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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安排意见范文精选

工作安排意见

工作安排意见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以加强基层文化体育建设、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突破口,加大投入,加强管理,高位求进,加快发展,切实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坚实的精神文化支撑和良好的社会发展环境。

二、目标任务

2013年全镇文化工作奋斗目标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入人心,人民思想道德素质明显提高,社会主义新风尚、新文明初步形成;满足人民群众精神需求的文化产品、文化活动更加丰富;镇、村(居)文化工作机构健全,文化人才队伍壮大;文化管理体制顺畅,文化基础设施更加完善,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文化资源得到有效利用;文化重点镇、特色镇创建扎实推进。实现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开展文体活动创新、弘扬传统优秀文化、增强文体发展活力、规范文化市场秩序取得新突破。

三、工作重点

(一)强基固本,狠练内功

要切实加强对法律、法规、业务的学习和职业道德修养,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廉洁意识,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执法水平、职业道德水平,树立良好的文化单位和文化人形象。

(二)夯实基础,健全体系

以实施文化民生工程为支撑,以农家书屋和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等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项目建设为载体,加快文化基础和配套设施建设,不断夯实文化事业发展基础,增强发展后劲。一是积极争取、对接项目,力争年内全面启动实施村级文化活动室建设;二是结合巴山新居工程,规划体育健身广场,配套完善文体设施,全力打造渔江社区文体阵地示范工程;三是加强对漩滩、灵山等11个村(居)农家书屋管理,建立健全书屋开放、借阅登记等管理机制。

(三)严格执法,加强监管

一是加大对镇内文化市场的执法、监管力度,确保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二是严厉打击黄、赌、毒和非法盗版物,坚决取缔黑网吧,净化文化市场环境;三是大力开展学校周边社会环境整治,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和社会环境。

(四)突出特色,助推经济

旅游文化、碑林文化、“鱼”特色文化,是我镇的三大特色和品牌。旅游文化、“鱼”特色餐饮文化是我镇经济的发展亮点和独特魅力,必须以此为契机,精心组织,全力办好“十六”登高和“二月十九”、“六月十九”、“九月十九观音会”活动,加强对灵山碑林的保护,“鱼”品牌的注册和推广,努力把的特色品牌做大做强。

(五)紧扣节点,丰富活动

精心组织开展好春节、三八、五一、端午、国庆、中秋、元旦等传统节日的文化庆祝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通过组织老年秧歌队,开展社区坝坝舞等群众文化活动和送图书、送文艺、送春联等科技、文化下乡活动,不断丰富社区居民和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使文化成果最大程度惠及于民。

(六)注重传承,做好保护

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不断加大管理力度,强化保护措施,抓好辖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一要健全镇、村(居)、组三级文物保护网络,做好文物的安全检查和保护工作;二要加强《文物保护法》的执法和宣传力度;三要加强对阴灵山景区佛教历史文物、书法石刻碑林、红军文化遗址和灵山老街传统民俗民居群落等重点文物的保护。

(七)落实政策文化惠民

1、积极主动争取政策,搞好项目对接,完成镇文化站设备设施的配送和文化站免费开放工作。

2、做好社区农家书屋和相关设施设备配送的申报工作。

3、完善好聚居点文化、体育、健身等公共文化设施设备的配套建设,落实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

4、扑下身子,精心指导农家书屋建设和管理,认真开展好送科技、文化下乡活动,更好的服务基层、给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食粮和科技支撑,让他们共享改革开放的文化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镇党委、政府把文化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程,做到“四有”:有领导分管,有专职干部来抓,有阵地,有经费保障。各村(居)、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将文体活动列入全年工作内容,安排专人负责,发现并培养文艺积极分子,成立文体队伍。

(二)注重宣传。要结合工作实际,坚持以文化净化心灵、陶冶情操、引导社会、教育人民为宗旨,开展形式各样、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多渠道、多途径宣传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丰富人民群众和广大劳动者的文化生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需要,引导人民奋发向上,为构建和谐社会,平安社会夯实基础。

(三)突出实效。各村(居)、各单位要立足现状,结合基层组织建设年和农村基层干部廉政教育,抓好文体工作。做到既突出重点,又内容丰富;既生动活泼,又富有新意;既时尚现代,又深具本地特色,确保文体活动开展扎实,富有实效。

