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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法律范文精选

大学生法律

大学生法律范文第1篇

1.大学生法律观念淡薄,法律意识亟需强化由于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偏低,客观上形成了其淡薄的法律观念。目前,有大学生认为:我国现今权力大于法律,富人可以用金钱来逃避法律对他的惩罚;部分大学生对违法与犯罪的界定上模糊不清。甚至把违法行为当成是犯罪行为;权力和权利混淆,不懂得怎样尊重法律意义上的国家的公权力,不知道怎样运用法律来更好的维护自己的私权利。近几年来,大学生违法犯罪行为层出不穷,大学生的刑事犯罪率居高不下,这与其缺乏法律意识,法律观念淡薄密切相关。大学生是国家的希望、社会财富的创造者。现实情况告诉我们,树立大学生法律观念,提升、强化其法律意识迫在眉睫。

2.大学生法律信仰缺失,难以树立牢固的法律意识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最高标准就是大学生法律信仰。这种信仰包含了对平等、正义、人权等法的价值的恪守。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树立大学生法律信仰,是我国实现法治现代化的一项重要目标。“一个社会公众对法律的信仰生成相当重要,它是一个国家法治化的关键性要素。正因为如此,伯尔曼的至理名言‘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才会广为流传,成为所有崇尚法治的人们确信的一条真理性原则”。然而,目前的大学生普遍缺乏对法律的信仰,这与中国传统的法律观念及社会、家庭对学生法律宣传教育不到位有很直接的关系。当今的学生认为:权力、金钱与法律相比,权力、金钱要远大于法律。他们为了追逐金钱和权力,不惜铤而走险,突破法律底线。他们认为法律是有钱人的剥削工具,有钱人犯法,可以免除责罚。这些主客观因素,造成了大学生法律信仰的缺失,更谈不上大学生对法律意识的恪守。

二、影响大学生树立法律意识的因素分析

1.法治教育因素目前,我国高校存在法治环境不够浓厚,普法知识宣传教育力度不够的问题。高校老师将重心放在学生的专业水平提高教育,而忽视了学生的法治教育;国家在立法上存在立法质量、立法衔接、司法公正等突出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不利于树立大学生法律意识。

(1)普法知识宣传教育因素目前,我国各个大学的法律教育途径仅仅限于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一方面,这样的课程虽然是大学生的必修课程,但课程本身是公共基础课,学生自身对其重视程度不够;另一方面,讲授教师对这样的公共课的重视程度不够,对讲授相关的法律知识没有纵深的展开,课程内容没有达到一定的深度。这使得大学生对法律的理解不够透彻。这种情况下,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树立是一种无形的阻碍。

(2)法治环境因素从立法环境上看,立法的质量有待提高。目前,我国法律制定的过程中,部分法律的可操作性不强;上下位阶之间的法律存在冲突和不协调现象;立法过分倾向政治目的性,影响到了法律自身的公正性。这些情况都会影响到我国立法的整体质量,进而对树立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产生一定的影响。从司法环境上看,执法的公正性亟待提高。在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领导干部利用手中职权,违法、违纪办理案件的情况时有发生。虽然这样的领导干部受到法律的严惩,但事情本身在社会上造成了很坏的影响,使得公众对司法的公平、公正产生了质疑。大学生是祖国的花朵,未来社会的栋梁,如果他们在这样缺乏公正的司法环境中学习成长,势必会对其产生深远影响。

2.家庭教育因素大学生的家庭成长环境、家长对孩子教育的方式、方法等方面的作用不可忽视。当前,大部分家长很少关注孩子的行为举止。家长没有明确告诉孩子,什么样的行为是触犯法律的,触犯法律的后果是什么。更没有指引孩子、告知孩子怎样的行为是合法行为。在这样环境下成长的孩子,没有法律上的概念,很难具备法律素养,也不利于孩子法律意识的培养。

