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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期刊范文精选

工业期刊

工业期刊范文第1篇

几年来,我在上级领导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野外勘探工作中,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牢记自己的使命,带领全组职工拼搏奋斗、实干创新、稳中求进,各项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经济效益逐年增长,精神文明建设也富有成果,为本公司的发展壮大奠定了基础,没有辜负各位领导、同志们对我们的期望,我所做的具体工作如下:

一、勤奋学习,提高自身工作能力

我长期以来,为掌握新技能,钻研新业务,不断加强业务知识学习,能勤学好问,虚心学习别人的长处,做到举一反三,实际效果明显。由于自己认真学习研究,提高了自己的业务素质,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这些年来,自己在生产过程中的指挥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统筹安排能力都有明显的提高,这对自己开展工作,保证完成生产任务起到极其重要作用。

二、提高职工素质,带动工作发展

职工是企业之本,活力之源。带出一支特别能战斗的队伍,是保证企业生存发展的根本。近年来,我作为仪器组的组长,坚持不懈地完善以人为本的管理机制和“严管、厚爱”的激励机制,全面提升仪器组职工的技术业务素质和政治思想素质,保证了野外工作安全文明规范。在提高职工素质方面,我认真开展技术培训工作,把提高劳动技能与培养职工敬业精神结合起来,在职工中树立起新时代的价值观,把企业的命运和个人的理想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做到爱岗敬业,科学工作,使全体职工队伍始终保持纪律不松,干劲不减,精神不垮,人心不散,有效地提升了职工队伍的文明程度和队伍素质,从而保证了在野外放炮、采集资料的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三、精心组织,确保完成工作任务

在野外搞勘探,搞采集放炮,属于劳动密集行生产,动辄要组织几百到千人左右的民工生产,既要考虑人员组织,生产进度,生产质量的问题,还要考虑人员安全,设备合理利用保管等问题,工作既大又复杂。在每项工作开展前,我都静下心来仔细考虑,做到工作有方案有计划,工作一开始,一切都按方案、计划办。所以,我接受的生产工作任务,都能够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没有出生产安全事故。

总结几年来的工作体会,我们深深感到要做好工作,取得发展,获得经济效益,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坚持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作为我们工作的准绳

作为领导班子,我们的工作进退,不是我们的个人行为,而是关系到全体职工的衣食住行,关系到一方平安。我们身负重任,我们应该忠诚于事业,忠诚于企业,忠诚于职工。只要有利于发展生产力,有利于提高企业整体实力,有利于提高职工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事,我们就大胆地干,大胆地闯。我们深信,只要我们是忠实于全体职工根本利益的工作者,我们就能获得全体职工的支持。我们回报全体职工对我们的信任和厚爱,就是要使事业一年比一年兴旺,使职工生活一年比一年幸福。

2、坚持发展才是硬道理

干任何工作都有困难,但是只要我们坚持发展就能解决困难,不发展任何事情无从谈起,所以坚持发展才是硬道理。作为我们始终要坚持发展,过去我们坚持发展,今后我们还是要坚持发展,心用在发展上,力使在发展上,把发展的每一件事都做好。

3、坚持真抓实干的精神

我们必须坚持真抓实干的精神,以扎扎实实的工作,不断积蓄实力。我们坚持真心真意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我们坚持把职工作为第一服务对象,把群众的情绪作为研究工作的第一信号,把群众满意作为考核的第一标准,把信心和力量建立在职工群众中,让职工当家作主。我们依靠和尊重职代会,组织职工参与企业改革、管理和重大决策。

4、坚持以开放的心态促进观念转变

我们根据内外环境的变迁,不断调试行为和观念。当取得成绩时,我们不忘检查有没有自我感觉良好、自我成就感,我们勇于挑战自我,更新自我;在遇到困难和挫折时,又坚定必胜的信念。我们开展“思想大解放,观念大更新,机制大转换”的三大教育,来摒弃陈规陋习,获得发展的新动力。