工作安排意见范文第2篇

“十五”以来,全县各级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消防工作责任制,强化城镇消防规划,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防控火灾能力明显提高。但是,当前我县公共消防安全工作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各种容易引发火灾事故的隐患仍然大量存在。期间,是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着力构建富裕和谐新的关键阶段。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精神,有效预防火灾事故,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现结合我县实际,就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消防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县消防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建设平安、和谐的要求,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全面提高我县城乡消防工作水平。

(二)工作原则。坚持协调安全发展,有效统筹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坚持城乡统筹,大力加强农村消防工作;坚持依法治火,严格落实消防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坚持预防为主,不断改善城乡防火安全条件;坚持科技先行,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提升防火、灭火和救援能力;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提高居民消防安全素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作目标。到年,全县各乡镇政府和县级各部门的消防工作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重视公共消防安全,推动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良性导向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城乡建设同步实施,尽快还清“旧帐”、确保不欠“新帐”;建立起一支快速反应、专业高效的消防应急力量;构建起科学完善的火灾防范体系,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显著提升,城乡防控火灾的能力全面提高。

二、全面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依法履行职责

(四)各乡镇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要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履行《消防法》规定的职责,将消防工作纳入乡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使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将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地方消防力量建设、火灾隐患整治、消防宣传教育、消防经费投入等纳入乡镇政府和行业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书的内容,每年签订一次责任书。要健全政府分管领导负责的防火委员会,建立健全公安消防机构和乡镇政府及县级有关部门之间消防工作抄报、通报制度,互相通报发现的火灾隐患、消防违法行为以及其他消防工作重要情况。

(五)各行业系统要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县有关行业和企业主管部门要认真抓好本行业、本系统以及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督促所属或归口管理的单位认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配备消防安全职业管理人员,完善消防安全防范手段和措施,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预防和处理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危害公共消防安全的行为。发现火灾隐患的,应立即责令整改;发现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要及时报告并积极配合公安消防机构依法查处。教育、民政、交通、文化、卫生、旅游、建设、公安、工商、安监、质监等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机制和责任制,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严格依法审批涉及消防安全的项目,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定期组织检查,及时排查和整改火灾隐患。

(六)各单位要依法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强化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并维护保养好消防器材设施,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切实提高单位自身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七)加大对消防业务经费的投入。消防业务经费是维系消防部队建设与发展和完成各项急、难、险、重任务的经济基础。县政府将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标准,进一步加大消防业务费保障力度,将消防业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一级预算,年内达到《标准》规定的基数标准的70%,三年内全部达到《标准》规定的基数标准。同时,加大应急抢险救援专业力量建设的投入。公安消防机构在政府统一领导下,除完成火灾扑救任务外,要积极参加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危险化学品泄漏、道路交通事故、地震及其次生灾害、建筑坍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空难、爆炸、恐怖事件和群众遇险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的救援工作。重视加强公安消防机构应急抢险救援能力建设,有计划地专项解决公安消防部门应急抢险救援装备和设施建设经费。

三、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提升抗御火灾的能力

(八)加强城镇消防规划和城市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结合我县城市发展和消防专项规划修订情况,将城镇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装备、消防力量建设以及社会消防教育培训、涉及城镇消防安全布局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治等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对规划消防站点用地进行控制和预留。要按照消防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制订年度实施计划,加快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对公共消防设施不能满足灭火应急救援需要的,要及时新增、改建或进行技术改造。在县城改造建设中,对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通道,要做到统一规划,同步建设。年内完成6个消火栓补建任务,并修复已损坏或无法使用的9个消火栓。期间,全县消防装备建设要在达到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方面有所突破,抓紧解决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城区市政消火栓欠账、消防车通道堵塞等问题。要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消防规划的编制和落实工作,加快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九)加强消防装备建设。将公安消防机构作为处置突发公共灾害事故的主要力量,加快器材装备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由功能单一型向多功能型转变,并积极推广应用先进实用的消防新技术、新成果,为增强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和提高公安消防机构灭火救援战斗力提供科技支撑,形成结构合理、技术先进、保障有力的消防装备体系。年内,购置一台水罐消防车,配齐消防员8种个人基本防护装备;年底前,全部配齐消防员11种个人基本防护装备和特种防护装备,确保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能够满足消防队扑救现代火灾和处置特种灾害事故的攻坚作战能力。