3.大学生自身因素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大学生,尤其是90后的大学生之间的攀比心相对较强。在读大学期间,一些家庭经济条件相对较差的同学,看到家庭经济条件较好的同学吃的好,穿着时髦,自己会感到很自卑。为了改变这种现状,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她们不惜铤而走险,采取违法、犯罪的行为。在高校,部分大学生盗窃他人金钱、物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上海市某高校王某其家庭经济条件一般,但其爱慕虚荣,平时花钱阔绰,喜欢购买名牌化妆品和衣物。2009年10月—12月期间,她利用到同班同学寝室聊天机会,多次盗窃寝室财物,而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受到了法律的严惩。这样的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缺乏自律性,最终自食其果。

三、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路径

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它需要学校、社会、家庭、学生自身的努力等共同去实现的。笔者认为:应当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寻找到一条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有效路径。

1.加强对学生的法治教育笔者认为:高校应该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课程分开进行教学。尤其是要将“法律基础”作为每位大学生专业必修的课程来认真对待;还应建立“法律基础”的学分与学生的本科学位挂钩制度。另外要提高“法律基础”的教育、教学水平。学校的教务管理部门领导成员要组成评审专家组,定期对讲授“法律基础”课程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进行评估。对评估不合格的教师,学校要对其进行通报批评、扣发津贴、降低职称等相应的惩罚措施;对讲授“法律基础”课程过程中,受到学生好评的优秀教师,学校要对其进行相应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对教师的奖惩机制,不但能够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质量,而更重要的是,严格的教育管理使学生真正能够学到相关的法律知识,对学生自身的未来发展大有裨益。

2.营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为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创造条件在不同的环境下成长的人,他们的思维、生活方式、行为方式等情况是不尽相同的。人也受到环境的影响,环境塑造人。因此,作为高校的大学生,良好的法治环境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具有关键作用。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1)净化社会环境。在立法层面上,我们要坚持法律制度的科学性、有效性、实用性、合理性。真正做到与社会的政治、经济发展相适应、相互协调。在司法层面上,我们要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司法机关处理案件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公正原则。在法律监督方面,要做到监督者之间要相互制约;被监督者之间自觉遵纪守法。只有这样,才能尽可能的做到社会的公平、公正,才能为大学生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2)注重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环境,做到依法治校。校园是大学生在校学习、生活的主要活动场所。好的校园法治环境对学生法律意识养成百利无害。学校应制定和健全校园的相关法律、规章、制度。做到依据法律、依据规章、依据制度办事。要体现法律、规章、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发现违法、违规、违反制度的事情发生,要严肃处理,严格处罚,绝不姑息。这样,才能使得学生感到法律制度的重要性和威慑力。这对学生提高法律意识具有积极的指引作用。学校通过校园网络、校园广播、校园文化报等传播媒介,向学生宣传学校依法治校的决心和勇气,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校园法治环境打下坚实的基础。

3.重视家庭教育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家庭教育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养成非常重要。一个对孩子负责任的家长,首先,应该有对孩子的责任感。这种责任感的表现是:家长要给孩子创造一个良好的家庭氛围。要教育自己的孩子,做什么样的事情是合法,做什么样的事情是违法的,违法的后果的惩罚是什么。这样才能提高孩子的守法自觉性,提高孩子的法律意识。其次,家长应该以身作则,自觉遵守法律,提高自身法律素养。给孩子起到一个表率作用,做孩子的称职的领路人。

大学生法律范文第2篇

关键词:思想政治教育;大学生;法制教育;法律素养

必备的法律素养是立足社会的基本要件,而法制教育则是提升大学生法律素养的重要途径。提升大学生法律素养,不仅关系到大学生自身实力和综合素质的提升,也直接关乎着我国法治社会建设进程与和谐社会的构建。