工业期刊范文第2篇

×问题之二:非公企业工会规范建设有较大差距。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挂牌工会”数量不少。有的虽建立了工会组织,但女职委、经审会等内部机构不健全,组织制度、工作制度等基本制度没有落实,工会没有建立独立的帐户,工会经费也没有及时划拨;有的忽略了工会组织的群众性,随意抬高入会“门槛”,使得只有少数职工能够成为工会会员;有的虽然建立了工会组织,但职代会、厂务公开等基本的民主管理制度没有建立,或者建立了也很不规范,存在着为建立而建立的现象。二是“家族工会”,数量不少。在非公企业中,还有一部分工会主席由企业经营者的亲戚来担任,尽管也有一些工会主席在岗位上做得不错,但总体来说这种“家族工会”对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产生许多不利影响。三是“联合工会”有名无实。从联合工会的实际效果看,它只完成了形式上的组建工作,并不能真正发挥作用。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问题之三:非公企业工会发挥作用的路径偏少。当前非公企业职工最希望工会关注的问题依次是克扣拖欠工资、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安全、生活困难、子女就学、社会保障和精神空虚。而企业主要求工会做的工作依次是:维护职工稳定、调动生产积极性、提高职工素质、参与企业文化建设、做好职工福利工作。但现在绝大多数非公企业工会仍然是“活动型工会”、“福利型工会”,工作重心没有向职工最关心的问题倾斜,没有在企业主关注的问题上下功夫,找不到企业关注和职工关心问题的结合点,缺少服务企业和服务职工的途径和载体,更没有找到服务两者的最佳结合点。

×问题之四:非公企业工会发挥作用的机制有待完善。一是非公企业工会主席产生机制不规范。许多非公企业工会主席由企业主“钦点”,并通过职工民主选举的程序走上岗位,看似“合法合情”,实则离真正民主选举有较大距离。二是工作机制不健全。因为工会主席本身受聘于非公企业,工作上放不开手脚,不敢为职工说话办事,造成许多工会组织“形同虚设”。同时,许多工会主席包括规模较大企业的工会主席并未享受行政副职待遇,不能参加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决策,源头维权无从谈起。三是工会干部素质培养机制未形成。尽管各级地方工会重视非公企业工会干部的培训工作,但许多非公企业工会主席由于企业主不同意,无法参加培训工作。四是考核激励机制不到位。由于受诸多因素影响,对基层企业工会工作的考核激励制度很不完善,特别是以职工群众的评价为主要标准的考核评价坐标尚未真正建立,这在一定程序上也影响了基层企业工会作用的发展。

建议一:加大《工会法》宣传力度,增强法治意识。要将《工会法》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主培训的重要内容,充分认识支持工会工作、依法组建工会、维护职工权益的法律义务,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业主的法治意识。

建议二:积极创新工会服务企业的有效途径,提高推动企业发展能力。非公企业工会组织以“共谋企业健康发展:作业工会工作的重要目标,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小改小革、技术攻关等活动,解决企业发展中的技术难关,为企业发展献计出力。

工业期刊范文第3篇

观看了《亮剑》前两集,我仍觉得不过瘾。终于在五一期间我花了两天时间将亮剑全部收看了一遍,对亮剑的精神很有感慨,现将我的一点感慨列出一二:

亮剑的第一精神就是:团队精神。

李云龙是一个英雄,但他又有别于其他英雄,他犯过太多的错误,对日本人的仇恨,所以部队从不留日军战俘;甚至为了给警卫员报仇,他率兵杀了刚刚接受改编的土匪;为了整个大战役的胜利,他可以忍痛向自己的妻子开炮。然而就是这样一个人,带出的队伍却有如钢铁般坚固。那是什么?那是一种团队精神,一种力量。如果我们每个员工都能具有这种精神,团结一致,大家都明确一个共同的目标,将个人的力量有机地凝聚在一起,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与企业同呼吸、共命运,企业才能真正展现旺盛的生命力,我们的企业才会在激烈的行业竞争中赢得市场,我们的企业才会利于不败之地。

