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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改革方案范文精选

高考改革方案

高考改革方案范文第1篇

变化较大的是高职考试,首次有了“高考成绩+会考成绩”的录取模式。不过考虑到*每年大概只有不到10%的考生参加高职考试,所以这个变化也只是试验性的,对高考的格局并不会有太大影响。但改变高职考试的录取方式,可以为今后改变普通高校的录取模式,积累一些经验。

2010年*高考改革,我们或许只能从未来的高考试卷中感受到。20*年是*最后一次使用“大纲卷”高考,所谓“大纲卷”就是指按教学大纲命题的试卷,使用的是老课程。老课程关注的是知识点的掌握,死记硬背的试题多。而目前新课改的教材体系,减低了学科难度和知识量,注重的是学生综合实践能力和创造精神,试题也更具开放性。新课改将通过更多素材性的分析题,考查学生整合信息、思考分析的能力,减少“死记硬背出高分”的不合理现象。

2010年*高考改革的力度不大,也能够理解,因为毕竟这是新课改的第一年,实现平稳过渡大概是这次改革的主要目标。其实与很多地方相比,*市更具有高考改革的基础,因为*市近两年的高招录取率都接近了80%,这么高的录取率,本身就为高考改革提供了很好的基础。但实际上,*的高考改革并不算靠前。

不过,从今年已经进行新课改高考的省份来看,虽然很多地方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与高考实现了“软挂钩”,但大多数评价并没有在高考录取中真正起到作用。因为目前的综合素质评价,缺乏可操作的标准,如何做到客观评价与填写本身就是一个问题,而且学校与地方都有升学率的竞争,谁也不愿让自己的学生最后输在了“综合素质评价”这个标准上。如何做到综合素质的客观公正的评价,已成为教育界面临的新问题。

高考改革方案范文第2篇

不同点之一:*、*省、*省的考试科目有自己的特点

*自20*年高考开始,增加了一项基本能力测试,内容涉及高中课程的技术、体育与健康、艺术、综合实践等,以及运用所学知识解决生活和社会实际问题的能力。试卷分必做和选做两部分,必做题考查必修内容,选做题考查选修内容。

*省20*年高考采用“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的模式,与其他省份相比较为复杂。其中的“3”指语文、数学、外语统考科目(语文、数学每科160分,外语120分,总分440分。包括语文、数学各设附加题40分),“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包括选修测试科目两科与必修测试科目5科。

*省2009年高考则实行在全科会考基础上的分类测试、分批选拔、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选拔模式。第一层次招生院校、专业为全国重点本科院校(包括教育部直属高校、“211工程”高校等),统考科目在“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的基础上,加试自选模块;第二层次为普通本科院校、专业,统考科目维持了传统的“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第三层次为高职高专院校,统考科目只测试“语文+数学+外语+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考生自主选择报名和参加考试的相应类别,分批填报志愿,分批录取。

不同点之二:各地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和对其成绩的运用方式不同

*、*、*等省市实施全部科目考试,考试科目覆盖了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与通用技术等11个科目,基本上都采用A、B、C、D等级制的方式来呈现考生的成绩;其成绩作为高校招生录取时的参考依据。其中,*省2009年高考还明确要求应届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C等级或补测合格,方能被二本及以上院校录取。大多数省份都鼓励高校在高考分数相同的考生中,优先录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A等级多的考生,而海南、*等省的学业水平考试则实施部分科目测试。

海南省的学业水平考试称之为基础会考,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学科,实行文理科“反向考试”。文史类、艺术类的考生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学科的基础会考;理工类、体育类的考生须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学科的基础会考。其成绩折算为10%的分数(满分40分)计入高考总分。

*省20*年的“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包括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7科,其中选修测试科目两科(文科必测历史、理科必测物理,再从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中选择一科),剩余的5科为必修测试科目。不同类别的高校在录取时对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设置不同的等级要求,且7科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6A且技术合格的考生增加10分投档。