(十)巩固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坚持“现役为主、多种力量、因地制宜、保障安全”的消防队伍发展思路。期间,根据我县消防工作需要,在充分发挥消防现役队伍主导作用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加强消防队伍建设。年内解决专职消防队的营房及管理机构存在的问题,通过规范的管理和系统训练提高队伍的整体战斗力。在城镇工业企事业集中区,积极探索发展企事业单位专(兼)职消防人员的新途径,实现由企事业单位联合建立专(兼)职消防队伍。大力发展城乡义务消防组织或志愿消防队,提高社会层面的自防自救能力。各乡镇要普遍建立以当地公安派出所为依托的保安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

(十一)加快消防工作信息化进程。坚持科技强警战略,进一步加大对消防信息化建设的投入,紧紧依托公安金盾工程和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加快消防部队远程教育系统、远程视频系统和远程指挥调度平台建设,积极推广应用消防远程教育、部队教育管理、重点单位信息、消防监督和灭火救援信息系统等应用软件,提高消防监督管理和灭火救援信息的收集、处理、传输、共享能力。

(十二)大力推进小城镇和农村消防工作。要建立健全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将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将农村消防安全管理纳入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和谐村镇建设和平安建设活动。结合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加强村镇消防规划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将消防安全布局、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设施与村容村貌改造、乡村道路、人畜饮水工程、能源建设等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同步实施,努力从根本上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条件。建立适合农村特点的灭火救援体系,强化政府对农村消防的公共服务职能,按照《省农村消防建设标准》的规定,在农村建立多种形式的专(兼)职消防队伍,构建农村消防组织网络,切实提高抗御火灾能力。农业、林业、建设、民政、教育、文化等部门和公安消防机构要按照各自职责,大力组织和支持农村消防建设。要加大对农村消防的投入,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不得因消防工作增加农民负担。

四、加大排查整治力度,着力消除火灾隐患

(十三)坚决整治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各类隐患。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分析消防安全形势,以大型企业、易燃易爆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和“城中村”等为重点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对不符合城镇消防安全布局要求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等重大火灾危险源要限期搬迁。对无法保证消防安全的场所和设施,要责令停止使用。要结合县城总体规划的调整和实施,优先安排“城中村”、易燃建筑密集区的拆迁改造。

(十四)严格依法办理涉及消防安全的行政审批。对不符合城镇消防安全布局要求的建设项目,建设部门不得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未经审核合格的,建设部门不得核发施工许可证,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对按照国家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中没有消防验收合格文件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得颁发房屋权属证书。对消防安全条件未获得公安消防部门审查通过,拟开办的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以及文化、体育等公共场所,教育、民政、卫生、文化、体育等部门不得批准。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物品生产、储存、运输和建筑施工等企业,安监、建设等部门不得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而擅自经营的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的场所,或者未依法获得批准而擅自从事大型活动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大型活动的,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要及时依法采取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原已取得批准文件但不再具备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必须撤销批准文件。对容易引发火灾事故的电气、燃气等设备,应标明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注意事项,质监部门应制定标准对其防火性能提出要求。

(十五)严格落实重大火灾隐患立销案和挂牌督办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公安消防等部门要建立健全消防监督检查机制,依法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和消除重大火灾隐患。公安消防部门对检查发现和群众举报、投诉并经认定的重大火灾隐患,要立案并抄报有关主管部门,明确整改责任,责令限期整改。各乡镇政府要及时向县政府报告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对未按期整改完毕的,县政府将备案督办。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公安消防部门要依法报请县政府决定责令停产停业。对自身确无能力整改的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有关单位要及时报请本行业或本系统管理部门和乡镇政府确定整改措施,并认真落实。

(十六)积极推进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积极发展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是完善消防安全监管和建设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和辅助社会管理功能,提高社会的火灾风险管理水平,也有利于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减轻政府灾后救助负担。因此,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政府引导、多方参与、齐抓共管、商业运作”的原则,以商场市场、宾馆饭店、歌舞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场所为重点,积极推进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十七)加强消防产品质量和建筑内部装修材料监督管理。公安消防机构和安监、质监、工商等部门要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大消防产品市场整顿规范力度,提高消防企业的标准化水平和消防产品质量,禁止生产、销售、使用未取得市场准入证书的消防产品,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违法行为。公安消防机构要进一步强化公共场所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燃烧性能的监督管理,建设部门要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监督,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五、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十八)切实抓好消防安全宣传工作。要继续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活动。宣传、文化、广电等部门要把消防公益宣传教育列入工作计划,司法、科技、安监等部门要把消防常识教育纳入普法、科普和岗位教育、日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内容。年内,在县城合理位置完成消防安全公益广告牌一块。消防、人劳等部门要加强消防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实行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保安、建筑消防设施施工安装和维修保养、消防设备操作控制、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操作等特殊岗位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和职业资格鉴定管理制度。年内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网吧、商场、超市等部分人员密集场所相关岗位要落实聘用消防执业人员的规定;年底前,80%以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相关岗位必须是消防执业人员。教育、人劳等部门要把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幼儿园、中小学校素质教育和各类职业教育内容。要定期宣传普及消防知识和技能。大型企事业单位、营业性人员密集场所要设立消防宣传教育阵地,对本单位职工定期进行教育培训。