一、当前部分大学生法律素养缺失的表现

1.法律信仰缺失。

大学生法律信仰的缺失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法律规范缺乏信任,部分大学生认为法律不能真正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立法工作并没有广泛征求民众的意见和建议,他们将自己置于被统治阶级的地位,质疑法律的公正性。他们往往对法律“嗤之以鼻”,有时宁愿选择“息诉宁人”,甚至是不够理性的办法去解决,也不愿依法维权。二是对法的适用缺乏信仰,没有形成法律至上的观念,法律的权威并没有在大学生心中真正树立起来。不少大学生认为在当今中国,权力被置于法律之上,“关系”比法律更重要,不少大学生认为打赢官司主要看关系,靠领导的“批示”,法律只不过是当权者的文字游戏而已,当权力被用来谋取私利时,执法不严、司法腐败便不足为奇,这种“权大于法”的思想观念严重削弱了大学生对法律的敬仰,如果这种错误的观念持续占据大学生的思想阵地,难免会导致一些大学生目无法纪,偏离正确的成长轨道。

2.法律意识淡薄。

大学生缺乏社会生活经验,思想比较单纯,法律意识也相对淡薄。当代大学生大多只关注自己的专业知识,而不关注国家时事政治,对于社会的公平正义等价值理念也是置若罔闻。即便偶尔会关注法律,也只是涉及到自身利益的法律问题,带有很强的功利性。法律意识淡薄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没有形成正确的权利义务对等观,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是对等的,但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不少大学生认为制定法律就是为了约束人们的行为,这是“义务本位观”的思想在作怪,缺乏权利意识,没有意识到法律对公民权利的保护。二是法律知识贫乏,缺乏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了解一点皮毛知识就认为自己掌握了法律,因不知法、不懂法而导致法律认知出现的偏差,势必会影响大学生的行为选择。

3.法律能力欠缺。

法律知识的学习最终要转换为法律能力,即守法、用法、护法的能力。在依法治国的今天,“全民守法”对大学生的法律能力提出了更高、更全面的要求,大学生不但要做到不违法,还要用所学的法律知识维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并且要敢于抵制违法犯罪行为。大学生法律能力的欠缺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守法能力较差,守法是对大学生最低的要求,大学生违法犯罪行为的持续上升足以说明大学生缺乏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二是用法能力较弱,运用所学法律知识维护合法权益,这是法律能力的较高层次要求,但在具体事件中,他们却不知从何做起。三是护法能力不强,在面对违法犯罪行为时,不少大学生持“事不关己”的心态,缺乏同违法犯罪斗争的勇气,这种心态无形中纵容了违法犯罪行为,助长了社会不良风气。

二、当代大学生法律素养缺失的原因分析

1.外部环境的负面影响。

一方面,受两千多年“人治”思想的影响,长期以来,民众仅仅把法律当做一种工具,而忽视了法律自身所追求的自由、平等、正义等核心价值[1],而“义务本位”的观念也在阻碍着大学生正确的价值判断和法律意识的形成。另一方面,市场经济的发展带给国民物质富裕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些负面效应,诸如利益分配不公、贪污腐败等现象在不断吞噬着大学生对法律仅剩的些许信任。在“拼爹”“拼关系”的年代,大学生的心理难免失衡,尚未完全成熟的心智难以抵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蚀,容易迷失自我,甚至丧失理智,不惜触犯法律。[2]此外,不健全的法制建设和法制环境也是大学生法律意识缺失的重要原因,《立法法》第五条明确规定要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但在实践中,大学生很难参与立法,对法律法规的内容并不知晓,特别是改革开放后,大批法律法规的“快速”颁行,使大学生对我国庞杂的法律体系和法律规范产生了陌生感,导致法律很难被信仰,加之有法不依现象的存在和司法不公时有发生,法律虚无主义的思想在大学生群体中也有蔓延的势头,消极的失落感极大地制约着大学生学法、用法、守法的积极性。

2.现行教育体制存在缺陷。

虽然当前依法治国被党和政府置于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但大学生的法制教育似乎并没有被真正重视起来,不少高校偏重德育而轻视法制教育。其一,课程设置不合理,高校非法律专业接受法制教育往往局限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自2006年思政课课程改革之后,法律基础部分严重缩水,而在有限的课时内,大多老师并没有把法律信仰的教育作为法治教育的核心,而是不遗余力地讲授一些具体的法律规定,并没有实现从知识体系向信仰体系的转换,法律基础课的任务是要大学生体会法律精神,而不是教给他们一件法律工具。其二,大班上课,教学效果差,“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作为公共基础课往往是大班授课,一些老师的授课也是“流于形式”,加上学生本身对该课程的重要性也没有正确的认识,课堂授课效果难以保证。其三,部分教师没有法学功底,当前很多高校的法律基础课是由思政课教师来授课,他们大多没有系统地学习过法律知识,很难有效地向大学生传递法律精神。