不同点之三:各地高校招生录取方式各有特色

除了*省20*年高考针对不同类别的院校设置不同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门槛、*省2009年高考实行分类测试与分批选拔之外,*省2009年高考积极探索以高考成绩为主的多样化的选拔录取制度,在将高中毕业生的综合评价结果纳入高校招生选拔评价体系的同时,还积极开展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经批准试点的高校,可划出一定招生比例,试行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以及高校测试相结合的多元化评价的选拔办法;符合条件的高职高专院校可确定适当招生比例,依据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与院校测试相结合等方式进行招生选拔模式的改革。

*市2009年高考方案规定:“本市部分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专业)试行自主招生,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试行自主招生学校(专业)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学校以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实施录取工作;被试行自主招生学校(专业)录取的考生可以不参加高考。”

二:各省份高考改革方案的共同点

共同点之一:统一考试科目的设置都以“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为主体。

“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含政治、历史、地理)/理科综合(含物理、化学、生物)”是近年来我国各省份高考统考科目设置的主流模式。由于高考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本着积极、稳妥的改革方针,20*年*、*,2009年*、*、*、*与*的高考改革方案都保持了原有高考模式的延续性,即将统考基本科目都设置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海南省的文史类考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理工类考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也是以“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为基础,只不过把文科综合与理科综合所含的学科分开考试而已。广东省20*年~2009年高考方案中的文科基础(政治、历史、地理占70%,物理、化学、生物占30%)与理科基础(物理、化学、生物占70%,政治、历史、地理占30%)则是对文科综合与理科综合的拓展,但2010年广东省又将回归到“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的模式。

共同点之二:统一考试内容都包括必修与选修两个部分

由于高中新课程各科内容都包括必修与选修两个部分,所以各省份新高考的统一考试内容也都包括必修模块与部分选修模块,且以必修模块为主。尽管各地选修课程开设情况不完全一致,但目前被纳入高考范围的选修模块都属于选修Ⅰ课程系列。除了*省2009年高考暂时对选修课程指定必考外,其他省份基本上都采取了选修、选考的命题方式。

共同点之三: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标准,逐步构建高校招生录取的多元综合评价体系

为了体现多元评价的特点,海南、*、*、*、*、*与*等省(市、区)的高考改革方案都无一例外地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纳入到了高校招生录取综合评价体系,为高校招生录取提供参考依据。如*省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从公民道德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实践与创新、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6个方面评价,以学生主要行为表现的实证材料为依据,综合评价结果及其实证材料进入考生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

三:教育部指导意见为高考改革明确方向

20*年1月出台的《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是各省份制定与调整高考改革方案的基本依据。该指导意见将新一轮高考改革的主要任务界定为:“促进高校招生考试改革与高中课程改革相结合,促进国家统一考试改革与高中综合评价改革相结合,促进考试改革与高校录取模式改革相结合,逐步建立和完善在国家统一考试录取基础上的全面、综合、多元化的考试评价制度和高等学校多样化的选拔录取制度。”

具体地说,该指导意见将本轮高考改革的主要内容明确为以下三项:

首先是建立和完善对普通高中学生的综合评价制度,并逐步纳入高校招生选拔评价体系。

各地要加快建设在国家指导下由各省份组织实施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并且切实做到可信可用,逐步发挥其对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管理和监控,对高中学生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进行全面、客观评价,以及为高校招生选拔提供参考依据的作用。

其次是进一步深化统一考试内容改革。

考试内容改革是高考改革的重点。考试内容要实现与高中新课程内容的衔接,进一步贴近时代、贴近社会、贴近考生实际,注重对考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

再其次是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选拔录取模式和方式改革。

高考改革方案范文第3篇

(一)适应*市高等教育普及化、多样化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有利于各类高等学校选拔、选择各类人才;

(二)适应新一轮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需要,有利于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有利于引导基础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三)适应人民群众对教育公平的殷切期待,充分考虑社会的认可度与承受力,坚持科学、公正、高效,稳步推进改革,维护社会稳定。

二、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对高校招生考试、录取和学生综合评价的统筹,逐步建立和完善在国家统一考试录取基础上的全面、综合、多元化的考试评价制度和高等学校多样化的选拔录取制度,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三、总体思路