(十九)切实尊重和维护公民的消防安全权益。要切实采取措施保障公民对火灾危险的知情、监督、投诉、举报等权利,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公众参与消防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公安派出所要结合重要季节、重大节日以及重大活动,及时向社会公布本地区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整改情况;公安消防部门要公布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认真受理并及时依法处理公民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要切实承担起依法维护相关人员消防安全权益的责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生产经营场所和为公众服务的场所,要采取公告、广播、设置警示牌等方式告知公民火灾危险和保护生命财产安全的方法。

六、建立健全考评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二十)建立消防工作考评机制。把消防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文明城市创建和平安创建等考评范围,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每年进行一次检查考评,并严格奖惩。

工作安排意见范文第3篇

为了认真贯彻上级征兵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做好我镇年冬季征兵工作,圆满完成上级赋于的征兵任务,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今冬征兵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是:以科学发展观和胡主席关于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指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征兵命令和有关政策法规,紧紧围绕提高兵员质量,深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审查把关,强化监督检查,努力实现“一个提高(提高征兵质量)、一个减少(减少退兵)、三个突破(在征集高素质兵员上有所突破;在征集改革上有所突破;在根治违法违纪问题上有所突破)、四个确保(确保征集的新兵政治合格、思想过硬、身体健康、文化较高)的标准”,圆满完成征兵任务。

二.征集的条件、范围和任务分配

今年征集新兵的范围是具有本辖区户口的男性公民,年龄条件是18-20周岁,高中毕业可放宽到21岁,大专22岁,本科23岁,应征青年的文化程度应达到初中毕业以上。新兵征集的主体调整为各类院校(包括普通本科、高职、高专、普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各村的上站任务数按人口基数的千分之三确定(各村任务见附表),多报不限。

三.时间安排

今冬征兵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1.组织准备阶段:主要工作是:召开征兵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上级征兵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去冬征兵工作,安排部署今冬征兵任务;调整充实征兵工作领导机构;做好征兵宣传动员前期任务;对兵役登记和预征对象情况进行核对统计;拟制相关实施方案。

2.宣传教育阶段:主要工作是:下发宣传动员提纲,广泛进行征兵政策法规宣传,发放预征对象通知书,召回外出预征对象,组织应征青年报名目测。

3.体检政审阶段:主要工作是:组织应征青年到人武部设立的体检站检查、复查,公布体检人员名单。做好集中政审家访,配合市征兵办审批定兵,发放服装,办理入伍手续,整理挡案,做好新兵运输的各项准备工作。

4.定兵起运阶段:主要工作是:组织新兵集中,进行入伍前安全教育,搞好欢送仪式,组织新兵安全起运。

5.总结表彰阶段:主要工作是:搞好征兵工作总结,统计上报各类统计表,整理征兵资料,解决征兵遗留问题。

各村要严格按照镇上的总体安排,抓好应征青年目测体检,病史调查,现实表现调查等工作的落实,保证征兵工作扎实有效地进行。

四.今冬征兵工作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今年,部队实行新的兵役制度改革,无论是城镇籍兵或农村籍兵都能享受士官制度改革新政策,士官服役期限延长,工资待遇全面提高,士官晋级和留队比例加大;高校在校大学生入伍后保留学籍,享受国家助学金贷款;应届毕业大学生到部队可直接选改士官,直考军官,套改技术专业岗位,可以长期在部队工作。这些新政策,能激发起应征青年的积极性,对我们完成今冬征兵任务和确保征集高素质兵员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对今年征兵工作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要深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针对适龄青年报名应征积极性逐年下降的问题,镇征兵办已提前行动,采取多种宣传方式进行了宣传。我们镇村干两级干部要继续利用传单、标语、横幅等形式,走村串户、紧贴实际,广泛深入地进行《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廉洁征兵十二不准》和《省征兵二十条禁令》等政策法规的宣传,把教育疏导与思想工作结合起来,逐个消除思想顾虑,确保上站任务完成到位,新兵质量得到提高。