亮剑的第二精神就是:创新精神。

工业期刊范文第4篇

1.在对资质管理策略进行制定时要根据企业发展规划

对企业改革进行深化是工程勘察设计企业需要做的工作,对技术创新和人才建设上予以强化,将核心竞争力要持续的提升上来,将重点定为对市场的开发,将先导定为经营工作,努力将以勘察设计为中心,以管理服务、施工监理和技术咨询为支撑的市场综合体系建立起来,要取得一定的资质就是上述主营业务开展的必要前提,因此,就需要紧密的结合起来企业发展规划和资质的管理,按照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的发展目标将需要拥有的资质等级和类别确定出来,并且根据本企业资质管理的方式,依据一定的计划给予实现,进而确保能够按照预定的目标完成企业的发展规划。可以将专业综合设计院建立起来,公司将在的目标上予以明确,首先,将企业的综合设计能力提升上来,将企业的设计资质上予以拓展,向着更加专业化的方向前进;其次,要有效固守工程建设市场情况,将工程勘察设计为中心,管理服务、施工监理、技术咨询为支撑的市场综合体系建立起起来;再次,要围绕本工程的主要特征,将自身的优势要充分的发挥出来,并且还能够有效的同其他企业结合起来,将专业的综合的体系构建起来。

2.将企业诚信度提升上来

一个企业在发展中的生命就是通过信誉表现出来的,是重要的战略资源和无形的资产,就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而言,企业信誉的关键和基础也是通过信誉彰显出来的。在规定资质管理的时候,对工程设计质量、安全、企业的信誉上都给出了细致的规定,就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来讲,不能够将优质的服务提供出来,不能够将优质的工程为国家设计提供出来,这样就不可能会存在着良好的信誉和企业的形象,这样就很难将良好的条件为资质的升级提供出来,企业诚信度是通过企业的资质水平表现出来的。企业有了业绩和良好的信誉,专业的高素质的技术人员队伍存在了其中,这样企业的资质就会更加的成熟,并且能够向着多方位、多触角的方向迈进。

3.对人才体系建设上予以强化。

3.1将人才规划制定出来

发展的第一资源即为人才,可以将一定的基础为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的资质管理提供出来,也是该企业在发展中的关键所在。就本企业来讲,有资质的人才是企业发展规划得以有效落实的前提条件,在企业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中要将人才队伍的建设和人才的培养放在里面,大力实施整体性和重点的人力资源开发,以项目管理人才队伍、职业资格人才对位、技术专家人才队伍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建设为框架,将培养高水平、适应型、高层次的人才为重要的工作,将人才培养规划制定好,将一批注册执业和符合资质标准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培养起来,对企业资质的不断提升和企业的持续快速发展上才能够有效的予以实现。

3.2有效的结合人才的培养和工程项目实践

在管理资质中,针对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从业年限、个人的业绩和学历等要将具体的要求提出来,企业需要按照具体的工程项目和资质标准,将一定的条件为从事工程勘察设计的技术骨干创造出来,使这些人员作为专业技术的负责人员,将积累业绩和成长锻炼的机会提供给他们。企业资质重点考核的指标之一就是专业技术人员,对于这些标准上企业只有达到了对相应的资质上才能够予以获取,将个人同企业双赢的发展上才能够予以实现。

3.3对激励机制上予以完善

为保证企业有效的资质,企业可以将一系列的鼓励、奖励和培养的措施为专业技术人员和取得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提供出来,对注册人员队伍建设上予以强化,将注册人员的数量和专业上不断增加,对企业中每类人才的全面发展上予以实现,对人才兴业的基础上予以强化。所以,将良好的人才激励机制建立起来,对激励和约束、个人目标和企业目标相结合、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相结合等原则上要予以遵循,对多种形式的手段上予以应用,将技术人员的潜能要充分的激发起来,对激励机制的实效性和合理性上给予保证。