坚持高校招生考试改革与高中课程改革相结合,坚持国家统一考试改革与高中综合评价改革相结合,坚持考试改革与高校录取模式改革相结合,按照“引导方向、系统设计、分类定位、重点突破、稳步推进”的思路,实行综合改革。

(一)按照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需要,在稳定国家统一考试科目设置的基础上,重点推进考试内容改革;按照选拔培养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特殊潜质人才的需要,深化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录取改革;按照选拔培养职业技能型人才的需要,探索以“高考成绩加会考成绩”为主要方式和以多元评价为特征的多种招生办法并存的高职招生改革;按照“阳光工程”的要求,继续推进录取方式改革。

(二)根据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要求,深化以制定会考标准、规则并建立会考评价制度为主要内容的高中会考改革。会考重点考查学生的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考查内容为必修模块和部分选修模块,逐步增加选修模块考查范围,供学生选考;进一步完善会考作为水平考试的评价功能与导向功能。招生录取时,高中会考的成绩将提供给高等学校作为录取的参考或依据,促进高等学校招生制度改革。

(三)按照统一规则、统一标准、客观公正的原则建立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从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综合评价学生。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采用写实性评价的方式,全面、真实记录学生成长过程,引导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并为普通高等学校选拔新生提供参考依据。

四、统一考试

(一)考试科目设置、时间长度与卷面分值

继续实行“3+文科/理科综合”的科目设置。

“3”是指语文、数学和外语,其中数学分为文科数学和理科数学。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是指文科综合能力测试和理科综合能力测试。文科综合包括政治、历史、地理;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生物。

语文科目考试时间长度为150分钟,卷面分值为150分;数学科目和外语科目考试时间长度分别为120分钟,卷面分值均为15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考试时间长度为150分钟,卷面分值为300分。四科卷面总分值为750分。

(二)考试日期

考试日期以教育部公布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日期为准。

(三)考试范围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对新生文化素质的要求,依据教育部2003年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语文等9学科课程标准以及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布的课程标准实验版考试大纲,结合*市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的实际,确定高考各科目的考试范围。

为保证新课程实施后高考的平稳过渡,2010年高考考试内容原则上限定在《*市实施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的课程安排指导意见(试行)》规定的必修课程与部分选修课程范围内。具体的考试内容、要求、考试形式及试卷结构等,在《201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卷考试说明》中做出规定。

2010年以后高考的内容范围,将根据我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情况逐步调整。

(四)命题原则

坚持有利于高等学校选拔新生、有利于中学实施素质教育和贯彻课程标准的原则,以各学科课程标准、考试大纲及*卷考试说明为依据,以科学、公平、准确、规范为目标,充分体现新课程理念,注重基础,突出能力,强调理论与实际的联系。既要使试卷整体上具有良好的区分功能和导向作用,也要符合*市教学和考生的实际,积极稳妥地推进考试内容改革。

五、本科院校招生录取

(一)高水平大学的自主选拔录取

1.积极支持在京高水平大学的自主选拔录取改革,主动配合高等学校进行自主选拔录取的政策宣传;努力协调高等学校与中学的沟通工作;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保证自主选拔录取的透明与公平;进一步探索高校自主自律、政府服务指导、社会有效监督的新机制。

2.充分发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和会考成绩在自主选拔录取中的作用。向试点高校提供体现学生高中阶段成长过程的写实性记录,尤其是在创新实践、学科专业及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相关信息,作为高校自主选拔录取的参考依据。

(二)统一招生录取

1.招生专业类别

普通本科高校招生分为文史类、理工类,报考各类别的考生均需考语文、数学、外语,同时文史类考生要考文科综合,理工类考生要考理科综合。

报考文史类、理工类的考生可兼报体育专业、艺术专业,除按要求参加以上统考科目考试外,还须参加体育或艺术术科考试。

2.会考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使用

会考成绩以等级形式,综合素质评价以统一表格形式记入考生电子档案,提供给高等学校作为参考依据。高等学校在以高考成绩为录取主要依据的前提下,结合学生会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六、高职招生改革