工作安排意见范文第4篇

按照“控制规模、稳定面积、计划种植、合同收购、规范生产、提高质量”的总体要求,抓“双控”重规范,抓科技重落实,抓基础重投入,抓收购重质量,积极发展现代烟草农业,不断提高烟叶生产水平,促使全县烤烟产业开发再上新的台阶。

二、目标任务

今年,全县计划种植烤烟3万亩,收购烟叶8.9万担,完成税收900万元以上,烟农人均收入510元以上,中上等烟叶比例和等级合格率均达到80%以上。其中榆林子镇计划种植1.5万亩,收购烟叶4.5万担,完成税收450万元;永正乡计划种植1万亩,收购烟叶3万担,完成税收300万元;宫河镇计划种植烤烟0.5万亩,收购烟叶1.4万担,完成税收150万元。

三、工作重点

1、统一思想认识,稳定种植规模。要切实把落实3万亩种植面积摆放在烤烟生产工作的首要位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有效措施,及早将烤烟种植面积靠实到村、到户、到地块,确保烤烟面积“既要控得住,又要稳得住”。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采取张贴标语、召开群众大会、发放致烟农一封信、组织宣传车巡回讲解等方式方法,广泛宣传《烟草专卖法》及烟叶收购政策、市场形势,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认清形势,走计划种植、合同收购的路子,确保把种植面积控制在国家下达计划之内。

2、优化生产布局,加强合同管理。各种烟乡镇要进一步优化布局、优化地块、优化农户,将种植计划向适宜区域和地块转移,将种植合同向有技术、会管理、重合同、讲诚信的农户倾斜。要严格按照“烟农申请、资格审核、签订合同、建立档案”的工作程序,认真组织签订种植合同,对去年合同履约率低的农户,今年坚决不予签订,并按合同供应物资,兑现扶持政策,充分调动烟农执行合同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3、加强生产管理,落实规范措施。要继续把“规范化经营管理”贯穿于烤烟生产的全过程,从每个环节入手,全方位加强规范管理。一是品种良种化。今年,全县主栽品种为秦烟96,搭配种植CV-70、K6、陇2、CV-91,籽种由县烟草专卖局和烟管局负责统一提供。二是育苗漂浮化。坚持集中育苗与分散育苗相结合,以分散育苗为主,积极推广漂浮育苗,3个种烟乡镇各建1处大棚漂浮育苗点和3处50畦以上集体育苗点。2月25日开始浸种催芽,3月1日开始育苗,3月10日结束。三是起垄规格化。推行单行起垄定植,4月1日开始,4月10日结束,单垄单行,行距1.1米,适时抢墒覆膜,覆膜率达到100%。四是施肥配方化。推广双层施肥技术,根据土壤肥力和茬口类型合理确定施肥量,全面推行测土配方施肥新技术,做到100%的科学测土、化肥深施和机肥配方。五是移栽标准化。坚持带水、带药、带肥移栽,全面推广抗旱栽培技术,确保移栽成活率达到90%以上。大田移栽从5月1日开始,5月10日结束。六是管理规范化。坚持以防为主、综合防治,突出抓好病虫害防治工作,动员农户及时清除病虫源寄生体,积极推广药物抑芽技术,建立病虫害预测预报点,统一使用低浓度烟用农药,确保烟叶生产安全。七是采烤科学化。坚持“下部叶适时早收,中部叶成熟稳收,上部叶充分成熟采收”,力争成熟采烤率达到95%以上;积极推广密集烤房烘烤设施,全面推行“三段式”烘烤工艺,提高烟叶的香气质和香气量。八是等级国标化。大力推行42级分级标准,坚决克服“三混烟”,彻底杜绝包把垫头、次烟扎把等不良现象,不断提高分级纯度和等级合格率。