3.大学生思想不够成熟。

首先,不少被家长“溺爱”出来的“90后”大学生心智尚未成熟,抗挫折能力较差,情感容易波动,而高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并未起到很好的作用。价值的多元化冲击着大学生的头脑,特别是一些网络负面信息通过微信、微博等途径扭曲了不少大学生原本纯洁的心灵,而就业压力的逐年上升也导致大学生心理负荷过重,致使大学生的身心处在矛盾和疲惫的状态,一些与法制观念背道而驰的不良思想则乘虚而入。其次,大多大学生容易感情用事而缺少理性的分析,当他们看到社会上一些不正之风时,就会彻底否定法律的公正性和价值,甚至会夸大法制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法律感到茫然而陷入消极的状态。再次,功利化的学习目的也是制约大学生法律素养提高的重要原因,不少大学生认为法律基础知识的学习与将来就业关系不大,不如专业课重要,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目的就是能顺利拿到学分而已,这种思想上的轻视自然会影响法制教育的效果。

三、提升大学生法律素养的策略

1.重视大学生法律信仰的培育。

法律信仰是法制教育目标的最高境界,法治的实现需要良好的法治土壤和民众的认同,作为未来民族复兴希望的大学生,其信仰取向将直接影响我国法治建设的兴衰成败。[3]唯有坚定对法律中所蕴含的自由、平等、正义等法治精神的信仰,相信法律的正能量,坚信法律能有效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惩治违法犯罪行为,才能激起大学生学法、守法、护法的积极性,养成良好的法治思维方式。当然,法律信仰的培育是一个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单靠一个学期有限的法律基础知识的学习就想形成对法律的信仰无疑是痴人说梦。法律信仰也绝不是被灌输出来的,法律条文本身也不足以唤起人们对它的信仰,只有当内心深处的价值评价标准与现实社会中法律的公平正义出现契合时,法律才能被信仰。法律信仰的教育首先就要求大学生要具有正确的价值观念,要树立法律至上的理念,打破“法即权、权即法”的错误认识。其次,要突出以法律信仰为核心的“法”的原理性教育,把课堂教育改革为一种基于法律信仰培育的知识传播,而不单纯是法律条文的枯燥讲解[4],要重视法律精神和立法思想的宣传,而不是单纯的普法课;再次,任课教师要善于进行“引导”教育,面对出现的社会负面现象不能采取“回避”的态度,而是要将其作为法制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一定的教学艺术,使大学生更全面地认识和理解法律,最终信仰法律。

2.改革高校法制教育培养方案。

首先,高校要重视大学生法制教育,不能将法制教育与德育混为一谈,试图用思想政治教育代替法制教育,更不能随意缩减法制教育的课时,否则会导致学生质疑法律的重要性而降低学法的积极性。其次,对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进行优化创新,一方面,把法制教育与德育、心理健康教育、专业课教育结合起来,健全学生的人格;另一方面要改革创新教育方法,多采用具有吸引力的案例、实践、情景教学法,理论联系实际,将学生的“知”与“行”相结合,调动其学法热情。再次,要尽可能多地开设法律选修课程,开展校园法制教育实践活动,以满足不同专业学生的需求,提高更多学生的法律意识。

3.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法制教育。

首先,以家庭法制教育为基础,家庭法制教育是大学生法制教育系统工程中最基础的一环,家庭教育的成功与否直接影响大学生健全人格的形成,和谐的家庭氛围、正确的教育理念、科学的教育方式以及家长自身的法律意识都对大学生法律素养的提升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其次,以高校法制教育为根本,高校法制教育除了课堂教育外,要引导学生营造良好的校园法律文化氛围,开展各种各样的法律实践活动,宣传法律知识,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升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再次,以社会法制教育为辅助,社会法制教育也是大学生法律素养提升的重要推动力量,政府应主导各种社会力量通过各种途径开展普法教育,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

