地证在一国的贸易统计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同时基于贸易统计数据,可以制定更加有针对性的贸易政策。举例而言,一个国家统计与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贸易额,基本依据就是要通过货物原产地证来进行,来自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进口商品都有不同的货物原产地证书,这就大大的提升贸易统计数据的准确性以及效率。在统计数据的基础之上,就能够制定一些差别性的贸易政策,比如,如果来自于某个国家和地区的进口商品数量快速攀升,威胁到了国内这一产业的发展,就需要出现限制性的贸易政策;如果要重点发展与某个国家的贸易,则可以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

3.贸易政策适用依据

货物原产地证在外贸中另外一个方面的重要作用就是进口国适用不同贸易政策的重要依据,出于各种原因,很多国家都针对来自于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货物制定了不同进口关税税率,货物原产地证就是进口国明确货物适用哪档税率的重要依据。举例而言,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之下,很多国家合作成了自贸区,对于区域内的国家出台了更加优惠的关税税率,货物原产地标注为这些国家和地区进口货物都会享受到更加优惠税率,而对于货物原产地标注为其它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商品则课税较高。从上述分析来看,对于进口国来说,货物原产地证是进口国采取不同贸易政策重要依据,如果没有货物原产地证,差别化的贸易政策也就难以成行。

三、充分发挥货物原产地证在外贸中作用的策略

面对类别越来多的货物原产地证,如何进行有效管理难度很大,而管理好坏又会直接影响到货物原产地证在外贸中作用的充分发挥,结合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本文认为关键是要重要以下几个工作:

1.加强货物原产地证管理

货物原产地证在外贸中的重要作用客观上要求我国根据外贸发展的需要进一步的加强货物原产地证管理,高度重视这一工作开展,逐步解决好货物原产地证管理粗放、低效、混乱的情况。具体来说,就是要规范各种货物原产地证管理申请标准,注意完善国外货物原产地证的管理,提升这一工作开展的信息化水平,健全管理机构,配备精兵强将。

2.积极拓展货物原产地证享受的优惠

目前我国货物原产地证本身所享受到的优惠越来越少,主要的外贸伙伴,例如欧盟、美、日、韩等国家地区对于进口我国的商品课税较高,限制较多,不愿意承认我国的市场经济地位,由此导致货物原产地证价值含量大打折扣。针对这种情况,需要我国在未来积极拓展货物原产地证享受的优惠,积极参与到各种自贸区中去,从而享受更多的贸易优惠。

3.完善货物原产地证的法律法规

充分发挥货物原产地证在外贸中作用还需要我国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将这一工作的开展纳入到海关法、外贸法中去,根据实际需要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这样就能够全面提升这一工作得规范性,依法做好各项工作。

四、结束语

我国在货物原产地证的管理方面距离对外贸易发展的需要之间还存在较大的差距,货物原产地证的重要作用个并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针对这种情况,仍需我国在原产地证的管理方面、在原产地证书优惠的拓展方面以及相关方法规方面不断进行完善,力求能够最大限度的发挥货物原产地证在对外贸易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推动对外贸易的更好发展。

参考文献:

[1]张怿.关于加强原产地签证质量的几点思考[J].求实,2012(02)

霍懋征范文第5篇

【关键词】 选择 国际贸易政策 重要性

一、国际贸易政策的分类

国际贸易政策的类型按性质划分,通常有自由贸易政策和保护贸易政策两种。

1、自由贸易政策

自由贸易政策(Free Trade Policy)就是对进出口贸易不加干预或限制,任其自由的输出和输入以及参与国际市场自由竞争,即采取“不干预”的贸易政策。自由贸易政策的实施表现为降低关税、进出口应税商品/服务的减少、非关税壁垒等措施的减少或取消/禁止。但没有所谓完全意义上的自由竞争,所谓绝对意义上的自由贸易。纯粹的自由贸易只不过是一种理想状态的自由贸易,只不过是一种理论分析状态的自由贸易。所谓完全的“不干预政策”;所谓完全放任自流的进出口;所谓不加任何限制的进出口贸易在现实中是不存在的,在国际贸易中是不存在的。绝大多数国家(地区),可以说所有参与国际贸易的国家(地区),甚至世界贸易组织的所有成员方都会通过不同的方法、不同的手段、不同的途径、不同的措施来干预本国(地区)的对外贸易活动。哪怕是高喊自由贸易、极力鼓吹自由贸易的国家(地区),也会通过不同的手段、不同的途径、不同的措施、不同的方法干预本国(地区)的对外贸易活动,这一点在后危机时代表现得特别明显,特别活跃。