3.4对企业资源整合上予以强化

有很强的变化性存在于现阶段企业的外部环境中,很多新的特点在其中形成了,将企业外部环境的复杂性和动态性进一步加强了。求得自身的发展和生存是企业的主要目标,一定要依据企业外部环境的变换和本身的资源情况及当前资质,来整合优化企业资源。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载体是企业组织结构,是对企业战略目标贯彻实现的工具。但是不管是何种企业组织结构,对外部环境的要求上都要给予适应,并且按照不断变化的环境,实施优化调整,对企业经营战略要求上组织结构上要进行适应,服务于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对于专业配套和企业组织结构上要进行调整,将有效的管理构建起来,将全员调动的空间在企业中予以扩大,保证共用企业核心人才的项目,对企业资源要充分的调动起来,将利用资源的灵活性要有效的调动起来,令企业不仅在设计能力、设计质量上得到提升,在工程项目管理、工程总承包、管理与咨询业务、有关技术方面都能够创造出理想的成绩来。利用调整内部的组织结构,对资源要素配置优化上予以实现,在进行重点突围上将企业优秀人才组织起来,将合理有效的产业结构构建起来,进而对战略化经营、多元化经营和国际化经营上予以实现。

二、结语

工业期刊范文第5篇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设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实施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的资质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勘察设计业绩等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

取得资质证书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可以从事相应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和技术服务。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归口管理工作。国务院铁道、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配合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相应行业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归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水利、信息产业等有关部门配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相应行业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工作。

第二章资质分类和分级

第五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分为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

第六条工程勘察资质分为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勘察劳务资质。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只设甲级;工程勘察专业资质根据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设立类别和级别;工程勘察劳务资质不分级别。

取得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的企业,承接工程勘察业务范围不受限制;取得工程勘察专业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同级别相应专业的工程勘察业务;取得工程勘察劳务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岩土工程治理、工程钻探、凿井工程勘察劳务工作。

第七条工程设计资质分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只设甲级;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和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根据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设立类别和级别。

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企业,其承接工程设计业务范围不受限制;取得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同级别相应行业的工程设计业务;取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同级别相应的专项工程设计业务。

取得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本行业范围内同级别的相应专项工程设计业务,不需再单独领取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第八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标准和各资质类别、级别企业承担工程的范围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三章资质申请和审批

第九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申请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受理。

第十条企业申请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其他工程设计甲、乙级资质,应当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其中,中央管理的企业直接向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其所属企业由中央管理的企业向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同时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企业申请工程勘察乙级资质、工程勘察劳务资质、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和其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丙级以下资质(包括丙级),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第十二条新设立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后,方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资质申请。

新设立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申请资质,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下列资料:

(一)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报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企业章程;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简历及任命(聘任)文件复印件;

(五)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表中所列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六)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变更证明材料;

(七)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第十三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申请晋升资质等级或者申请增加其他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除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本规定第十二条第二款所列资料外,还需提供下列资料:

(一)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

(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报表中所列的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证明材料;

(三)企业近两年的资质年检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报表中所列的工程项目的合同复印件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第十四条工程勘察甲级、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其他工程设计甲、乙级资质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申请工程勘察甲级、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其他工程设计甲、乙级资质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审核部门应当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的资质条件和企业申请资质所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

申请铁道、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行业的工程设计甲、乙级资质,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初审。申请工程勘察甲级、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其他工程设计甲、乙级资质,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有关行业组织或者专家委员会初审。

第十五条申请工程勘察乙级资质、工程勘察劳务资质、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和其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丙级以下资质(包括丙级),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审批结果应当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具体审批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第十六条审核部门应当自受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的资质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初审部门应当自收到经审核的申报材料之日起30日内完成初审工作。

审批部门自收到初审的申报材料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审批结果应当在公众媒体上公告。

第十七条新设立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其资质等级最高不超过乙级,并设二年的暂定期。企业在资质暂定有效期满前两个月内,可以申请转为正式资质等级,申请时应当提供企业近两年的资质年检合格证明材料。