4.净化社会法制环境。

首先,净化社会法制环境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电视、广播、报纸等大众媒体要遵守法律原则和道德底线,坚持正确的法制导向,传播正能量。其次,要规范网络行为,当今社会,网络已俨然成为大学生学习和社交的重要工具,但网络的负面性已被众人所诟病,大学生网络犯罪的新闻也层出不穷,因此要净化网络舆论环境,培养网民言语责任意识,健全互联网的监督管理,让网络更好地成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载体。再次,净化社会法制环境还要规范执法和司法行为,政府机关要做到严格执法,司法机关要坚持公正司法,以确保法律的权威和正义,杜绝徇私不公、贪赃枉法等现象,充分发挥法律的正能量,营造良好的社会法制环境,促进大学生坚定对法律的信仰。

参考文献:

[1]田大治.高校依法治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新乡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5).

[2]张康.关于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法制教育研究[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3).

[3]张大方.大学生法律信仰培育体系的构建[J].法制博览,2014,(2).

大学生法律范文第3篇

近年来,大学生犯罪案件时有发生,云南大学学生马加爵杀害同学案、丽江女大学生张超杀人碎尸案、药家鑫车祸杀人案、中国政法大学学生弑师案、复旦大学研究生饮水机投毒案等一系列案件令公众震惊,引发社会各界对高校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关注,这些犯罪的大学生都是曾经的天之骄子,其中不乏法学院的学生,但是却制造了一幕幕令世人震惊的惨剧,这说明高校目前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并不到位,还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

(一)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比较欠缺

根据调查,虽然大学里都开设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课程,但由于学生们普遍对此类基础性课程不太重视,认真听课的学生不多,再加上受到课时的影响,老师往往把思想道德修养作为授课重点,法律基础只是一笔带过,并且在期末考试中题量很少,这样很多学生法律知识无关紧要,快考试时死记硬背一下应付考试,因此,在这样的观念下大学生很难掌握扎实的法律知识,也就导致他们法律观念的淡薄。(二)大学生缺乏对法律的基本信仰根据我国的有关规定,法律应该成为全体公民的基本信仰,每个人都应该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的观念,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法律并没有得到所有公民的认同,好多学生在遇到问题时,第一反应都不是寻求法律的帮助,缺乏对法律的敬畏之心。

(三)大学生的维权意识较差

由于目前我国的法律制度和法律体系不太健全,在司法实践中落实不到位,经过新闻网络媒体等的报道,将一些负面消息夸大,使得学生觉得司法制度存在很大的不公正性,不信任法律,遇到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情后,例如兼职拿不到报酬等往往忍气吞声或者寻找别的途径解决,不主动寻求法律的保护,认为法律不会有公正的结果,“权大于法”,这样的思想严重影响了我国的法制进程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四)大学生的违法犯罪现象呈上升趋势

近年来,大学生犯罪的案件频频发生,大学生作为接受了高等教育的知识分子,应该知法懂法,对法律法规有很深的了解,但是,事实上这些违法犯罪大学生并没有多少法律知识,药家鑫在杀人时并不知道这样做犯法,中国政法大学弑师案的犯罪嫌疑人还是学法律的学生,同样无视法律的尊严,以身试法,自食恶果。这些大学生违法犯罪案件的出现,正是说明了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不强,缺乏对法律的敬畏心。

二、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不强的根本原因

目前,高校大学生表现出来的法律意识不强、法律知识不足、法律信仰缺乏等的现状,归根到底是因为:

(一)传统历史观念发展的结果

我国有上千年的历史,在漫长的历史发展时期中,重“人治”轻“法治”的观念深入人心,一直影响着时代的发展,经过奴隶制和封建王朝的洗礼,君权至上、权大于法的观念已根深蒂固,虽然现在进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时期,但是这种思想仍然存在,无视法律的地位,对法律的确立和执行有很大的影响,极大地阻碍了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和法律权威的确立。