2、保护贸易政策

保护贸易政策(Protectionist Policy)是指采取各种方法、手段干预进出口贸易,限制进口和某些商品与服务的出口,以保护本国(地区)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的安定,以保护本国(地区)的市场及生产不受或少受外国(地区)商品及服务的竞争,同时鼓励出口,提高本国(地区)商品与服务的国际市场竞争力,即实行“奖出限入”的国际政策。保护贸易政策的实施是保护本国(地区)市场免受或少受国际市场的冲击,同时使本国(地区)的商品和服务扩大国际市场份额,提高在国际市场中的地位。从历史发展来看,自由贸易政策和保护贸易政策是一对孪生兄弟,是社会经济发展、社会经济周期性波动中交互出现的两种状况。国际贸易政策制定的基础是经济,是经济实力及经济状况,通常情况下,在国际经济实力、国际经济竞争力中处于强势的国家(地区)多主张推行自由贸易政策,特别是施压于其他国家(地区)实施自由贸易政策,而在国际经济实力、国际经济竞争力中处于弱势的国家(地区)多倾向于贸易保护政策,在迫于外在压力的情况下也会出台自由贸易政策。在特殊情况下,强势国家(地区)也会选择贸易保护政策。如为了摆脱1929―1933年资本主义的经济大萧条,从1846年英国废除《谷物法》算起英国抛弃了主张近百年的自由贸易政策,来了一个180度的大转弯,一方面缔结英帝国特惠制,另一方面英议会于1932年通过《进口关税法》,规定除小麦等自己不生产或短缺的原材料外,所有进口商品都开征进口关税。此法案的出台,意味英国自由贸易政策走到历史尽头。美国则通过霍利―斯穆特(Smoot-Haley)《关税法》(Tariff Act)大幅度提高进口关税,将75种农产品和925种工业品的平均关税税率由33%提高到53.2%,为了摆脱金融风暴,美国抛出“购买美国货”的条款,欧盟随后也采取了贸易保护主义政策。

二、灵活选择国际贸易政策的意义

1、保护贸易政策及措施是时代的产物

(1)重商主义保护贸易政策的时代背景。15世纪末至18世纪下半叶是西方国家进入资本原始积累的时期,重商主义保护贸易政策理论及保护贸易政策正是资本原始积累的产物。资本原始积累视金银为财富,视金银为货币资本,故推行“奖出限入”的贸易政策。奖励出口的政策手段是出口退税、出口津贴、减免出口关税、鼓励制成品出口、限制原料或半成品出口;限制进口的政策手段是禁止本国能生产的消费品进口、禁止奢侈品进口、对原料以外的商品进口课证重税。保护贸易政策的目标是实现贸易顺差,积累财富(金银),实现资本的原始积累。重商主义时期保护贸易政策的实质是只出口不进口,或是虽有进口,但一定要使出口大于进口,即一定要保证国际贸易顺差。对进口采取或禁止、或严格限制、或高额的进口关税。

(2)幼稚工业保护贸易政策的时代背景。18世纪末至19世纪末是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时期,弗里德里希・李斯特(Ge-org Friedrich List)的保护贸易政策理论正是自由竞争时期德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产物。相对英国的大机器工业而言,德国工业及经济处于落后状态,必须采取保护本国幼稚工业的国际贸易政策,其国际贸易政策手段是提高进口关税,即通过征收高额关税使本国幼稚工业免受进口商品的“扼杀”。李斯特提出的保护性关税政策是“滑动关税”政策,即本国的关税随本国商品成本的降低而降低,当外国商品进入威胁到本国制造业的生产时,或者说当本国制造商受到外国商品不公平竞争威胁时,就立即提高关税。李斯特采取的保护贸易政策手段是关税措施。无独有偶,这一时期的美国采取的保护贸易政策措施也是关税措施。1930年的《斯姆特-霍利关税法》将2000多种的进口商品关税提升到历史最高水平。该法案通过之后,许多国家对美国采取了报复性关税措施,使美国的进口额和出口额都骤降50%以上,世界贸易额下降了70%,几千万人失业,国际贸易因此而几乎处于停滞状态。李斯特保护幼稚工业贸易政策的实质是避免进口外国工业品冲击本国落后的制造业,避免进口外国工业品冲击本国有潜力的制造业,他由重商主义的禁止进口或限制进口的贸易政策措施改为对进口征收高额关税,即由数量限制的贸易政策措施改为关税贸易政策措施。