高职招生主要采取三种形式:高会统招、单考单招、自主招生,高中会考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在高会统招、自主招生的招生方式中将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

(一)高会统招

高会统招是采用高考成绩和会考成绩为录取主要依据的招生方式,招生对象主要是普通高中毕业生。

1.科目组合

高考统考科目:语文、数学(文/理)、外语

会考备选科目为:历史、政治、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共8门。

进行高职招生的普通高等学校根据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分别确定文理两类的招生计划,同时从会考备选科目中选定2或3门提出成绩等级要求,并提前公布。

2.志愿设计

根据高等职业教育特点,志愿设计以“专业+学校”为志愿单位,即一所学校的一个专业为一个志愿单位,体现考生的专业选择(职业性向)与高等职业院校的专业要求的紧密结合。

3.录取方式

录取时按照文理两类分别进行,在考生会考成绩满足学校要求的基础上,按考生语、数、外三科的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逐一顺序投档。

(二)单考单招

单考单招以全市统一组织的公共文化课考试成绩与学校进行的专业课考试成绩为录取主要依据,招生对象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专业课。其中语文、数学、外语为全市统一组织的公共文化课,考试日期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相同;专业课由招生学校根据不同专业需要设置,各招生学校自行组织考试;录取时,以公共文化课与学校专业课考试成绩为依据,统一进行录取。

(三)自主招生

自主招生为高等学校自主进行的高职考试招生,招生对象为高中阶段各类学校的毕业生,招生专业主要为高等职业教育特点突出的专业。

自主招生采取招生学校自主确定入学标准,自主进行入学测试,自主实施招生录取的方式。入学标准中,综合素质评价、高中会考成绩与学生高中阶段成绩作为重要组成部分;考试方式上突出面试环节,注重考查学生的职业性向与潜质;对专业技能表现突出的考生可优先录取。

我市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扩大高职自主招生试点范围,增加试点院校数量。

七、保障措施

(一)成立以主管副市长为组长的高考招生改革领导小组,成员由教育行政部门、考试部门、高校等相关部门组成。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做好组织管理、协同保障工作。

(二)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高中会考与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管理,建立严格的规章制度和诚信机制,确保学生成长记录的真实可信。

高考改革方案范文第4篇

考生报考科类分为文史、理工、体育、艺术(文)、艺术(理)五个类别。其中,艺术(文)类考生可以兼报文史类志愿,艺术(理)类、体育类考生可以兼报理工类志愿。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推动中学不断完善学生综合评价体系建设。促进高中课程改革,建立高校选拔的多元评价机制;促进素质教育,减轻学生负担;促进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模式改革,利于选拔优秀人才。

三、科目设置

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科目设置为:“3+小综合”。

“3”指语文、数学、外语(不含听力)三个科目,是所有考生必考科目。其中,数学分为文科数学和理科数学。

“小综合”指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文科综合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个科目;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生物三个科目。报考文史、艺术(文)类的考生必须参加文科综合考试;报考理工、体育、艺术(理)类的考生必须参加理科综合考试。

报考艺术(文)、艺术(理)、体育类的考生还应参加相应的术科考试。

四、考试形式、时间与分值

外语听力考试单独安排,全省统一组织,成绩供普通高校录取时参考。

五、试卷结构

“3+小综合”试卷分为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第一部分为选择题,全部为必做题;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分必做题和选做题。

六、考试范围

“3+小综合”考试范围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课程标准实验版)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的说明》(课程标准实验版)的规定。

七、命题原则

(一)体现国家课程标准和考试大纲要求。命题严格依据国家课程标准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课程标准实验版)的要求,不超越各学科课程标准,不超越考试大纲。力求符合中学课程改革的目标要求,既有利于中学推进素质教育,减轻学生负担;又有利于高等学校选拔人才。

(二)体现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理念。试题设计力求突出基础性、灵活性和开放性,密切联系学生的生活经验和社会实际,既注重考查学生的基础知识、基本能力,又注重考查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试题的解答能反映出学生的知识与技能、方法与过程、情感态度和价值观。