(二)现代社会环境的影响

我国进入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时期,国家的法治进程加快,越来越强调依法治国,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提供了途径和渠道;但是,由于法律在很多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例如立法体制不健全、枉法裁判、执法不严等问题,导致法律的权威性不足,影响了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教育,降低了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效果。

(三)高校教育体制的影响

目前,高校对于大学生的法制教育主要是通过思想政治课来完成的,除了法律专业的学生,其他专业学生均没有开设系统的法律课程。由于思想政治课的课时量有限,课程安排不够合理,因此,老师对于法律基础部分的知识往往是一笔代过,不做细致深入的讲解,学生也不太重视法律基础课,导致学生的法治观念淡薄。

(四)大学生自身的影响

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他们应该学习多方面的知识,但是由于就业压力越来越大,部分学生只注重学习专业知识,学习英语、计算机等级能,而忽略了对法律基础的培养,他们意识不到法律知识对于生活的重要性,导致法律意识的欠缺。

三、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路径

(一)改革完善法律基础课程教学

目前的法律基础课是和思修课合在一起上的,由于课时量少,老师们往往只讲思修课,对于法律基础只讲浅显的知识,而对于大学生来说,思想政治课是他们获取法律知识的最重要的渠道,因此,想要加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就必须改革法律基础课的课程设置,增加课时量或者列为独立的课程,以提高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效果。

(二)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营造良好的氛围

要想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一定要让学生产生兴趣,使学生能够积极主动的配合学校、老师开展相关活动,切实有效地得到教育和启发。学校可以开展例如法律辩论赛、模拟法庭、讲座、演讲比赛等一系列的活动,向同学们普及法律知识,让学生可以参与到学校的活动中来,能极大的引发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兴趣,自觉学习法律知识,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

(三)加强学校的内部管理

要让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深入每一位大学生的心中,就必须强化学校的管理制度,依法治校、完善校规校纪,完善学校的制度,加强学生的班风和学风建设,为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氛围,从校园做起,做一个懂法、知法、守法的新时代大学生。

(四)发挥家庭教育的作用,做好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大学生法律范文第4篇

所谓大学生法律意识就是大学生群体对法律或其现象的反映形式,即心理、知识、观点和思想,包括对法律的情感、认识、评价和信仰等内心体验。这种反映和体验是积极的、能动的。从法律意识主体的角度看,大学生法律意识是我国社会法律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具备社会主义现代法律意识的主要内容和特征,又有自己的特点。就其主体而言,当代大学生群体的年龄层次、受教育程度有别于其他社会群体;就内容而言,由于大学生尚未形成科学的人生观、世界观,观察问题和分析问题还不够全面,使他们对法律意识的内容带有情绪性、易变性和不成熟性等突出特点。

二、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律意识教育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积累了重要经验,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的16号文明确指出,加强民主法制教育、增强遵纪守法观点是以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深入进行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而对大学生进行民主法制教育的基础就是法律意识的培养和教育。毫无疑问,在中国依法治国的道路上,大学生法律意识的高低起着重要作用,同时又可以反射出法制贯彻的效果。我国当代大学生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对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充满信心。大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只有懂法、守法、用法才能适应社会和时展的需要。因此,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大学生的法制观念,有助于他们依法捍卫自己的权利,更好地履行法律义务,并对法制的健全、巩固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

十八大总结了我们党的历史经验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治理国家的经验,“我国民主法治建设迈出新步伐,政治体制改革继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成绩显著。”高等学校是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主要阵地,大学生将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主力军。加强对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律意识教育,切实帮助大学生从理论和实践上搞清民主与法治,自由与纪律,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增强公民法制意识和主人翁意识,明确法制观念,这对于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健全法制,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具有重大的意义。因此当代大学生一定要努力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觉悟,既勇于创新,又遵守法律,既讲民主,又讲集中,积极进取,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贡献毕生的力量。