4、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生产水平。加大烟草科研经费投入,积极开展烤烟新技术、新品种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一要抓好烟草试验研究工作。由县烟草公司、烟管局牵头,组织专门力量,积极开展烟草病毒病综合防治、提高烟叶香气综合技术等方面的试验研究工作,实施好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引进推广烟用机械,进一步提高烤烟科技化生产水平。二要抓好烟草技术培训。由县烟草专卖局负责,种烟乡镇和相关部门配合,认真做好烤烟技术员和烟农的分层次系统培训工作,特别是在漂浮育苗、起垄覆膜、大田管理、采收烘烤、分级扎把等5个关键环节,分别举办一次技术培训班,切实提高烟农生产技术水平。三要加强烟叶信息化建设。完善基本烟田、烟农和技术员数据库,健全烟叶户籍化管理制度,建立病虫害预测预报网络,充实农资管理、烟叶物流和技术咨询系统,进一步提高全县烟叶信息化管理水平。

5、建办示范烟田,发展现代烟草。全力抓好烟叶生产示范工作,以点带面,辐射全盘,推进传统烟叶生产向现代烟草农业转变。要抓好优质烤烟示范区建设,按照集中连片、统一规划的要求,在永正纪村、上官庄,榆林子中巷、乐安坊,宫河南堡子、东里建设千亩烤烟农业示范村6个。由县烟管局、烟草公司和榆林子镇负责,在继续抓好永正纪村现代烟草农业示范村的基础上,研究探索农村土地依法、合理、有序流转的新途径,在榆林子镇下沟村建设150亩现代烟草农业试点村,配套建设集约化育苗大棚、烟水工程、密集烤房群等基础设施,推广烟用机械,推行电子合同,实行信息化管理和全程质量监控,推广机械化作业和专业化服务,探索烤烟产业化发展新路子。

工作安排意见范文第5篇

一、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指导思想

我县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县委会议和市、县财政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服务财政管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不断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创新监督方式,整合监督资源,加大监督力度,突出财政收支监督,积极开展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监督,深化财政内部监督,强化会计信息质量监督,做到事前参与、事中监控、事后检查相结合,努力形成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三位一体的财政监督机制,构建财政大监督格局。

二、财政监督检查的原则

严格执行《预算法》、《税收征管法》、《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财政检查工作办法》和《违反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国务院281号令)等法律法规,坚持重点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对外检查与内部监督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加大执法力度,提高监督检查质量,确保财政政策执行的严肃性、财政收入的完整性、财政支出的有效性,维护良好的财经秩序,促进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三、财政监督检查的重点

(一)“扩内需、促增长”资金检查。围绕中央、省、市提出的扩内需、促增长的要求,积极开展有关财政资金专项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民生八大工程”检查。牢牢把握财政支出的重点、热点问题,开展“民生八大工程”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三农”、教育、医疗卫生、廉租房建设、民政救灾救济等热点领域,确保资金落到实处,群众的利益得到保障。

(三)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围绕“遏制会计造假,规范会计秩序,服务宏观管理,维护公众利益”的目标,按照财政部关于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部署,结合省、市会计执法检查要求,以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专项检查为重点,继续开展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执法检查,严肃查处会计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会计造假和扰乱会计市场秩序的行为,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四)信访案件检查。对于群众反映举报的财政违法违规案件,在初步查实的基础上及时报告,并根据上级指示安排组织力量进行检查。对于上级部门临时安排的专项检查,积极做好沟通协调工作,根据需要合理安排人员进行检查。

(五)部门预算执行监督。对县级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将部门预算的执行状况、资金拨付、使用进度等作为检点,及时反馈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对项目资金实行跟踪检查,督促预算单位落实项目责任,加快支出进度。同时,将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促进部门预算改革不断深化。强化预算执行监督,突出收入和支出运行过程的监督,着力加强支出动态监督,规范资金拨付程序,建立资金运转和使用效益的评估体系,确保预算执行情况运行良好。

(六)财政改革监督。对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国有资产管理、乡财乡用县监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等改革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各项改革深入开展。

(七)内部监督。重点对各类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业务科室对所管财政资金进行全面清理,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四、财政监督检查的要求

(一)依法行政,公正执法。财政监督检查实施过程中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布的《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以及《预算法》、《会计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到依法检查,公正执法。

(二)明确责任,精心组织。监督检查科统筹全局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各项监督检查,实行“统一计划、统一组织、统一程序、统一处理、统一信息管理、统一考核”的工作模式,确保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有序开展。

(三)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实施财政监督检查时,必须严格执行财政部颁布的《财政检查工作办法》,按程序向被检查单位下达《财政检查通知书》,检查结束后,及时做出检查结论,并将检查相关资料及时存档备查,做到程序合法,操作规范,资料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