(三)体现公平性。试题素材和解答要求对所有考生公平,避免需要特殊背景知识和特殊解答方式的题目。同一科目不同选修模块的选做题分值相等,难度、区分度力求均衡。

(四)注重试卷整体设计。力求题型结构、内容比例、知识覆盖面构成科学、合理,试题有适当难度、区分度,试卷有良好信度和效度。

(五)注重考试的可操作性。命题要有利于考试的组织和评卷的实施。

八、录取办法

(一)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依据考生“3+小综合”考试成绩、结合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二)录取对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的要求

1.普通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7个书面考试科目和信息技术、物理实验、化学实验、生物实验4科实践操作考试。书面考试科目成绩以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等级呈现,实践操作考试以合格、不合格呈现。

2.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6个方面,评价内容以写实性表述方式和等级方式(A、B、C、D四个等级)呈现。

3.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时,省招办将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全部提供给高校,作为高校录取的重要参考。高校如果对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有要求,应在其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4.普通高校录取保送生,可以对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提出要求,并在其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三)非普通高中毕业生和2010年之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参加高考,对其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不作要求。从2010年起,这些考生可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学业水平考试,其已经取得的考试等级也将提供给高校作为录取的参考。

九、保障措施

全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以及高校、中学要加强领导,统筹协调,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努力做好各项工作,保证目标责任落实、政策规定落实、工作措施落实,确保高考改革方案顺利实施。

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以新课改和高考改革为契机,建立和完善对中学的综合评价体系,引导中学切实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

全省各级招生考试部门要适应高考改革的要求,加强报名、考试、评卷、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管理。招生考试部门和各高校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促进高校招生制度的逐步完善。

高考改革方案范文第5篇

《实施办法》明确规定,考生按文科类(含外语类)、理科类、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进行分类报考。报考文科类的考生不得兼报理科类,报考理科类的考生不得兼报文科类。报考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的考生可以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

划分文、理,将更有利于中学按新课程方案充分开设选修课,使学生可根据个性特长和职业发展意向选择学习内容,形成个人修习计划。由于高校体育类专业多要求理工科背景,因此建议体育类考生尽量选择“3+理科基础”的文化课考试科目组合。

高校招生录取时也将按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分计划进行招生。录取时,分类划线、分类投档和分类录取。考生报考时,必须按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分类进行报考。报考文科类的考生不得兼报理科类,报考理科类的考生不得兼报文科类。报考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的考生可以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但须报考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对应考试科目。

据介绍,从往年的高校招生情况看,理科类招生计划都超过文科类招生计划,理科类专业招生计划占64%左右。高校理科类专业多数选择招收报考物理、化学的考生,一般来说,考生报考物理、化学比报考生物更容易被高校录取。为引导考生更好地选择考试科目,《实施办法》中对生物、地理选考科目的报考专业进行了适当限制。此举也是为了限制一些中学在指导学生选报科目中的误区,目前有些学校因片面追求升学率而误导学生,动员、鼓励考生报考所谓容易得分、容易上线的科目。*省考试中心提醒考生,一方面要根据自己的特长、兴趣、爱好来选择所学科目,另一方面,要根据社会对人才的需求状况来选择所学科目。

计分方式标准分改原始分

在新方案中,考生考试成绩以原始分形式呈现,各考试科目组的总分分别按考试科目组的科目考试成绩累加合成。文科类、理科类考生总分按5科考试成绩合成,即每位考生的总分由“3+文科基础或理科基础+1门X科”组成。

如果某考生报考科目为语文、理科数学、英语、理科基础、物理,则该考生的总分由以上五门各科考试卷面成绩相加合成。如果某考生报考科目为语文、理科数学、英语、理科基础、物理、化学,则该考生将有两个总分,分别为“语文、理科数学、英语、理科基础、物理”五科合成的总分和“语文、理科数学、英语、理科基础、化学”五科合成的总分。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考生文化课总分按4科考试成绩合成,每位考生的文化课总分由“3+文科基础或3+理科基础”组成;术科成绩分别用原始分呈现。