(二)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自身运行和发展规律的要求。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兴国之要,只有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才能筑牢国家繁荣富强。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只有建立健全市场主体法律、秩序法律、行为法律、社会保障法律和制裁法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才能稳定的运行。从近些年法律建设的成果来看,法律规则既为市场经济发展提供保护,保障作用,又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条件。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道路曲折,但是前途光明。这一关键的任务,即将落在我们当代大学生的身上。大学生是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中坚力量,只有懂法,学法,会用法,才能办好事,作好工作。相反,如若不懂法,可能会酿成大错,对自己对集体对国家造成巨大的损失。可以这样说,在当今社会,不具备法律素养的大学生,不是合格的大学生。只有学法,知法,守法,才能在以后的工作中施展才华,弄潮击浪,建功立业。

(三)是当代大学生健康成长的客观要求。

大学生法律范文第5篇

【关键词】大学生;实习实践;法律素养

随着“互联网+”浪潮的袭来,电子商务、创客空间、众筹模式等一批新型商业模式迅速崛起,加上国家在政策层面鼓励“大众创新,万众创业”,大学生的创业热情也被点燃。据我们的调查问卷,在受访调查的大学生,大学生愿意尝试在校期间或毕业后选择自主创业的比例达到72%。大学生在校期间选择创业实践已经是大势所趋,与大学生被动在实习单位实习实践已经有了很大区别。因此,必须适应大学生实践发展的新趋势,对大学生的实习实践活动作系统性区分和类型总结,重新探讨如何从大学生思想认识提高和大学课程设计的关系上保护大学生在实习实践中的合法权益。

1大学生实习实践活动的类型

大学生实习,是指在校大学生到用人单位参加社会实践,将所学的理论知识在实际工作中加以运用和检验,以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增强就业能力的学习过程。①随着大学生自主创业群体的不断增多,大学生的实践活动也逐渐呈现自主性、自发性的新特点。因此,笔者将大学生实践活动分为被动型实践和主动型实践。

1.1被动型实践活动

笔者认为,所谓被动型实践活动是指在校学生根据学校的统一安排到学校指定的实习单位参加实习或者学生根据学校的实习要求,自主联系经学校认可的实习单位参与实习的实践活动。常见的被动型实践活动权益受损包括克扣、拖欠、拒付实习报酬或不提供最低生活保障的报酬;故意延长工作时间;指派学生从事推销等杂务而不给于足够的技能训练;不提供足够的工作安全和职业卫生条件;对实习生在上下班途中或工作中发生的意外受伤情形不予处理等。①

1.2主动型实践活动

所谓主动型实践活动是指在校大学生作为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通常是商事交易活动),自发地、主动地参与到某种社会关系当中,从而达到个人价值实现的一种实践形式。主动型实践活动相比于被动型实践活动的风险来源更加多元化,风险控制的难度也更高,学生不仅可以是权益受损的客体,也可以是权益损害的主体,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间接损害到自身的利益。目前,比较常见的主动型实践活动权益受损包括在商品买卖的过程中受到欺诈、勒索;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被要求赔偿;侵犯他人人身权或财产权被要求赔偿等。