第十八条由于企业改制,或者企业分立、合并后组建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其资质等级根据实际达到的资质条件按照本规定的审批程序核定。

第十九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申请晋升资质等级、转为正式等级或者申请增加其他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在申请之日前一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批准:

(一)与建设单位勾结,或者企业之间相互勾结串通,采用不正当手段承接勘察、设计业务的;

(二)将承接的勘察、设计业务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三)注册执业人员未按照规定在勘察设计文件签字的;

(四)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五)因勘察设计原因发生过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

(六)设计单位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设计的;

(七)设计单位违反规定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生产厂、供应商的;

(八)以欺骗、弄虚作假等手段申请资质的;

(九)超越资质等级范围勘察设计的;

(十)转让资质证书的;

(十一)为其他企业提供图章、图签的;

(十二)伪造、涂改资质证书的;

(十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二十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章监督与管理

第二十一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国务院铁道、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配合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相应的行业资质进行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水利、信息产业等有关部门配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相应的行业资质进行监督管理。

任何部门、任何地区不得采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外的其他资信、许可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准入限制。

第二十二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实行年检制度。资质年检主要对是否符合资质标准,是否有质量、安全、市场交易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检查。

资质年检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

第二十三条工程勘察乙级资质、工程勘察劳务资质、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和其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丙级以下资质(包括丙级)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年检。

工程勘察甲级、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其他工程设计甲、乙级资质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年检。年检结果为合格的应当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年检意见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应当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年检结论。

第二十四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年检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资质年检申请。

(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企业资质年检申请后40日内对资质年检作出结论,或者向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年检意见。

第二十五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的资质条件符合资质标准,且在过去一年内未发生本规定第十九条所列行为的,资质年检结论为合格。

第二十六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的资质条件中,技术骨干总人数未达到资质分级标准,但不低于资质分级标准的80%,其他各项均达到标准要求,且在过去一年内未发生本规定第十九条所列行为的,年检结论为基本合格。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的资质年检结论为不合格:

(一)企业的资质条件中技术骨干总人数未达到资质分级标准的80%;

(二)企业的资质条件中主导工艺、主导专业技术骨干人数,各类注册执业人员数不符合资质标准的;

(三)第(一)、(二)项以外的其他任何一项资质条件不符合资质标准的;

(四)有本规定第十九条所列行为之一的。

已经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降低资质等级处罚的行为,资质年检中不再重复追究。

第二十八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年检不合格或者连续两年基本合格的,应当重新核定其资质。新核定的资质等级应当低于原资质等级;达不到最低资质等级标准的,应当取消其资质。

第二十九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连续两年资质年检合格,方可申请晋升资质等级。

第三十条在资质年检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参加资质年检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其资质证书自行失效,且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资质。

第三十一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变更企业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应当在变更后的一个月内,到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其中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企业除企业名称变更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外,企业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办理结果向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二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在领取新的资质证书的同时,应当将原资质证书交回发证机关。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因破产、倒闭、撤销、歇业的,应当将资质证书交回发证机关。

第三十三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遗失资质证书的,应当在公众媒体上声明作废。

第三十四条院校所属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聘请在职教师从事勘察设计业务的,应当实行定期聘任制度。教师定期聘用人数不得超过企业技术骨干人员总数的30%,聘期不少于二年。

第五章罚则

第三十五条未取得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承揽勘察设计业务的,予以取缔;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第三十六条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并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一)超越资质级别或者范围承接勘察设计业务的;

(二)允许其他单位、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的;

(三)以其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的名义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的;

(四)将所承揽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第三十八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建设工程设计企业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设计,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违反规定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生产厂、供应商,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和吊销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由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决定;其他行政处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决定。

第四十条资质审批部门未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资质的,由上级资质审批部门责令改正,已审批的资质无效。

第四十一条从事资质管理的工作人员在资质审批和管理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军队系统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承接地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的,应当按照本规定申请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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