据介绍,*自*年起高考改用标准分。以往按标准分计分,要求所有考生考试科目及内容要完全相同。新方案中设置“选做题”,考生考试科目或内容可能各不相同,较适宜采用原始分计分方式。此外,不同计分方式无法横向比较来自不同*省份的考生,绝大多数高校强烈要求全国各地能够统一高考计分方式,特别是大多数部属高校多年来要求*改变标准分计分方式。也有专家分析认为,为取得高的标准分,*有一些考生放弃了特长兴趣,转而选考历史等较易取得高标准分的科目,致使近年来本*省报考物理的考生锐减一半,这不利于选拔理科人才。

新方案同时对考试时间和分值作了详细规定:语文卷面分值150分;数学(文科/理科)、外语(含听力)、文科基础、理科基础、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等各科卷面分值各150分;体育术科、音乐术科总分各为100分,美术术科总分为250分。

评价机制引入综合素质评价

《实施办法》明确指出,高等学校录取时,需认真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并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校录取或退档依据之一。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以写实性文字表述方式,记入考生电子档案。综合素质评价由*省教育厅公布统一的评价要求,由中学组织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学生高中期间各科目学分获得情况,技术领域、艺术领域、体育与健康领域、综合实践活动的考核或表现情况、获奖情况等等。

《*省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普通高考改革方案》提出,要逐步建立综合素质评价诚信等级认定机制,不断提高综合素质评价诚信度,发挥综合素质评价对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的积极促进作用。为确保高等学校招生的公平、公正,综合素质评价需建立在高诚信度的基础上,*省教育厅将在试点的基础上,确保综合素质评价可信可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学在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和标准把握上,需坚持公平、客观的原则,从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出发,在统一的要求下,确保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公平、公正。*省教育厅将在实验的基础上逐步构建对中学综合素质评价诚信等级认定机制,并将其纳入对中学教育督导评估的范畴,促使综合素质评价诚信度不断提高。

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考录取的依据之一,反映了考核方式多元化的趋势,避免把分数作为录取的唯一标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校录取依据之一,结合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择优录取,将有助于促进对学生多元评价体系的建立,有助于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考核方式向着多元化方向发展,才能促进学生向着全面、健康、生动活泼的方向发展,有利于学生个性和创造能力的培养。

试卷形式设置“选做题”

为适应高中新课程改革的要求,各科目在试卷形式和考试内容上有所变动,如在语文、数学、化学、生物、地理、思想政治、历史等科目试卷上,会设置“选做题”,由考生选择答题。

为什么要设置选做题?选做题的设置将对考生产生哪些影响?对此,*省考试中心的负责人解释说,因为目前高中新课程中,选考同一科目的学生可以根据自身需要来选修不同的内容和模块,因此学习的内容也各不相同,而高考会根据他们选学的不同内容来设置选做题。

一般来说,选做题均采用“二选一”的形式,两道题难度、题型和分值基本一致,考生根据自己在中学所学的不同模块来选择解答其中一道。选做题的成绩计入考生成绩总分。各科目的“选做题”比重不一,但占比重最大的也不会超过该科目总分值的10%。

英语口语实行等级制划分

《实施办法》规定,英语口语成绩实行等级制,以A、B、C、D、E五个等级呈现。英语口语成绩满分为50分。考生考试成绩获得满分值85%以上的为A级(即获得42.5-50分),获得满分值75%—84%的为B级(即获得37.5-42分),获得满分值60%—74%的为C级(即获得30-37分),获得满分值45%—59%的为D级(即获得22.5-29.5分),获得满分值44%以下的为E级(即获得22分以下)。

英语口语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作为外语类及对外语有特殊要求专业的录取参考,如有志报考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政治、外交学、外国语言文学类等专业的考生必须加试英语口语,其他专业是否加试英语口语由高校根据专业培养需要确定。英语口语由普通高校根据专业培养需要自主确定录取标准。

需要提醒考生的是,尽管英语口语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是根据往年情况,多数学校都会要求学生考口语,因此在目前无法掌握高校报考要求的前提下,*省考试中心建议考生报考英语口语,以应对某些专业的额外需求。

录取办法分类划线分类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