2现行保护措施分析

目前,在大学生实习实践活动中法律规定的制度缺陷主要有四点:一是,教育部出台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但是上述制度文件内容主要还是政策性呼吁,缺乏具有可操作性的落地措施。二是,劳动部原《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曾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实习的大中专院校、技工院校、职业高中学生发生的伤亡事故,可以参照本办法的有关待遇标准,由当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发给一次性待遇。但新制定的《工伤保险条例》废除了该条规定,同时未有配套措施出台。②三是,在被动型实践活动中,学生与实习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并不明确,实习单位与学生之间往往不签订具体的实习协议,只能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甚至无法确定为某种确定的法律关系。四是,对新型主动实践活动是否在现有法律体系中规制还是单独制定法律没有具体规定。这些问题都是需要立法部门加以解决的。但是,仅仅依靠法律制度的完善并不能完全解决大学生在实习实践过程中权益遭受损害的情形。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第一,法律制度完善过程性与权益保护紧迫性的矛盾。通常情况下,法律制度的修改从意见提出到评估论证到程序决策,最后到通过实施,需要履行一定的程序,耗时较长。另一方面,大学生参与实践实习的数量呈递增的趋势,面临的风险也更加多样化。第二,大学生群体的维权意识淡薄与法律规定操作性的矛盾。有调查显示,接近30%的大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其自身合法权益的相关的保障也难以得到实现,在调查者中只有13.9%的学生选择在受到侵害后选择各种途径进行维权,有86.1%的大学生选择忍气吞声。③因此,大学生实习实践维权难既有客观现实条件约束,更多的是大学生不愿意主张权利,或者在出现问题后选择逃避。如果不能采取有效方式提高大学生更加关注权益保障,即使出台了相关法律,完善了法律制度,明确了大学生在实习实践中的法律主体地位,大学生也不会主动行使自己的权利。第三,高校实习管理制度与现实实习实践情况之间的矛盾。目前,高校在大学生实习实践中的主要职能还停留在为学生提供实习单位,对实习单位如何安排实习生并没有主导权,总体而言,高校实习管理制度较为落后,与目前大学生实习实践的需求并不匹配。

3提高大学生法律素养是减少权益受损的现实选择

笔者认为,通过专门立法来解决大学生实习实践受损问题是中长期规划。各大专院校作为为学生传播知识和理念的教育场所,应当更多地从课程设计、实习生管理体制等方面着手,通过提高大学生在实习实践中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达到自我防御和主动防御的目的。

3.1大学生法律素养现状调查

根据笔者的调查,目前非法学专业大学生的法律素养普遍偏低,一是法律常识的普及率较低,二是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在实习实践的过程中主要表现为三点:首先,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没有利用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也没有利用法律武器与实习单位进行争辩的勇气,学生会等学生团体代表学生维权的功能无法得到发挥;其次,当自身权益受到损害时,即使希望通过合法手段与实习单位争取合法权益时,往往不清楚具体可以通过哪些方法,运用哪些法律知识;最后,实习生或者主动创业生在实践过程中不清楚自己的行为会产生哪些法律后果。

3.2通过提高大学生法律素养减少权益受损的可行性分析

造成大学生法律素养相对较低的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有两点:一是,中国的教育体制为应试教育体制,大学生在高中阶段主要学习课本知识;二是,受整个国家法治环境的影响,民众法律意识普遍偏低,间接也影响了大学生的法律素养。尽管如此,笔者认为通过提高大学生法律素养减少权益受损具有可行性:一是,目前的大学生群体的主体意识在逐渐增强;二是,随着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客观上为大学生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了保障。

3.3提高大学生法律素养的具体措施

《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各高校要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调整专业课程设置。因此提高学生法律素养的关键在于创新实习实践课程教育体系,将法律素养的培养贯穿于学生的日常学习之中符合国家最新的政策要求,具体措施如下:第一,将法律常识课程作为学生的必修课程,纳入学生的综合考核之中。第二,在课程的内容上增加常用法律和应用型法律内容。可以根据学生实习实践的类型对相关法律进行分类整理,比如对于参加用人单位实习的,应当掌握劳动法中关于安全生产、劳动强度、劳动保障等相关内容;对于主动型实践的,应当掌握合同法关于合同要素的一般内容,侵权责任法中对于侵犯知识产权问题的相关内容;对于与他人合伙创业的,应当掌握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的相关内容。第三,在教学模式上,减少知识点的直接传授,增加案例教学和互动讨论。可以结合学校学生的实习实践案例,以场景化的方式将实习实践中常见的问题与法律问题进行生动结合,帮助学生尽快掌握相关技能。第四,将法律素养的培养贯穿于大学生的日常学习生活。充分利用微信等移动社交工具,定期或不定期向学生发送关于实习实践法律常识的推荐。进一步发挥学生会等学生团体的作用,强化学生会的援助功能和维权主体功能。

【参考文献】

[1]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大学生实习及其权益保障的法律与政策研究成果报告[J].大学(学术版),2011(9).