(3)超保护贸易政策的时代背景。19世纪末至“二战”结束,资本主义进入垄断时期,约翰・梅纳德・凯恩斯的超保护贸易政策重演重商主义贸易顺差思想,迎合了垄断资本的利益。1936年,凯恩斯在《就业、利息、与货币通论》一书中将国际贸易与国内就业状况联系起来,如果是国际贸易顺差,就可以增加国内的投资,扩大国内的就业机会,反之,就会减少国内的就业机会,因此,凯恩斯主张干预对外贸易,而干预的贸易政策措施不再是以关税措施为主,而是转为以非关税措施为主,关税措施为辅,这就是凯恩斯的所谓超保护主义和超保护贸易政策。凯恩斯的超保护贸易政策与重商主义保护贸易政策有异曲同工之效,都是以实现国际贸易收支顺差为目的,但凯恩斯超保护贸易政策的实质不再是为了金银财富,不再是为了保护本国弱小的幼稚工业,而是要扩大国内投资,增加国内就业机会,由解决经济问题为主转向以解决社会问题为主。于是,凯恩斯将国际贸易政策措施进行了调整,即将以简单的关税措施为主调整为以复杂的非关税措施为主,使保护贸易政策的措施发生了本质的变化。凯恩斯的超保护贸易政策是保护贸易政策的转折点,他将国际贸易政策的经济性转变到国际贸易政策同时具有经济性、社会性、政治性,使国际贸易政策手段由经济手段转变到经济手段、法律手段、行政手段、外交手段等同时并用。

(4)新贸易保护主义政策的时代背景。二战后,特别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资本主义国家经济出现“滞胀”局面,金融危机频繁爆发,为了缓和“滞胀”局面,走出危机,新贸易保护主义应运而生。新贸易保护主义将国际贸易政策理论建立在动态的基础上,而不是像传统的保护贸易政策理论那样建立在静态分析的基础上。新贸易保护主义认为现实世界经济中普遍存在不完全竞争市场,要改善这种受到扭曲的竞争环境,需用战略性贸易政策来支持战略性高技术产业。新贸易保护主义出口政策的核心内容是,以出口补贴(包括直接补贴和间接补贴如出口退税、出口减税、出口奖励)、出口贷款、特殊优惠税收等支持本国寡头厂商扩大国际市场份额;新贸易保护主义进口政策的核心内容是,用关税(包括反倾销税、反补贴税、特保税等惩罚性关税)抽取外国寡头厂商的垄断利润,达到增加本国净福利,并促进本国企业和产业发展的目的。同时,“以进口保护促进出口”,一个在受到保护的国内市场上从事生产的企业能够通过扩大生产,降低自己的边际生产成本,使自己低成本的商品潮水般地涌向国外市场。支持技术、知识密集程度最高、与国家利益和声望关系最大的高新技术产业进行必要的保护。如果政府采取保护或补贴的政策,将能够促进这些产业的发展,并增加国民福利;而外国政府对这些部门的支持和保护,可能使本国丧失或减少这些有益的技术外溢,因此,本国必须采取对应的反击。新贸易保护主义的贸易政策及措施不仅仅是要保护本国国内市场,而且要扩大本国出口产品的国际市场份额,同时控制国内、国际两个市场。新贸易保护主义的贸易政策及措施是放眼全球的贸易政策及措施,是全球化的贸易政策及措施,这也是新贸易保护主义一方面力推自由贸易、力推贸易自由化,另一方面力举保护贸易的原因。力推自由贸易要求其他国家符合他们要求开放市场,让其商品及服务在国际市场上畅通无阻;力举保护贸易既可控制国内市场,又可开拓国际市场。

2、因势善用保护性贸易政策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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